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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1847896 日期:2026年3月13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职业壁球运动员,寻求作为体育领域杰出能力个人的分类。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该第一优先分类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已满足该分类所要求的十项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现根据8 C.F.R. § 103.3,该事项处于我们的上诉审查之中。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撤回该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以下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一、法律
如果外籍人士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其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且其入境将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则该外籍人士有资格获得杰出能力分类。该法第203(b)(1)(A)条。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已上升至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个人。8 C.F.R. § 204.5(h)(2)。8 C.F.R. § 204.5(h)(3)的规定提出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证明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如果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申请人必须提供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类中至少三类的文件。8 C.F.R. § 204.5(h)(4)的规定允许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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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够证明8 C.F.R. § 204.5(h)(3)(i)-(x)的标准不易适用于该个人职业的情况下,提交可比材料。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我们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19-20 (9th Cir. 2010);另见Amin v. Mayorkas, 24 F.4th 383, 391 (5th Cir. 2022)(认定USCIS对杰出能力的两步分析与“管辖法规和规章一致”)。
二、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职业壁球运动员,曾代表巴基斯坦青少年和成年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并作为职业壁球协会(PSA)巡回赛上具有国际排名的选手参赛。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申请人声称已满足其中七项标准,概述如下:
- (i),获得较少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品或奖项;
- (ii),加入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
- (iii),专业或主要媒体关于该外籍人士的已发表材料;
- (iv),作为评判他人工作的评委参与;
- (v),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以及
- (viii),在杰出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申请人还声称根据8 C.F.R. § 204.5(h)(4)具有资格,通过提供其作品展示、其撰写发表文章以及其商业成功的“可比证据”,主张8 C.F.R. § 204.5(h)(3)(vi)、(vii)和(x)的相应标准不易适用于其职业。
SCOPS认定申请人基于其提交的可比证据满足了8 C.F.R. § 204.5(h)(3)(vii)的标准。因此,其必须证明至少满足另外两项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满足所有声称的标准,并辩称SCOPS“错误适用了与证据充分性、可比证据以及Kazarian中所述两步分析相关的法律标准”。
经重新审查,我们认定申请人已满足8 C.F.R. § 204.5(h)(3)(i)-(x)下至少另外两项标准,因此已满足初步证据要求。
- 获得较少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品或奖项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因在所从事领域的卓越表现而获得8 C.F.R. § 204.5(h)(3)(i)下较少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品或奖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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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出这一结论时,SCOPS指出,尽管申请人提交了其在壁球比赛中获得奖品或奖项的证据,但“记录中没有任何内容”显示这些奖项具有国家或国际认可,也没有“证明奖项重要性的客观书面证据”。
我们不同意,并认定有充分证据证明申请人在2016年于波兰举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获得金牌,满足该标准的明文要求。虽然该比赛仅限于19岁以下的选手,但记录显示参赛者是通过选拔程序选出的精英青少年选手,代表其国家参加最高水平的国际比赛,且该赛事获得了超出赛事组织者和参赛国家壁球联合会的国际媒体报道。一般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指出,虽然对参赛者的限制可以是一个相关因素,但并无具体要求奖项必须向该领域所有成员开放,包括最有经验者,才能满足该标准的要求)。因此,申请人已满足8 C.F.R. § 204.5(h)(3)(i)的标准。
- 主要媒体中的已发表材料
8 C.F.R. § 204.5(h)(3)(iii)标准的明文要求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中关于某人的已发表材料,且与寻求分类所涉领域内该人的工作相关。SCOPS承认申请人提交了多篇关于其本人的文章,这些文章与其在该领域的工作相关,但认定有关在线出版物发行量的支持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些文章发表于“主要媒体”或其他合格媒体。SCOPS似乎质疑在线文章的可靠性,指出“虽然互联网网站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访问……任何有电脑的人都可以创建网站。”
记录显示,申请人为支持该标准提供了30多篇已发表文章的副本。虽然许多文章不满足该标准的所有要素,但申请人针对SCOPS的证据请求(RFE)提供了充分的客观证据,证明报纸! land! I(包括其数字版本)分别基于所提交的可信在线发行量指标和排名,构成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巴基斯坦的主要媒体。此外,这些报纸于2018年发表的文章完全聚焦于申请人及其作为壁球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因此,申请人已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满足该标准。
C. 最终实质审查
基于上述讨论,申请人已满足8 C.F.R. § 204.5(h)(3)(i)-(x)中十项证据要求中的至少三项。1 因此,我们将撤回SCOPS的决定,因为
1 我们无需考虑申请人关于其满足8 C.F.R. § 204.5(h)(3)(i)-(x)下除已授予的三项之外的额外证据标准的主张。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认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由于该事项将被发回重审,SCOPS可在处理最终实质审查之前考虑这些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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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决定是基于申请人仅满足一项标准且不满足该分类初步证据要求的认定。
然而,授予三项标准并不足以确立申请人所寻求类别的资格。USCIS现在必须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最终实质审查,并考虑记录是否确立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公认的成就,足以使申请人跻身其领域最顶尖的极小比例之中。参见该法第203(b)(l)(A)(i)条;8 C.F.R. § 204.5(h)(2), (3);另见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SCOPS未作出此类认定。我们不会在一审中作出该认定,而是将本事项发回重审至SCOPS。
最终实质审查应权衡为支持8 C.F.R. § 204.5(h)(3)(i)-(x)项下所有主张的初步证据标准而提交的证据、记录中任何其他可能相关的证据(包括不符合其中一项证据标准的证据),以及申请人在上诉中提出的主张和证据。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8)(2)。
命令:撤销该决定。本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