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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板滑雪运动员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5年3月13日)

类别 EB-1A · 领域 体育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较小范围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奖项(8 C.F.R. § 204.5(h)(3)(i))、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8 C.F.R. § 204.5(h)(3)(ii))、关于本人的已发表材料(8 C.F.R. § 204.5(h)(3)(iii))、担任同领域他人作品的评审(8 C.F.R. § 204.5(h)(3)(iv))、重大贡献标准(8 C.F.R. § 204.5(h)(3)(v))、最终实质审查(整体优势)
不成立 较小范围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奖项(8 C.F.R. § 204.5(h)(3)(i))、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8 C.F.R. § 204.5(h)(3)(ii))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是: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的奖项标准和协会会员标准均未成立,因而未达到进入最终实质审查所需的三项标准;其余两项上诉主张的标准及最终实质审查被明确保留,未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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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arguments concerning the remaining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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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单板滑雪运动员,以杰出能力为由自行申请第一优先职业移民分类;雇主或投资项目未记载。原审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认定其未满足8 C.F.R. § 204.5(h)(3)(i)-(x)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申请被拒后其提出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snowboarder, seeks first preference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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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satisfied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required regulato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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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满足十项监管标准中的至少三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satisfied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required regulatory criteria listed at 8 C.F.R. § 204.5(h)(3)(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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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就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上诉中主张满足四项标准:较小范围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奖项、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关于本人的已发表材料、担任同领域他人作品的评审。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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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laims that he meets four of the regulato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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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对问题进行重新审查,认为申请人在奖项标准和协会会员标准两项上均未举证成立,因而不满足进入最终实质审查所需的三项标准,决定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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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 inability to satisfy the two outlined criteria means that he cannot meet the required three criteria necessary to progress to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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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较小范围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奖项(8 C.F.R. § 204.5(h)(3)(i))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需提交文件证明申请人获得本领域内较小范围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卓越奖项;审查考虑授予标准、国内或国际意义、获奖人数及参赛限制。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获得体育赛事奖项,满足该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成立任何所主张的标准;行政上诉办公室重新审查后同意。

奖杯或奖牌照片及赛事证书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参加多项比赛并获奖。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这些材料说明申请人参赛并获奖,但未说明奖项是否具有国内或国际认可,也未说明是否因卓越表现而授予。照片本身缺乏赛事名称标识等可核验信息,无法确认所声称的赛事。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赛事重要性及奖项授予标准的证据;照片缺少可核验标识。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o not address, and thus are not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if the awards are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rizes or if they were given for excellence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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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ictures themselves give no indications, such as signs with the names of the competition or any similar indicators to confirm his asser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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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滑雪和单板滑雪联合会历史资料及申请人网站档案

证明目的
证明赛事受国际规则管理及申请人的比赛记录。
AAO 如何评价
历史资料仅说明该联合会制定国际比赛规则,未提供具体规则细节或申请人所参加赛事的重要性;网站档案仅有日期、地点、项目和名次等数据点,未提供背景解释。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具体赛事意义及成绩取得方式的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rofile has nothing additional beyond these data points, to further contextualize them, explain the significance of competitions li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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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村活动总监及滑雪和单板滑雪队经理的两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度假村及美国多项比赛中取得名次,赛事具有竞争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信件仅作简短陈述,称成绩“显著”或赛事“竞争激烈”、有50人参赛,但未说明获奖机制或赛事意义,属于缺乏支撑的概括主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获奖依据及赛事重要性的进一步细节。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do not provide further details beyond these short statements about the compet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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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引用的外部来源

证明目的
支持奖项标准的主张。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申请人未提交这些外部来源的实际文件,资格认定只能依据记录中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外部来源未入卷。
核对原文依据
In his appeal brief, the Petitioner has referenced sources outside the record. However, he neglected to submit the actual 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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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申请人提交的照片、证书和两封推荐信只能显示其参加并获奖,未能说明赛事的国内或国际意义或奖项是否基于领域内的卓越表现。国际滑雪和单板滑雪联合会的背景资料及个人档案仅提供规则背景和数据点,未解释具体赛事的重要性。推荐信仅作概括性评价,未说明获奖机制或赛事意义,故未达到优势证据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submit evidence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significance of the ev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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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 more documentation, there is not enough in the record to establish this criterion by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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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8 C.F.R. § 204.5(h)(3)(ii))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需证明申请人是所属领域协会成员,且该协会要求成员具有杰出成就,并由公认的国内或国际专家评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国家单板滑雪队成员身份满足该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成立任何所主张的标准;行政上诉办公室重新审查后同意。

国家单板滑雪队教练的信

证明目的
证明国家队成员资格要求由国内或国际公认专家评定的杰出成就。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可该信可作为参考意见,但认为其仅复述标准,未解释所需成就内容或评审专家情况,未与其他记录相互印证,故给予较低权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对成就要求和评审机制的具体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we may use statements submitted by a petitioner as advis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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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does not explain what achievements the team requires or any information on the experts evaluating potential 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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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练的文章

证明目的
支持国家队成员资格的背景。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文章讨论教练的工作,未说明个人如何成为国家队成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涉及入选标准和评审程序。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rticle discusses Mr. I Iwork yet does not discuss the how individuals become members of th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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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旅游部命令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于2020年为国家队成员。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该命令可证明成员身份,但未提供进一步信息以证明协会的杰出成就要求及专家评审。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仅记载成员身份,缺少标准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order from the ministry states that the Petitioner was a 2020 member of the team but does not provide further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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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引用的外部来源

证明目的
支持协会会员标准的主张。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申请人未提交这些外部来源的实际文件,资格认定只能依据记录中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外部来源未入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appeal brief has referenced sources outside the record. However, he neglected to submit the actual 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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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教练信和体育与旅游部命令可以证明申请人确为国家队成员,但未证明该队要求成员具有杰出成就并由公认专家评定。部令仅记载2020年队员身份,文章讨论教练工作而未说明入选机制;教练信虽复述标准,但未解释所需成就或评审专家,属于缺乏支撑的断言。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is not sufficient to determine that the group requires that their members have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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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etter provides no further explanation to support its asser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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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的已发表材料(8 C.F.R. § 204.5(h)(3)(iii))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原文列出该标准为申请人上诉主张的四项之一,但未展开其具体规则文本。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满足该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成立任何所主张的标准;行政上诉办公室未对该标准作实质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在认定奖项和协会会员两项标准不成立后,指出申请人已无法达到进入最终实质审查所需的三项标准,因此对剩余标准不再审理并予以保留。该标准未被判定为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arguments concerning the remaining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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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同领域他人作品的评审(8 C.F.R. § 204.5(h)(3)(iv))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原文列出该标准为申请人上诉主张的四项之一,但未展开其具体规则文本。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满足该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成立任何所主张的标准;行政上诉办公室未对该标准作实质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在认定奖项和协会会员两项标准不成立后,指出申请人已无法达到进入最终实质审查所需的三项标准,因此对剩余标准不再审理并予以保留。该标准未被判定为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arguments concerning the remaining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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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贡献标准(8 C.F.R. § 204.5(h)(3)(v))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原审中申请人曾主张该标准;上诉中未再提出。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初次申请中主张满足重大贡献标准。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该标准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申请人在上诉中未再提及该标准,行政上诉办公室依据未在上诉中提出的问题视为放弃的规则,认定该标准已被放弃。此项仅作程序处理,并非本次对重大贡献标准实体内容的重新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ddress this criterion. Accordingly, we deem this criterion to be wai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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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整体优势)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在满足初步证据要求后,需综合全部材料判断申请人是否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处于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人群。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被认定为杰出能力人士。

原审意见

原审未进入最终实质审查;行政上诉办公室因申请人未满足三项标准而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AAO 认定与理由

由于申请人未能满足至少三项监管标准,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其无法进入最终实质审查,未对整体优势作出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his inability to satisfy the two outlined criteria means that he cannot meet the required three criteria necessary to progress to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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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奖项标准时,应区分“参赛并获奖”与“奖项具有国内或国际认可且基于领域卓越表现”;本案照片、证书、联合会资料和推荐信分别缺少赛事重要性、授予标准或可核验标识。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o not address, and thus are not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if the awards are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rizes or if they were given for excellence in the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协会会员标准时,应区分“成员身份”与“协会要求杰出成就并由公认专家评定”;本案部令和文章仅证明成员身份,教练信未解释成就要求及评审专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is not sufficient to determine that the group requires that their members have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提及但未入卷的外部来源不能作为资格认定依据;应核对记录中是否实际附有相应文件。
    核对原文依据
    determinations of eligibility must be based on the evidence in the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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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未对关于本人的已发表材料、担任评审及最终实质审查作出实体认定,不能将保留事项理解为已失败或已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arguments concerning the remaining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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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非先例裁决

行政上诉办公室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件编号:36903868

日期:2025 年 3 月 13 日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单板滑雪运动员,寻求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获得第一优先移民分类。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203(b)(1)(A) 条,8 U.S.C. § 1153(b)(1)(A)。该第一优先分类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的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至少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项法规标准中的三项。本事项现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至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本法第 203(b)(1)(A) 条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签证可提供给具有杰出能力的移民:

(i) 该外籍人士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ii) 该外籍人士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

(iii) 该外籍人士进入美国将前瞻性地实质性惠及美国。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8 C.F.R. § 204.5(h)(2)。实施细则 8 C.F.R. § 204.5(h)(3) 规定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或符合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类标准中至少三项的合格文件(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来证明持续声誉和领域内成就的认可。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本办公室随后在最终裁量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步审查: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数量的标准,则在最终裁量的背景下予以考虑)。

II. 分析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他必须至少满足三项法规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满足四项法规标准,即:他曾获得领域内卓越表现的国家或国际公认的较低级别奖项、曾是需要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曾有关于其本人的与其工作相关的已发表材料,以及曾担任同一或相关领域他人工作的评审。8 C.F.R. § 204.5(h)(3)(i)、(ii)、(iii)、(iv)。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任何所主张的标准。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同意。

A. 证据标准

#### 1. 「证明外籍人士获得领域内卓越表现的国家或国际公认的较低级别奖项或奖励的文件。」8 C.F.R. § 204.5(h)(3)(i)。

该证据标准要求「证明外籍人士获得领域内卓越表现的国家或国际公认的较低级别奖项或奖励的文件」。8 C.F.R. § 204.5(h)(3)(i)。在评估申请人是否满足该标准时,USCIS 首先确定其是否获得奖项或奖励。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8),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2。USCIS 随后审查其奖励是否「在努力领域内」以及是否「国家或国际公认」。同上。考虑因素包括:授予奖项或奖励的标准;其国家或国际意义;获奖人数;以及对参赛者的任何限制。同上。

申请人提交了其参加的体育赛事的照片和若干证书。他还提交了两封个人信件,证明其部分比赛胜利。最后,他提供了一份关于国际滑雪和单板滑雪联合会(FIS)历史的文件及其在该网站上的个人资料。

从所提交的证据中,本办公室无法确定申请人的奖项是否满足该标准的要求。尽管申请人的证据表明其在多项比赛中获得名次,但他未提交足以证明赛事国家或国际意义的证据,也未提交足以确定奖项是否为领域内卓越表现的充分证据。所提交证据的大部分是奖杯或奖牌的照片以及比赛证书,说明申请人赢得了某项赛事。这些文件说明申请人参加了各项比赛并获得名次。然而,尽管它们涉及申请人获得相应奖项,但并未涉及——因而不足以证明——这些奖项是否为国家和国际公认的奖项,或者是否因领域内卓越表现而授予。

FIS 历史文件提供了 FIS 的背景信息,并说明其制定国际比赛规则。然而,该文件未详细说明这些规则,也未提供关于申请人所参加具体赛事意义的信息,或关于其奖项是否基于卓越表现的信息。申请人在 FIS 网站上的个人资料有一个电子表格,包含日期、地点、项目、名次等若干数据点。然而,该资料除这些数据点外没有其他内容,无法进一步提供背景、解释所列赛事的意义,或提供关于积分或名次如何取得的信息。

最后,申请人提交了来自 [已隐去] 度假村活动总监 [已隐去] 和 [已隐去] 度假村滑雪和单板滑雪队经理 [已隐去] 的信件。[已隐去] 先生/女士的信件说明申请人在度假村的多项比赛中获得名次,并将这些成就称为「重要」。来自 [已隐去] 先生的信件提到其在美国几项比赛中的名次。该信说明比赛列表包括「竞争激烈」的赛事,且他与 50 人同场竞技。这些信件除关于比赛的这些简短陈述外未提供进一步细节。它们未说明申请人如何获得所主张的名次,也未提供超出这些宽泛陈述的进一步信息以证明赛事的重要性。没有更多文件,记录中没有足够内容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该标准。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76。

#### 2. 「证明外籍人士是寻求分类所在领域协会会员的文件,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且由该学科或领域的公认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8 C.F.R. § 204.5(h)(3)(ii)。

为满足该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现在或曾经是其主张杰出能力领域内协会的会员。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同上,F.2(B)。此外,他们必须表明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且这些成就由该学科或领域的公认国家和国际专家评判为杰出。同上。协会可能有多个会员级别,但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所属级别要求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该人在寻求分类的领域内已达到杰出成就。同上。

申请人主张其基于国家单板滑雪队 [已隐去] 的会员资格符合该标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使本办公室确定该会员资格是否满足该标准的要求。

申请人提供了来自 [已隐去] 国家单板滑雪队教练 [已隐去] 的信件、一篇关于 [已隐去] 先生的文章,以及来自 [已隐去] 体育和旅游部的一项命令。

该信件和该部的命令证明申请人如所主张的那样是该队成员。然而,证据不足以确定该团体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且这些成就由该学科或领域的公认国家和国际专家评判为杰出。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同上,F.2(B)。该部命令说明申请人是该队 2020 年成员,但未提供进一步信息。该文章讨论了 [已隐去] 先生的工作,但未讨论个人如何成为该队成员。

该信件说明国家队的会员资格要求展示「其成员的杰出成就,并由国家或国际公认专家评估」。作为裁量事项,本办公室可将申请人提交的陈述用作参考意见。Matter of Caron Int'l, Inc.,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尽管如此,如果意见与记录中的其他信息不一致或在任何方面存疑,本办公室将拒绝该意见或给予其较低权重。同上。本办公室最终负责就个人是否有资格获得所寻求利益作出最终裁定。同上。该信件未提供进一步解释以支持其主张。它未解释该队要求何种成就,也未提供关于评估潜在成员的专家的任何信息。主张必须由相关、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参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

为支持该标准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确定该队是否要求其成员具有由公认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的杰出成就。因此,申请人未证明其满足该标准的要求。

申请人主张符合四项标准。因此,其无法满足上述两项标准意味着其无法满足进入最终裁量所需的三个标准。由于驳回的上述理由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其余标准的论点。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必解决的问题作出认定」);另参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否则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审理上诉中的替代问题)。

III. 结论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证明其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的资格。上诉将基于上述理由被驳回。在签证申请程序中,申请人负有证明其有资格获得所寻求移民利益的举证责任。申请人在此未履行该责任。

裁定:

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3-13)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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