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I-M-C-N-A- 案 日期:2018年3月6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半导体存储技术供应商,寻求根据L-1A非移民公司内部调职者分类继续受益人的雇佣,担任其“WLAN产品架构师”。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101(a)(15)(L)条,8 U.S.C. § 1101(a)(15)(L)。L-1B分类允许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包括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将具有“专业知识”的合格外国雇员调至美国临时工作。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按要求证明受益人:(1) 拥有专业知识;(2) 曾在国外受雇担任经理或高管,或以专业知识身份受雇;以及 (3) 将在美国以专业知识身份受雇。
在上诉中,申请人更详细地解释了受益人如何获得其专业知识。申请人讨论了其在外国实体逐步积累的经验,并解释其如何在此基础上获得关于雇主产品及其在全球IT行业应用的知识。此外,受益人对产品发明以及新工艺和解决方案的开发作出了贡献。七项专利申请将受益人列为已获专利或专利待决项目的发明人短名单之一,截至本上诉提交时,这七项申请中有四项已获授权。
申请人还确认,在1400名产品架构师中,受益人是其雇主无线连接解决方案组中不到30名技术负责人之一。总之,我们认为,经申请人在上诉时补充提交材料的审理记录证明受益人拥有专业知识。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上诉。
命令: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I-M-C-N-A-,ID# 1068751(AAO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