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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25803065 日期:2023年3月17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高级学位、特殊能力、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电池电芯工程师,寻求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及劳工证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依据Dhanasar框架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理。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理,本办公室将支持上诉。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该法第203(b)(2)(B)(i)条。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符合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在“国家利益”下获得对工作要求及劳工证要求的自由裁量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1,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1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自由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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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要求及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符合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基础分类资格。证据表明其从美国一所大学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分析申请人的证据,并在模板化的补件通知(RFE)和最终决定中提供了通用语言。本办公室同意。
以优势证据标准,申请人已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其提供了详细且一致的关于其事业的陈述,包括其拟开展的未来研究以及该研究如何有可能影响清洁能源交通和电池系统安全。此外,申请人对其过往研究如何为具有国家乃至全球影响的知识体系作出贡献提供了足够详细的解释。其以佐证证据支持其陈述,包括强有力的发表和引用记录,以及他人基于申请人的发现推进该领域的证据。此外,申请人提供了文章和报告,强化了其研究将具有更广泛影响且其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论点。
基于其教育、知识、经验和在类似研究中的成功记录,本办公室还认定申请人充分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其描述了未来研究的计划,并补充了关于其在这些举措上进展的可信细节,包括其当前就业职位在该领域为其提供的支持。学术熟人和该领域的专业人士提供了关于申请人过去和当前工作的撰写良好且详细的叙述。此外,申请人是与其研究相关的多项专利的具名发明人。
申请人以优势证据证明,豁免工作要求及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本办公室审查了全部证据并认定,总体而言,其拟议事业工作的重要性与潜力、其专业资格及其已证明的过往成功相结合,足以确立其预期贡献将有利于美国,即使其他合格工人也可获得。总之,申请人已充分提供信息和证据,足以证明放弃劳工证程序是合理的。
申请人已确立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并值得获得该豁免。
裁定: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