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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主持人 · EB-1A 杰出人才:发回重审(2025年3月18日)

类别 EB-1A · 领域 艺术 · 结果 发回重审 · 讨论的标准 十项监管标准中至少三项的初步证据审查、最终实质审查(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顶尖少数比例)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撤销德州服务中心主任的拒绝决定,将案件发回主任,要求按AAO上述分析作出新决定;主任可要求其认为与新决定相关的任何额外证据。发回重审不表示批准申请,AAO对发回后的最终结果不发表意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may request any additional evidence considered pertinent to the new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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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s withdrawn. The matter is remanded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consistent with the foregoing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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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电台主持人,以杰出能力身份提交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寻求第一优先类移民分类;原审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现由行政上诉办公室(AAO)审理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radio host, seeks first preference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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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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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满足8 C.F.R. § 204.5(h)(3)(i)-(x)十项监管标准中至少三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satisfied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required regulatory criteria listed at 8 C.F.R. § 204.5(h)(3)(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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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依据8 C.F.R. § 103.3向AAO提出上诉;AAO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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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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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决定

    AAO于2025年3月18日作出决定,撤销主任决定并将案件发回,要求主任按AAO分析作出新决定;AAO对发回后的最终结果不发表意见。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MAR.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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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express no opinion regarding the ultimate resolution of this case on rem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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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s withdrawn. The matter is remanded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consistent with the foregoing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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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十项监管标准中至少三项的初步证据审查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申请人须满足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在初步标准审查阶段,不应就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作出判断。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满足四项标准:获得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认可奖项、有关其工作的已发表材料、担任同领域或相关领域他人作品的评审,以及相对于同领域他人获得高薪。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任何一项主张的标准,理由是对每项标准提交的证据均未证明其“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

申请人就四项标准提交的证据组(奖项、已发表材料、评审、高薪)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满足8 C.F.R. § 204.5(h)(3)(i)、(iii)、(iv)、(ix)四项标准。
AAO 如何评价
AAO未逐项评价这些材料本身;其认定主任对每项标准均以“未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为由否定,属于在初步标准审查中适用了不相关的考虑因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各项材料的具体缺失或矛盾;问题在于主任的审查口径,而非AAO对材料内容的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8 C.F.R. § 204.5(h)(3)(i), (iii), (iv),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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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evaluation of all the claimed criteria,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respective criterion because the evidence presented for each did not establish that he had "achieved sustain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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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主任在逐项标准审查中要求申请人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这不是评估各项标准时的相关考虑因素;该问题应留待满足初始证据要求后的最终实质审查。因此AAO撤销主任决定并发回重新考虑,未对申请人是否实际满足任何一项标准作出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claims that he meets four of the regulato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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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not a relevant consideration to the evaluation of the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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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express no opinion regarding the ultimate resolution of this case on rem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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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顶尖少数比例)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2);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所述两步审查:先计数标准,满足所需数量后再结合全部材料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作为杰出能力人士具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成就通过大量文件获得领域认可。

原审意见

主任在逐项标准阶段即以此为由否定各项标准;原文未记载主任另行作出独立的最终实质审查结论。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明确该问题不属于初始标准计数阶段,应留待满足初始证据要求后的最终实质审查;由于AAO发回重新决定,本次未对申请人是否达到领域顶尖少数比例作出任何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then consider the totality of the material provided in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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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rs should not make a determination regarding sustain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in the initial criteria analysi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express no opinion regarding the ultimate resolution of this case on rem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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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原审拒绝决定是否在逐项标准审查中要求“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本案AAO的核心依据是该审查口径不符合8 C.F.R. § 204.5(h)(3)(i)-(x)及政策手册F.2(B)的初始标准审查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2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本案未对奖项、已发表材料、评审或高薪四项标准的材料内容作实质认定;发回后主任将重新审查,AAO对结果不持意见。
    核对原文依据
    We express no opinion regarding the ultimate resolution of this case on reman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最终实质审查(领域顶尖少数比例及持续声誉)在本案中未被实际审理,不能将发回视为对该问题的肯定或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assess whether the record shows sustain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and demonstrates that the individual is among the small percentage at the very top of the field of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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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7324130 日期:2025年3月1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电台主持人,寻求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第一优先移民分类。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该第一优先分类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必需监管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销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I. 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使签证可提供给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如果:

(i)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ii) 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 (iii)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极小比例”的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

原文第 2 页

8 C.F.R. § 204.5(h)(3)规定了一项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或符合8 C.F.R. § 204.5(h)(3)(i)-(x)所列十类中至少三类的合格文件(包括奖项、某些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来证明持续赞誉和领域内成就的认可。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本办公室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极小比例。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实质审查加以考虑)。

II. 分析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他必须满足至少三项监管标准。申请人主张其满足四项监管标准,即:他获得了领域内卓越的较低级别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有关于其本人及其工作的已发表材料、曾担任同领域或相关领域他人作品的评判,以及相对于领域内其他人获得了高薪。8 C.F.R. § 204.5(h)(3)(i), (iii), (iv), (ix)。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任何所主张的标准。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将撤销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审理主任以作出新决定。

在评估所有主张的标准时,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各相应标准的要求,因为就每项标准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其“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这不是评估这些标准的相关考虑因素。8 C.F.R. § 204.5(h)(3)(i)-(x);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2(指出审理人员不应在初步标准分析中就对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作出认定)。

因此,本办公室撤销审理主任的认定,并将此事发回审理主任进一步考虑。审理主任可要求提供其认为与新决定相关的任何额外证据。本办公室对发回重审后本案的最终处理结果不发表意见。

命令: 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销。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3-18)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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