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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 0-P-M- 日期:2018年6月11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初创公司,寻求雇用受益人为“注册护士”。其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分类下的技术工人。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3)(A)(i)条,8 U.S.C. § 1153(b)(3)(A)(i)。该就业类移民分类允许美国雇主担保外国国民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以从事要求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的职位。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并在申请人提交重新开案动议后维持了否决。该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经审查,我们将简易驳回该上诉。
受理上诉的官员,在有关当事方未能具体指明上诉所涉法律结论错误或事实陈述错误时,应简易驳回任何上诉。8 C.F.R. § 103.3(a)(1)(v)。
申请人未提供支持上诉的陈述,具体指明被上诉决定中的法律结论错误或事实陈述错误。在表格 I-290B(上诉或动议通知)上,申请人表示将在2018年2月13日提交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或补充证据。然而,截至目前,我们尚未收到申请人的任何进一步材料。由于申请人未指明审理主任下述决定中的具体法律结论错误或事实陈述错误,该上诉必须被简易驳回。
命令:依据 8 C.F.R. § 103.3(a)(1)(v),该上诉被简易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0-P-M-, ID# 1559380 (AAO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