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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C-T-, INC. 案 日期:2018年6月11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差旅和费用管理服务的提供商,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软件设计工程师。申请人请求将其归类为第二优先移民类别中持有高级学位或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员。移民和国籍法(该法)第203(b)(2)(A)条,8 U.S.C. § 1153(b)(2)(A)。这一基于就业的“EB-2”类别允许美国企业为持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加五年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保,以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在申请最初获批后,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代理主任撤销了该申请的批准。主任认定,截至批准之时,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具备所提供职位所需的最低经验。见该法第205条,8 U.S.C. § 1155(授权以“充分且正当理由”撤销申请的批准)。
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具备劳工证上所述的工作要求。见 Matter of Wing's Tea House, 16 I&N Dec. 158 (Acting Reg'l Comm'r 1977)。在此,劳工证要求硕士学位和两年合格经验,但主任认定劳工证上记录的经验不足以证明受益人的资格。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拥有至少两年合格经验,并提交了佐证所主张就业的文件证据。经审查,我们认定优势证据证明受益人具备所提供职位的资格。因此,我们将撤回撤销决定。
命令: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C-T-, Inc., ID# 981335 (AAO June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