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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科学家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6月30日)

类别 NIW · 领域 科学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项标准: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标准: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三项标准:综合权衡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项标准: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在Dhanasar第一项标准下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第二项和第三项标准的上诉论点和资格被明确保留,未作审理。原审关于EB-2基础资格(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的认定未被推翻。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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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he has not established his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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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and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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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科学家,以成员身份申请EB-2职业移民,类别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并同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免除职位邀请要求。原审认定其符合EB-2基础资格,但未认定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本次为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拒绝决定的行政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research scientist,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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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S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the underlying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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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申请人于2024年9月提交I-140表格,申请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search documentation is dated in January 2025, which is after the date of filing this petition in Sept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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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申请人提交补件答复,其中包括一份说明,简要概述其在雇主处正在推进的三个研究项目,并提交了关于其中一个项目(加速机器学习系统的超参数调优工具)的研究成果文件。

    核对原文依据
    In a request for evidence reply, the Petitioner rovides a statement which briefly summarizes three on­ going research projects he is pursuin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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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th his request for evidence reply, the Petitioner submits documentation about research findings for one of his proposed projects, hyperparameter tuning tools for accelerated machine learning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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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

    SCOPS拒绝申请,认定申请人虽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其具有国家重要性;并认定其符合Dhanasar第二项标准,但不符合第三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that he is eligible for or otherwise merit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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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OPS determined that while the Petitioner demonstrated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he did not establish the endeavor is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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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OPS further determined that while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that he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prong, he did not establish that, on balance, i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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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主张SCOPS滥用裁量权、未考虑全部证据,并错误认定事实和法律。AAO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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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SCOPS abused its discretion by failing to consider the totality of the evidence and making incorrect conclusions of law and statements of the facts in analyzing th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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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项标准: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根据Dhanasar框架,申请人须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审查聚焦于外籍人士拟从事的特定事业,而非其所在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是开发前沿人工智能技术,为全球公司提供高效的用户兴趣建模、用户生成内容理解和高效经济生产迭代服务;其在雇主处的研究科学家工作只是推进该事业的手段,而非事业本身。其研究将通过学术发表和行业会议传播,超越雇主,影响人工智能领域及美国科技利益。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个人陈述及补件答复中的项目说明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是开发前沿人工智能技术,超越雇主,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陈述仅提供摘要,缺乏具体细节或佐证证据,未说明项目如何产生超越雇主的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具体细节和佐证证据,未证明项目与典型研究科学家工作的区别,也未证明技术传播或采用计划。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owever, makes broad claims, without corroborating evidence, that his research would impact national government policies and advance the field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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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the Petitioner summarized three research projects, but he has not provided the level of specific details or documentation as required under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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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速机器学习系统超参数调优工具的研究成果文件(2025年1月)

证明目的
证明研究论文被知名会议接受,显示研究具有更广泛影响和未来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不予考虑,因为该文件日期在2024年9月提交申请之后,且该项目在初次申请中未提出,首次出现在补件答复中。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即确立资格。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件日期晚于提交日期,且项目未在初次申请中提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search documentation is dated in January 2025, which is after the date of filing this petition in Sept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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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ocumentation will not be considered since it is dated after the date of filing the petition for the benefit s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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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工智能在金融和广告领域应用的文章和报告,以及国家政府人工智能倡议

证明目的
证明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性及拟议事业与国家倡议一致。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材料未提及申请人的具体拟议项目及其对领域或国家倡议的潜在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未与申请人的具体项目建立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however, does not mention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projects and their potential impact on the field or on such national initi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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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先前的研究工作(政府资助、行业出版物发表、会议展示)

证明目的
证明其研究工作已在领域内产生广泛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先前研究主要涉及Dhanasar第二项标准(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事业),而非第一项标准下的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先前工作不能直接证明拟议事业的未来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the Petitioner's previous research may help to understand his proposed endeavor, such previous work mainly relates to whether he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endeavor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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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TEM领域和人工智能对国家重要性的政策指南及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涉及被认定为关键和新兴技术的人工智能,符合国家利益。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人工智能进步的整体价值,但认为领域整体重要性不能确立申请人特定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未充分详细说明其研究如何以足够广泛的潜在影响推进STEM技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特定事业超越未来雇主和客户的影响,或对人工智能行业、美国国家技术倡议或其他行业的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We acknowledge the overall value of the advancemen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ttracting qualified professionals in related careers, and strengthening our nation's technology, particularly technology recognized as critical and emerging, but their overall significance does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in partic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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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his specific undertakin of workin as a research scientist at ith afocus on improving the recommendation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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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申请人主要依赖自身陈述,未提供佐证证据,未具体说明拟议研究项目如何超越雇主、对领域或国家产生广泛影响。申请人未详细说明或证明其计划引入的新技术或进展可能被领域内其他人传播或采用。因此,AAO认定申请人未以优势证据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a review,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Dhanasar's first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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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mainly relies on his statements, without corroborating evidence, to characterize his research work as valuable for advancing the field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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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has not sufficiently established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in the United States will have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the first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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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标准: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项标准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先前研究、发表和会议展示显示其处于有利地位。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符合第二项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由于第一项标准未满足已足以驳回上诉,因此对第二项和第三项标准的上诉论点及资格不予审理并予以保留。原审曾认定第二项标准满足,但AAO本次未重新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identified basis for dismissal is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and 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and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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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项标准:综合权衡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项标准要求综合权衡,免除职位邀请和劳工证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有利于美国,应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综合权衡有利于美国。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第一项标准未满足而驳回上诉,明确保留对第三项标准的上诉论点和资格,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and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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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初次申请(2024年9月)与补件答复中提交的材料范围,特别是2025年1月的研究成果文件是否在初次申请中已提出;AAO以提交时资格规则排除该文件。
    核对原文依据
    A petitioner must establish eligibility for the benefit it is seeking at the time the petition is fil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关于三个研究项目的说明是否包含具体细节、佐证证据及技术传播或采用计划;AAO认为仅有摘要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mainly relies on his statements, without corroborating ev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提交的行业文章、报告和国家倡议材料是否提及申请人的具体项目;AAO以材料与具体项目缺乏联系为由未赋予证明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however, does not mention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projects and their potential impact on the field or on such national initiativ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Dhanasar第一项标准;第二项和第三项标准被保留,未作实质认定,不能据此推断其满足或不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and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Dhanasa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中文全文

非先例裁决

行政上诉办公室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号:38954113

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科学家,寻求以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要求,即国家利益豁免。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拒绝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或作为裁量事项不应获得该豁免。此事现由本办公室通过上诉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 203(b)(2)(B)(i) 条。一旦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 EB-2 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确立符合“符合国家利益”的职位要求裁量豁免的资格。本法第 203(b)(2)(B)(i) 条。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授予该裁量性的职位要求豁免,从而豁免劳工证。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如果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USCIS 可作为裁量事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拟议工作同时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该个人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以及

整体而言,豁免职位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SCOPS 认定申请人符合基础 EB-2 分类的资格,即作为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上诉中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确立了豁免职位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SCOPS 认定,尽管申请人证明了拟议工作具有实质价值,但其未能确立该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即 Dhanasar 分析框架第一要素的要求。经重新审查,申请人未能依据 Dhanasar 第一要素确立其拟议工作的国家重要性。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 SCOPS 滥用裁量权,未能考虑全部证据,并在分析证据时作出了错误的法律结论和事实陈述。本办公室不同意申请人对 SCOPS 裁决的评价。为确定申请人是否在优势证据标准下履行了其举证责任,本办公室不仅考虑证据的数量,还考虑证据的质量(包括相关性、证明力和可信度)。参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另参见 Matter of E-M-, 20 I&N Dec. 77, 79-80 (Comm'r 1989)。在此,SCOPS 认可了为评估其拟议工作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而提交的文件。基于案卷记录,SCOPS 的裁决是对证据的合理解释与考量。如所述拟议工作及案卷中的证据,并不支持申请人关于其工作的潜在影响超出其雇主、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或具有达到国家重要性层面的意义的主张。

Dhanasar 分析框架的第一要素,即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工作。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工作的价值可在多个领域中得到证明,例如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并非该个人将从事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该外籍人士拟从事的具体工作”。同上。

申请人声称 SCOPS 错误地将其拟议工作与其在 [已隐去] 作为研究科学家的持续工作混为一谈。相反,其主张其个人陈述清楚地解释了其拟进行的研究项目将如何超出其雇主,因其有助于金融、广告及其他行业新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称其拟议工作是“开发尖端人工智能技术,以便为全球各地的公司提供高效的用户兴趣建模、用户生成内容理解和高效的经济生产迭代服务,从而使负责任且功能性的人工智能资源成为可能。”其表示将继续在 [已隐去] 作为研究科学家从事其工作,自 2024 年 1 月起在该处工作。其强调,其作为研究科学家的工作并非其拟议工作,而只是推进其工作的一种手段。

作为 [已隐去] 的研究科学家,其解释其工作包括“提高 [已隐去] 的推荐质量”。其指出,其在 [已隐去] 的持续研究与其先前的研究工作相关,“特别是涉及支持社交媒体、金融和网络安全等多样化应用的复杂算法”。其声称,其先前的研究有助于证明其拟议工作不仅将惠及其雇主,还将通过“提供高效的用户兴趣建模、用户生成内容理解和高效的经济生产迭代服务……”而惠及人工智能领域和美国的技术利益。

在补件通知回复中,申请人提供了一份陈述,简要概述了其在 [已隐去] 正在推进的三个进行中的研究项目以推进其工作。其解释将继续研究以增强一种新颖的 [已隐去] 以改善媒体平台的用户兴趣。此外,其声称其项目将改进 [已隐去],这将“进一步加速创新并在广泛范围内支持[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因为 [已隐去] 是独立开发者和领先科技公司最广泛采用的模型之一”。其强调,其在 [已隐去] 的研究科学家工作将通过国际社交媒体平台及在行业会议上展示其研究而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超出其雇主。

然而,申请人提出了宽泛的主张,而无佐证证据,称其研究将影响国家政府政策并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其陈述提供了其拟议项目的摘要,但无具体细节或支持性证据,每个项目通常仅说明其研究将包括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以改善媒体和娱乐平台的用户满意度和数据 [已隐去]。尽管申请人作为 [已隐去] 的研究科学家、专注于人工智能可能证明拟议工作的实质价值,但这并不支持或证明其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预期潜在影响,或通过更广泛的意义达到国家重要性层面。

第一要素涉及“具体工作”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依据 Dhanasar 框架分析申请人拟议工作的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聚焦于拟议工作的预期影响,而非将分析限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的就业情况。工作比一般职业更为具体,应包含申请人拟从事的工作类型的细节,并描述具体项目和目标。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作为对比,Dhanasar 中的申请人证明其在空气和空间推进领域进行研发,更具体地说是涉及 5 马赫以上速度的高超音速推进系统,并且其开发了一种精确计算高超音速气流的创新方法。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1-92。此外,其提交了证据,反映其将继续研究设计和开发纳米卫星、火箭推进弹道导弹和单级入轨飞行器的推进系统,以及大量支持性证据,证明其持续研究将如何帮助美国保持在高超音速飞行方面相对于其他国家的优势,包括反映其获得政府实体研究资助的文件。同上。

在此,申请人概述了三个研究项目,但其未提供 Dhanasar 所要求的详细程度或文件,以支持其关于拟议研究项目有可能超出其雇主并影响人工智能领域或其他领域和行业的主张。申请人主要依赖其陈述,而无佐证证据,将其研究工作描述为对推进人工智能领域有价值。其未提供证据支持其关于拟议研究项目将更广泛地推进其领域,或与 [已隐去] 研究科学家通常从事的工作有所不同的主张。申请人未详细说明或通过支持性证据确立其引入可能传播给该领域或行业其他经营者或被其采用的新技术或进步的计划。申请人还必须以相关、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参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由于申请人在此未这样做,其未能充分确立其在美国的拟议工作将依据 Dhanasar 第一要素具有国家重要性。

其主张,其通过学术出版物和行业会议传播其发现的计划表明其工作将具有广泛的全国影响,超出其雇主。申请人强调其研究工作在其领域具有广泛影响,指出其先前的研究工作曾获政府资助、在知名行业出版物上发表并在行业会议上展示。尽管申请人的先前研究可能有助于理解其拟议工作,但此类先前工作主要涉及依据 Dhanasar 第二要素其是否有能力推进其工作。

案卷中的许多证据和申请人的论点聚焦于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性。为支持国家重要性的论点,申请人提交了各种文章和报告,讨论人工智能在金融部门和广告中的使用,以及旨在发展安全可靠使用人工智能的国家政府倡议。然而,这些证据并未提及申请人的具体拟议项目及其对该领域或此类国家倡议的潜在影响。

申请人声称其拟议工作与国家政府倡议及 USCIS 政策指南相一致,该指南承认推进人工智能对国家安全以及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进步的重要性。其主张其工作涉及推进 STEM 技术的研究,特别是被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关键和新兴技术的人工智能技术。尽管 USCIS 承认与 STEM 学位和领域相关的特定证据考量,“证据必须证明 STEM 工作同时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同上, at F.5(D)(2)。

本办公室承认推进人工智能、吸引相关职业的合格专业人士以及加强我国技术(特别是被认定为关键和新兴的技术)的整体价值,但其整体意义并不确立申请人拟议工作具体的国家重要性。同上。申请人未充分详细说明其拟议研究,或提供支持性证据以理解其将如何推进 STEM 技术并对其领域具有足够广泛的潜在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层面。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在 [已隐去] 作为研究科学家、专注于提高 [已隐去] 的推荐质量并开展推进社交媒体和广告行业人工智能的研究这一具体工作,将对其潜在雇主和客户之外产生影响,或证明其拟议研究工作将以其他方式对人工智能行业、美国国家技术倡议或其他行业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SCOPS 进一步认定,尽管申请人依据 Dhanasar 第二要素证明了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但其未能依据 Dhanasar 第三要素确立整体而言豁免职位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由于案卷中的文件未能充分确立申请人符合 Dhanasar 先例裁决的第一要素,其未能证明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这一认定的驳回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因此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申请人关于 Dhanasar 第二和第三要素的上诉论点及资格。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无需作出即可达致其结果的问题作出认定”);另参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审理上诉中的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能满足 Dhanasar 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要素,其未能确立作为裁量事项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

裁定:

上诉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6-30)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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