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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0970187 日期:2022年6月22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杰出能力 - O)
申请人是一家精品糕点店,寻求将受益人归类为行政总糕点厨师。为此,申请人寻求O-1非移民分类,该分类适用于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领域内得到认可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101(a)(15)(O)(i)条,8 U.S.C. § 1101(a)(15)(O)(i)。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满足适用于艺术领域杰出能力个人的初步证据标准:获得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的提名或获奖,或至少六种可能文件形式中的三种。
在本程序中,申请人负有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1
一、法律
就本案相关而言,该法第101(a)(15)(O)(i)条规定,对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领域内得到认可、并寻求进入美国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的个人,可给予O-1分类。国土安全部(DHS)法规将“艺术领域杰出能力”定义为“卓越”,并将“卓越”定义为“在艺术领域取得高水平的成就,其技能和认可程度显著高于通常水平,以至于被描述为杰出的人在艺术领域享有盛誉、处于领先地位或广为人知。”参见8 C.F.R. § 214.2(o)(3)(ii)。
1 由代理人提交的上诉必须包含一份新的、妥善签署的表格 G-28,即出庭律师或认可代理人出庭通知。8 C.F.R. § 292.4(a)。在提交上诉时,申请人提供了一份早于上诉日期的先前表格 G-28 的副本。我们发送了一份通知,告知申请人,由于上诉未包含新的表格 G-28,我们必须将该上诉视为自我代理。作为回应,申请人提交了相同的先前表格 G-28 副本,该副本早于上诉日期。由于本上诉未包含新的表格 G-28,我们认为其为自我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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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DHS法规规定了用于证明受益人持续赞誉和成就认可的替代性初步证据标准。申请人可以提交获得“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奖品”提名或获奖的证据,例如“奥斯卡奖、艾美奖、格莱美奖或导演工会奖”,或至少六类所列文件类别中的三类。参见8 C.F.R. § 214.2(o)(3)(iv)(A)-(B)。
提交满足初步证据标准的文件本身并不确立O-1分类的资格。参见59 Fed. Reg. 41818, 41820(1994年8月15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是分类的标准,而仅仅是确定是否已达到该标准的机制。”)。因此,当申请人提供满足初步证据标准的合格证据时,我们将确定记录的整体情况和证据质量是否显示艺术领域的杰出能力。参见该法第101(a)(15)(o)(i)条和8 C.F.R. § 214.2(o)(3)(ii), (iv)。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已根据8 C.F.R. § 214.2(o)(3)(iv)(A)获得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奖品的提名或已成为其获得者。此外,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8 C.F.R. § 214.2(o)(3)(iv)(B)(1)-(6)项下任何证据标准的资格。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满足五项标准。基于下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至少满足三个证据类别。
外国人已在并将要在具有卓越声誉的制作或活动中作为主要或主演参与者提供服务的证据,该卓越声誉由评论、广告、宣传稿、出版物合同或代言证明。8 C.F.R. § 214.2(o)(3)(iv)(B)(1)。
作为受益人在具有卓越声誉的制作或活动中过去提供服务的证据,申请人基于提交来自I 11 I和_____ 的推荐信主张资格。然而,申请人未能确立推荐信如何符合本监管标准下的“评论、广告、宣传稿、出版物合同或代言”。尽管如此,这些信件均未具体指明任何“具有卓越声誉的制作或活动”,也未解释受益人如何作为主要或主演参与者提供服务。相反,这些信件提及受益人的技能、能力以及参加烹饪学校和研讨会的经历。由于申请人未遵守8 C.F.R. § 214.2(o)(3)(iv)(B)(1)法规下的证据要求,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已在具有卓越声誉的制作或活动中作为主要或主演参与者提供服务,该卓越声誉由评论、广告、宣传稿、出版物合同或代言证明。因此,我们无需处理申请人是否证明受益人
2 另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6 (AAO 2010),其中我们裁定,“真相不应仅由证据的数量决定,而应由其质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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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具有卓越声誉的制作或活动中作为主要或主演参与者提供服务,我们保留该问题。3
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满足本项标准。
外国人已通过评论或关于该个人的其他已发表材料在主要报纸、行业期刊、杂志或其他出版物中证明其成就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证据。8 C.F.R. § 214.2(o)(3)(iv)(B)(2)。 最初,申请人提供了一篇来自 I 的文章,题为 I I 该文章涉及 I I I 此外,文章的一部分讨论了受益人创作的 尽管文章表明 I 她“最近收到了900个蛋糕的订单”并“收到了展示其产品的邀请 I 该文章并未反映她的 导致了国家 或国际认可。例如,该文章并未表明受益人因其 I I I 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认可,或成为国家或国际知名人士。此外,针对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申请人提交了三篇与 The Tica Times 相关的网络文章。然而,申请人未能证明该文章发表于 The Tica Times。相反,如上所述,该文章仅发布在 上,且申请人未能确立该网站的主要地位。 在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已通过……在主要报纸、行业期刊、杂志或其他出版物中证明其成就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符合本监管标准。
我们注意到,在回应审理主任的RFE时,申请人声称提交了一篇来自 Sabores 的文章以及来自一个未识别网站的截图。然而,申请人未随附外语文件提供经认证的英语翻译。任何外语文件必须附有完整的英语翻译。参见8 C.F.R. § 103.2(b)(3)。因此,我们将不考虑此证据。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满足本项标准。
外国人已获得或将获得高薪或其他与领域内其他人相比的实质性报酬作为服务报酬的证据,由合同或其他可靠证据证明。8 C.F.R. § 214.2(o)(3)(iv)(B)(6)。
在初始提交时,申请人提供了一封信函,其中声明“[受益人]将填补的所提供职位年薪为$45,000.00,福利为$5,000.00(住房和交通)。”
3 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指出,与法院一样,联邦机构通常无需就其裁决结果所不需要的事项作出认定和决定);另参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第7页注(在申请人本已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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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还向受益人提交了一份未签署的录用信,其中反映“我们将向您提供每年45,000.00美元的税前年薪”。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补证通知(RFE)时,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更新且未签署的录用信,声称受益人的“[年]基本工资为每年45,000美元”“将根据业绩提高至每年最高57,000.00美元”。此外,该录用信还声称受益人将获得用于搬迁、住房和膳食等费用的其他报酬,该等报酬“相当于最低年收入64,580美元”。申请人必须证明,从提交申请之时起并持续至裁决期间,该移民福利的所有资格要求均已满足。8 C.F.R. § 103.2(b)(1)。因此,我们仅考虑申请人在初次提交时的薪资主张。4 此外,由于申请人未提供合同,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向受益人出具的未签署录用信构成“其他可靠证据”。
尽管有上述情况,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补证通知(RFE)时,申请人提交了来自 bis.gov 的“厨师和主厨”年度平均工资数据,以及来自 ziprecruiter.com 的怀俄明州糕点厨师薪资数据。然而,申请人并非寻求雇用受益人担任厨师、主厨或糕点厨师。相反,记录显示申请人意图雇用受益人担任“行政总糕点厨师”。因此,依照该监管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相对于其他行政总糕点厨师将获得高薪。记录中确实包含来自 payscale.com 的截图,显示怀俄明州的行政糕点厨师年薪中位数为44,000美元,第90百分位为59,000美元。此外,来自 ziprecruiter.com 的截图表明,怀俄明州的糕点主厨年均薪资为45,430美元,最高收入者为96,705美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受益人相对于怀俄明州其他行政总糕点厨师将获得平均薪资,而高收入者获得的薪资远高于受益人。
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该标准。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与 8 C.F.R. § 214.2(o)(3)(iv)(B)(1)、(2) 和 (6) 相关的标准。尽管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受益人符合与 8 C.F.R. § 214.2(o)(3)(iv)(B)(3) 和 (5) 相关的另外两项标准的资格,但我们无需处理这些理由,因为申请人无法满足 8 C.F.R. § 214.2(o)(3)(iv)(B) 项下三项标准的初始证据要求。我们也无需作出总体裁定,以确定受益人是否已获得国内或国际赞誉、是否已获得高水平的成就,以及是否已在其专业领域中被认可为杰出人士。参见该法第 101(a)(15)(O)(i) 条以及 8 C.F.R. § 214.2(o)(3)(ii) 和 (iv)。5 因此,我们保留这些问题。6 据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符合 O-1 签证类别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被视为本裁决的独立且替代性依据。
4 我们注意到,在 I-129 表格第 5 部分,申请人表明受益人的工资将为每年45,000美元。 5 另参见 2 USCIS Policy Manual, M.4(D),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6 参见 Bagamasbad, 429 U.S. 第25-26页;另参见 L-A-C-, 26 I&N Dec. 第516页,第7页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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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