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JUN272025_04B5203

公司交易法律与咨询业务高管/合伙人 · NIW 国家利益豁免:发回重审(2025年6月27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发回重审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拟议事业的界定、Dhanasar第一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件:处于良好位置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三要件:综合权衡免除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拒绝决定的说理充分性
不成立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拒绝决定的说理充分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案情

申请人自称高级法律顾问,以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身份申请移民,并同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免除职位邀请和劳工证要求。其I-140填写的拟任职位是公司律师,但陈述和补件答复中又提出要设立自己的公司交易法律与咨询业务,担任首席执行官和合伙人,为多元创业者提供风险投资法律顾问和投资咨询。

程序经过

SCOPS初次拒绝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也不值得行使自由裁量。申请人随后提出上诉,案件进入AAO。本次AAO审查的范围是SCOPS的拒绝决定,AAO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并撤销该决定、发回重审,并未对申请是否最终获批作出判断。

争议标准

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的底层分类资格,再依Dhanasar三要件证明国家利益豁免: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申请人处于良好位置以推进该事业、综合权衡免除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AAO还强调,审理官员必须充分说明拒绝理由,使申请人有机会质疑决定,并使上诉审查有意义。

提交的证据

记录包括英国法学学士文凭和成绩单、英国法律实践研究生文凭、一份学术评估(称法学学士等同美国法学博士、研究生文凭等同美国硕士)、I-140中关于公司律师职位的描述、申请人陈述、商业计划以及补件答复中关于新设公司和风险投资法律咨询业务的说明。缺失或矛盾之处在于:学术评估与AACRAO EDGE关于英国法学学士相当于美国学士、研究生文凭相当于一年研究生学习的结论相冲突;记录也未充分证明学士后同一专业五年渐进工作经验。

AAO 认定

AAO认定SCOPS仅凭外国学历就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依据不足,因此撤回该认定;EDGE显示其法学学士仅相当于美国学士,研究生文凭仅相当于一年研究生学习,且五年渐进专业经验未获充分记录。关于国家利益豁免,AAO认定SCOPS虽就Dhanasar三要件作出结论,却未识别或讨论记录中的证据,补件通知也只复述法律要求而未结合本案事实,也未指出具体证据不足,因此无法进行有意义的上诉审查。AAO未就申请人是否满足Dhanasar任一要件作出实质认定。

裁决结果

AAO撤销SCOPS的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时SCOPS应审查完整记录,判断申请人是否充分界定拟议事业、是否符合底层EB-2分类资格,并逐一分析Dhanasar三要件;若认定不足,应说明证据缺陷和理由。AAO明确对案件最终结果不发表意见。

适用边界

本案为非先例决定,仅处理本次上诉所涉的程序和证据说明缺陷,不确立任何约束性规则,也不代表其他NIW申请的成功率。AAO未认定申请人满足或不满足EB-2高级学位资格或Dhanasar任一要件,发回重审不等于批准。本案未讨论特殊能力路径的实质要件、劳工证或雇主相关事项。

阅读提示

核对时应重点查看:学术评估与AACRAO EDGE关于英国法学学士和研究生文凭的对应结论;证明学士后同一专业五年渐进工作经验的材料;I-140、陈述、商业计划和补件答复中对拟议事业的不同表述;以及SCOPS重审时是否逐项结合证据分析Dhanasar三要件。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逐项证据与认定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证据:英国法学学士文凭和成绩单、法律实践研究生文凭、学术评估;AACRAO EDGE关于英国法学学士相当于美国学士、研究生文凭相当于一年研究生学习的资料;关于五年渐进专业经验的记录。

认定理由:AAO认定SCOPS仅凭外国学历即认定资格,依据不足;学术评估与EDGE相冲突,记录未证明申请人拥有高于美国学士的同等学位,也未充分记录学士后同一专业五年渐进经验,故未证明符合8 C.F.R. § 204.5(k)(2)。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6 段、第 2 页第 7 段、第 2 页第 8 段、第 2 页第 9 段、第 3 页第 1 段、第 3 页第 2 段

拟议事业的界定

证据:I-140中公司律师职位描述、申请人陈述、商业计划、补件答复中关于设立公司及风险投资法律咨询业务的说明。

认定理由:AAO指出SCOPS仅将拟议事业描述为公司律师,未讨论申请人设立企业及相关业务的事实;AAO要求重审时分析记录是否充分描述拟议事业,但本次未作实质认定。

原文位置:第 3 页第 6 段、第 3 页第 7 段、第 3 页第 8 段、第 4 页第 4 段

Dhanasar第一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证据:SCOPS决定及补件通知中对Dhanasar要件的法律复述;申请人提交的陈述、商业计划等记录证据。

认定理由:SCOPS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AAO认定SCOPS未结合记录证据分析,无法进行有意义审查,故发回重审,本次未就国家重要性作出实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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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件:处于良好位置推进拟议事业

证据:SCOPS决定及补件通知中的法律复述;申请人提交的陈述、商业计划等记录证据。

认定理由:SCOPS结论为不满足,但AAO认定其未识别或讨论记录证据,说明理由不足,故撤销并发回,本次未作实质认定。

原文位置:第 3 页第 5 段、第 4 页第 2 段、第 4 页第 3 段、第 4 页第 4 段

Dhanasar第三要件:综合权衡免除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

证据:SCOPS决定及补件通知中的法律复述;申请人提交的陈述、商业计划等记录证据。

认定理由:SCOPS结论为不满足,但AAO认定其未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说明理由不足,故撤销并发回,本次未作实质认定。

原文位置:第 3 页第 5 段、第 4 页第 2 段、第 4 页第 3 段、第 4 页第 4 段

拒绝决定的说理充分性

证据:SCOPS拒绝决定和补件通知的文本;记录中提交的陈述、商业计划、学术评估等证据。

认定理由:AAO认定SCOPS决定未识别或讨论记录证据,补件通知仅复述法律要求而未结合本案事实或指出具体证据不足,未充分说明拒绝理由,妨碍申请人质疑决定和有意义的 appellate review,故撤销该决定。

原文位置:第 4 页第 2 段、第 4 页第 3 段、第 4 页第 4 段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9115628 日期:2025年6月27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高级法律顾问,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与该EB-2移民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即国家利益豁免。见本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

SCOPS拒绝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资格或另行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销SCOPS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以下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B)(i)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高于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k)(2)。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同上。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确立有资格获得“符合国家利益”的职位offer要求的自由裁量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在符合国家利益时授予此项对所需职位offer、从而对劳工证的自由裁量豁免。

原文第 2 页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案指出,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A. 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在拒绝该申请的决定中,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即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基于以下所述理由,本办公室撤销SCOPS的认定。

SCOPS关于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的认定,仅基于其来自外国学术机构的学历证书。然而,记录不足以证明申请人拥有高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或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加上同一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见8 C.F.R. § 204.5(k)(2)。

申请人提交了文凭和学业成绩单,表明其于2018年6月在[已隐去](英国)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19年11月在[已隐去](英国)获得法律实践研究生文凭。此外,其提交了一份学历评估,称其法学学士学位相当于美国法学博士学位,其研究生文凭相当于美国硕士学位。

根据美国大学注册与招生官员协会(AACRAO)在全球教育电子数据库(EDGE)中列出的英国教育资历,2 法学学士学位在完成三年学习课程后授予,与美国学士学位相当。此外,EDGE表明,研究生文凭在完成25周研究生学习后授予,相当于美国一年研究生学习。在此,该学历评估与EDGE中关于英国法学学士学位和研究生文凭的教育资历相矛盾。记录未表明申请人拥有所主张的高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

1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自由裁量性质)。 2 AACRAO是一个非营利专业协会,拥有超过11,000名高等教育招生和注册专业人员,代表40多个国家的2,600多所院校。见 http://www.aacrao.org/who-we-are。本办公室认为EDGE是关于外国学历等效性的可靠信息来源。见 Confluence Intern., Inc. v. Holder, Civil No. 08-2665 (DSD-JJG), 2009 WL 825793 (D. Minn. Mar. 27, 2009); Tisco Group, Inc. v. Napolitano, No. 09-cv-10072, 2010 WL 3464314 (E.D. Mich. Aug. 30, 2010); Sunshine Rehab Services, Inc. No. 09-13605, 2010 WL 3325442 (E.D. Mich. Aug. 20, 2010)。另见 Viraj, LLC v. Holder, No. 2:12-CV-00127-RWS, 2013 WL 1943431 (N.D. Ga. May 18, 2013)。

原文第 3 页

此外,尽管EDGE确认申请人的法学学士学位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但记录未充分证明其在同一专业领域拥有五年学士学位后逐步提升的经验。

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的情况下,申请人未证明其已获得美国学位或高于美国学士学位的美国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或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或另行证明其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资格。见8 C.F.R. § 204.5(k)(2)。

在发回重审时,SCOPS应考虑该证据是否证明申请人已获得8 C.F.R. § 204.5(k)(3)(i)(A)含义内的高级学位同等学历,或另行确立其符合基础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

B. 国家利益豁免

在适用Dhanasar框架时,SCOPS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仍认定其不符合所请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因为其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或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的决定包含错误的法律和事实结论,且未反映对所提交证据的考虑。申请人主张,SCOPS的决定错误地认定其拟议事业,称其“打算在公司法领域担任公司律师”。其坚持认为,包括其陈述和商业计划在内的证据清楚表明,其事业不仅仅是作为潜在雇主的公司律师,而是提议建立自己的公司交易法律和咨询业务,其将担任该业务的首席执行官和合伙人。

在其I-140表格中,申请人称其拟议职位名称为公司律师,非技术性职位描述为“代表客户管理、制定战略并起草与公司交易各阶段相关的法律商业文件”。在其陈述中,其描述拟议事业称,通过其公司交易法律和咨询业务,其将建议边缘化企业,通过使其接触股权、风险投资和战略资本市场解决方案,减少其对债务融资的依赖。在其对证据请求(RFE)的回复中,申请人澄清其提议担任面向多元化企业家的风险投资法律顾问和投资顾问,并提供与其新公司[已隐去]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商业计划。然而,该决定仅表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在公司法领域担任公司律师,而未讨论其建立企业以及申请人拟议事业的事实。

在发回重审时,SCOPS应分析证据,以确定记录是否充分描述拟议事业,以及该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如果SCOPS认定申请人的文件不符合Dhanasar第一项要求的实质价值或国家重要性要求,该决定应讨论证据中的不足之处,并充分解释不符合资格的理由。

原文第 4 页

价值或国家重要性要求,该决定应讨论证据中的不足之处,并充分解释不符合资格的理由。

尽管SCOPS的决定对Dhanasar三要件作出了认定,但在作出这些认定时,它完全没有指明或讨论记录中的证据。相反,SCOPS陈述了法律以及Dhanasar各要件的相关考量因素,并得出结论认为他不符合这三个要件中的每一个。与决定类似,SCOPS的补证通知(RFE)陈述了满足Dhanasar三要件的法律要求,但并未结合这些法律要求讨论本案的事实。此外,RFE没有讨论已提交的证据,也没有具体指明申请人证据中与这三个要件各自相关的不充分之处。

审理官员必须充分解释拒绝签证申请的理由,以便让申请人有公平的机会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并让我们有机会进行有意义的 appellate review(上诉审查)。见 8 C.F.R. § 103.3(a)(i);另见 Matter of M-P-, 20 I&N Dec. 786 (BIA 1994)(认定:决定必须充分解释拒绝动议的理由,以便让被申请人有有意义的机会在上诉中质疑该裁定)。在此,SCOPS的决定没有充分处理随申请提交或在RFE答复中提交的证据。若未将证据与Dhanasar三要件中所指明的因素进行适当分析,我们便无法有意义地分析SCOPS对这三个要件各自的裁定是否有误。

因此,基于这一缺陷,我们将撤销SCOPS的决定。在发回重审时,SCOPS在考量申请人是否已充分指明其拟议事业以及是否已依据Dhanasar框架的三个要件分别确立资格时,应审查整个记录。如果SCOPS得出结论认为申请人的文件材料不符合Dhanasar三要件中的任何一个,该决定应讨论证据中的不充分之处,并充分解释不符合资格的理由。

III. 结论

基于上述,我们将该申请发回重审,由SCOPS考量申请人是否已满足 underlying EB-2 classification(所依据的EB-2分类)的资格要求。见该法第203(b)(2)(B)(i)条。此外,SCOPS应考虑Dhanasar分析框架的全部三个要件,以裁定申请人是否已确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SCOPS可要求提供其认为与新裁定相关的任何补充证据。因此,对于本案在发回重审后的最终处理结果,我们不发表意见。

命令:SCOPS的决定被撤销。本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6-2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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