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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咨询公司创业者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3月21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基础分类资格(高级学位专业人士)、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因此未证明其符合或应获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实质认定;EB-2基础分类资格已由原审认定且AAO接受,本次未重新争议。驳回上诉不改变原审拒绝结果。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we conclude that she has not established she is eligible for or otherwise merit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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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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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营销行业创业者,以营销咨询企业主身份提交I-140(EB-2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第二优先职业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原审主任认定其符合EB-2基础分类,但未认定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本次为上诉,AAO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entrepreneur in the marketing industry,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the underlying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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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所请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for the requested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上诉

    申请人就主任决定向AAO提出上诉;AAO依8 C.F.R. § 103.3受理,并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8 C.F.R. § 103.3.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3. 上诉

    AAO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关于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未获证明的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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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基础分类资格(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B)(i)条;8 C.F.R. § 204.5(k)(2)对高级学位的定义。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EB-2分类。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AAO接受该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原审主任已认定申请人符合EB-2基础分类,AAO明确接受该认定,因此本次上诉不再争议基础分类资格,仅审查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the underlying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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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did, however,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We accept the Director'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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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判断国家重要性应考察该特定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影响,而非其所在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89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营销咨询事业将为美国工人创造就业、为国民经济带来重大且有利可图的机会,促进创新、新商业实践与经济繁荣,增加国内外整合与生产力,并提升美国经济整体收入;其分支办公室拟设于HUBZone,且该计划与“国家倡议”相关。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为证据未显示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该事业没有雇用美国工人或产生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的显著潜力,尤其在经济萧条地区;且拟议营销企业不会对行业产生更广泛影响。

确定性陈述与五年商业计划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将开发并管理营销咨询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战略、数字营销分析、战略规划、行业研究及社交媒体管理等服务,并预测五年总收入4,825,500美元、创造81个岗位(46个全职、19个兼职、16个合同岗位)及缴纳363,500美元所得税。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商业计划未解释这些预测的依据,也未说明拟议就业人数将如何影响拟运营地区;即使预测不只是猜测,也未显示事业规模达到国家重要性。AAO还指出,计划未提供全部81个岗位的薪资,也未说明员工在各地分支办公室之间的分配,因此无法判断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预测依据缺失;就业分布与薪资信息不足;未说明对当地经济的具体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Notably, the business plan provides no explanation for the basis of these projections and does not elaborate on how the proposed employment numbers will impact the area of intended ope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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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instance, the business plan does not provide salaries for all 81 claimed jobs, nor does it elaborate on how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mployees will be divided among these lo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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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客户推荐信及过往营销项目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营销举措和业务发展方面取得成功,受到前客户高度评价,并已在该领域作出广泛贡献。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申请人过去成功为客户实施营销方案,并被前客户称赞为“高度胜任且非常负责的专业人士、对广告行业重要”,但认为记录未显示其影响超出直接客户范围;专业能力与成功记录属于Dhanasar第二要素的考量,而非第一要素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对直接客户之外领域的影响;专业能力与成功记录不属于第一要素。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e Petitioner's impact to the field beyond her immediate cl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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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etitioner's expertise and record of success are considerations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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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报告与文章(关于移民、创业者、小企业和营销行业的经济重要性)

证明目的
证明营销行业及创业者、小企业对美国经济具有重要性,从而支持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背景信息和统计数据涉及创业者、业务发展及营销领域的一般情况,不能说明申请人的特定拟议事业如何具有更广泛影响,因此不具说服力。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针对领域而非特定拟议事业,未建立与申请人事业的具体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reliance on background information and statistics concerning entrepreneurs,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the marketing field generally are not persua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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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HUBZone设立分支办公室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位于小型企业管理局HUBZone,且HUBZone计划与“国家倡议”相关,因此事业符合国家利益。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尚未有分支办公室的实体地点,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企业实际将位于HUBZone;申请人也未表明其事业将参与HUBZone计划或符合参与资格。AAO进一步指出,记录未充分证明在这些指定欠利用商业区增加就业会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积极经济效应。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实体地点;未证明符合HUBZone参与资格;未证明就业增长的经济效应达到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have physical locations for her proposed branch office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offered sufficient evidence that her business will in fact be in a HUB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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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does not adequately establish that increased employment in these designated underntilized business zones would have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commensurate with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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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V-L-的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证明营销行业的重要性,以及申请人事业对拉丁美洲贸易和美国经济的潜在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专家信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或商业计划,主要聚焦营销行业的重要性;例如专家称“没有有效的营销管理,拉丁美洲尤其是巴西的贸易将大幅减少”,但未解释申请人的特定事业如何改善拉丁美洲或美国的贸易。AAO依据Caron Int'l及D-R-指出,专家意见仅具参考性,不构成资格推定,且该信大部分内容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缺乏相关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讨论具体拟议事业或商业计划;未解释特定事业与贸易改善之间的因果联系;内容与第一要素缺乏相关性。
核对原文依据
Dr. V-L- does not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r her business plan, and instead focuses primarily on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rketing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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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much of the content of the expert opinion letter lacked relevance with respect to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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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项目证据(包括对某项目的贡献)及“原型营销”方法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已在领域内作出广泛贡献,并将通过事业为美国组织创造价值。
AAO 如何评价
AAO审查了申请人过往项目证据,但认为这些贡献未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类似Dhanasar中教学活动的类比,未超出客户范围的活动不会在领域内产生更广泛影响。申请人承认“原型营销”方法已被大型企业使用多年,因此不能认定该工作对领域产生了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贡献未超出客户范围;方法并非新颖或未显示更广泛领域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activities like the offerings outlined in the business plan that do not extend beyond the Petitioner's clients, would not have broader implications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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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 acknowledged that this methodology has been used for several years in the industry by larger corpo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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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拟议事业属于商业与创业领域、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记录未显示其国家重要性。AAO指出,申请人依赖的是营销行业及创业者的一般背景资料,未说明其特定事业如何产生超出直接客户范围的更广泛影响;商业计划中的收入与就业预测缺乏依据,且未说明就业分布及对当地经济的具体影响,因此不足以达到国家重要性门槛。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while 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it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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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considering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a proposed endeavor, the pertine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field,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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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 any basic economic activity has the potential to positively impact the economy,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how the economic activity of her proposed endeavor would rise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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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关注申请人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丰富的营销经验及过往成功记录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主任对第二要素的单独认定;原审仅以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未获证明为由拒绝。

AAO 认定与理由

AAO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决定性理由,明确拒绝审理并保留第二要素的上诉论点,因此本次未对第二要素作出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and appellate argument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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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要素要求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豁免职位邀请将有利于美国。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主任对第三要素的单独认定;原审仅以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未获证明为由拒绝。

AAO 认定与理由

AAO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决定性理由,明确拒绝审理并保留第三要素的上诉论点,因此本次未对第三要素作出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and appellate argument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五年收入与就业预测是否有可验证依据,以及是否提供全部81个岗位的薪资和各地分支办公室的员工分配;AAO据此认为无法判断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Notably, the business plan provides no explanation for the basis of these projections and does not elaborate on how the proposed employment numbers will impact the area of intended operat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For instance, the business plan does not provide salaries for all 81 claimed jobs, nor does it elaborate on how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mployees will be divided among these locat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HUBZone主张是否有实体地点及参与资格证据;AAO指出申请人尚无分支办公室实体地点,也未表明事业将参与或符合HUBZone计划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have physical locations for her proposed branch office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offered sufficient evidence that her business will in fact be in a HUBZon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Here,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would qualify for the progra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专家意见信是否具体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和商业计划,而非仅论述营销行业的重要性;AAO认为该信大部分内容与第一要素缺乏相关性。
    核对原文依据
    Dr. V-L- does not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r her business plan, and instead focuses primarily on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rketing indust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仅实质审查Dhanasar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被保留,未作认定,不能据此推断其满足或不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and appellate arguments under Dhanasar's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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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0354435 日期:2024年3月2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家营销行业的企业家,寻求就业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以及附属于该分类的工作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所请求的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B)(i)条。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相当于硕士学位。8 C.F.R. § 204.5(k)(2)。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其必须随后证明其值得“在国家利益”下对工作邀请要求行使自由裁量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

原文第 2 页

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² 因此,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根据Dhanasar框架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Dhanasar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Id. 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因为该事业属于本办公室认定可证明具有实质价值事业的领域范围:商业和创业。Id. 然而,尽管申请人已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记录并未显示其具有国家重要性。

审理主任认定,证据未能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不存在雇用美国工人或产生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的显著潜力,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此外,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议营销业务不会提供影响其行业更广泛范围的利益。

申请人概括主张审理主任未适用正确的举证标准,且未能适当考虑记录中证明其在该领域丰富经验以及其拟议商业事业影响的证据。经对记录的重新审查,本办公室认为审理主任对证据的评估并无错误,因为该证据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Dhanasar框架所设想的国家重要性。

记录反映申请人计划开发和管理一家营销咨询机构,为中小型公司提供各种营销服务。申请人主张该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她将“为美国工人创造就业,以及

¹ 另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立场,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² 申请人的书面论证意见称“[服务局]不同意上诉人符合所请求的作为持有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分类资格。”然而,审理主任确实认定申请人符合EB-2分类的资格,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本办公室接受审理主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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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经济带来重大且有利可图的机会。”她声称其拟议事业将“促进创新、新商业实践和经济繁荣的获取,[并]创造美国就业,提高国内和国际一体化及生产力,并增加美国整体经济的收入。”为支持上述主张,申请人提供了一份确定性声明、一份五年商业计划、来自先前客户的推荐信(证明其在营销举措和业务发展方面的成功)、过往营销项目的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移民、企业家、小企业和营销行业经济重要性的行业报告和文章。³

在上诉中,申请人继续依赖行业报告和文章以及其在营销方面的经验,但未证明其具体事业将如何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在考虑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从事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因此,申请人依赖关于企业家、业务发展和营销领域的一般背景信息和统计数据不具有说服力。此外,尽管本办公室认可申请人过去成功为其客户实施营销解决方案,并因其“能力出众且[是]非常负责任的专业人士,已被证明对广告行业很重要”而受到前客户赞扬,但记录并未证明申请人对该领域的影响超出其直接客户。此外,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成功记录是Dhanasar第二项要件下的考量因素,该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外籍国民”。Id. at 890。此处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关于具体事业,申请人的确定性声明和商业计划表明她将提供各种营销服务,包括品牌战略、数字营销分析、战略规划、全面分析和行业研究以及社交媒体管理。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时,申请人主张该事业“对美国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它对商业活动、商业行业、外国直接投资以及最终美国经济产生连锁效应。”商业计划声称,在初始五年运营期内,该公司将基于其预计总收入4,825,500美元和创造81个就业岗位(包括46个全职职位、19个兼职职位和16个合同职位)对美国经济产生积极影响。⁴ 该预计收入还将在同一期间产生363,500美元的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商业计划未解释这些预测的依据,也未详细说明拟议就业人数将如何影响预期运营地区。⁵

3 尽管我们未逐一讨论记录中所含的每一项证据,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项。 4 尽管申请人未予提及,我们确认审理主任的决定错误地陈述申请人的商业计划反映出在运营头五年内雇用24名工人的意图。 5 虽非我们决定的依据,我们注意到记录显示申请人的企业在本申请提交前已运营两年以上;然而,2020年纳税申报表中注明的实际收入不足商业计划中预测金额的五分之一。此外,记录未包含与所述预测一致的雇用员工的证据。虽然申请人不被要求证明拟议事业最终更有可能成功,但申请人或可在未来任何提交中对此予以说明。

原文第 4 页

然而,即使该事业的收入和创造就业预测不止于臆测,它们也不能证明该事业将以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规模运营。在Dhanasar案中,我们解释称,“一项具有雇用美国工人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显著潜力的事业,例如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可被视为具有国家重要性。”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根据商业计划,除在l IFL的初始运营外,申请人表示该企业将在运营第二年至第五年间开设五个额外分支机构,包括在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的办公室。然而,申请人未证明其运营将如何为拟议地区带来“重大积极经济影响”。Id。例如,商业计划未提供全部81个所称职位的薪资,也未详细说明申请人的拟议员工将如何在这些地点之间分配。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其运营将对当地经济产生何种影响(如有)。此外,申请人未提供证据基础以得出结论,即其拟议事业的“涟漪效应”将影响整体美国经济。尽管任何基本经济活动都有积极影响经济的潜力,但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事业的经济活动将如何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

同样,申请人将其分支机构设在小企业管理局HUBZone的意图,并不能证明其事业符合国家利益,尽管她主张HUBZone项目“与一项国家倡议相关联”。由于申请人没有其拟议分支机构的实际场所,申请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企业事实上将位于HUBZone。此外,申请人未表明其事业将参与HUBZone项目或将有资格参与。6 然而更重要的是,记录未充分证明在这些指定的未充分利用商业区增加就业将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积极经济影响。因此,申请人拟议事业可能位于HUBZone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还主张,其工作证据显示她已作出“在其领域的巨大贡献”,并将通过其事业“为美国组织创造价值”,提供优化其业务职能的建议。我们已审查申请人过往项目的证据,包括她对 然而,这些 I I项目的贡献; 这些贡献未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正如Dhanasar案中申请人提议的教学活动未被证明对STEM教育领域具有更广泛影响一样,商业计划中概述的未超出申请人客户范围的活动,也不会在该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Dhanasar at 889。同样,尽管申请人帮助其小企业客户融入了原型营销的概念,但她承认该方法已在业内被较大型企业使用多年,因此,我们无法得出结论认为此类工作已更广泛地影响该领域。

6 参与该项目有若干必备资格,包括寻求参与HUBZone项目的企业必须至少51%由美国公民、社区发展公司、农业合作社、阿拉斯加原住民公司、夏威夷原住民组织或印第安部落拥有。在此,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的企业将有资格参与该项目。

原文第 5 页

最后,我们审查了V-L-博士的专家意见书,并得出结论认为,它几乎未提供额外解释以证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V-L-博士未讨论申请人具体的拟议事业或其商业计划,而是主要集中于营销行业的重要性。例如,专家意见称,“没有有效的营销管理,拉丁美洲的贸易,在本案中即巴西,将大幅减少”,然而V-L-博士未解释申请人的具体事业将如何改善拉丁美洲或美国的贸易。USCIS可自行决定将大学、专业组织或其他来源作为专家证词提交的陈述用作咨询意见。Matter of Caron Int'l,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然而,USCIS最终负责就非公民的资格作出最终裁定。提交支持申请的专家信函并非资格的推定证据。Id., see also Matter ofD-R-, 25 I&N Dec. 445, 460 n.13 (BIA 2011)(讨论可基于相关性、可靠性及整体证明价值给予专家证词的不同权重)。在此,专家意见书的大部分内容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缺乏相关性。

基于所讨论的全部理由,证据未能证明拟议事业具有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要件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一要件,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她未能证明其有资格或另行在自由裁量权上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由于所认定的拒绝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触及并在此保留申请人在Dhanasar第二和第三要件下的资格及上诉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其所得结果所不必要的争议作出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另行不符合资格时拒绝在上诉中触及替代性争议)。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3-2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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