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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应用开发经理 · 普通 EB-2 职业移民:上诉驳回(2017年3月23日)

类别 普通EB-2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外国学士学位等同美国学士且专业符合劳工证、劳工证要求的72个月替代职业渐进经验、凭外国学士加五年渐进专业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职位本身要求高级学位或等同
不成立 劳工证要求的72个月替代职业渐进经验、凭外国学士加五年渐进专业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

本文由美杰华咨询根据英文原文整理,以英文原文为准。

案情

上诉人是一家化工产品制造商,拟以第二优先职业移民类别为受益人申请I-140,职位为全球应用开发经理,主张受益人凭外国学士学位加五年以上渐进工作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劳工证要求学士学位,并接受以其他职业72个月经验替代,且须具备Oracle应用等具体技能。

程序经过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初次拒绝,理由是记录未证明受益人具备劳工证要求的72个月渐进工作经验。上诉人随后提交书面论证意见及补充文件提出上诉,本次AAO审查范围为该上诉,采用重新审查标准。

争议标准

争议在于受益人是否在优先日(2014年12月15日劳工证提交日)前已具备劳工证所列全部教育、培训与经验,尤其是五年以上渐进专业经验及72个月替代职业经验;经验证明须符合8 C.F.R. § 204.5(g)(1)的雇主信函要求,记录矛盾须以独立客观证据解决。

提交的证据

证据包括四段既往雇佣的同事或负责人信函、两份雇佣协议首页、证明同事曾受雇于相关公司的文件、关于两家公司已停业或休眠的网络资料及一家公司破产的网页摘录,以及一名CEO证明受益人在某公司任职的信函。缺失或矛盾在于:部分信函未说明写信人职位及知情方式,CEO信函未提及另一段任职,且其描述的职责与劳工证及四名同事信函中完全相同的职责表述明显不同。

AAO 认定

AAO认定受益人外国学士学位等同于美国学士且专业符合劳工证要求;但未证明其中一家前雇主的信息确实无法取得,因为主管离职不妨碍直接向公司查询;2003年至2005年任职仅有缺乏细节的信函,不足以证明两年半经验;2006年至2010年期间的雇主、任职对象及职责存在未解释的矛盾,故该期间不构成合格经验。

裁决结果

AAO认定受益人未具备劳工证要求的渐进工作经验,也未证明其凭外国学士加五年渐进专业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上诉被驳回。

适用边界

本案仅涉及普通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员类别下的经验证明与劳工证要求,未讨论国家利益豁免、杰出能力或其他类别;AAO对学位等同性的认定仅限本案记录。

阅读提示

需核对劳工证H部分所列教育与经验要求、各前雇主信函的写信人身份与职责描述、两份雇佣协议首页、CEO信函与同事信函在任职期间和职责上的差异,以及关于公司停业或破产的资料是否足以说明无法取得雇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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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与认定

外国学士学位等同美国学士且专业符合劳工证

证据:受益人2003年11月14日取得的电气与电子工程技术学士学位,以及劳工证所列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系统工程或管理专业要求

认定理由:AAO认定该外国学位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且所学领域符合劳工证要求

原文位置:第 3 页第 4 段、第 3 页第 5 段

劳工证要求的72个月替代职业渐进经验

证据:四段既往任职的同事信函、两份雇佣协议首页、同事受雇证明、公司停业或破产资料、CEO信函及职责描述

认定理由:AAO认定一家前雇主的信息并非无法取得;2003年至2005年任职信函缺乏写信人职位与知情方式;2006年至2010年期间的雇主、任职对象及职责存在未解释矛盾,故未证明任何合格经验达到要求

原文位置:第 4 页第 7 段、第 4 页第 8 段、第 5 页第 2 段、第 5 页第 3 段、第 5 页第 4 段、第 5 页第 6 段、第 6 页第 3 段、第 6 页第 4 段

凭外国学士加五年渐进专业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

证据:同上经验证据及学位材料

认定理由:AAO认定记录未显示受益人具备与外国学士学位相配的五年渐进专业经验,故不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员的等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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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本身要求高级学位或等同

证据:劳工证H部分教育要求为学士学位,并允许以72个月其他职业经验替代

认定理由:AAO在分析中复述该要求,但最终以受益人个人资格不足为由裁决,未单独认定职位要求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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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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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C- 公司案 日期:2017年3月23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化学产品制造商,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全球应用开发经理。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二优先移民类别下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该就业类移民类别允许美国雇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担保合法永久居留。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申请。审理主任认定,记录中的证据未能证明受益人具备劳工证所要求的72个月渐进工作经验,从而不符合所寻求福利的资格。

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和补充文件,并主张受益人的合格工作经验现已得到证明。

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根据该法第203(b)(2)条,移民分类可授予持有高级学位或其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士,其服务为美国雇主所需。8 C.F.R. § 204.5(k)(2) 的规定将“高级学位”相关部分定义如下:

高级学位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至少五年专业领域的渐进工作经验,应被视为等同于硕士学位……

8 C.F.R. § 204.5(k)(4)(i) 的规定相关部分如下:

本类别下的每份申请必须附有劳工部出具的个别劳工证……个别劳工证的职位提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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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C- 公司案

……必须证明该职位要求持有高级学位或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士。

此外,为获得批准资格,受益人必须在申请优先日期时具备劳工证所规定的全部教育、培训和经验。参见 Matter of Wing's Tea House, 16 I&N Dec. 158 (Act. Reg'l Comm'r 1977)。申请的优先日期是基础劳工证被劳工部(DOL)接受处理的日期。参见 8 C.F.R. § 204.5(d)。

因此,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申请必须证明受益人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且所提供职位要求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高级学位”为(1)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或(2)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至少5年专业领域的渐进工作经验。此外,受益人必须满足劳工证的具体要求。

二、分析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附有 ETA 表格 9089,永久就业认证申请(劳工证),该劳工证于2014年12月15日提交给劳工部(优先日期)。在劳工证第H部分,申请人就所提供职位所需的教育、培训和经验指定如下:

  • 教育: 最低要求水平: 学士学位

4-B. 专业领域: 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系统工程或管理

  • 该职位机会是否要求培训? 否
  • 是否要求所提供职位的经验? 否
  • 是否接受替代专业领域? 否
  • 是否接受教育和经验的替代组合? 否
  • 是否接受外国同等学历? 是
  • 是否接受替代职业的经验? 是

10-A. 多长时间? 72个月 10-B. 替代职业的职位名称 任何软件工程师 I 程序员/分析师职位

  • 特定技能或其他要求:

H.10 中的经验必须包括6年使用 Oracle 应用软件的工作经验,其中2年必须包括使用 Oracle Portal 10g、PL/SQL、Oracle Forms、Oracle Reports、Oracle Workflow 以及所有以下 Oracle

原文第 3 页

。

关于 C- 公司案

模块:OPM、OM、INV、PO、Oracle Financials(GL、AP、AR、FA)、OLM、OTA、CRM、CSS、Application Object Library。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基于其于2003年11月14日获得的来自 的电气与电子工程领域技术学士学位,以及超过5年的学士后渐进工作经验,有资格被归类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我们认定受益人来自 的学位是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且所学领域符合劳工证的要求。因此,上诉中唯一的问题是受益人是否具备所提供职位所需的足够年限经验,以及是否有资格被归类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在劳工证上,受益人主张在开始为申请人工作之前具有以下经验:

  • 2003年6月4日至2005年12月15日,软件工程师,任职于 lll

印度。

  • 2005年12月19日至2006年6月23日,软件工程师,任职于 111

印度。

  • 2006年6月26日至2008年4月4日,程序员分析师,任职于

( 在 印度。

  • 2008年4月11日至2010年1月31日,程序员分析师,任职于

m 新泽西州。

为支持所主张的经验,申请人提交了一系列来自声称在所列职位上与受益人共事过的人士的信函,包括:

  • 一封来自 的信函,说明受益人自2003年6月4日至2005年12月15日由

m 印度全职聘用为软件工程师;

  • 一封来自 的信函,说明受益人自2005年12月19日至2006年6月23日由

m 印度全职聘用为软件工程师。

  • 来自 和 的信函,各自说明

受益人自2006年6月26日至2008年4月6日由 m 印度全职聘用为 程序员分析师。

  • 一封来自 的信函,说明受益人自2008年4月11日至2010年1月31日由

111 新泽西州全职聘用为程序员分析师。

  • 一封来自 首席执行官 的信函,证明受益人

自2006年6月26日至2010年1月31日由 聘用为程序员分析师。

原文第 4 页

。

关于 C- 公司案

申请人还提交了两份雇佣协议的首屏,第一份是受益人与 之间于2006年6月26日签订的,说明受益人将立即受聘(职位未指明),第二份是受益人与 之间于2008年4月1日签订的,说明受益人将自2008年4月11日起受聘为 Oracle 应用顾问。

8 C.F.R. § 204.5(g)(1) 的规定阐述了关于合格经验的证据要求:

关于合格经验或培训的证据应采用现任或前任雇主或培训师的信函形式,并应包括写信人的姓名、地址和职务,以及对外籍人士所履行职责或所接受培训的具体描述。如果此类证据不可获得,将考虑与外籍人士经验或培训有关的其他文件。

审理主任驳回了申请,认定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益人具备劳工证条款所要求的经验,或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的资格。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无法从受益人的前雇主处获得信函,因为其中三家公司—— 和 ——已不再运营,而第四家公司—— ——的受益人主管已不再受雇于该公司。申请人称无法获得 的任何记录,并断定该公司已不存在。关于 ,申请人提交了来自两个互联网网站的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03年注册成立,于2006年召开最后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现登记为休眠状态。关于 ,申请人提交了来自 网站的摘录,显示该公司于 2010年向位于新泽西地区(District of New Jersey)的美国破产法院(U.S. Bankruptcy Court)申请第11章破产(Chapter 11 bankruptcy)(

作为关于受益人从前雇主处获得任何新证据的替代,申请人提交了来自或关于以下个人的补充文件,这些个人声称曾在 和 与受益人共事。申请人援引这些材料作为补充证据,证明这些个人曾是受益人在那些公司的同事,并能够可信地证明其先前的工作经历。证据包括确认受益人声称的同事在相关公司任职的文件副本( 与 以及 与 以及 与 1。

据申请人称,上述文件连同先前提交的文件表明,受益人拥有超过6年的合格工作经历,从而满足劳工证的要求及所请求的分类。我们未被说服。

原文第 5 页

. Matter C?fC-, Inc.

虽然8 C.F.R. § 204.5(g)(1)的法规确实指示我们在前雇主的文件不可获得时考虑其他类型的证据,但申请人并未证明来自受益人雇主之一 的证据事实上不可获得。申请人声称受益人的前主管不再为 工作,但该事实并不妨碍受益人直接向该公司询问并获取其据称于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期间在该公司工作的书面证明。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受益人进行了此类询问的情况下,我们认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益人在

受益人在 于2003年6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工作的唯一证据是前述来自 的信函,该信函未说明其在该公司担任何种职位,也未说明其如何得知受益人在该公司的工作情况。我们认定,该信函在缺乏进一步细节或佐证文件的情况下,不足以令人信服地证明受益人在

关于受益人在 和/或 的工作经历,随原始申请提交的来自 首席执行官的函件中所提供的信息与记录中关于 和 的其他证据相矛盾。首席执行官 于2010年9月2日出具的函件称,受益人自2006年6月26日至2010年1月31日"是 的雇员"。该函件未提及受益人声称并在其他文件中主张的自2006年6月26日至2008年4月6日期间在 的任何工作经历。此外, 列出了受益人在 担任程序员分析师(programmer analyst)职位的职责如下:

  • 负责设计与开发。
  • 负责团队成员交付成果的时间进度和质量。
  • 负责Oracle Forms的初始开发阶段。
  • 参与Oracle Inventory模块及Inventory模块中的API。
  • 开发PLISQL代码以运行API并开发表单。
  • 领导团队并负责团队成员交付成果的及时性和质量。
  • 在Oracle Applications E-Business Suite领域开发RICE组件(报表、接口、转换和扩展)。

这些工作职责似乎与劳工证中以及声称曾在 和 以及 与受益人共事的个人函件中所描述的职责有相当大的不同。受益人在 和 职位的职责在劳工证中以及由上述四名个人以完全相同的措辞描述如下: ·

原文第 6 页

Matter of C-, Inc. .

在程序员分析师(Programmer Analyst)职位上,1 使用Oracle · 应用程序,包括使用Oracle Portal 1OG以及以下所有 Oracle模块/自定义平台:OPM、OM、INV、PO、Oracle Financials(GL、AP、 AR、FA)、OLM、OTA、CRM、CSS、Oracle Workflow和Oracle Application Object Library;执行开发和支持活动,包括开发代码转换、新报表以及定制标准Oracle报表; 开发新的数据库包,包括执行Brio(Hyperion)报表增强和错误修复;以及使用Logical Apps定制Oracle表单。

申请人有责任通过独立客观证据解决记录中的任何不一致之处。参见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92 (BIA 1988)。申请人未对上述不一致的文件作出任何解释。记录中关于受益人在2006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在何处工作、为谁工作以及为其雇主履行了何种职责存在相互矛盾的证据。基于该证据,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在2006年6月至2010年期间获得了任何合格工作经历。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具备劳工证所要求的、有资格从事所提供职位或获得高级学位专业人士(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分类所需的渐进式本科后工作年限。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具备根据劳工证条款有资格从事所提供职位所需的必要工作年限。申请人也未能证明受益人根据适用法规有资格获得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因为记录未显示受益人除其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学位外,还具备该专业领域5年的渐进式工作经历。

命令:上诉被驳回。

引用为Matter ofC-, Inc., ID# 135942 (AAO Mar. 23, 2017)

1 该 函件将受益人的职位称为软件工程师(Software Engineer)。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17-03-23)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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