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JUN102024_03B5203

警察督察 · NIW 国家利益豁免:动议驳回(2024年6月10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动议驳回 · 讨论的标准 重新开放动议是否提出符合规定的新事实、复议动议是否证明先前决定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Dhanasar第一项要件的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
不成立 重新开放动议是否提出符合规定的新事实、复议动议是否证明先前决定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Dhanasar第一项要件的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重新开放动议,因未提出符合8 C.F.R. § 103.5(a)(2)的新事实;并驳回复议动议,因未证明先前决定在作出时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本次动议程序未重新审理原申请的实质资格,也未认定Dhanasar第二、第三项要件;发回或动议获支持均不当然意味着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otion to reopen does not comply with the applicable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urther, the motion to reconsider does not demonstrate that our previous decision was based on an incorrect application of law or policy at the time we issued our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ORDER: The motion to reopen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FURTHER ORDER: The motion to reconsider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警察督察,自行提交I-140,寻求EB-2职业移民分类(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及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原审德州服务中心拒绝,理由是未能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也未能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后续上诉被驳回,本次为合并提出的重新开放动议与复议动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police inspecto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也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因而豁免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proposed endeavor's national importance or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ment of a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上诉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了申请人的后续上诉;该上诉决定仅以Dhanasar第一项要件未获证明为由处理,保留未审理第二、第三项要件。

    核对原文依据
    We dismissed a subsequent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In our prior decision, we reserved consideration of these matters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his eligibility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3. 动议

    申请人提出合并的重新开放动议与复议动议;重新开放动议提交书面论证意见、主任决定副本及2023年11月更新的商业计划。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combined motions to reopen and reconsid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n motion to reopen,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brief, a copy of the Director's decision, and an updated business plan dated November 2023 .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4. 动议裁决

    AAO驳回重新开放动议与复议动议。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the motions will be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重新开放动议是否提出符合规定的新事实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重新开放动议必须陈述新事实并以书面证据支持;新事实指与动议争议相关且此前未在包括原申请在内的程序中提交的事实;重复已陈述事实或重新提交已提供证据不构成新事实;新证据须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8 C.F.R. § 103.5(a)(2);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通过提交书面论证意见、主任决定副本和2023年11月更新的商业计划,请求重新开放先前决定。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未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该意见为本次动议审查的背景。

2023年11月更新的商业计划

证明目的
以更新的犯罪、行业、就业统计及对拟议事业重要性的扩展论述,证明存在新事实,支持重新开放。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计划属累积性、对记录已有材料的重新包装;此前提交的两个商业计划版本已含类似往年统计,记录中已有关于拟议事业重要性及安全与公共安全价值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动议未讨论或具体指出新事实或新证据;未解释新证据为何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plan includes updated crime, industry, and employment related statistics from 2023, the two prior versions of his business plan presented before the Director offer similar statistics from previous yea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Again,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xplained why the evidence submitted with his motion comprises new facts warranting reopening of our prior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书面论证意见及主任决定副本

证明目的
作为重新开放动议的随附材料。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动议未借助这些材料讨论或具体指出新事实或新证据;主任决定副本本身不是新事实。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具体指明新事实或新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the Petitioner's motion to reopen does not discuss or specifically point to any new facts or evidence to support his mo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动议本身未讨论或具体指出任何新事实或新证据。更新商业计划虽含2023年犯罪、行业和就业统计并扩展论述拟议事业,但此前已向主任提交的两个版本商业计划含类似往年统计,记录中已有关于这些问题的证据,故属累积性重新包装而非新事实。申请人也未解释为何这些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

核对原文依据
A motion to reopen must state new facts and be supported by documentary ev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er's updated business plan does not constitute "new facts," but rather cumulative, repackaging of materials already in the recor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复议动议是否证明先前决定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Dhanasar第一项要件的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复议动议必须证明先前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依据决定时程序记录中的证据该决定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国家重要性依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分析,重点在申请人拟议的具体事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AAO错误解释Dhanasar,施加了法律未规定的“新颖”要求:要求事业影响超出其公司及客户、影响行业或广泛提升社会福利;要求雇用特定数量工人或已产生经济好处;并主张其资格使其能在国家倡议所涉行业建立事业即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未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该意见为本次动议审查的背景。

商业计划中的就业与财务预测(销售预测、纳税、预计利润表)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增长潜力、将创造就业并产生税收,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这些材料显示公司“增长潜力”,但认定仅显示增长潜力不等于Dhanasar意义上的“重大经济影响”或“实质性积极经济效果”;雇用大量美国工人或通过就业水平或商业活动提供其他实质性经济好处可作为“实质性积极经济效果”的指标,但本案证据未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增长潜力与重大经济影响之间的差距;预测未足以证明实质性积极经济效果。
核对原文依据
simply showing "growth potential" is not equivalent to demonstrating "significant economic impact" or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as contemplated by Dhanasa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将通过创造就业和税收积极贡献国家经济。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先前决定中强调的要点是针对专家关于创造就业和潜在税收的主张,属于Dhanasar下对潜在预期经济影响的分析;这些细节是示例而非强制要求,用以说明证据为何未充分佐证专家主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专家关于创造就业和税收的主张未获证据充分佐证。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details served as examples, not mandatory requirements, of why the evidence did not sufficiently corroborate the experts' assert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申请人关于其资格使其能在国家倡议所涉行业建立事业的论点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处于国家倡议关注的行业或领域,因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在受国家倡议关注的行业或领域工作本身不足以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第一项要件的重点在申请人拟议的具体事业,申请人仍须证明该事业在该国家重要性领域的潜在预期影响,而其未做到。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具体拟议事业的潜在预期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must still demonstrate his proposed endeavor's potential prospective impact in that area of national importance, which he has not don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申请人关于审查标准及裁量权行使的论点

证明目的
主张AAO未按正确审查标准评估,且裁量行使任意、不一致或基于偏见或假设。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未详细说明先前决定如何错误适用该标准,也未解释AAO如何不当行使裁量权。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具体说明错误适用标准或不当行使裁量的方式。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he does not detail how our prior decision incorrectly applied that standar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解释,先前关于行业广泛影响和就业水平的表述是在分析申请人商业计划所主张的私营安保或公共安全领域广泛影响及潜在经济影响时给出的示例,说明证据为何不足以支持其主张,并非设定强制性要求。仅显示“增长潜力”不等于显示Dhanasar意义上的“重大经济影响”或“实质性积极经济效果”。专家意见中关于创造就业和税收的主张未获证据充分佐证。在受国家倡议关注的行业工作本身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申请人仍须证明其具体拟议事业的潜在影响。申请人未具体说明先前决定如何错误适用标准或如何不当行使裁量权。

核对原文依据
A motion to reconsider must establish that our prior decision was based on an incorrect application of law or policy and that the decision was incorrect based on the evidence in the record of proceedings at the time of the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Our consideration ofthese factors was not a discussion of mandatory requirements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his endeavor's purported national importance but, rather, a discussion of examples showing why the evidence was insufficient to support his claims of broader implications in the industry or n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Petitioner's work in an industry or sector that is the subject of national initiatives is not sufficient, in and ofitself, to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三要素分析;因第一项要件未获证明已足以处置案件,无需审理其余要件。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已证明符合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理由是AAO在驳回上诉时未反对或论述这两项要件。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仅以国家重要性及豁免符合国家利益为由拒绝,未记载对第二、第三项要件的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澄清先前决定因第一项要件未获证明而保留审理第二、第三项要件;第一项要件对上诉具有决定性,故无需审理其余要件。未论述不等于认定符合。

核对原文依据
In our prior decision, we reserved consideration of these matters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his eligibility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重新开放动议所附2023年11月商业计划与此前已提交的两个商业计划版本,比较统计年份、数据及论述内容,判断是否属记录已有材料的累积性重新包装。
    核对原文依据
    the two prior versions of his business plan presented before the Director offer similar statistics from previous yea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的就业与财务预测及专家意见信关于创造就业和税收的具体主张,区分“增长潜力”与Dhanasar所称“实质性积极经济效果”的证明口径。
    核对原文依据
    simply showing "growth potential" is not equivalent to demonstrating "significant economic impact" or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as contemplated by Dhanasa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本案程序范围限于对先前决定的重新开放与复议审查,8 C.F.R. § 103.5(a)(1)(i)将审查限定于“先前决定”;不得将本次动议裁决理解为对原申请资格的全面重新审理。
    核对原文依据
    By regulation, our review is limited to "the prior decision." 8 C.F.R. § 103.5(a)(l)(i).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31135874 日期:2024年6月10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警督,寻求以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或作为具有特殊能力个人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对此EB-2移民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给予国家利益豁免。同上。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拟议事业的全国重要性,也未能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我们驳回了随后的上诉。现本事项基于合并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提交至我们面前。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根据法规,我们的审查仅限于“先前的决定”。8 C.F.R. § 103.5(a)(1)(i)。对于不符合相关动议要求的任何动议,我们必须予以驳回。8 C.F.R. § 103.5(a)(4)。经审查,我们将驳回申请人的动议。

一、重新开案动议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事实并有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我们将“新事实”解释为与动议所提问题相关且此前未在程序中提交(包括原始申请中)的事实。重申此前已陈述的事实或重新提交此前已提供的证据不构成提交“新事实”。

在重新开案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审理主任决定的副本以及一份日期为2023年11月的更新商业计划。然而,申请人的重新开案动议未讨论或具体指出任何支持其动议的新事实或证据。尽管申请人的商业计划包含2023年更新的犯罪、行业和就业相关统计数据,但此前提交给审理主任的两份商业计划版本提供了往年的类似统计数据。同样,虽然更新后的商业计划详细阐述了拟议事业、其声称的

原文第 2 页

重要性以及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普遍价值,但记录中已包含关于这些问题的证据。

申请人更新后的商业计划不构成“新事实”,而是对记录中已有材料的累积性重新包装,不足以满足重新开案的要求。参见同上。再次,申请人未解释为何其动议所附证据构成值得重新开案我们先前决定的新事实。参见 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要求新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将驳回重新开案动议。

二、复议动议

复议动议必须确立我们的先前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根据决定时程序记录中的证据该决定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

在动议中,申请人质疑我们先前决定的正确性。他主张我们以“错误的法律结论”和对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的“误解”认定他未确立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存在错误。1 申请人主张我们施加了超出 8 C.F.R. § 204.5 规定之外的“新颖”要求,并忽视了证据。

具体而言,申请人声称 Dhanasar 裁决允许对事业的“潜在预期影响”作宽泛定义,且证明事业具有全国或全球影响并非确定拟议事业全国重要性的要求。2 因此,他主张,如我们决定据称所示,其事业必须“超越其公司及其客户,影响其拟运营所在行业,或以与全国重要性相称的水平广泛增进社会福利”才能满足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并非强制性要求。此外,他反对我们关于证据未显示其公司将在“特定地区雇用大量劳动力,或通过就业水平或商业活动为该地区或其人口提供实质性经济利益”的陈述。他主张法律和政策措辞未规定企业必须雇用预定数量的人员才能显示其全国重要性。

1 在其动议中,申请人还主张他确立了 Dhanasar 第二和第三项要件下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因为我们在驳回时未反对或处理这些要件。这是不正确的。在我们先前的决定中,我们保留了对这些事项的审议,因为申请人未确立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下的资格。由于该问题对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无需触及剩余两项要件。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作为一般规则,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必需的问题作出认定。”);另参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触及替代性问题)。 2 申请人还主张 Dhanasar 的分析框架旨在“使个人,特别是[原文如此]企业家……更容易确立拟议事业具有全国重要性”。然而,我们注意到 Dhanasar 旨在“提供更大的明确性,对申请雇主和自我申请个人的情况适用更大的灵活性,并更好地推进广泛自由裁量豁免条款造福美国的目的”。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8-89。申请人未引用 Dhanasar 中任何讨论专门为企业家放宽标准的意图的措辞。

原文第 3 页

申请人未能有说服力地表明我们的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此处引用的我们的陈述是在分析申请人关于其拟议事业将在私人安保或公共安全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如其商业计划所声称)的主张的背景下作出的。我们对这些因素的考虑并非讨论确定其事业所称全国重要性的强制性要求,而是讨论示例,说明为何证据不足以支持其关于行业或全国更广泛影响的主张。

同样,我们关于申请人预期就业水平的陈述是在分析事业潜在预期经济影响的背景下作出的。例如,我们论述了为何证据(包括商业计划中的就业和财务预测)不足以证明该事业将达到“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水平的理由。尽管申请人在动议中主张,既然我们承认商业计划中的销售预测、纳税和预计利润表表明公司的“增长潜力”,为何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并不清楚,但仅显示“增长潜力”并不等同于证明 Dhanasar 所设想的“重大经济影响”或“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同上,第889-890页。此外,我们注意到,虽然显示事业的全国重要性并不需要预定数量的潜在雇员,但在该地区雇用大量美国工人或通过就业水平或商业活动提供其他实质性经济利益可能表明事业的“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在考虑所有这些因素和记录中的证据后,我们正确地认定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事业的潜在预期影响将达到全国重要性水平。

同样,关于我们对专家意见书的讨论,申请人主张我们“修改了Dhanasar中示例的平实语言”,并创设了“越权义务”。他表示,根据Dhanasar,一项事业如果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即可显示国家重要性。Id. at 890。申请人主张我们将“重大”一词的位置“挪动”,使其“运作起来仿佛必须雇用大量工人才能确立国家重要性”,而Dhanasar仅表明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即已足够。此外,他声称我们将“法律建议”从该事业具有“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改为要求该事业通过就业水平或商业活动为该特定美国地区或其人口提供“重大经济利益”。通过使用“利益”而非“影响”一词,他主张我们要求该事业“必须已经对人口和地区产生了经济优势”,这取代了申请人所概括的Dhanasar据称的建议,即拟议事业仅需“实质影响[]经济萧条地区以产生积极经济影响”。

此处引用的我们的陈述是在回应专家主张的语境中作出的,这些主张部分称拟议事业“将通过创造就业和产生的税收积极贡献于国家经济”。我们所强调的要点针对的是这些所称的创造就业和潜在税收收入的主张,且它们属于Dhanasar的参数范围,因为它们涉及我们对事业潜在预期经济影响的分析。此外,正如我们先前决定中明确指出的,这些细节是作为示例而非强制性要求,用以说明为何证据未能充分佐证专家的断言。

原文第 4 页

申请人还主张,其资格使其能够在属于国家倡议主题的行业或领域建立拟议事业,这符合确立其事业国家重要性的要求。然而,正如我们先前决定中所讨论的,申请人在属于国家倡议主题的行业或领域工作,其本身并不足以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See id. at 889(指出第一项的重点在于“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申请人仍必须证明其拟议事业在该国家重要性领域的潜在预期影响,而他并未做到。

最后,申请人主张我们“未能按正确的审查标准评估各项标准”。然而,他并未详细说明我们先前的决定如何错误适用了该标准。同样,他还主张“官员不得任意、不一致或依赖偏见或假设行使自由裁量权”,但未解释我们如何不当行使了自由裁量权。

申请人未指明我们的决定如何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因此,我们将驳回复议动议。

III. 结论

重新开案动议不符合适用的监管要求。此外,复议动议未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在我们作出决定时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因此,我们没有重新开案或复议先前决定的依据。故动议将被驳回。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6-10)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