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JUN112024_09B5203

健身与健康咨询创业公司经营者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6月11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及基础类别资格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决定仅维持原审关于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未满足的认定,并据此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第二、第三要素及基础EB-2类别资格未予审理。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we conclud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eligibility for or otherwise merit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开设并经营初创企业、在佛罗里达州提供健身与健康咨询服务为拟议事业,申请EB-2第二优先类别(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德州服务中心拒绝后其提出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eeks second preference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or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EB-2 classific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rough the opening and operation of the startup business, he will be able to provide Fitness and Well-Being consulting services to all sorts of companies and individuals in the United Stat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豁免所需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上诉

    申请人不服德州服务中心决定,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AAO依8 C.F.R. § 103.3受理并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8 C.F.R. § 103.3.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3. 上诉决定

    2024年6月11日,AAO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JUN. 11, 2024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同时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国家重要性关注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而非其所在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并须考察该事业在特定领域内是否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或是否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产生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通过初创企业提供健身与健康咨询服务,帮助公司和个人改善身体与健康习惯、使员工保持最佳健康状态从而提升公司业绩;并主张该事业属于STEM(技术及创业)领域,具有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

关于培训监督、健身教练与指导员、体育活动健康益处等主题的广泛资料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说明其事业涉及的主题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主题本身是否重要并非本案问题,关键在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故该等资料未直接回应第一要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将广泛主题的重要性与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建立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documentation regarding a wide range of topics, such as training supervision, fitness trainers and instructors, and health benefits of physical activity, the matter here is not whether these subjects are nationally importa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副队长T-等人的推荐信,称申请人为警察提供体能训练对其行动产生重要影响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工作具有重要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推荐信讨论的是申请人对特定客户提供的服务,未显示其工作超越具体客户产生更广泛影响;且信件涉及申请人既往工作和成就,更关联Dhanasar第二要素而非第一要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显示对具体客户以外领域或经济的更广泛影响;内容指向既往工作而非拟议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letters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particular services, the letters do not show the broader impact of the Petitioner's work rather than limited to his specific cli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letters cover the Petitioner's prior work and accomplishments and relate more to the second prong rather than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A-J-R-出具的专家意见信,认为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信讨论各种主题和倡议的重要性,未聚焦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也未解释申请人的具体服务或公司如何对我国产生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聚焦具体事业,未解释更广泛影响机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various topics and initiatives rather than focusing on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拟设公司的商业计划书,预测第一年收入58,000美元至第三年90,000美元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事业将产生积极经济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未提交佐证该等主张和数字的支持性证据;即使收入预测可信或合理,也未证明其对区域或全国经济的好处达到Dhanasar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水平;商业计划书未作雇用预测,未证明未来人员配置水平会对佛罗里达地区或美国经济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重大经济利益。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对预测数字的佐证;未说明收入数据的意义;未提供雇用预测及其对就业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esent any supporting evidence, corroborating the assertions and figur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Although the business plan forecasts revenues from $58K in year 1 to $90K in year 3,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significance of this dat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business plan does not make any employment project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申请人关于其事业属于STEM(技术及创业)领域的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主张其事业应作为STEM事业获得国家重要性认定。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STEM事业同样须同时证明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许多推进STEM技术与研究的事业具有广泛潜在影响,但本案申请人未证明其事业旨在推进STEM技术或研究,或具有广泛影响,而仅是向潜在或预期客户提供有限专业服务。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事业旨在推进STEM技术或研究,或具有超越有限专业服务的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Her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shown that his endeavor aims to advance STEM technologies and research 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has broad implications rather than providing his limited professional services to his potential or prospective cli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围绕培训监督、健身教练与指导员、体育活动健康益处等广泛主题,但这些主题本身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并非争点;申请人须证明其在佛罗里达州通过公司提供服务的这一具体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AAO认为记录未显示该事业如何超越其潜在客户、对所在领域或美国经济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更广泛影响,故第一要素未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the substantial merit, but not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matter here is not whether these subjects are nationally important. Rather, the Petitioner must demonstrate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through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 how his endeavor sufficiently extends beyond his prospective clients, to impact the field or the U.S. economy more broadly at a level commensurate with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及基础类别资格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要求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第三要素要求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此外申请人还须具备基础EB-2类别资格。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上诉中就第二、第三要素或基础类别资格提出的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原审仅以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未满足为由拒绝,未就第二、第三要素及基础类别资格作出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第一要素未满足即足以否定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故进一步分析第二、第三要素以及基础移民类别资格没有实际意义,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analysis of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utlined in Dhanasar, therefore,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as well as a review of the Petitioner's qualification for the underlying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书时,应区分收入预测数字本身与AAO要求的佐证材料、雇用预测及对区域或全国经济影响的分析,不能仅凭预测数字推断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esent any supporting evidence, corroborating the assertions and figur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推荐信和专家意见信时,应注意其描述对象是申请人既往对具体客户的服务,还是拟议事业对领域或经济的更广泛影响;AAO以是否聚焦具体拟议事业及是否解释更广泛影响为评价边界。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do not show the broader impact of the Petitioner's work rather than limited to his specific cli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letter does not explain how the Petitioner's particular services or company would have broader implications for our count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为上诉重新审查,AAO仅处理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及基础类别资格未被认定,不能将本次驳回理解为对这些事项的实体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analysis of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utlined in Dhanasar, therefore,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30630100 日期:2024年6月1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第二优先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个人,并寻求对此EB-2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及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符合豁免所需工作要求的资格,因此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该法第203(b)(2)(B)(i)条。此外,申请人必须证明在“国家利益”下自由裁量豁免工作要求具有正当理由。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规定,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行使自由裁量权,1 在以下情况下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以及
  •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1 另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意见,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原文第 2 页

二、分析

关于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要件涉及特定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申请人意图:

通过创办和运营该初创企业,他将能够为美国各类公司和个人提供健身与健康咨询服务,确保所有个人在身体和健康习惯方面得到良好建议,并使员工处于最佳健康状态,从而使公司取得最佳成果。

关于实质价值,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体现。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确立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未确立其国家重要性。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关注的是“外籍国民拟从事的特定事业”。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尽管申请人提供了关于广泛主题的文件,如培训监督、健身教练和指导员以及体育活动的健康益处,但此处的问题不是这些主题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相反,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特定拟议事业——通过其在佛罗里达州I[已隐去]地区的公司提供服务——具有国家重要性。2 在Dhanasar案中,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寻找更广泛的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Id. 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Id. at 890。

申请人还主张其事业属于STEM(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职业,强调其属于技术和创业领域。关于第一项要件,与所有案件一样,证据必须证明STEM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3 许多旨在推进STEM技术和研究的拟议事业,无论是在学术还是行业环境中,不仅对美国科学和技术利益具有实质价值,而且具有足够广泛的潜在影响以证明国家重要性。4 另一方面,例如STEM领域的拟议课堂教学活动虽然对美国教育利益可能具有实质价值,但此类活动本身通常不表明对更广泛的STEM教育领域产生影响,因此通常不能确立其国家重要性。5 在此,申请人未证明其事业旨在推进STEM技术和研究或

2 申请人的论点和证据涉及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方面,而非国家重要性部分。 3 一般见 5 USCIS Policy Manual D.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4 Id. 5 Id.

原文第 3 页

具有广泛影响,而只是向其潜在或预期客户提供有限的专业服务。

同样,申请人还主张提交的信件,例如来自副队长T-[已隐去]的信件,“他在信中报告说我作为警官体能训练师的工作在那次行动中起到了全部作用。”尽管这些信件讨论了申请人的特定服务,但信件未显示申请人工作的更广泛影响,而仅限于其特定客户——这些客户雇用或利用其服务。此外,这些信件涵盖申请人先前的工作和成就,更多涉及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而非第一项要件,该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外籍国民”。Id. at 890。此处的问题是,他拟从事的特定事业在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下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

此外,记录中包含A-J-R-[已隐去]的专家意见信,其认为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然而,该信讨论了各种主题和倡议的重要性,而非聚焦于申请人特定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此外,该信未解释申请人的特定服务或公司如何对我国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为评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本办公室查看记录工作“潜在预期影响”的证据。Id. at 889。在此,申请人未证明其服务或业务将如何大幅影响该领域并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在Dhanasar案中,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它们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Id. at 893。记录未通过支持性文件显示其事业如何充分延伸至其预期客户之外,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更广泛地影响该领域或美国经济。

最后,尽管申请人提供了拟议公司的商业计划,但申请人未提供任何支持证据来佐证其中的主张和数字。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商业计划中声称的收入预测——即使可信或合理——如何对我国产生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尽管商业计划预测收入从第1年的58K美元增至第3年的90K美元,但申请人未确立该数据的重要性,以表明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的益处将达到Dhanasar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水平。Id. at 890。此外,商业计划未做出任何就业预测,以证明此类未来人员配置水平将在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上为佛罗里达州I[已隐去]地区或更广泛的美国经济提供重大经济利益。例如,申请人未确立此类就业数字将利用该地区大量劳动力,或在区域或国家层面实质性影响就业创造和经济增长。基于所有这些原因,记录未证明,除了向其预期客户和员工提供有限利益之外,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更广泛的影响,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或它将提供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确立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未能

原文第 4 页

已证明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因此,进一步分析申请人根据Dhanasar案所述第二和第三项要件是否具备资格,将没有实际意义,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基础移民分类的资格也是如此。6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或在自由裁量上亦不具备该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作为本决定的独立且替代性依据予以考量。

裁定:上诉被驳回。

6 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另参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未能另行满足其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6-1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