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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医生及外科医生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3月20日)

类别 NIW · 领域 医疗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Dhanasar第一项: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三项: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三项: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并满足Dhanasar第一项和第二项要素;但未满足第三项要素,即未证明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有利于美国,因此未获得国家利益豁免。驳回上诉不改变主任的原拒绝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he meets the third Dhanasar prong and merits a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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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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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耳鼻喉科医生和外科医生,以医学博士学位(外国同等学历)申请EB-2职业移民,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其拟议事业是在业务计划中设立提供言语、吞咽和听力障碍专业康复服务的诊所网络,并运营移动医疗单元、开展社区外展和教育。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ear, nose and throat (ENT) physician and surgeon,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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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blish a network of clinics providing specialized rehabilitative services for individuals with speech, swallowing, and hearing disor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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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主任认定第一项Dhanasar要素成立,第二、第三项不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but did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the substantial merit and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but did not meet the second and third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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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就德州服务中心决定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上诉中提交了关于其财务状况和引用记录的新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Texas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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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e Director erred and he submits additional evidence of his finances and citation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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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重新审查后,撤回主任关于第二项Dhanasar要素的相反认定,但认定第三项要素不成立,并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that he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and the Director's contrary determination is withdraw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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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A)条:申请人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医学博士学位主张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医学博士学位(外国同等学历)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属于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AAO 如何评价
主任认定并获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确认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olds the foreign equivalent of a Doctor of Medicine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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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主任的认定,确认申请人持有医学博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该资格并非本次上诉的争议焦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olds the foreign equivalent of a Doctor of Medicine degree and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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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一项: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拟议事业须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的康复诊所网络及移动医疗单元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业务计划

证明目的
说明诊所网络、移动医疗单元、社区外展和教育等服务内容及增长预测,以证明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主任认定该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行政上诉办公室未推翻该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In his business plan, the Petitioner stated his proposed endeavor is to establish a network of clinics providing specialized rehabilitative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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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plan also provides a detailed plan for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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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主任已认定第一项要素成立,行政上诉办公室在结论中确认申请人符合第一项Dhanasar要素;本次上诉未对此重新争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the substantial merit and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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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that he i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eligible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nd that he meets the first and second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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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90 (AAO 2016):考量教育、技能、知识及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主任错误认定其未证明在类似业务中的成功记录、未提供充足资金证明、引用记录不足以显示他人对其拟议事业的兴趣;上诉中提交财务状况和引用记录的新证据。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在经营类似拟议事业方面的成功记录,未提供拟议事业充足资金证明,且引用记录不足以显示他人对其拟议事业的兴趣。

医学博士学位及多位医疗专业人士的推荐信(A-L-O-2、R-R-F-、N-A-B-、F-M-G-、A-C-B-C-)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及在相关工作中的成功记录,包括管理医疗执业团体、扩展耳鼻喉科诊所、领导专科诊所、研究和临床经验。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采纳这些材料,认定其记录了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及成功记录;推荐人分别称赞其管理能力、行政能力、研究和临床经验、吞咽障碍和言语治疗技能、颅颌面及机器人手术专长以及诊所管理领导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cuments the Petitioner's education, skills, knowledge and record of success in efforts related to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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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also submitted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his two medical clinics in Braz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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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学期刊发表的文章及医学教科书章节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发表记录及对其他医学研究人员的吸引力。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这些发表和引用记录显示其他医学研究人员对其工作的兴趣。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publications and citation record also demonstrate the interest of other medical researchers in his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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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中提交的引用记录:六篇文章共被引用211次

证明目的
回应主任关于引用记录不足的认定,证明他人对其工作的兴趣。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在上诉审查中采纳该新证据,认定发表和引用记录显示其他医学研究人员的兴趣。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submits evidence that six ofhis articles have been cited a total of211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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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计划

证明目的
提供拟议事业的详细计划,包括服务内容、人员配置和增长预测。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业务计划提供了拟议事业的详细计划,并纳入第二项要素的综合评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usiness plan specifies the services the clinics will provide, its staffing, and projections for their grow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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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两家医疗诊所的章程和注册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具有经营医疗诊所的成功记录。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纳入第二项要素的综合评价,认定其记录了申请人在相关工作中的成功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lso submitted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his two medical clinics in Braz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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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中提交的财务状况证据

证明目的
回应主任关于未提供拟议事业充足资金证明的认定。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及申请人在上诉中提交了财务状况的新证据,但在第二项要素的综合认定中未单独评价该资金证据;最终以其他证据认定第二项要素成立。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就资金证据的具体内容或充分性作出单独评价。
核对原文依据
he submits additional evidence of his finances and citation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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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综合申请人的医学学位、多位医疗专业人士的推荐信、已发表文章和教材章节、上诉中提交的六篇文章共被引用211次的证据、业务计划的详细安排,以及其在巴西两家诊所的章程和注册材料,认定相关证据显示其教育、技能、知识、成功记录、未来活动计划及同行兴趣;据此撤回主任的相反认定,认定第二项要素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that he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and the Director's contrary determination is withdr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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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consider factor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ir education, skills, knowledge and record of success in related or similar eff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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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项: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90-91 (AAO 2016):须综合考量以下因素,包括申请人因自身资格性质或拟议事业而难以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即使有其他合格美国工人美国仍会从其贡献中受益、以及其贡献的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至于可以放弃劳工证程序;各项因素综合须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有利于美国。USCIS政策手册第6卷F.5(D)(2)规定,STEM领域高级学位及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STEM拟议事业是第三项要素的强有力正面因素。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要求劳工证会阻碍被USCIS认定为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关键医学研究进展,其研究和临床领导力的独特组合超越标准雇佣关系;其拟议事业是一种创业型医疗服务模式,无法由劳工证程序充分涵盖,其诊所对美国的贡献将超过雇用最低合格美国工人所能达到的程度。

原审意见

主任未按Dhanasar第三项因素评估,而是以申请人未证明成功的研究记录、拟议工作对推进医疗保健的重要性以及发表产出低为由,认定第三项要素不成立。

申请人的主张:要求劳工证会阻碍关键医学研究进展,其研究和临床领导力组合超越标准雇佣关系

证明目的
证明豁免劳工证符合美国国家利益。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引用证据支持该主张,且记录显示其此前在受雇为医疗专业人士期间已开展研究并经营医疗诊所。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证据支持;记录显示其已有在雇佣关系下开展研究和经营诊所的经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cites no evidence to support this 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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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主张:创业型医疗服务模式无法由劳工证程序充分涵盖,其诊所贡献超过雇用最低合格美国工人

证明目的
证明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不切实际,豁免有利于美国。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阐明为何其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不切实际;相反,记录显示其资格和经验丰富且其他医疗专业人士对其工作有兴趣。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阐明不切实际的具体原因;记录显示其具备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的有利条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rticulate, however, how it would be impractical for the Petitioner to secure a job offer or obtain a labor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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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信(医疗专业人士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成就、知识和技能及其贡献的国家利益紧迫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推荐信作者虽赞扬申请人的成就并证明其知识和技能,但未表明其工作的国家利益紧迫到无法等待劳工证。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表明国家利益的紧迫性足以放弃劳工证程序。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they praise the Petitioner's accomplishments and attest to his knowledge and skills, the authors of the Petitioner's support letters do not indicate that the national interest in the Petitioner's work is so ur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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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和引用记录(六篇文章共被引用211次)及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有显著的研究记录和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以支持第三项要素。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记录显示申请人有显著的发表和引用记录及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但认定这些不足以单独满足第三项要素的综合分析。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不切实际,也未证明国家利益紧迫到放弃劳工证程序。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that the record documents the Petitioner's significant publication and citation record an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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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M领域高级学位及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STEM拟议事业

证明目的
依据USCIS政策手册主张第三项要素的强有力正面因素。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可这些因素在本案中存在,但认定其不足以满足第三项要素的综合要求。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Dhanasar第三项所列其他因素,特别是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不切实际及国家利益紧迫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factors are present in the Petitioner's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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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ever,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factors identified in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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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记录显示申请人有显著的发表和引用记录及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并认可其STEM领域高级学位和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STEM拟议事业属于强有力正面因素;但申请人未引用证据支持其关于劳工证会阻碍研究或创业模式无法被劳工证涵盖的主张,也未说明为何其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不切实际,记录反而显示其资格和经验丰富且受到其他医疗专业人士关注;推荐信作者虽赞扬其成就,但未表明其工作的国家利益紧迫到无法等待劳工证。综合这些因素,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第三项要素不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cites no evidence to support this claim and the record shows the Petitioner has previously conducted research and operated medical clinics while employed as a medical 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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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rticulate, however, how it would be impractical for the Petitioner to secure a job offer or obtain a labor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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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s of the Petitioner's support letters do not indicate that the national interest in the Petitioner's work is so urgent it could not wait for him to obtain a labor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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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idered together, these factors do not establish that on balance, i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waive the requirements of a job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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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第二项要素时,可区分原审已有材料与上诉阶段新提交的财务状况和引用记录证据;行政上诉办公室在第二项要素中采纳了引用记录,但未单独评价资金证据的充分性。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e Director erred and he submits additional evidence of his finances and citation recor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第三项要素的分析以Dhanasar所列因素为框架,并参考USCIS政策手册关于STEM领域高级学位的强有力正面因素;本案中这些正面因素被认可,但未单独满足第三项要素的综合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education and proposed endeavor in a 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 (STEM) field merit special consideration under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Polic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However,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factors identified in Dhanasa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推荐信在第二项要素中被用于证明申请人的技能、知识和成功记录,在第三项要素中被评价为未表明国家利益紧迫到无法等待劳工证;阅读时可对照两处对同一组推荐信的不同用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cuments the Petitioner's education, skills, knowledge and record of success in efforts related to his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authors of the Petitioner's support letters do not indicate that the national interest in the Petitioner's work is so ur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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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7434927 日期:2025年3月20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耳鼻喉科(ENT)医生和外科医生,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EB-2分类的资格,但未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获得对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依据框架。Dhanasar案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行使酌情权,¹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事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¹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行列,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于酌情性质)。

原文第 2 页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性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申请人持有相当于外国医学博士的学位,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EB-2分类的资格。本办公室同意。上诉中唯一的问题是,他是否符合国家利益豁免工作要求的资格并值得获得该豁免。

申请人在其商业计划中表示,其拟议事业是建立一个诊所网络,为有言语、吞咽和听力障碍的人士提供专业康复服务。商业计划称,这些诊所还将运营流动医疗单位,提供诊断和治疗服务,并开展社区外展和教育。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但未满足Dhanasar的第二和第三项要件。

A. 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拟议事业

Dhanasar第二项要件将重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个人。为确定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同上,第890页。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在经营与其拟议事业类似的业务方面有成功记录,未提供其拟议事业获得充足资金支持的证据,并认定其引用记录不足以表明他人对其拟议事业的兴趣。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有误,并提交了关于其财务状况和引用记录的补充证据。

记录文件证明了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及在与拟议事业相关的工作中的成功记录。申请人持有医学博士学位,众多医疗专业人士证明了其技能、知识和成功记录。A-L-O-2是一名言语治疗师兼一家听力诊所的首席执行官,赞扬申请人在成功管理医疗执业集团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R-R-F-是一名耳鼻喉科外科医生,称赞申请人的技能和知识,并赞扬他是一位“有能力的行政管理者”,扩展了他的两家耳鼻喉科诊所并领导一家专科诊所。N-A-B-是一名耳鼻喉科教授,赞扬了

² 本办公室使用姓名首字母以保护所提及个人的隐私。

原文第 3 页

申请人的研究和临床经验,包括其领导一家专科嗓音和吞咽诊所。F-M-G-是一名医学教授,概述了申请人一些有影响力的出版物,并赞扬其在吞咽障碍和言语治疗方面的卓越技能。A-C-B-C-是一名医学博士兼颅颌面外科教授,称赞申请人在颅颌面外科和机器人手术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其在管理其医疗诊所方面“卓越的领导力”。申请人还提交了其在巴西的两家医疗诊所的章程和注册文件。

申请人的出版物和引用记录也表明其他医学研究人员对其工作的兴趣。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证明其已在医学期刊上发表文章,并为医学教科书撰写章节。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证据,证明其六篇文章共被引用211次。申请人的商业计划还为其拟议事业提供了详细计划。商业计划具体说明了诊所将提供的服务、人员配置及其增长预测。

总之,相关证据证明了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技能、知识、成功记录、未来活动计划,以及其领域内其他医疗专业人士对其工作的兴趣。申请人已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审理主任的相反认定予以撤回。

B. 权衡之下豁免是否有利

Dhanasar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在进行此分析时,本办公室可评估以下因素:鉴于个人资格或拟议事业的性质,其获得工作邀请或获得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假设有其他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美国是否仍将从其贡献中受益;以及其贡献的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在每一案件中,所考虑的因素必须综合起来证明,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同上,第890-91页。

审理主任未根据这些因素评估申请人的资格,而是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第三项要件,理由是其未建立成功的研究记录、其拟议工作对推进医疗保健的重要性,以及其发表作品产出较低。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有误。本办公室同意,记录文件证明了申请人重要的发表和引用记录及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教育背景和拟议事业,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政策值得特别考虑。USCIS认识到STEM领域进步的重要性,以及拥有高级STEM学位的人在促进此类进步中的关键作用。6 USCIS政策手册F.5(D)(2),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因此,在评估Dhanasar第三项要件时,应考虑的强有力积极因素包括持有高级STEM学位

原文第 4 页

以及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拟议STEM事业。同上。这些因素在申请人的案件中均存在。

然而,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Dhanasar案所确定因素的资格。申请人主张,“要求劳工证将阻碍USCIS自身认定为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关键医学研究的进步。”申请人声称其“研究与临床领导力的独特组合以超越标准雇佣关系的方式推进医学知识。”申请人未引用任何证据支持这一主张,且记录显示申请人此前曾在受雇为医疗专业人士期间进行研究和经营医疗诊所。

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其拟议事业包含“一种创业型医疗服务提供模式,该模式无法被劳工证程序充分涵盖”。申请人声称其诊所“将以超过雇用一名最低限度合格美国工人所能实现的方式,为美国医疗服务提供作出贡献”。然而,申请人并未阐明,为何申请人获得工作邀请或取得劳工证将是不切实际的。相反,记录文件证明了申请人广泛的资质和经验,以及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对其工作的兴趣。

申请人亦未证明,其贡献所涉及的国家利益足够紧迫,以致可以正当地放弃劳工证程序。尽管申请人支持信的撰写人赞扬申请人的成就并证明其知识和技能,但他们并未表明,申请人工作所涉及的国家利益如此紧迫,以致无法等待申请人取得劳工证。

相关证据并未显示申请人获得工作邀请或劳工证将是不切实际的,亦未证明申请人贡献所涉及的国家利益足够紧迫,以致可以正当地放弃劳工证程序。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不能证明,总体权衡之下,在申请人的案件中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而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III. 结论

申请人已证明其是符合EB-2分类资格的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并且其满足Dhanasar案的第一和第二项要件。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满足Dhanasar案的第三项要件,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工作邀请要求的条件。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3-20)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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