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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学习工程师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3月4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拟议工作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一项)、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是否处于推进拟议工作的有利位置;整体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拟议工作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一项)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决定仅基于Dhanasar第一项未满足而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未对第二项和第三项作出实质认定,也未批准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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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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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机器学习工程师,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其拟从事的工作是继续在计算机科学与工程领域开展研究及实际应用,具体包括搜索与统一浏览、数字广告实时竞价模型、推荐模型架构等,服务于其雇主及电商、数字广告行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machine learning enginee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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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oses "to continue his work in computer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research and their practical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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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显示申请人证明了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也未显示整体上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有利于美国。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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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AAO依据8 C.F.R. § 103.3受理,并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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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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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决定

    2025年3月4日,AAO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MAR. 0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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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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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拟议工作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一项)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要求申请人证明拟议工作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判断重点是申请人拟具体从事的工作,而非其所在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并考察该工作的潜在预期影响及更广泛影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机器学习模型开发推动电商行业销售与增长,促进机器学习、数据科学、电商和数字广告行业发展,支持政府倡议和STEM技术研究,并称其工作通过论文、期刊和行业会议传播,惠及美国小企业和零售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处于推进拟议工作的有利位置,但未证明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也未证明整体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关于拟议工作的陈述(搜索与统一浏览、数字广告实时竞价、推荐模型架构等项目)

证明目的
证明其工作属于机器学习、数据科学、电商和数字广告领域,具有技术价值和行业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技术创新和新兴技术的价值,但指出该陈述聚焦于具体雇主服务及行业应用,未证明拟议工作本身具有超出雇主利益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拟议工作如何在雇主及其客户之外产生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optimizing novel search and unified brow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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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focus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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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主管的信函,描述三项当前项目及其对雇主广告收入和广告支出回报的影响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对雇主业务具有显著经济价值,并具有国家利益。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主管仅详细说明申请人工作对共同雇主的利益和应用,未说明成果会公开传播或产生超出雇主的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仅体现对雇主的利益,未证明国家或全球层面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he only details the benefit and applic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work to their common emplo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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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通过预印本、期刊文章和行业会议传播研究成果的计划

证明目的
证明其工作成果将超出雇主范围,贡献于更广泛科学和行业社区。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雇主是私营公司,记录中没有雇主(包括主管提交材料)表示会支持申请人公开传播工作成果;并指出记录中没有申请人2020年入职后与预印本、期刊文章或行业会议相关的信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雇主支持公开传播的说明,也缺乏入职后公开传播成果的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 is no assertion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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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does not contain information related to preprints, journal articles, or industry conferences for the Petitioner following his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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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称申请人工作显著推进了雇主处的机器学习研究、2019年研究论文和后续专利已被广泛实施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研究和专利在雇主之外得到应用并推动相关领域。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推荐信一般性声称专利被广泛实施,但未详细说明专利在雇主之外应用的程度和方式,也未说明申请人当前拟议工作将如何推动雇主及其客户之外的相关领域。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专利外部应用的具体范围和方式,以及拟议工作对外部领域影响的具体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do not detail how extensively and the way in which the patents, specifically, have been applied outside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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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其模型对美国小企业、电商行业和杂货行业经济影响的陈述及合作公司销售增长数据

证明目的
证明其工作对美国经济具有重大积极影响,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任何经济活动都可能对经济产生积极影响,但指出申请人未证明这些潜在经济活动是其工作的直接结果,也未证明其拟议工作具有显著就业潜力或超出雇主及其客户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建立所称经济影响与申请人拟议工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也未证明影响超出雇主及客户范围。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this potential economic activity is a direct result of his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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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承认新兴技术和相关领域的重要性,但强调仅在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必须针对申请人拟具体从事的工作。AAO审查后认为,申请人及其主管的描述主要体现对共同雇主及雇主客户的利益,记录未显示雇主会支持其公开传播研究成果,推荐信也未说明专利在雇主之外的应用范围或拟议工作如何推动雇主之外的相关领域。因此,AAO认定该工作未显示超出雇主和零售客户利益的国家或全球影响,也未显示足以构成国家重要性的广泛经济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merely working in an important field is in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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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sufficiently demonstrated his endeavor will extend beyond his employer's interests and retail cl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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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this potential economic activity is a direct result of his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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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是否处于推进拟议工作的有利位置;整体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要求申请人在满足第一项后,还需证明其处于推进拟议工作的有利位置,以及整体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整体上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要求;原审已认定其处于推进拟议工作的有利位置。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处于推进拟议工作的有利位置,但未证明整体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AAO 认定与理由

AAO以第一项未满足为 dispositive,明确表示不再审理并保留对Dhanasar其余两项的判断,因此本次决定未对第二项和第三项作出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reserve whether the Petitioner has met the additional prongs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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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主管信函和申请人陈述时,应区分对雇主业务利益的描述与对拟议工作超出雇主范围的广泛影响的说明;AAO正是以这一区分评价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he only details the benefit and applic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work to their common employ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公开传播证据时,应注意记录中是否有雇主支持公开传播的说明,以及2020年入职后预印本、期刊文章或行业会议的具体材料;AAO据此评价工作成果是否可能超出雇主范围。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 is no assertion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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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record does not contain information related to preprints, journal articles, or industry conferences for the Petitioner following his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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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经济影响主张时,应区分行业总体经济规模、合作公司销售增长数据与申请人拟议工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AAO要求证明经济影响直接源于申请人的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this potential economic activity is a direct result of his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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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次决定仅处理Dhanasar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被明确保留而未审理;不应将保留理解为满足或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reserve whether the Petitioner has met the additional prongs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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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非先例裁决

行政上诉办公室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件编号:35664074

日期:2025 年 3 月 4 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机器学习工程师,寻求以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分类,并请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展示了其拟议工作的国家重要性,也未能证明整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对美国有利。本事项现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 203(b)(2)(A) 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 EB-2 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行使裁量权,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 203(b)(2)(B)(i) 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案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以行使裁量权,在申请人证明以下事项时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拟议工作同时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该个人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以及

整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已隐去]的高级机器学习工程师,其提议「继续从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研究及其实际应用的工作,通过软件工程、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研究,使实验室技术的新成果能够服务于科学界以及 IT 和电子商务行业。」申请人明确表示其打算开展的研究项目包括:「优化新型搜索和统一浏览[已隐去]」、「为数字广告场景中的实时竞价开发[已隐去]」,以及「探索新的推荐模型架构,以支持[已隐去]和更广泛电子商务行业的更好的核心广告模型,目标是开发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更好的 AI 和 ML 模型,服务于美国电子商务和数字广告行业。」

审理主任认定,尽管申请人已证明其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但其未能确立该工作的国家重要性,也未能证明整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提议开展的具体工作。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工作的价值可以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在确定拟议工作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景影响。同上。在 Dhanasar 案中,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寻找拟议工作的更广泛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同上。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例如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 890 页。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已隐去]在数字广告领域开发机器学习模型「推动了整体电子商务行业的销售增长和增长」,并「推进了机器学习、数据科学、电子商务和数字广告行业的发展」。申请人主张其工作值得具体的证据考量,因为它支持政府倡议,并寻求推进 STEM 技术和研究,包括电子商务和数字广告领域的机器学习和数据科学研究。本办公室认可此类技术创新的价值以及新兴技术的重要性;然而,仅仅在一个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确立拟议工作的国家重要性。相关问题不是申请人可能工作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外籍人士提议开展的具体工作」。Dhanasar 第 889 页。

在此,申请人是[已隐去]的高级机器学习工程师。申请人主张其工作「将得到其雇主[已隐去]的支持,该雇主已为其提供了开发和训练模型所需的所有必要资金、设备、计算能力和第一方客户数据集。」申请人主张其计划将「正在进行和未来的研究活动发表在预印本、期刊文章和行业会议」上,同时「将其模型整合到[已隐去]服务中」,该服务被零售商、企业和品牌使用。申请人表示使用[已隐去]「有利于美国小企业和零售商的利益,他们将通过更高效的数字广告获得更多销售、客户和利润。」

申请人的主管指出了申请人当前的三个项目,具体说明申请人正在从事:1)「多个搜索和统一浏览[已隐去],它们共同影响超过 90% 的[已隐去]广告流量」,并「占公司总广告收入的 60% 以上」;2)「开发一个可以预测转化率以优化广告支出回报率(ROAS)的模型,使我们的平台更具吸引力,从而增加广告主预算和收入」;以及 3)「进行新的模型架构探索」,这「可以通过增强公司核心广告模型带来显著的收入增长(估计每年 2000 万美元)」。尽管申请人的主管与申请人一样,主张申请人的工作具有国家利益,「考虑到[申请人]机器学习模型在广告和电子商务中的众多现有和潜在实际应用」,但他仅详细说明了申请人的工作对其共同雇主[已隐去]的利益和应用。如上所述,申请人声称其工作将通过「预印本、期刊文章和行业会议」传播到[已隐去]服务之外的使用。然而,[已隐去]是一家私营公司,没有任何来自[已隐去]的声明——包括在申请人主管提交的材料中——表明其会支持申请人公开发表其工作成果。[已隐去]申请了专利,包括申请人为共同发明人之一,并发表了一篇与其深度学习内部研究相关的文章。但并不明显的是,[已隐去]的研究发现会公开提供,而不是由[已隐去]作为专有信息保留。值得注意的是,记录中没有关于申请人在 2020 年入职[已隐去]之后的预印本、期刊文章或行业会议的信息。记录中的推荐信表明申请人的工作「显著推进了[已隐去]的机器学习研究,并已被[已隐去]工程师实施」。同时,那些笼统主张申请人 2019 年研究论文及后续专利已被广泛实施的推荐信,并未详细说明这些专利具体在[已隐去]之外被应用的程度和方式。同样,这些信件也未具体说明申请人的当前拟议工作将如何在[已隐去]及其客户之外推进相关领域。总体而言,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工作将超越其雇主的利益和零售客户,以在相关领域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的方式扩展,或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层面的更广泛影响。

申请人主张其「机器学习模型和数据分析工具对美国经济产生了显著的积极影响」,特别是「美国小企业、数字营销/广告、整体 2852.24 亿美元电子商务行业以及 1.1 万亿美元杂货行业的增长。」申请人具体指出与[已隐去]合作的公司「从广告中看到超过 15% 的销售增长,农产品广告主的平均销售增长超过 30%。」然而,尽管任何经济活动都有可能对经济产生积极影响,但申请人未能证明这种潜在的经济活动是其工作的直接结果。总体而言,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拟议工作具有雇用美国工人或提供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显著潜力——超出其雇主及其雇主所服务的客户——从而对美国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B. Dhanasar 其他要素与不合格

由于本办公室对此问题的认定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保留申请人是否满足 Dhanasar 框架其他要素的问题。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需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已不合格的情况下拒绝审理上诉中的替代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能满足 Dhanasar 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素,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资格,也未能以裁量方式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

上诉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3-04)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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