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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比与历史学家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5年3月12日)

类别 EB-1A · 领域 其他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学术文章作者身份(8 C.F.R. § 204.5(h)(3)(vi))、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公认奖项(8 C.F.R. § 204.5(h)(3)(i))、原创贡献与领导或关键角色(保留未审理)
不成立 学术文章作者身份(8 C.F.R. § 204.5(h)(3)(vi))、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公认奖项(8 C.F.R. § 204.5(h)(3)(i))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未提交一次性重大国际公认奖项的初始证据,也未提交满足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的文件,因此无需作出Kazarian案所指的最终实质审查;原创贡献和领导或关键角色两项上诉主张被保留未裁决。AAO说明已整体审查记录,认为记录不支持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类别所需的声誉和认可。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submitted the required initial evidence of either a one-time achievement or documents that meet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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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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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reserve the remaining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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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拉比(Rabbi)和历史学家,以杰出能力类别提交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寻求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获得第一优先类别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is a Rabbi and a historian who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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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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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I-140申请,认定记录既未证明申请人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也未证明其满足十项监管标准中的至少三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irector denied the 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petition), concluding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a maj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 nor did he demonstrate that he met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regulato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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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依据8 C.F.R. § 103.3提出上诉;AAO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under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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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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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在上诉中,申请人坚持其满足此前主张的同样证据标准,即奖项、原创贡献、学术文章作者身份以及领导或关键角色。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maintains that he meets those same evidentia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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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AAO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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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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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学术文章作者身份(8 C.F.R. § 204.5(h)(3)(vi))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要求证据显示申请人在其领域内、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了学术文章。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出版了两本书,应满足该标准。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不满足该标准,具体指出申请人未提供证据显示其书籍是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出版,因此不符合该标准的明文要求。

申请人出版的两本书

证明目的
证明其作为学术文章作者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作品。
AAO 如何评价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提供证据显示书籍是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出版;AAO维持该认定,指出申请人未提供监管规定所要求的材料。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书籍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出版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claimed he published two 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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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specifically noted the Petitioner failed to provide "evidence showing that he has published his books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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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该标准的明文要求是出版材料须出现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申请人上诉时提出的各种因素与该明文要求无关,且申请人未提供监管规定所要求的材料,因此不满足该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specifically noted the Petitioner failed to provide "evidence showing that he has published his books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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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offered material that the regulation mandates, he has not satisfied this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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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公认奖项(8 C.F.R. § 204.5(h)(3)(i))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该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申请人是奖项获得者;奖项具有国内或国际公认度;每项奖项是为领域内卓越表现而设。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拉比证书作为证据,主张满足该奖项标准。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不满足该标准,因为申请人未提供书面证据或有说服力的论证来证明教育证书属于监管规定所考虑的卓越表现奖项。

拉比证书(Rabbinical Certificate)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获得领域内国内或国际公认的卓越表现奖项。
AAO 如何评价
主任认定教育证书不属于监管规定所考虑的卓越表现奖项;上诉中申请人未回应或反驳该认定,仅重复此前论证,AAO认定该问题未在上诉中有意义地质疑。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该证书属于奖项、具有国内或国际公认度且为领域内卓越表现而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is criterion as the Petitioner did not offer documentary evidence or persuasive arguments to establish that educational certifications are prizes for excellence as considered by the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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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resenting only a generalized statement of an error without explaining the specific aspects they consider to be incorrect, the affected party has failed to identify the basis for contesting this requirement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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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上诉中申请人未回应或反驳主任的认定,仅重复此前提交的相同论证。AAO援引程序规则和判例指出,未在上诉中有意义地质疑的问题视为放弃,且申请人未提交符合该标准明文要求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a Rabbinical Certificate as evidence to support his claim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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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ddress or rebut the Director's findings. Instead, he merely offers the same arguments he submitted before the Dir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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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submitted evidence that meets the plain language requirements of this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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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贡献与领导或关键角色(保留未审理)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要求满足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AAO在申请人无法在数量上满足所需标准时,可保留其余问题不作裁决。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针对原创贡献和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两项标准提出论证并提交证据。

原审意见

主任此前认定申请人不满足任何标准;AAO未对这两项标准作出实体认定。

上诉中针对原创贡献和领导或关键角色提交的论证与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满足原创贡献标准及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
AAO 如何评价
AAO未对这些材料作实体评价,因申请人无法在数量上满足三项标准而保留该问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作认定;AAO明确保留,不构成对材料内容的否定或肯定。
核对原文依据
it is unnecessary that we make a decision on those additional grounds because he cannot numerically meet the required number of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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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迄今未证明其满足任何已主张的标准,由于无法在数量上满足8 C.F.R. § 204.5(h)(3)所要求的三项初始证据标准,因此保留其余问题不作裁决,也无需作出Kazarian案所指的最终实质审查。AAO同时说明已整体审查记录,认为记录不支持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类别所需的声誉和认可。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he argues and submits evidence for two additional criteria on appeal for his original contributions and performing in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it is unnecessary that we make a decision on those additional grounds because he cannot numerically meet the required number of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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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Petitioner cannot fulfill the initial evidentiary requirement of three criteria under 8 C.F.R. § 204.5(h)(3), we reserve the remaining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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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出版的两本书是否附有出版方信息,以判断是否属于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AAO仅依据该标准明文要求作出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specifically noted the Petitioner failed to provide "evidence showing that he has published his books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拉比证书的性质与颁发背景,以理解AAO为何将其与“奖项”标准区分;上诉中申请人未针对主任的认定提出具体反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offer documentary evidence or persuasive arguments to establish that educational certifications are prizes for excellence as considered by the regul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原创贡献和领导或关键角色两项标准未被实体审理,AAO明确保留;不得将保留理解为对材料内容的否定或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the remaining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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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6548599 日期:2025年3月12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申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拉比和历史学家,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获得过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也未能证明其满足十项监管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此事现根据 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审理。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证明资格的责任。该法第291条;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该法第203(b)(1)条使签证可供具有杰出能力的移民使用,如果:

(i)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

要符合这一移民类别的资格,法规要求提交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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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享有杰出能力;
  • 其寻求进入该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
  •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未来实质性惠及该国。

该法第203(b)(1)(A)(i)-(iii)条。“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的人。8 C.F.R. § 204.5(h)(2)。

8 C.F.R. § 204.5(h)(3) 的实施条例规定了多步骤分析。在第一步中,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在该领域成就的国际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当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时,本办公室随后进入第二步,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总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21 (9th Cir. 2010)(讨论两步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实质审查进行考虑);另参见 Amin v. Mayorkas, 24 F.4th 383, 394 (5th Cir. 2022)。

II. 分析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过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 8 C.F.R. § 204.5(h)(3)(i)-(x) 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在审理主任面前,申请人声称其满足四项监管标准。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任何标准。申请人通过其奖项或奖励、原创贡献、学术文章著作以及其领导或关键角色主张资格。在上诉中,申请人坚持其满足相同的证据标准。在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后,本办公室认定其未满足所主张的任何标准。

  • “该外国人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在该领域发表学术文章的证据。” 8 C.F.R. § 204.5(h)(3)(vi)。

申请人声称其出版了两本书。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该标准的要求。审理主任特别指出,申请人未能提供“证据表明其已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出版其书籍。因此,其未满足该标准的明文规定。”

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审理主任未考虑与该标准明文要求无关的各种因素:即已发表材料须出现在“专业或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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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由于申请人未提供条例所要求的材料,其未满足该标准。

  • “该外国人获得国家或国际公认的较低级别奖项或奖励,以表彰其在领域内的卓越表现的文件。” 8 C.F.R. § 204.5(h)(3)(i)。

该标准包含若干证据要素,必须全部满足才能符合条例。根据条例的明文规定,证据必须证明:(1) 该外国人是奖项或奖励的获得者;(2) 这些荣誉是国家或国际公认的;且 (3) 每个奖项或奖励均表彰领域内的卓越表现。

申请人提供了拉比证书作为支持其在此处主张的证据。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该标准的要求,因为申请人未提供文件证据或有说服力的论据来证明教育证书是条例所考虑的卓越表现奖项。

在上诉中,申请人未回应或反驳审理主任的认定。相反,其仅提出在审理主任面前提交的相同论据。提出上诉的理由是为受影响方提供手段,以补救其在先前程序中认为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参见 8 C.F.R. § 103.3(a)(1)(v)。通过仅提出概括性的错误陈述而未解释其认为不正确的具体方面,受影响方未能确定在上诉中质疑该要求的基础。Matter of Garcia, 28 I&N Dec. 693, 693 (BIA 2023)(引用 Matter of R-A-M-, 25 I&N Dec. 657, 658 n.2 (BIA 2012),并认定未在上诉中有意义地质疑的问题视为放弃);另参见 Wong v. Garland, 95 F.4th 82, 95 (2d Cir. 2024)。

申请人未提交满足该标准明文要求的证据。

  • 本办公室保留任何其余上诉主张

截至目前,申请人未证明其满足所主张的任何标准。虽然其在上诉中针对原创贡献和履行领导或关键角色两项额外标准提出论据并提交证据,但本办公室无需就这些额外理由作出决定,因为其在数量上无法满足所需的标准数量。由于申请人无法满足 8 C.F.R. § 204.5(h)(3) 下三项标准的初步证据要求,本办公室保留其余问题。Patel v. Garland, 596 U.S. 328, 332 (2022)(引用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认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的认定”);另参见 Matter of Larios-Gutierrez De Pablo & Pablo-Larios, 28 I&N Dec. 868, 877 n.8 (BIA 2024)(在申请人否则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问题)。本办公室也无需提供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中提及的那类最终实质审查。尽管如此,本办公室告知,其已整体审查记录,认定记录不支持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类别所需的赞誉和认可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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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结论

申请人未提交所要求的一次性成就的初步证据,或满足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的文件。因此,本办公室无需提供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中提及的那类最终实质审查。尽管如此,本办公室告知,其已整体审查记录,认定记录不支持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类别所需的赞誉和认可的认定。

申请人寻求的是限制性很强的签证类别,该类别面向的是已经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面向那些正朝该目标努力的人士。USCIS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工作的重要性体现了所要求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或该工作与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享有声誉的职业生涯”相一致。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见第203(b)(1)(A)条。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证明申请人在该领域获得了国家或国际声誉,且其属于已上升至该努力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见第203(b)(1)(A)条及8 C.F.R. § 204.5(h)(2)。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外国人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被视为本决定的独立且替代性依据。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3-12)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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