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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医学工程师(高级顾问)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6年6月9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二项要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一项要件: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三项要件:综合权衡下豁免职位要求有利于美国、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不成立 Dhanasar第二项要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案情

申请人是一名化学与生物医学工程师,持化学与生物分子工程博士学位,以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身份申请国家利益豁免,主张其拟议事业为研究新兴药物、分析患者从诊断到治疗的路径,以提高药物批准率、指导药物设计并保障患者用药可及性。申请人称目前在一家公司担任高级顾问,为制药公司从事一手和二手市场研究。USCIS认定其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认为其未证明符合Dhanasar第二项要件及第三项要件,因而拒绝申请。

程序经过

USCIS初次拒绝该I-140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理由是国家利益豁免不成立。申请人随后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本次裁决仅审查上诉,不涉及重开或复议动议。AAO依8 C.F.R. § 103.3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最终驳回上诉。

争议标准

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Dhanasar框架要求: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综合权衡下豁免职位要求有利于美国。本案上诉的争点集中于第二项要件,即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考量因素包括教育、技能、知识、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已取得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兴趣。

提交的证据

记录包括化学与生物分子工程博士学位材料、Google Scholar引用记录、在知名期刊发表的论文、同行评审服务、C.W.和D.Q.S.的推荐信、关于导电木材电磁屏蔽研究的论文、关于内耳药物递送治疗听力障碍的六篇论文和会议摘要、个人陈述(描述基因治疗、数字健康与人工智能整合、临床试验多样性三项未来项目)、Rubenstein Hearing Fund和NIDCD资助的致谢及NIDCD Notice of Award。缺失或不足包括:未提供现职职位描述或雇主说明项目及支持的信函;未说明申请人在获取资助中的具体角色;引用集中于与拟议事业无关的单一论文。

AAO 认定

AAO同意USCIS关于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的认定,但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第二项要件。AAO指出,123次引用中122次来自申请人仅列第五作者、且与拟议事业无关的导电木材论文;与拟议事业较接近的内耳药物递送研究在提交时几乎无引用。未来计划仅凭申请人自述,缺乏职位描述或雇主信函佐证。资助致谢和D.Q.S.称其“发挥关键作用”的表述缺乏具体性和佐证,不足以显示相关主体对申请人本人推进拟议事业的兴趣。AAO明确保留对第一项和第三项要件的意见,未作认定。

裁决结果

上诉被驳回(dismissed)。AAO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第二项要件,因而未证明有资格或应获国家利益豁免。

适用边界

本裁决为非先例决定,仅适用于本案记录。AAO明确未就Dhanasar第一项和第三项要件作出认定,也未讨论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之外的豁免裁量因素。国家利益豁免属裁量性质,本裁决不构成对其他申请成功率的规则。

阅读提示

核对本案时需查看:Google Scholar引用记录及122次引用所属论文的作者位次与主题关联;内耳药物递送研究的论文与会议摘要及其引用情况;个人陈述所述三项未来项目;现职职位描述或雇主信函(记录中缺失);NIDCD Notice of Award中受奖人与主要研究者信息;C.W.与D.Q.S.推荐信的具体表述。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逐项证据与认定

Dhanasar第二项要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证据:博士学位材料;Google Scholar引用记录(123次引用中122次来自单一导电木材论文,申请人为第五作者);内耳药物递送研究六篇论文和会议摘要(提交时无引用,回复RFE时一篇获一次引用);同行评审服务;个人陈述所述三项未来项目;缺失职位描述和雇主信函;Rubenstein Hearing Fund与NIDCD资助致谢及Notice of Award;C.W.与D.Q.S.推荐信

认定理由:AAO逐项考量第二项要件的因素:教育为正面因素,但技能、知识和相关成功记录不足,因主要引用来自与拟议事业无关的论文,相关研究几乎无引用,期刊声誉本身不足以证明成功记录;未来计划和进展仅凭申请人自述,缺乏职位描述或雇主信函佐证;资助致谢和推荐信中“发挥关键作用”的表述缺乏具体性和佐证,不足以显示相关主体对申请人本人推进事业的兴趣。综合记录认定未满足第二项要件。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6 段、第 2 页第 8 段、第 3 页第 1 段、第 3 页第 2 段、第 3 页第 3 段、第 3 页第 4 段、第 4 页第 2 段、第 4 页第 3 段、第 4 页第 4 段、第 4 页第 5 段、第 5 页第 2 段、第 5 页第 3 段、第 5 页第 4 段、第 5 页第 5 段

Dhanasar第一项要件: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证据:USCIS认定申请人已证明该项要件;AAO在结论中明确保留对该项要件的意见

认定理由:AAO以第二项要件不满足即可驳回上诉,依Bagamasbad案无需对非必要问题作咨询性认定,故明确保留对第一项要件的意见,未由AAO作出认定。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6 段、第 5 页第 5 段

Dhanasar第三项要件:综合权衡下豁免职位要求有利于美国

证据:USCI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该项要件;AAO在结论中明确保留对该项要件的意见

认定理由:AAO以第二项要件不满足为由驳回上诉,明确保留对第三项要件的意见,未由AAO作出认定。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6 段、第 5 页第 5 段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证据:申请人已获得化学与生物分子工程博士学位

认定理由:USCIS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AAO基于记录中的博士学位证据表示同意。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4 段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3192852 日期:2026年6月9日

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化学与生物医学工程师,寻求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USCIS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职位offer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个人。该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行使自由裁量权,豁免职位offer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分析框架。Dhanasar案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从事的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¹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为,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原文第 2 页

  • 综合权衡,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二、分析

USCIS认定申请人符合EB-2分类中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基于记录中申请人已获得化学与生物分子工程博士学位的证据,本办公室同意该认定。上诉中的问题是,根据Matter of Dhanasar所确立的分析框架,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职位offer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

申请人拟从事的事业是研究新兴药物,并分析从诊断到治疗的患者历程,以提高药物批准率、生成关于各种疾病状况未满足需求的洞见、提供指导药物设计过程的证据,并确保药物对患者的适当市场准入。申请人称其目前受雇于[已隐去],担任高级顾问,将在该处为制药公司进行一手和二手市场研究,协助其设计更好的临床试验并增强药物可及性。申请人称其研究将推进制药行业发展,并将通过科学论文、博客、网络研讨会和白皮书在国家层面加以推广。

USCIS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拟从事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因此符合Dhanasar第一项要件。然而,USCI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也未能证明综合权衡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基于本办公室对记录的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同意USCIS的认定,即申请人未能根据Matter of Dhanasar所确立的分析框架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具体而言,本办公室同意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不符合Dhanasar第二项要件的要求,本办公室将基于该理由驳回上诉。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USCIS在分析第二项要件时犯了多项错误。例如,申请人主张USCIS错误地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有多少引用为自引,错误地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引用“显著”,以及错误地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工作已在领域内得到实施。申请人还反对USCIS关于记录缺乏其雇主信函以证明其教育、技能、知识和经验使其处于“该领域其他从业者之上”的表述。申请人还主张USCIS误解了与引用频率统计数据及其意义相关的证据。总体而言,申请人主张USCIS不当驳回了所提交的许多证据,且记录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

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聚焦于具体事业,而第二项要件则将焦点从拟从事的事业转向个人,即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Id. at 890。在确定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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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时,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教育、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从事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本办公室首先考虑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记录显示申请人已获得化学与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学位。此外,申请人主张其技能、知识和成功记录通过其引用记录、在知名期刊上的发表以及同行评审服务得到证明。尽管申请人的教育是支持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事业的积极因素,但综合权衡,本办公室认定记录未能充分证明申请人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技能、知识和成功记录。

申请人在USCIS面前和上诉中均着重强调其引用记录及所发表期刊的声望。此外,其特别反对USCIS对所提交的引用统计数据证据的解释。然而,申请人提交的Google Scholar引用历史显示,截至提交时,申请人的工作被引用123次,其中122次引用来自一篇其列为第五作者的论文,且该论文似乎与拟从事的事业无关。具体而言,这篇题为[已隐去]的论文涉及将木材用作电磁屏蔽的导电材料,似乎与调查药物以改善医疗无关。来自[已隐去]副教授C.W.²的一封推荐信将这项导电木材研究描述为协助“土木工程师满足其对坚固材料的需求”,以及协助“军方保护关键设施免受电磁波追踪器侵害”。在上诉中,申请人继续强调其研究通过举例说明木材导电性研究被其他研究人员引用而对领域产生了影响,声称这些引用表明该研究“对可持续电子产品的进步不可或缺”,并“作为推进电加热管理应用的重要工具”。

但无论该论文是否如申请人所称在材料科学领域被高度引用,记录均未能充分证明这如何表明在与拟从事事业“相关或类似的工作”中具有成功记录。See id. at 890。记录显示申请人还参与了一项与向内耳递送药物以治疗听力障碍相关的研究。虽然该项目似乎与拟从事的事业更为密切相关,但申请人基于该研究发表的六篇论文和会议摘要截至提交时未获得任何引用。为回应证据请求(RFE)而提交的Google Scholar页面显示,截至提交答复时,其中一篇论文仅获得一次引用。申请人强调与听力损失研究相关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声望。然而,本办公室认定,在没有其他证据(例如对其与拟从事事业相关的先前工作的引用,或描述对该领域影响的具有说服力的推荐信)的情况下,仅此不足以证明成功记录。因此,尽管申请人拥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进行过一些同行评审,并且

² 本办公室使用姓名首字母以保护个人隐私。

原文第 4 页

已发表的作品,我们认定记录不足以证明申请人 在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

适用于Dhanasar框架第二项要件的下一个因素是申请人的未来活动模式 或计划以及为实现拟议事业所取得的任何进展。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RFE答复提供了一份 "全面的个人陈述,澄清了其拟议事业,并具体讨论了其 积极的研究以及这项工作如何与其拟议事业的推进相一致。"在 个人陈述中,申请人描述了其将通过作为I l高级顾问的雇佣 而从事的三个项目,在该职位上他将为制药公司进行一手和二手 市场研究。申请人描述了一个与使用 基因治疗相关的项目、一个整合数字健康技术和人工智能(AI) 以改善健康结果的项目,以及一个改善临床试验设计多样性的项目。申请人 还主张,其先前发表的研究持续累积 引用,证明了他的持续进展。

首先,我们不同意申请人先前研究工作被持续引用构成 申请人自身的进展,尤其是在本案中,几乎全部获得这些 引用的论文与拟议事业并无明确关联。其次,尽管申请人声称他 将在担任高级顾问期间从事其事业及这些具体研究项目

  • --------我们认定记录不足以证明这些主张。除其本人陈述外,申请人未提供与该职位

在总体上或与这些具体项目相关的证据。例如,记录中缺少 申请人当前职位的职位描述,或来自其雇主的、描述这些项目或其 对申请人从事拟议事业之支持的信函。

申请人寻求对职位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因此,就业 邀请的证据并非批准的要求,缺少职位邀请在 分析证据时也不是负面因素,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然而,在 本案中,申请人推进其拟议事业的计划涉及这一所称 雇佣,而申请人未提供与所称雇佣相关的充分书面证据。 申请人还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和可信的 证据支持其主张。See Matter of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对于不打算 自雇的申请人,USCIS会考虑职位邀请或与潜在雇主的沟通, 虽然并非必需,但与证明该人打算从事该事业的 情形或能力以及该计划的可行性相关。See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3), http://www.uscis.gov/policy-manual。因此,我们认定记录中与 申请人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及其实现拟议 事业之进展相关的证据,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

Matter of Dhanasar中列举的最后一个因素涉及来自潜在 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证据。Matter of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在此,我们同样认定记录中的证据不能支持 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申请人在上诉中再次 强调其引用记录和在"知名期刊"上的发表。此外, 申请人主张其研究得到了Rubenstein Hearing Fund和

原文第 5 页

国家耳聋及其他沟通障碍研究所(NIDCD)——国立卫生研究院的一部分——的资助, 且这表明了来自相关实体的兴趣。

为支持申请人的资助,他提交了其合著出版物的副本,其中 致谢部分表明该研究得到了 Rubenstein Hearing Fund和NIDCD的资助或奖励。申请人还提交了NIDCD的奖励通知, 其中奖励的接收方为._____________,主要研究者为D.Q.S., 申请人的一位合作者。USCIS在其决定中认定,基于该证据, 记录未能确定申请人是否参与了获得该资助。在上诉中, 申请人反对这一认定,因为记录中包含D.Q.S.的推荐信,其中 指出申请人"在获得和执行这项受资助研究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我们同意USCIS的意见,即申请人参与了由这些实体资助的研究, 如一篇已发表论文的致谢部分所示,并不足以证明 对申请人本人从事拟议事业的兴趣。此外,我们不被说服 D.Q.S.在推荐信中的陈述确立了相关实体一定程度的兴趣, 足以表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关于申请人"发挥了关键作用"的陈述缺乏具体性,也缺乏其他书面 证据的佐证。

相比之下,在Dhanasar中,我们注意到申请人获得了对其发挥"重要"作用的 研究项目的"持续"政府资助,具体而言,他发起或 是若干受资助拨款提案的主要奖励联系人,并且是许多 拨款中唯一列出的研究人员。Matter of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 Fn. 11。在此,记录缺乏关于 申请人在获得该资助中所起作用的细节,因此也无法说明该资助是否表明 相关机构对申请人从事拟议事业有任何兴趣。记录中 关于申请人资助的证据似乎与Matter of Dhanasar中申请人所获资助 在种类上并不相似。最后,我们不被说服申请人的引用记录 表明来自潜在用户或其他相关实体的兴趣,因为证据显示这一 兴趣主要涉及材料科学领域,而申请人未证明该领域与 拟议事业相关。基于这些理由,我们认定记录不足以 证明来自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Id.

并非每一个进行了原创研究并发表成果的个人都会被认定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相反,我们必须审查Matter ofDhanasar中 所列的因素,以确定例如该个人的教育、技能和成功记录、 其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其实现拟议事业的进展、 以及相关各方产生的兴趣是否支持这一认定。Id. at 890。在综合考虑 记录整体后,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 推进该事业。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第二项要件,我们 认定其未证明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我们对记录是否满足 Dhanasar第一项或第三项要件保留意见。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 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原文第 6 页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二项要件。我们 因此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有资格或基于裁量本应获得 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 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l)(iv)。非法居留、或 在其他方面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通过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 而面临根据该法第240条启动的驱逐程序。该等程序 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 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6-09)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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