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MATTER OF P-C-, INC. 日期:2018年6月26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IT公司,向出版商和研究人员提供“高准确度消歧、用户画像和推荐”软件应用程序,寻求根据L-1B非移民公司内部调职人员分类,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其“首席软件部署与维护工程师”。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101(a)(15)(L)条,8 U.S.C. § 1101(a)(15)(L)。L-1B分类允许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包括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将具有“专业知识”的合格外国雇员调往美国临时工作。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按要求证明受益人:(1) 拥有专业知识;(2) 曾在国外以经理或高管身份,或以专业知识身份受雇;以及 (3) 将在美国以专业知识身份受雇。
在上诉中,申请人充分解释了其向客户提供的此类软件的复杂性,并指出其与专有软件相关的两项专利——。申请人更详细地描述了受益人专业知识的性质,指出受益人最初于2007年被聘为“实习软件工程师”,最终于2015年晋升至其当前职位,此前已与外国实体共事超过七年,并将其对该公司专有软件的知识积累到只有该雇主的首席执行官才能匹敌的水平。申请人称,至少需要八年的培训和经验,熟悉其专有软件及其在系统中的应用程序,才能达到受益人的知识水平。申请人还指出,受益人对该公司专有软件的知识对于其与——这一关键客户(该客户占该外国实体上一财政年度收入的70%)的持续业务至关重要,并指出受益人作为“新一代”软件开发及其部署的关键贡献者的角色。
申请人还提供了图表,将受益人的知识水平和薪资与其所在部门的软件工程师进行比较;两张图表均表明受益人的知识水平和薪资超过其同事。尽管知识比较图表表明公司内其他软件工程师在受益人工作的各个组成部分上协助受益人,但没有人像受益人那样对申请人的专有
原文第 2 页
.
Matter of P-C-, Inc.
软件及其在环境中的应用拥有全面的理解。总之,我们认为,经申请人在上诉时补充提交材料后的审理记录表明,受益人拥有专业知识。此外,由于我们认定受益人将在客户工作场所应用其对其雇主专有软件的专业知识,其拟议职位符合《签证改革法》的要求。因此,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该上诉。
裁定: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P-C-, Inc., ID# 1386599 (AAO June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