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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传播专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3月18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拟从事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事业、Dhanasar第三要素:整体上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是否有利于美国、原审主任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忽视专家意见及错误适用证明标准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从事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原审主任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忽视专家意见及错误适用证明标准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证明其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从而符合Dhanasar第一要素;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其未证明,因此不符合第一要素。由于第一要素不满足,行政上诉办公室未审理并保留对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主张的裁决;原审主任曾认定第二要素符合、第三要素不符合,但本次上诉决定未对第二、第三要素作出最终处理。驳回上诉不等于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we find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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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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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rguments regarding her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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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传播专员,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第二优先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原审德州服务中心认定其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认定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communications specialist, seeks second preference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EB-2)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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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but that she had not established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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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随初次申请提交个人陈述,称将作为传播专员为一家跨国软件公司工作,并提交律师信函称其将帮助该公司在美国及以外市场的增长和客户覆盖;还提交了关于公共关系与传播职业的行业报告和文章,以及其同事的推荐信。

    核对原文依据
    With the initial filing,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her personal statement declaring that "I am petitioning to work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 Communications Speci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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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RFE)

    原审主任认为申请人未证明其工作会使公司及其客户之外的人受益,发出补件通知,要求补充证明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文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the work being done would stand to benefit anyone outside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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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补件回应

    申请人提交新的个人陈述,重申其意图,并称公司为其提供全职可持续传播专员职位,将事业描述修改为制定和执行促进可持续实践与环境责任的传播策略;同时提交三封专家意见信、一篇关于绿色营销时代可持续传播的文章、一套可持续传播演示幻灯片及职位邀请信。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new personal statement reiterating her intent to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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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also included an article entitled, "Sustainability Communications in the Era of Green Mark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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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原审拒绝决定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不具有国家重要性,不符合Dhanasar第一要素;并进一步认定其在第二要素下处于有利地位,但证据不支持第三要素下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整体上有利于美国。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but not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the first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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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furthe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her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the second prong, but the evidence does not support that the endeavor, on the balance,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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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主张原审主任滥用自由裁量权,忽视三位独立专家的客观意见而未 disqualify 他们,并错误适用较高证明标准、未考虑全部证据,还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忽视了大量有证明力的研究。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laims that the Director "abused its discretion" by "ignoring the objective opinion of three independent experts in the Petitioner's field without disqualifying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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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also contends that the Director "erroneously applied a higher standard of proof to make this Decision, having failed to consider the totality of the evidence provi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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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further contends that "USCIS appears to have overlooked the extensive probativ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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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同意原审主任关于第一要素的认定,认为申请人未证明其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驳回上诉,并保留对第二、第三要素主张的审理。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s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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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find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and does not meet the first prong ofDhanasar. 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rguments regarding her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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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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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要素:拟从事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根据Dhanasar框架,申请人须证明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审查聚焦于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及其潜在预期影响,而非其所在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证明标准为优势证据,需考虑证据的数量与质量(相关性、证明力和可信度)。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作为可持续传播专员的工作涉及国家和全球重要议题,传播专员会对更广泛社会和国家经济产生涟漪效应,影响整个美国;并主张原审主任忽视三位独立专家的客观意见、错误适用较高证明标准、忽视大量有证明力的研究。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不具有国家重要性,认为职位职责似乎集中于公司本身,没有证据表明其带来的利益会扩展到公司及其客户之外;并进一步认定第二要素下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但第三要素下证据不支持豁免整体有利于美国。

三封专家意见信(分别来自新闻与媒体传播系助理教授、市场营销/组织行为/领导力管理助理教授、工商管理学生导师)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并主张原审主任忽视独立专家意见。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原审主任已详细分析其中一位教授的专家意见信,指出其讨论的是行业整体而非申请人具体拟从事事业,且缺乏将事业与领域广泛影响或重大经济效果直接联系的有说服力细节;对其他专家信也作出类似结论。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这些咨询意见对具体事业细节没有实质性回应,证明力很小,可依Matter of Caron Int'l, Inc.给予较少权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专家信未有意义地涉及拟从事事业的具体细节,未引用或分析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演示幻灯片,也未分析该项目的独特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dvisory opinions are of little probative value as they do not meaningfully address the details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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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over, the three expert letters do not reference this specific presentation or analyze the uniqueness of such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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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关系与传播职业的行业报告和文章,以及关于可持续传播重要性的文章和报告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所在行业和职业的重要性,进而支持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在判断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所在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而是具体拟从事事业及其潜在预期影响;这些行业报告提供传播职业及其重要性的背景,但没有提供关于申请人拟从事事业的任何具体信息,不足以证明该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仅提供行业背景,未具体说明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及其潜在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industry reports provide background on the communications career and its importance; however, they do not provide any specific information abou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and are insufficient to establish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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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同事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工作受到高度评价及其技能,进而支持事业的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这些推荐信表明同事对申请人工作和技能的高度认可,但没有讨论申请人拟从事事业或其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具体影响;申请人过去为雇主提供了有价值的传播服务,但未提供足够信息和证据证明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推荐信未讨论拟从事事业或其具体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recommendation letters from her work colleagues indicate the high regard for her work and skills but do not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or its specific impact rising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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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邀请信及可持续传播专员的职责描述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将在美国从事可持续传播专员工作,并主张该工作具有广泛影响。
AAO 如何评价
原审主任审查后认为所列职责似乎集中于公司本身,没有证据表明受益人将为公司带来的利益会扩展到公司及其客户之外;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并指出申请人虽称将参与为美国公司制定独特个性化战略传播计划的项目,但未讨论其项目和方法与在美国已可用并使用的项目和方法有何不同或改进。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其项目和方法与现有美国已有方法相比有何不同或改进,也未证明利益扩展到公司及其客户之外。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uties listed appear to be central to the company itself, and there is no evidence that the benefits the beneficiary will bring in this company will have broad implications extending outside ofthe company and its cl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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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 has not discussed how her project and methodologies differ from or improve upon those already available and in use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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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关于增加可持续性对外和对内传播的一般行动事项的演示幻灯片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展示其项目内容,支持事业具有广泛影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申请人没有提供该演示幻灯片的任何背景或语境,使其无法评估该项目将如何在领域内产生广泛影响;三封专家信也未引用该具体演示或分析该项目的独特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演示幻灯片的背景或语境,专家信未引用或分析该演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oes provide any context or background for this presentation for us to evaluate how her project will have a broad impact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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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传播专员将带来涟漪效应、影响整个美国的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申请人仅一般性主张传播专员会对更广泛社会和国家经济产生涟漪效应,但没有以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未显示在某一具体公司担任传播专员的个人工作会在特定地区或经济萧条地区产生大量收入或就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相关、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涟漪效应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generally claims that communication specialists will bring "a ripple effect on broader society and the national economy, impacting the United States as a whole" but has not supported her claims with pertinent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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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原审主任的认定,认为申请人未能充分描述或证明其未来作为可持续传播专员的工作如何达到领域内国家重要性的水平。记录未显示其具体工作将提供原创创新以推进行业,或具有更广泛的领域影响;证据也未充分说明其特定事业如何超越当前雇主及其客户而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第一要素,上诉被驳回。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s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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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idering the record in its entirety, we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dequately describe or demonstrate how her future work a sustainability communications specialist rises to the level ofhaving national importance with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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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find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and does not meet the first prong of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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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事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符合第二要素;原审主任亦认定其符合第二要素。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在第二要素下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事业。

AAO 认定与理由

由于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申请人不符合第一要素,因此未审理并保留对第二要素主张的裁决;原审主任曾认定其符合第二要素,但该认定并非本次上诉的最终处理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furthe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her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the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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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rguments regarding her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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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素:整体上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要素要求申请人证明,整体权衡下,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原审主任认为第三要素下证据不支持豁免整体有利于美国。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证据不支持该事业整体上有利于美国,因此不符合第三要素。

AAO 认定与理由

由于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申请人不符合第一要素,因此未审理并保留对第三要素主张的裁决;原审主任曾认定第三要素不满足,但该认定并非本次上诉的最终处理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does not support that the endeavor, on the balance,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waive the requirements of a job offer, and thus of a labor certification, under the thir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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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rguments regarding her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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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主任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忽视专家意见及错误适用证明标准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每项资格要求;判断是否满足优势证据标准时,应考虑证据的数量与质量,包括相关性、证明力和可信度。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76;Matter of E-M-, 20 I&N Dec. 77, 79-80 (Comm'r 1989)。咨询性意见若与其他记录不符或存在疑问,可拒绝或给予较少权重。Matter of Caron Int'l, Inc.,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原审主任滥用自由裁量权,忽视三位独立专家的客观意见而未 disqualify 他们;并主张原审主任错误适用较高证明标准,未考虑全部证据。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对专家意见信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其讨论行业整体而非具体事业、缺乏有说服力的细节;并权衡全部证据后认定证据整体缺乏证明力。

三封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原审主任忽视独立专家意见,且专家意见应在其国家重要性认定中起极其相关的作用。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原审主任已详细分析专家意见信,指出其讨论行业整体而非具体事业、缺乏将事业与广泛影响或重大经济效果直接联系的有说服力细节;咨询意见对具体事业细节没有实质性回应,证明力很小。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专家信未有意义地涉及拟从事事业的具体细节,未引用或分析具体演示幻灯片。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provided a detailed analysis of ProfessorI Iexpert opinion letter, how it discussed the industry in general rather than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and how it lacked persuasive details in directly tying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to a broad impact to the field or substantial economic eff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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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记录证据(包括职位邀请信、职责描述、演示幻灯片、行业报告、同事推荐信)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主张原审主任未考虑全部证据、错误适用较高证明标准。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原审主任权衡了全部证据以评估申请人是否以优势证据证明第一要素,但认定证据整体缺乏证明力;原审主任还审查了职位邀请信和职责描述、演示幻灯片、行业报告及同事推荐信,并分别指出其不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证据整体缺乏证明力,未能将具体事业与国家重要性相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Here, we find that the Director weighed all the evidence to evaluate whether the Petitioner had demonstrated, by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that she meets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but determined that the evidence overall lacked probative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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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原审主任已详细分析专家意见信,指出其未有意义地涉及拟从事事业的具体细节,因此咨询意见证明力很小;原审主任也审查了职位邀请信、职责描述、演示幻灯片、行业报告和同事推荐信,并整体认定证据缺乏证明力。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原审主任适用了优势证据标准并权衡了全部证据,未支持申请人关于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错误适用较高证明标准的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dvisory opinions are of little probative value as they do not meaningfully address the details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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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we find that the Director weighed all the evidence to evaluate whether the Petitioner had demonstrated, by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that she meets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but determined that the evidence overall lacked probative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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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上诉决定仅处理Dhanasar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而未审理;原审主任关于第二要素符合、第三要素不符合的认定属于原审意见,不是本次上诉的最终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rguments regarding her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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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专家意见信时,应关注其是否具体讨论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及其潜在影响,而非仅讨论传播行业整体;行政上诉办公室据此认定咨询意见证明力很小。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dvisory opinions are of little probative value as they do not meaningfully address the details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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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行业报告和文章时,应区分其证明的是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还是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本案认定前者不能替代后者。
    核对原文依据
    in determining national importance,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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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职位邀请信和职责描述时,应关注职责是否集中于公司本身、是否有证据表明利益扩展到公司及其客户之外,以及项目和方法与现有美国已有方法相比有何不同或改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uties listed appear to be central to the company itself, and there is no evidence that the benefits the beneficiary will bring in this company will have broad implications extending outside ofthe company and its cl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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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演示幻灯片时,应关注记录中是否有关于该演示的背景或语境,以及专家信是否引用或分析该具体演示;本案指出缺乏这些内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oes provide any context or background for this presentation for us to evaluate how her project will have a broad impact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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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0339776 日期:2024年3月1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传播专家,寻求第二优先移民分类(EB-2),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并寻求对此EB-2移民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及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的个人。该法第203(b)(2)(B)(i)条。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的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对工作要求给予“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为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提供了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酌情1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1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原文第 2 页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且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和劳工证的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第889页。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有待确定的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在初始提交时,申请人提交了其个人陈述,声明“我申请在美国作为[已隐去](一家跨国软件公司)的传播专家工作”,以及其律师的信函,表明她将“帮助[已隐去]在美国境内及境外市场的增长和客户覆盖。”申请人对拟议事业的初始描述除其打算继续为现任雇主担任传播专家外,未提供任何其他细节。2 申请人还提交了讨论公共关系和传播职业的行业报告和文章(总体而言),以及来自其在[已隐去]的工作同事的推荐信,所有这些均未具体涉及她的事业及其如Dhanasar所设想的广泛影响。因此,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所做的工作将有利于[已隐去]及其潜在客户之外的任何人”,并发出补件通知(RFE),要求提供额外文件以支持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回应补件通知时,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新的个人陈述,重申其打算“在美国作为传播专家工作,制定和执行与组织目标相一致的高度专业化的传播策略,从而促进成功和增长。”申请人还表示[已隐去]向她提供了一份全职可持续发展传播专家的职位,并将其事业的描述修改如下:

作为可持续发展传播专家,我将专门负责制定和执行促进可持续实践和环境责任的传播策略,这在当今世界极为重要。我将与利益相关者密切合作,推广可持续实践,分享有关环境倡议的信息,并在组织内创建可持续发展文化。

在补件通知回应中,申请人提供了三封专家意见书,分别来自[已隐去]([已隐去]新闻与媒体传播系助理教授)、[已隐去](市场营销、组织行为和领导力管理助理教授)以及[已隐去]([已隐去]工商管理学生导师)。

2 申请人的简历显示,她曾在[已隐去]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分部担任企业传播实习生,后来加入[已隐去]销售团队担任营销和传播内容创作者实习生。

原文第 3 页

申请人还提交了一篇题为“绿色营销时代的可持续发展传播”的文章、一套关于可持续发展传播的演示幻灯片,以及一封来自[已隐去]的工作邀请函。然而,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在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下不具有国家重要性。3 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决定。

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审理主任“滥用其自由裁量权”,因为“无视了申请人领域内三位独立专家的客观意见,而未取消其资格”。然而,审理主任对[已隐去]教授的专家意见书进行了详细分析,说明其如何讨论整个行业而非申请人具体的拟议事业,以及其如何缺乏有说服力的细节来直接将申请人的事业与该领域的广泛影响或重大经济效应联系起来。审理主任对其他专家意见书也作出了类似结论。尽管申请人主张这些意见书“本应在确立[申请人]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方面发挥极为相关的作用,而它们均同意这一点已得到确立”,但这些咨询意见证明价值甚微,因为它们未切实涉及拟议事业的细节。作为酌情事项,本办公室可将申请人提交的意见陈述用作咨询意见,但如果其与记录中的其他信息不一致或在任何方面存疑,则将予以拒绝或给予较低权重。Matter of Caron Int'l, Inc.,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

申请人还主张审理主任“错误地适用了更高的证明标准来作出本决定,未能考虑所提供证据的整体情况”。关于本事项的证明标准,申请人必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满足所寻求福利的每项资格要求。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第375-76页。为确定申请人是否在优势证据标准下履行了其举证责任,本办公室不仅考虑证据的数量,还考虑其质量(包括相关性、证明价值和可信度)。同上,第376页;Matter of E-M-, 20 I&N Dec. 77, 79-80 (Comm'r 1989)。在此,本办公室认定审理主任权衡了所有证据以评估申请人是否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但认定证据整体缺乏证明价值。

审理主任还审查了来自[已隐去]的工作邀请函以及可持续发展传播专家的职责,但认定“所列职责似乎对该公司本身至关重要,且没有证据表明受益人将为该公司带来的利益将产生超出该公司及其客户范围的广泛影响。”尽管申请人声称她将从事一个“致力于为美国公司的计划开发独特和个性化战略传播”的项目,但她未讨论其项目和方法与Dhanasar所设想的美国现有和已在使用的方法有何不同或如何改进:“[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第889页。记录中包括一套讨论增加外部[已隐去]的一般行动事项的演示幻灯片

审理主任进一步认定,根据第二项要件,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但证据不足以支持该事业在权衡之下会使美国受益,从而根据第三项要件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要求。

原文第 4 页

以及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内部沟通材料,但申请人未提供该演示的任何背景或来龙去脉,使我们无法评估其项目将如何在该领域产生广泛影响。此外,三封专家信函均未提及该具体演示,也未分析该项目的独特性。

申请人进一步主张“USCIS似乎忽视了大量具有证明力的研究”。申请人提交了关于通信行业以及以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的沟通之重要性的各类文章和报告,但在认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并非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尽管申请人声称其作为可持续发展沟通专家的工作是“一个具有国家乃至全球重要性的问题”,我们关注的是“外籍人士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并考虑该事业的“潜在预期影响”。同上。这些行业报告提供了通信职业及其重要性的背景;然而,它们未提供关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任何具体信息,不足以确立该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同样,申请人来自其工作同事的推荐信表明了对她工作和技能的高度评价,但未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或其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具体影响。我们承认申请人过去为其雇主提供了有价值的沟通服务,但她未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证据来证明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请愿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它们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同上,第893页。

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工作将达到如此大的规模,以致惠及美国经济并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申请人笼统地声称沟通专家将带来“对更广泛社会和国民经济产生涟漪效应,影响整个美国”,但未以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表明在某一特定公司作为沟通专家的个人工作将在某一特定地区或经济萧条地区产生大量收入或就业,如Dhanasar案所设想的那样。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见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第376页。

综合考虑全部记录,我们认定申请人未充分描述或证明其未来作为可持续发展沟通专家的工作如何在该领域内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记录未显示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工作将提供原创性创新以推进行业发展,或该工作在该领域具有更广泛的影响。证据未充分阐明其特定拟议事业如何在其当前雇主及其客户之外具有国家重要性。

基于上述,我们认定申请人未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不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因此,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申请人关于其在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下资格的主张。见INS v. Bagamasbad,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必需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原文第 5 页

Matter of L-A-C-,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申请人未作为自由裁量事项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项理由均作为独立的替代裁判依据予以考虑。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3-18)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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