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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03281101 日期:2021年3月18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非营利性急症护理医院,拟雇用受益人担任外科医生,并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二优先移民类别下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尽管受益人是持有同等外国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但受益人未满足本法第212(a)(5)(B)条的要求;该条规定,未毕业于经教育部长(SOE)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医学院、且来美国从事医疗执业的毕业生,除非已通过规定的医师执照考试和英语语言能力测试,否则不可入境。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受益人依据本法第101(a)(41)条的规定豁免于第212(a)(5)(B)条的上述要求;该条在界定“医学院毕业生”一词时,明确排除“在医学领域具有国内或国际知名度的外国人”。申请人声称,受益人符合具有国内或国际知名度的医师资格,因为他已基于该理由获得H-1B非移民身份。
经进一步审查记录和申请人的论点,我们将本程序发回审理主任采取进一步行动并作出新决定。
据此,应发布以下命令。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予以撤回。本事项发回重审,以便按照上述分析进行进一步程序并作出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