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裁决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件编号:37458166
日期:2025 年 3 月 21 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信息技术(IT)专业人士,寻求以杰出能力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分类,并寻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不符合 EB-2 分类资格,且未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 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上诉审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本法第 203(b)(2)(A) 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 EB-2 分类资格,则还必须证明其值得裁量性地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 203(b)(2)(B)(i) 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案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拟议工作兼具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该个人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以及
整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Id.
II. 分析
针对审理主任的补件通知(RFE),申请人提交了一份商业计划书,拟设立一家公司,「提供专业化的 IT 咨询与培训服务,帮助企业整合新技术、优化运营并提升竞争优势」。商业计划书称,该公司将提供 IT 评估与规划、信息安全咨询以及 IT 培训服务。
A. EB-2 分类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不符合作为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杰出能力人士的 EB-2 分类资格。鉴于基于下述理由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本办公室不审理并在此保留对其 EB-2 分类资格的认定。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行政机关无须对结果所不需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已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其他替代性问题)。
B. 国家利益豁免: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Dhanasar 分析框架中评估国家利益豁免的第一项要素是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其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工作。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工作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Id.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议工作具有实质价值。本办公室同意。
在确定拟议工作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Id. 该考量可包括拟议工作是否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是否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是否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乃至全球影响,或其他表明国家重要性的更广泛影响。Id. at 889-90。
审理主任认定,根据上述因素,申请人的拟议工作不具有国家重要性。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工人「在美国经济中发挥关键作用,推动创新并为创造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作出贡献」。本办公室认可 STEM 的重要性以及 STEM 领域工作的价值。然而,仅仅在 STEM 领域工作并不能证明某一具体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还主张,其拟议工作可解决 IT 领域女性短缺问题,并符合 IT 领域性别多元与包容的国家利益。然而,申请人未证明其个人在 IT 领域的就业将如何以表明国家重要性的程度解决女性短缺、性别多元与包容问题。本办公室对国家重要性的评估并不聚焦于影响某一领域或职业的一般性问题的重要性,而是「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工作」。Id. at 889。
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其拟议工作将通过帮助美国机构和公司扩大运营和改善实践,直接和间接地在美国创造就业。记录不支持该主张。申请人的商业计划书估计,其公司第一年将雇用三人,第五年增至 10 人。商业计划书预计公司第一年净利润为 24,068 美元,第五年增至 100,307 美元,第一年纳税 55,315 美元,第五年增至 176,390 美元。记录未表明雇用最多 10 人在 IT 行业中属于显著高水平,商业计划书称该行业雇用超过 1,210 万人。申请人也未证明,在商业计划书所称经济影响约 19 亿美元的行业中,最高 100,307 美元的净利润和最高 176,390 美元的纳税额会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申请人提交了多封支持信,写信人赞扬其技能和成就,但未证明其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已隐去] 赞扬申请人的技能和经验。[已隐去] 赞扬申请人在 IT 教育方面的才华和成就。[已隐去] 赞扬申请人的工作。[已隐去] 和 [已隐去] 也赞扬申请人作为 IT 教师的工作。[已隐去] 赞扬申请人作为 [已隐去] 合作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已隐去] 基于申请人在 [已隐去] 的技能和成就推荐申请人。然而,[已隐去]、[已隐去]、[已隐去]、[已隐去]、[已隐去]、[已隐去] 和 [已隐去] 均未讨论申请人的拟议工作。
申请人的商业计划书称,其公司将提供 IT 评估与规划、定制解决方案开发、项目管理、IT 培训和信息安全咨询服务。然而,记录未证明公司任何服务具有独特性、创新性,或在 IT 行业中具有国家乃至全球影响。见 id.(以改进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为例,说明某一领域内的国家乃至全球影响)。记录也未证明申请人公司提供的 IT 培训将超出受训者范围,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见 id. at 893(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因为其不会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
总之,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的拟议工作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乃至全球影响,或其他表明国家重要性的更广泛影响。因此,申请人不符合 Dhanasar 第一项要素。
C. Dhanasar 其余要素
鉴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对其是否符合 Dhanasar 框架第二项和第三项要素的认定。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at 526 n.7。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不符合 Dhanasar 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素。因此,其未证明其符合资格或值得作为裁量事项以国家利益为由豁免工作邀请要求。
裁定
上诉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