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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策划与旅游企业首席执行官/创业者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3月13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衡量免除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本次实际解决的是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故申请人未证明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审理和认定,不构成对申请人不利的实体结论。原审关于EB-2基础资格(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的认定未被推翻。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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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and appellate argument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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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the underlying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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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在活动策划和旅游行业的企业家,以自己作为首席执行官/企业家在活动策划与旅游领域创办并经营企业为拟议事业,寻求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移民分类及国家利益豁免,从而免除该分类所附的职位邀请要求。原审认定其符合EB-2基础资格,仅国家利益豁免未获批准,现由行政上诉办公室(AAO)审理其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entrepreneur in the event planning and travel industry,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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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the underlying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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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所请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for the requested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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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主任曾发出补件请求;申请人在回应中主张其事业因对商业活动、商业行业、外国直接投资及美国经济的连锁效应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the Petitioner asserted that this endeavor "presents national importance to the U.S., because of the ripple effects it generates upon commercial activities, the business industry,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s, and ultimately the U.S.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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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就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向AAO提出上诉;AAO依8 C.F.R. § 103.3受理,并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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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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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2024年3月13日,AAO作出非先例决定,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MAR. 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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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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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依Dhanasar框架,国家利益豁免要求申请人证明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国家重要性考察该具体拟议事业的潜在未来影响,而非其所在领域、行业或职业本身的重要性。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举证责任为优势证据。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通过活动策划、旅游服务、贸易代表团、企业活动和奖励旅游,为美国企业打开国际贸易门户,产生商业活动、外国直接投资等连锁效应,预计营收5600万美元、税收逾200万美元并创造35个就业岗位,且拟设于HUBZone,因而具有国家重要性;并主张原审未适用正确举证标准、未适当考虑其丰富经验和拟议事业的影响。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AAO确认原审关于实质价值的结论,但认为记录未显示国家重要性。

确定性陈述(definitive statement)与五年商业计划

证明目的
说明拟议事业的三条服务线(贸易代表团、企业活动、奖励旅游)、营收与就业预测,以及连锁经济效应,以证明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商业计划所述服务内容,但指出奖励旅游约占预期收入三分之二;计划未解释5600万美元营收、逾200万美元税收和35个新就业岗位等预测的依据,也未说明拟议就业人数将如何影响拟经营地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预测缺乏依据;未说明就业影响的地域口径;即便预测非臆测,也未显示事业规模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the business plan provides no explanation for the basis of these projections and does not elaborate on how the proposed employment numbers will impact the area of intended ope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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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客户及同领域人士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商业才能和在巴西的成功经营经历。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申请人在巴西成功经营企业并主导全球商业活动策划,但指出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成功记录属于Dhanasar第二要素的考量,第二要素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外国人本人;本案争点是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推荐信所证明的经验与成功不能替代对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证明。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we recognize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successfully operated her business in Brazil and has led the planning of business events across the world, a petitioner's expertise and record of success are consideration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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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V-L-的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信主要论述移民企业家及旅游行业的重要性,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或商业计划,与本案国家重要性争点的相关性有限;专家意见可作为咨询意见,但不构成资格的推定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针对申请人的具体事业及其影响展开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Dr. V-L- does not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r her business plan, and instead focuses primarily on the importance of immigrant entrepreneurs and the tourism and travel indu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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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much of the content of the expert opinion letter lacked relevance with respect to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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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民、企业家、小企业及活动策划/旅游行业经济重要性的行业报告和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所属行业及创业活动对美国经济的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材料可证明相关行业整体对美国经济的重要性,但争点不是申请人所在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而是其具体拟议事业;依赖一般性背景信息和统计数据不具说服力。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针对行业整体,未连接申请人的具体事业及其预期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Accordingly, the Petitioner's reliance on background information and statistics concerning entrepreneurs and business development generally is not persua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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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设于小型企业管理局HUBZone的陈述及商业计划中的选址安排

证明目的
主张公司位于HUBZone,与“国家倡议”相关联,因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公司尚未成立、没有实际地点,申请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企业将实际位于HUBZone,也未表明事业将参与HUBZone计划或符合参与资格;记录未充分证明这些指定欠发达商业区内的就业增加会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积极经济效果。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公司未成立、无实际地址;未证明符合HUBZone参与资格(如至少51%由美国公民等特定主体拥有);未证明就业增加的经济效果达到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company is not yet formed and does not have a physical location, the Petitioner has not offered sufficient evidence that her business will in fact be in a HUB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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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would qualify for the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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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中关于已广泛影响旅游、观光和商业咨询行业、将为美国组织创造价值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具有超出客户范围的广泛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即便申请人的直接客户可能从其服务中获益,也不足以证明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如同Dhanasar中教学活动的类比,仅惠及客户的活动不会在领域内产生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显示对客户以外领域或美国经济的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the Petitioner's immediate clients may experience improved value from her offerings, this is not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er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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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拟议事业属于商业和创业领域、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国家重要性考察的是该具体事业本身,而非移民企业家、小企业或活动旅游行业的整体经济重要性。商业计划中的营收、税收和就业预测缺乏依据,且即便属实也未显示达到国家重要性所需的规模;仅使客户受益的服务不产生更广泛领域影响。专家意见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事业和商业计划,HUBZone计划也因公司尚未成立、无实际地址且未证明符合参与资格而不能支撑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while 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it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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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 if the endeavor's revenue and job creation projections were more than conjecture, they do not establish that the endeavor would operate on a scale rising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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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all the reasons discussed, the evidence does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as required by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precedent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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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考察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外国人本人。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成功记录,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该要素的单独认定;AAO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对本案结果具有决定性,明确保留未审理。

前客户及同领域人士的推荐信(涉及申请人商业才能和巴西经营成功)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AAO 如何评价
AAO仅说明此类经验和成功记录属于第二要素考量,未在第二要素下作实质评价,因该要素被保留。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次未作认定;不因保留而视为未提交或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a petitioner's expertise and record of success are consideration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prong, which "shifts the focus from the proposed endeavor to the foreign 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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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成功记录属于第二要素的考量,但因第一要素未满足已足以处理上诉,AAO明确拒绝审理并保留第二要素的资格与上诉论点。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and appellate argument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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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衡量免除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要素要求综合衡量,免除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Dhanasar, 26 I&N Dec. at 884。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国家利益豁免应予批准;原文未单独记载其就第三要素的具体论证。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该要素的单独认定;AAO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对本案结果具有决定性,明确保留未审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 dispositive 理由,明确拒绝审理并保留第三要素的资格与上诉论点,未作实质评价。

核对原文依据
Since the identified basis for denial is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and appellate argument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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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5600万美元营收、逾200万美元税收和35个就业岗位的预测是否有支撑材料,以及是否说明就业影响的地域范围;AAO的否定理由是该等预测缺乏依据且未显示达到国家重要性规模,并非仅因金额大小。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usiness plan provides no explanation for the basis of these projections and does not elaborate on how the proposed employment numbers will impact the area of intended ope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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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专家意见信是否具体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和商业计划;AAO对其赋予有限证明力的原因是内容主要针对行业整体而非具体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Dr. V-L- does not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r her business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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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HUBZone相关材料是否显示公司已成立、有实际地点、拟参与该计划并符合参与资格;AAO指出记录在这些方面均不足。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company is not yet formed and does not have a physical location, the Petitioner has not offered sufficient evidence that her business will in fact be in a HUB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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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re,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would qualify for the progra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在本次决定中被保留而未审理,不能将本次驳回理解为对申请人经验或综合衡量不利的实体认定;本次决定仅处理第一要素。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and appellate argument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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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9848405 日期:2024年3月13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活动策划和旅游行业的企业家,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所请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B)(i)条。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对工作要求给予"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¹给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1 另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意见,认定 USCIS 给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原文第 2 页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II. 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 underlying EB-2 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因此,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根据 Dhanasar 框架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侧重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Id. 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因为该事业属于本办公室认定可证明具有实质价值事业的领域范围:商业和创业。Id. 然而,尽管申请人已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记录并未显示其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拟在活动策划和旅游领域以首席执行官/企业家的身份发展和经营自己的企业。通过这一事业,申请人计划"提供活动策划和旅行服务[并]帮助美国公司进入美国市场的国际贸易门户。"她期望"将来自拉丁美洲公司的国际贸易展览会、会议和商务访客流引入美国……旨在成为一座桥梁,为美国公司开辟新的国际贸易渠道。"为支持其主张,申请人提供了一份确定性陈述、一份五年商业计划、来自先前客户和该领域其他人士的推荐信(证明其在巴西的商业敏锐度和成功)、一封专家意见信,以及详细说明移民、企业家、小企业和活动策划及旅游行业经济重要性的行业报告和文章。²

申请人概括主张审理主任未适用正确的举证标准,且未能适当考虑记录中证明其在该领域丰富经验以及其拟议商业事业影响的证据。经对记录进行重新审查,本办公室认为审理主任对证据的评估并无错误,因为该证据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 Dhanasar 框架所设想的国家重要性。

尽管本办公室认可申请人已在巴西成功经营其企业,并领导了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策划,但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成功记录属于 Dhanasar 第二项要件下的考量因素,该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外籍人士身上。"Id. at 890。此处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² 尽管本办公室未逐一讨论记录中包含的每一项证据,但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项证据。

原文第 3 页

同样,专家意见和行业文章可能证明移民、企业家、小企业和活动策划/旅游行业对美国经济的整体经济重要性,但相关问题并非该个人将从事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侧重于"外籍人士拟从事的具体事业。"See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因此,申请人依赖有关企业家和商业发展的一般背景信息和统计数据不具有说服力。

根据商业计划,申请人将主要专注于三条服务线:贸易代表团、企业活动和奖励旅游,其中后者约占公司预期收入的三分之二。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时,申请人主张该事业"对美国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它对商业活动、商业行业、外国直接投资以及最终对美国经济产生连锁反应。"商业计划声称,该公司还将因其预计5600万美元的收入而对美国经济产生积极影响,从而带来超过200万美元的税收收入和35个新工作岗位。然而,商业计划未解释这些预测的依据,也未详细说明拟议的就业人数将如何影响预期经营地区。即使该事业的收入和创造就业预测不仅仅是猜测,它们也不能证明该事业将以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规模运营。除了未经证实的税收收入预测外,申请人未提供证据基础以得出结论认为其拟议事业的"连锁反应"将影响美国经济。虽然任何基本经济活动都有可能对经济产生积极影响,但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事业的经济活动将如何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

在上诉中,申请人还主张她已"广泛影响了旅行、旅游和商业咨询行业",并将通过其事业"为美国组织创造价值",提供建议以优化其业务职能。虽然申请人的直接客户可能会因其服务而获得更高价值,但这不足以证明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正如 Dhanasar 中申请人提议的教学活动未被证明对 STEM 教育领域具有更广泛影响一样,仅使申请人客户受益的活动,如商业计划中概述的服务,也不会在该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Id.

此外,尽管我们审查了V-L-博士出具的专家意见书,但该意见书几乎未提供额外解释以确立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全国重要性。V-L-博士未讨论申请人具体的拟议事业或其商业计划,而是主要聚焦于移民企业家以及旅游和旅行行业的重要性,几乎未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将如何影响其中任何一方。USCIS可自行裁量,将大学、专业组织或其他来源作为证据提交的陈述用作咨询性意见,作为专家证言。Matter of Caron Int'l,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然而,USCIS最终负责就非公民的资格作出最终裁定。提交支持申请的专家函件并非资格的推定证据。Id.,另见 Matter of D-R-, 25 I&N Dec. 445, 460 n.13 (BIA 2011)(讨论可根据相关性、可靠性及整体证明价值给予专家证言不同程度的权重)。在此,专家意见书的许多内容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全国重要性缺乏相关性。

原文第 4 页

可靠性及整体证明价值)。在此,专家意见书的许多内容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全国重要性缺乏相关性。

最后,申请人拟将公司设于小企业管理局HUBZone(历史上未充分利用商业区)的意图,并不能确立其全国重要性,尽管她声称这些区域“与一项国家倡议相关联,因而具有全国重要性。”3 在Dhanasar案中,我们解释道,“一项具有雇用美国工人显著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可被视为具有全国重要性。”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由于公司尚未成立且没有实际办公地点,申请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企业事实上将位于HUBZone。此外,申请人未表明其事业将参与HUBZone项目或将有资格参与该项目。4 然而更重要的是,记录未充分确立在这些指定的未充分利用商业区内增加就业将产生与全国重要性相称的积极经济影响。因此,申请人拟议事业可能设立于HUBZone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全国重要性。

基于上述所有理由,证据未能确立拟议事业的全国重要性,而这是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其未能确立有资格或另行在裁量上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鉴于所认定的拒绝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申请人在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下的资格及上诉论点。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法院和机构无须对作出裁决所不必需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裁定:上诉被驳回。

3 尽管申请人的商业计划表明公司将最初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HUBZone注册成立,但商业计划预计在运营的前三年内在德克萨斯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的HUBZone地点增设两个办事处。 4 参与该项目有若干必备资格,包括寻求参与HUBZone项目的企业必须至少51%由美国公民、社区发展公司、农业合作社、阿拉斯加原住民公司、夏威夷原住民组织或印第安部落拥有。在此,记录未确立申请人的企业将有资格参与该项目。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3-13)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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