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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 R·A-P-N-P- 日期:2018年6月11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系斯里兰卡出生并具有斯里兰卡公民身份,寻求作为科学领域杰出能力个人的分类。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分类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的人。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此事现由本院审理。经审查,本院将简易驳回上诉。
受理上诉的官员在当事方未就上诉具体指出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时,应简易驳回任何上诉。8 C.F.R. § 103.3(a)(1)(v)。
申请人未提供支持上诉的陈述,具体指出被上诉决定中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在表格 I-2908《上诉或动议通知》上,申请人表示将在2018年2月22日提交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或补充证据。然而,截至今日,本院未收到申请人的任何进一步材料。由于申请人未指出审理主任下述决定中具体的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上诉必须简易驳回。
裁定:依据 8 C.F.R. § 103.3(a)(1)(v),上诉被简易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R-A-P-N-P-, ID# 1559255 (AAO June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