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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7487148 日期:2025年3月14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软件开发工程师,寻求以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符合基础EB-2分类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对职位offer要求给予“符合国家利益”的裁量性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1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为,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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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而言,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证明其持有[已隐去]的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审理主任认定其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资格。本办公室同意。上诉中唯一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符合国家利益的职位offer要求豁免。
申请人最初称其拟议事业是“通过构建高效、保护隐私的数据系统并无缝集成AI/ML模型来加强通信系统安全”。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时,申请人进一步称其将开展关于“先进AI[人工智能]算法、保护隐私的安全数据系统和实时数据分析”的研究,均旨在增强通信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韧性。申请人解释该研究“通过保护敏感数据并实现网络威胁的早期检测和预防,应对国家网络安全中的重大挑战”。记录表明申请人打算在受雇于[已隐去]期间推进其拟议事业。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Dhanasar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本办公室同意。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预期影响。同上。该考虑可包括拟议事业是否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是否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是否在该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或是否具有表明国家重要性的其他更广泛影响。同上,第889-90页。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将具有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或在其领域具有表明国家重要性的更广泛影响。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详细解释驳回理由,也未对所有提交证据进行全面评估。申请人称其拟议的引用记录显示其研究已被广泛传播并影响了其领域内的其他人。申请人提交证据证明其两篇合著文章共被引用19次。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说明其中有多少为自引、多少为独立研究团队引用。申请人的引用记录表明其工作已被其他研究人员认可,但并未表明该认可达到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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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还主张审理主任忽视了其提交的来自其领域内了解其成就的专家的信件。本办公室已审阅申请人的支持信。J-L-2赞扬申请人在[已隐去]作为学生和员工的工作,并表示“她的工作体现了国家所需的那种创新、质量和潜力”,但未讨论其具体的拟议事业。M-L-,申请人在[已隐去]的主管,赞扬申请人对[已隐去]软件的贡献,并表示相信申请人“将在塑造安全创新的数字未来中发挥关键作用”,但未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P-[已隐去]赞扬申请人在[已隐去]的验证码自动填充和邮件分类项目上的工作,并表示其“在AI、安全和数据系统方面多样而独特的专业知识组合……正是美国在未来十年保持全球技术领导地位所需要的”,但未涉及她的拟议事业。K-P-也赞扬申请人在[已隐去]的成就,并表示其工作“不仅保护数字用户的在线安全,还承诺增强美国的技术领导力和经济实力,巩固其作为全球技术领导者的地位”。K-P-未解释申请人具体的拟议事业将如何增强美国的技术领导力和经济实力。
申请人针对审理主任的RFE提交了额外的支持信。M-Z-,申请人在[已隐去]的研究生导师,提及申请人在[已隐去]和[已隐去]的过往工作,并表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重大国家重要性,因为它解决了通信系统安全中的紧迫问题,该领域日益易受网络攻击和隐私泄露的影响”。然而,M-Z-未讨论申请人的工作将如何超越其雇主及其客户,以更广泛地影响该领域。S-V-K-赞扬申请人发表的研究和对[已隐去]的贡献,并表示其拟议研究“不仅将增强通信系统安全,还将增强美国在AI驱动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中的领导地位,使[她]的工作对国家安全和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S-V-K-未解释申请人的工作将如何超越其雇主及其客户,以影响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竞争力。
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其拟议事业“将减轻网络攻击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而为美国带来重大社会经济利益”。申请人提交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更新》,其中包括AI以及数据隐私、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技术。本办公室认可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涉及关键和新兴技术。申请人还提交了关于数据隐私、增强电子邮件和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与经济增长和贸易、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网络安全框架、电子邮件客户端市场份额、网络钓鱼攻击、数据泄露成本、勒索软件攻击统计、商业电子邮件入侵、网络安全统计以及对网络安全专业人员需求的文章和报告。这些文章和报告证明了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但未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本办公室对国家重要性的评估不侧重于某一领域的一般重要性,而是“侧重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第889页。在此,申请人未证明其工作将如何超越其雇主及其客户,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方式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参见同上(解释“我们寻找更广泛的影响”)。
2 本办公室使用首字母缩写以保护所提及个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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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程度,因为这些活动不会对其所在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Id. at 893。在本案中,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将充分延伸至其雇主及其客户之外,从而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方式对其所在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因此,申请人不符合Dhanasar标准的第一项要件。
B. Dhanasar框架的其余要件
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体拟从事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且不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由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Dhanasar框架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的裁定。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行政机关无须对作出裁决所不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从事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且不符合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因此,她未能证明其有资格或理应作为自由裁量事项获得国家利益豁免中的工作邀请要求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