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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专家/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顾问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3月7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决定确认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并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定其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未满足Dhanasar第一要素,未对第二、第三要素作实体分析,也未认定申请人有资格获得或值得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has shown that he i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nd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to work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 consultant in the field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cybersecurity has substantial merit, he has not shown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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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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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信息安全专家,以信息安全管理岗位受雇;其I-140申请寻求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并请求豁免该分类附带的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主张拟在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领域担任顾问,帮助公司进行数字化转型、优化流程、降低成本与风险、提升生产力与商业智能。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information security specialist,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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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osed to work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 consultant in the field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cyber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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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a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nsultant and an information security specialist who will contribute toward optimizing proce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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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获得或在裁量上值得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is eligible for or otherwise merit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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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就德州服务中心决定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AAO按重新审查程序处理,并最终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Texas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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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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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先证明符合基础EB-2分类: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特殊能力者;高级学位指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或美国学士学位/同等外国学位加五年逐步提升的相关专业经验。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信息系统领域外国同等学士学位及超过14年信息技术领域工作经验,主张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AAO同意该认定。

申请人的学历与工作经历材料(决定仅概括记载)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持有信息系统领域外国同等学士学位并具有超过14年信息技术工作经验,从而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
AAO 如何评价
主任认定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AAO明确同意;决定未逐项评价具体学历或雇佣文件。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项资格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He holds the foreign equivalent of a U.S. bachelor's degree in information systems and has worked in the field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r more than 14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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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在分析中明确采纳主任关于基础EB-2资格的认定,未再展开逐项审查;本次上诉的剩余争点仅为职位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he is eligible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nd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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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实质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领域体现。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在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领域提供顾问服务,推进信息技术举措、国家安全利益及美国在信息技术领域的竞争力。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同时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AAO在分析中认定实质价值部分已满足。

计算机科学、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教授的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信息技术行业提供服务对美国信息技术部门有实质益处,因为美国信息基础设施是商业、军事和民用活动的基础,美国是全球最大科技市场,信息技术通过电子商务影响美国经济。
AAO 如何评价
AAO在实质价值部分采纳申请人关于推进信息技术举措和国家安全利益的主张;该专家信主要论述行业重要性,未用于证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专家信论述的是信息技术行业整体重要性,而非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影响;AAO在国家重要性部分指出相关主张缺乏佐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rofessor states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to provide his services in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has substantial benefits for the 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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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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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基于申请人关于推进信息技术举措、国家安全利益及美国竞争力的主张,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实质价值成立并不等于国家重要性成立,AAO随后单独审查国家重要性并认定不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We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based on his claim that his endeavor aims to adva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itiatives and further national security interests and U.S. competitiveness in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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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重要性的相关问题不是申请人所在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而是申请人拟议的具体事业;应考察该事业的前瞻性影响及更广泛影响,例如在某一领域具有全国甚至全球影响,或具有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作为信息技术顾问和网络安全专家,其工作将优化流程、降低成本、风险与损失、提高生产力、增强商业智能,帮助企业更高效运营,从而激发创新、创造新工作和新产业,为美国人带来新机会;并援引总统行政命令、拜登-哈里斯政府吸引STEM人才行动及《关键与新兴技术国家战略》说明技术和网络安全对美国竞争力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AAO同意并认定申请人未提供文件证据证明其工作职责会对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而非仅惠及其雇主或客户。

申请人关于拟议事业影响的陈述(上诉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其顾问工作将优化流程、降低成本与风险、提高生产力、增强商业智能,从而激发创新、创造就业和新产业。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申请人的主张,但认定其未提供证据佐证这些主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文件证据证明其拟议工作职责会对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而非仅惠及其雇主或客户。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we acknowledge the Petitioner's claims, he has not provided evidence to substantiate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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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计算机工程教授的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作为信息安全顾问的服务对美国重要,可帮助企业发展、为美国工人创造更多工作、减少网络犯罪损失并增进美国公民社会福利。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意见信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显著雇用美国工人的潜力,也未证明其带来Dhanasar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效应。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顾问服务会使雇主在经济萧条地区雇用大量工人,或通过就业水平或商业活动给特定美国地区及其人口带来重大经济益处;也未证明公司收入因申请人顾问服务而增加会显著影响地区或全国经济活动。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ignificant potential to employee U.S. workers or otherwise offers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for our nation contemplated by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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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行政命令(“恢复对我国合法移民制度的信任”及“改善国家网络安全”)、拜登-哈里斯政府吸引STEM人才行动、《关键与新兴技术国家战略》相关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技术和网络安全对维持和提升美国竞争力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且申请人拟议事业涉及先进计算和网络通信技术等关键与新兴技术。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这些文件表明技术和网络安全对美国竞争力和国家安全重要,但未具体显示政府对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兴趣。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件未将政府政策重要性具体连接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也未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the documents indicate the importance of technology and cybersecurity to maintain and improve U.S. competitiveness and national security, they do not specifically show the government's interest in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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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先区分行业重要性与具体事业重要性,指出申请人仅泛称其顾问工作会带来创新、就业和效率提升,却未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这些影响超出雇主或客户范围。AAO进一步指出,专家信和行政文件说明的是技术和网络安全整体重要性,未具体显示政府对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兴趣,也未证明其服务会在经济萧条地区显著雇用工人或对特定地区产生重大经济益处。因此第一要素的国家重要性未达到,第二、第三要素无需继续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instead, we focus on the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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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has not provided evidence to substantiate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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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y do not specifically show the government's interest in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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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ther analysis of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utlined in Dhanasar, therefore,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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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要求个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第三要素要求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本次上诉中就第二、第三要素提出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主任对第二、第三要素的单独认定;AAO因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未满足,认定继续分析第二、第三要素没有实际意义。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明确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由不进入第二、第三要素分析,因此本次决定未对这两项要素作出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analysis of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utlined in Dhanasar, therefore,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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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AAO如何区分“行业重要性”与“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重点看其要求申请人证明工作职责对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而非仅惠及雇主或客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rather than benefiting his employer or their cli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两封专家意见信各自被用于哪一要素;第一封在实质价值部分被提及,第二封在国家重要性部分被评价为未证明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rofessor states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to provide his services in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has substantial benefi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ignificant potential to employee U.S. work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总统行政命令和《关键与新兴技术国家战略》材料在决定中的评价边界——AAO承认其说明技术和网络安全整体重要,但认定未具体显示政府对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兴趣。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o not specifically show the government's interest in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本次决定未对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作实体认定,不能将第一要素未满足解读为对第二、第三要素的否定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analysis of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utlined in Dhanasar, therefore,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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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4844899 日期:2023年3月7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信息安全专家,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附加于该分类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获得或在自由裁量上应当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B)(i)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k)(2)。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同上。

专业被定义为该法第101(a)(32)条所列职业之一,以及任何以美国学士学位或其外国同等学位为进入该职业最低要求的职业。1 8 C.F.R. § 204.5(k)(2)。

1 专业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生、外科医生,以及小学或中学、学院、学术机构或神学院的教师。该法第101(a)(32)条。

原文第 2 页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有资格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应当获得“符合国家利益”的职位offer要求的自由裁量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分析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2,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信息安全专家,拟在美国作为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领域的顾问工作。他持有相当于美国信息系统学士学位的外国学位,并已在信息技术领域工作超过14年。审理主任认定他有资格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获得EB-2分类,本办公室同意。上诉中剩余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或在其他方面应当获得该分类职位offer要求的豁免。本办公室认定其不符合。

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景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申请人表示,他打算“在美国从事并贡献于软件工程与架构、信息安全以及战略规划,通过在信息技术领域承担具有挑战性的角色来改善信息技术行业,帮助公司进行数字化转型和重塑,帮助识别使公司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并运用其信息技术知识来执行战略。”

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来自I I大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教授的专家意见书。该教授指出,申请人拟在信息技术行业提供服务的事业对美国信息技术行业具有实质利益,因为美国的信息基础设施,从电信到计算机网络,是大部分商业、军事和民用活动的基础,因为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科技市场,并且因为信息技术通过电子商务影响美国经济。

2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批准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原文第 3 页

本办公室认定,基于申请人声称其事业旨在推进信息技术举措并促进国家安全利益以及美国在信息技术行业的竞争力,其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参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此外,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寻找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同上。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事业如果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的积极经济影响,例如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则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90页。

为评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本办公室查看记录其工作“潜在前景影响”的证据。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担任 I 的信息安全总监。申请人目前担任 I公司的信息安全副总裁。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作为信息技术顾问和一名信息安全专家,将贡献于优化流程、降低成本、风险和损失、提高生产力、增强商业智能,并帮助公司更高效地运营,其事业将激发创新,为美国人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新产业和新机遇。”虽然本办公室认可申请人的主张,但他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他未提供文件证据证明其作为信息技术顾问和信息安全专家的拟议工作职责将对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而非仅有利于其雇主或其客户。在没有关于其更广泛影响的充分文件证据的情况下,申请人的拟议就业不符合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的国家重要性要素。

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来自I I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工程教授的专家意见书。该教授指出,申请人拟作为信息安全顾问提供服务的事业对美国很重要,因为“它通过使企业得以扩张、为美国工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减少网络犯罪造成的损失以及增进美国公民的社会福利,帮助美国经济增长。”在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Dhanasar所设想的对我国“实质性的积极经济影响”。同上,第890页。例如,他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咨询服务将使雇主能够在经济萧条地区雇用大量工人,或证明其事业将通过就业水平或商业活动为某一美国地区或其人口带来实质性经济利益。申请人也未证明公司收入中可归因于其咨询服务的任何增长将对地区或全国经济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申请人的拟议工作不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

此外,为支持关于其拟议事业积极影响的主张,申请人提及了关于“恢复对我国合法移民制度的信心

原文第 4 页

以及加强新美国人的融合与包容工作”和“改善国家网络安全”的总统行政命令。申请人还提及了“拜登-哈里斯政府吸引STEM人才、增强我国经济与竞争力的行动”。此外,申请人称,2020年,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关键和新兴技术国家战略》,以在世界变革性新兴技术领域获取并保持全球优势,该战略包含一份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这些技术是对美国国家安全具有潜在重要性的先进技术的子集。申请人进一步称,该清单包括先进计算(数据存储、计算架构、数据处理和分析技术)以及通信和网络技术(网络安全)等技术,申请人拟议事业将影响所有这些技术。尽管这些文件表明技术和网络安全对于维持和改善美国竞争力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但它们并未具体显示政府对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兴趣。申请人也未另行提供充分信息和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的预期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此,记录未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能按照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的要求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因此,根据Dhanasar所述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对其资格作进一步分析将没有实际意义。

III. 结论

尽管申请人已表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且其拟议在美国作为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领域顾问工作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其未能表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资格,或经自由裁量后本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3-0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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