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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9984109 日期:2026年3月6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或特殊能力外籍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值得对职位offer要求行使自由裁量豁免,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案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前提是申请人证明:
- 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 综合权衡,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¹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在性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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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
关于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要件涉及具体拟从事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初次提交时,申请人未提供具体的拟从事事业,而是提交了一份笼统声称的陈述:
“我计划在美国继续我的学业,成为与我专业领域相关的杰出专业人士……”
“……通过我的知识、经验和勤奋工作,我希望为美国社会以及美国公民的福祉和幸福作出独特而重大的贡献……”
“我最希望莫过于以律师身份贡献我的才华和能力,为美利坚合众国谋福利——美国已成为我真正的家——我将荣幸且有幸回馈这个让我感到安全、强大和自由的社区。”
“……我一直在积极建立人脉,美国公司对我有浓厚兴趣,希望聘请我作为律师……”
申请人未提供任何具体细节,也未证明继续学业以及广泛寻求受聘为美国公司律师足以满足Dhanasar案对具体拟从事事业的要求。Id. at 889。在回应SCOPS的补件通知(RFE)时,申请人改变了方向,其说明函声称:
“……根据其陈述,[申请人]计划设立一家专门从事法律咨询和教育服务的企业。该商业模式本质上需要一支专业团队,包括律师助理、行政人员和法律研究人员,从而直接创造就业机会。”
“……通过在经济萧条地区设立企业,他将填补这些社区的法律服务空白,确保个人和小企业能够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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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其法律执业外,[申请人]致力于继续其在法理学领域的研究……”
“此外,[申请人]的企业将提供教育服务,可能包括关于各种法律主题的培训项目和研讨会……”
在上诉中,申请人的书面论证意见主张其“拟经营一家法律咨询和法律教育企业,重点在于(a)反腐败治理与合规;(b)服务不足地区(‘法律荒漠’)的司法救济缺口;以及(c)法律与技术的整合,用于合法的调查/分析方法。”
申请人最初并未表示有任何拥有和经营企业的意图。虽然RFE说明函声称“根据其陈述,[申请人]计划设立一家专门从事法律咨询和教育服务的企业”,但记录不支持这一主张。² 申请人的初始陈述未提及设立和经营法律咨询及教育服务企业。事实上,如上所述,申请人的原始陈述表明他希望继续学业并作为律师执业,声称企业有兴趣聘请他作为律师,完全未提及法律咨询或教育服务企业,包括在法理学领域进行研究。³ 申请人必须证明从提交申请之时起并持续至审理期间,该移民福利的所有资格要求均已满足。见8 C.F.R. § 103.2(b)(1)。此外,申请不能在其后申请人依据新的事实组合变得符合资格时予以批准。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5 (Comm'r 1988)。该决定进一步指出,援引Matter of Bardouille, 18 I&N Dec. 114 (BIA 1981),USCIS不能“考虑仅在申请提交之后才产生的事实。”Id. at 176。因此,本办公室将不考虑申请人发生重大变更的拟从事事业,即开设、拥有和经营自己的企业以提供咨询、教育和研究。
此外,由于申请人从初次提交到RFE直至上诉持续重大变更其拟从事事业,申请人放弃了其最初的拟从事事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提供了Dhanasar案所要求的具体拟从事事业,26 I&N Dec. at 889。在没有具体拟从事事业的情况下,无法判定该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⁴和国家级重要性(第一项要件)、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该事业(第二项要件),以及综合权衡豁免职位offer要求是否将有利于美国(第三项要件)。⁵
² 申请人在其RFE回应中未提供单独的陈述,而是由其律师准备的说明函;记录中仅包含其初始陈述。 ³ 申请人未指明任何所称的企业。 ⁴ 尽管SCOPS认定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本办公室撤回该认定,因为记录未反映具体的拟从事事业。 ⁵ 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认定行政机关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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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提供Dhanasar案所要求的具体拟从事事业,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资格或以其他方式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⁶ 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各项理由均作为本决定的独立且替代依据予以考量。
命令: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本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另有不可入境或可驱逐情形的外籍人士,可能因签发表格 I-862(出庭通知)而依据本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受到影响。
⁶ 本办公室同样无需审查SCOPS关于申请人符合基础移民分类资格(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有利认定。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