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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LIGTT-R-C-LLC 案 日期:2019年3月12日
对移民投资者计划办公室决定的上诉
福利:区域中心指定
移民投资者计划办公室(IPO)代理主任签发了一份终止意向通知(NOIT),随后终止了申请人的指定,认定其未能证明其继续服务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保持继续参与 EB-5 计划的资格,并请求恢复其指定。
经重新审查(de novo review),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1992年,国会颁布了《移民投资者计划》,为投资于与 USCIS 指定区域中心相关联的新商业企业的外国投资者预留签证。为获得 USCIS 对参与移民投资者计划的指定,区域中心必须提供一份总体提案,说明其将如何将集合投资集中于特定经济区域,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拨款法》第610(a)条,经修订。所期望的经济增长可以表现为出口销售增加、区域生产力提高、创造就业或国内资本投资增加。同上。
区域中心的提案必须包含有关将接受投资者资本的商业企业种类、因该等资本投资将直接或间接创造的就业,以及该等资本投资将产生的其他积极经济影响的信息。同上。
一旦区域中心获得指定,为继续参与移民投资者计划,其必须“每年和/或按 USCIS 的其他要求向 USCIS 提供更新信息,以证明该区域中心正在继续促进经济增长,包括在获批地理区域内增加出口销售、提高区域生产力、创造就业和增加国内资本投资。”8 C.F.R. § 204.6(m)(6)(i)(B)。如果区域中心未提交所需信息,或经认定其不再服务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USCIS 将签发终止意向通知(NO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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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该区域中心允许参与移民投资者计划的指定。8 C.F.R. § 204.6(m)(6)(ii)。 二、分析
USCIS 于2013年10月基于一个假设项目授予申请人初始指定。1 2018年2月,代理主任签发了 NOIT2,认定申请人未提交其2017财政年度的 I-924A 表《区域中心年度认证》,未支付相关费用,且其不再服务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在审查申请人对 NOIT 的答复后,代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推翻其中所指称的理由。因此,她依据 8 C.F.R. § 204.6(m)(6) 终止了其区域中心指定。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已提交2017财政年度的 I-924A 表,且其继续服务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申请人表示其“将提供一份简要而详尽的资料和证据,说明[申请人]根据现行 USCIS 法律和法规应获恢复的法律和令人信服的经济理由。”我们注意到,记录并未显示申请人提交了这些材料。
A 未提交 I-924A 表
代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按照 8 C.F.R. § 204.6(m)(6) 的要求正确提交2017财政年度的 I-924A 表或支付相关费用。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已照此办理。然而,记录不支持这一主张。记录表明,申请人在其对代理主任 NOIT 的答复中附上了2017财政年度的 I-924A 表和银行本票。然而,在此,申请人未按照表格说明的要求提交 I-924A 表。见 8 C.F.R. § 103.2(a)(1)。说明中规定的程序要求将 I-924A 表及任何支持文件提交至加利福尼亚州拉古纳尼格尔的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但申请人未遵循该程序。3
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正确提交其 I-924A 表,未能满足继续参与该计划的要求。由于申请人未提交所需信息或支付相关费用,我们同意代理主任的意见,即其对该计划的参与应予终止。见 8 C.F.R. § 204.6(m)(6)(i)(B)-(C)。 B. 促进经济增长
1 为表明区域中心将促进经济增长,申请人可提交假设项目或实际项目的提案。“假设项目”提案是指未获全面商业计划支持的项目,相对于获详细计划支持的“实际项目”提案。USCIS 政策备忘录 PM-602-0083(政策备忘录),EB-5 审理政策 14 n.2(2013年5月30日),https://www.uscis.gov/laws/policy-memoranda。 2 USCIS 此前曾因申请人未提交2014和2016财政年度的 I-924A 表而向其签发 NOIT。申请人随后补正了这些缺陷。 3 提交 I-924A 表的邮寄地址,无论是当前还是申请人答复 NOIT 之时,均为: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Attn: EB-5 Processing Unit, P.O. Box 10526, Laguna Niguel, CA, 92607-0526。更多信息可查阅 https://www.uscis.gov/i-92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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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LIGTT-R-C-LLC 案
为确定区域中心是否服务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我们考虑各种积极和消极因素,涵盖过去、现在和可能的未来行动。积极因素包括任何创造就业的程度、投资金额和整体经济影响。消极因素包括区域中心或相关实体的不作为、管理不善、盗窃或欺诈、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害,以及对投资者或经济构成的风险。对任何消极因素的评估应考虑区域中心采取的缓解或纠正措施。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继续服务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其称“其大型港口码头是一个活跃的持续经营实体,已对当地和区域经济作出重大贡献。”申请人还主张其项目“随着其众多阶段的持续开发,必将在多个层面产生深远而广泛的未来贡献。”申请人提供的支持这些陈述的证据很少。记录包括一份拟议 项目的商业计划草案,以及一份拟就该项目的合资事宜订立合资协议以提供资金的意向书,这些均随申请人对代理主任 NOIT 的答复提交。该证据表明申请人在寻求一个新项目,这一行动本身在确定区域中心是否继续促进经济增长时构成一个积极因素。然而,它并未表明该行动导致出口销售增加、区域生产力提高、创造就业、国内资本投资增加或其他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指标。申请人未提供额外证据表明其订立了该合资协议或其努力促进了经济增长。
我们现在审查申请人此前提交的2014至2016年度 I-924A 表,以寻找其他积极因素的证据,包括上述未正确提交的表格上所提交的信息。I-924A 表要求提供区域中心活动的信息,例如 EB-5 资本投资金额、创造就业数量,以及已获批、被拒和撤销的 I-526 表《外国企业家移民申请》和 I-829 表《企业家去除永久居民身份条件申请》的数量。对于2014财政年度,申请人报告无资本投资、无创造就业、无获批申请。在2015财政年度,申请人报告 EB-5 投资总额为 $ 但无创造就业或获批申请。4 申请人在其2016财政年度的 I-924A 表或其未正确提交的2017财政年度 I-924A 表上报告无资本投资、创造就业或获批申请。申请人未提交其他可能表明未来促进经济增长的指定修正案。
在确定区域中心是否继续促进经济增长时,我们考虑全部情况,权衡积极和消极因素以得出结论。由于
4 USCIS 记录显示,2015年7月曾为申请人赞助的项目提交了两份 I-526 表,但随后均被撤回。记录缺乏证据表明提交了第三份申请,或以其他方式解释投资金额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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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我们认为记录证明申请人正在积极寻求新的机会,这本身就是一个积极指标。然而,记录并未证明其他积极因素,例如出口销售增长、区域生产力提高、创造就业、国内资本投资增加或其他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迹象,是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参见 8 C.F.R. § 204.6(m)(6)。消极因素包括长达四年的不活跃历史,以及缺乏证据证明申请人参与了任何可能在未来服务于促进经济增长目的的项目。我们认为此处的消极迹象超过积极迹象,因此认定申请人不再继续促进经济增长,其参与区域中心应依据 8 C.F.R. § 204.6(m)(6)(ii)(B) 予以终止。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正确提交了 2017 财年的 I-924A 表格,或证明其继续服务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因此,我们认定审理主任正确终止了申请人的区域中心指定。
裁定:上诉被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Matter of LIGTT-R-C-LLC, ID# 1846664 (AAO Mar. 12,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