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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家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3月25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程序主张:主任未逐项分析Dhanasar三要素及未适用正确证明标准、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程序主张:主任未逐项分析Dhanasar三要素及未适用正确证明标准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主任拒绝原申请的结论;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因而未满足Dhanasar第一要素,也就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第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认定;本次决定未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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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a requirement to establishing prong one of Dhanasar's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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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电信企业家,以财务风险管理理学硕士学位为基础申请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其商业计划拟通过改善美国农村和偏远社区连接与通信基础设施、为移动网络运营商提供规划解决方案来经营业务。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telecommunications entrepreneu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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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intends to run a business that will empower rural and remote communit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by improving their connectivity and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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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主任认可申请人具备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并认可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认定未证明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his eligibility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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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并提交书面论证意见,主张主任未逐项分析Dhanasar三要素、未适用正确证明标准、未适当考虑简历、工作证据、推荐信、行业报告和商业计划等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brief asserting that the Director violated his due process rights by not analyzing each of the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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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also contends that the Director failed to properly consider the evidence of the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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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于2025年3月25日进行重新审查,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维持主任结论并驳回上诉;对第二、第三要素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MAR. 25, 2025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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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要求申请人证明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国家重要性考察拟议事业潜在的未来影响,寻找更广泛影响,例如在特定领域具有全国甚至全球影响,或具有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90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通过改善农村和偏远地区连接与通信基础设施、为移动网络运营商提供规划解决方案,符合美国改善电信基础设施的举措,将在经济困难地区(包括HUBZone)创造就业并产生超过八百万美元收入,因而具有国家重要性;并主张主任未适当考虑相关证据。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证明了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因而未达到第一要素要求;主任还指出商业计划存在未解决的问题,包括未证明经营地区经济困难、未证明具体事业具有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未证明申请人有资格参与HUBZone项目。

简历、该领域工作证据和推荐信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知识、技能和能力,并主张主任未给予应有重视。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材料描述申请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属于Dhanasar第二要素范畴,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外国人本人;在第一要素分析中焦点应是申请人拟实施的具体事业,这些材料未涉及拟议事业,也未解释其事业为何具有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针对具体拟议事业说明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documents describe the Petitioner's knowledge, skills, and abilities, which relate to the second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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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报告和文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拟议事业与美国改善电信基础设施的举措一致。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材料可能有助于证明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未提及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仅在一个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与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建立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they may assist in establishing the proposed endeavor's substantial merit, they make no reference to hi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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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拟议事业将改善服务不足和农村地区的移动服务质量与可用性、在包括HUBZone的经济困难地区创造就业,并将在五年内产生超过八百万美元收入。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主任对商业计划提出的多项问题在上诉中未获回应:申请人未说明拟实施的方法和改进,无法看出其产品或服务如何产生超出使用者的全国或全球影响,也未证明其方法或策略相较美国现有方案有何改进;未提供经营地区经济困难的证据,未证明具体事业具有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未证明有资格参与HUBZone项目;收入预测缺乏依据,也未证明未来雇用规模足以对弗吉尼亚地区或美国经济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方法说明、地区经济困难证据、雇用影响证据、HUBZone资格证据及收入预测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evidence that the area where the company intends to operate is economically depre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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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the basis for his projections in the business plan or in the remaining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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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重新审查后认为,记录未显示拟议事业将充分超出公司客户范围、以体现国家重要性的方式更广泛影响该领域,也未证明具有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申请人未说明拟实施的方法和改进,无法看出其产品或服务如何产生超出使用者的全国或全球影响,也未证明其方法或策略相较美国现有方案有何改进。商业计划中的收入预测缺乏依据,且未证明未来雇用规模足以对地区或美国经济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that it stands to sufficiently extend beyond his company's clients to impact his field more broadly in a manner indicative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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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identify in the record below or now on appeal the methods and improvements he intends to imp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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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the basis for his projections in the business plan or in the remaining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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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主张:主任未逐项分析Dhanasar三要素及未适用正确证明标准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机构无需对不影响最终决定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主任未分析Dhanasar每一要素,侵犯其正当程序权利,且未适用正确证明标准、错误适用法律。

原审意见

主任在认定申请人未证明第一要素后即结束分析;原文未记载主任对证明标准主张的具体回应。

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的正当程序及证明标准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主张主任未逐项分析三要素、未适用正确证明标准并错误适用法律。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第一要素具有决定性,主任无需继续分析;对证明标准和法律适用主张,申请人未指出具体例证。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支持该主张的具体例证。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he does not identify examples in support of his asser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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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国家重要性问题具有决定性,主任在第一要素未获证明后结束分析并无错误,机构无需对不影响最终决定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AAO同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国家重要性,该问题对上诉具有决定性,并保留第二、第三要素问题不作认定。对于未适用正确证明标准和错误适用法律的主张,申请人未提供具体例证支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issue of whether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endeavor is disposi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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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does not identify examples in support of his asser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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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要求个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第三要素要求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本次上诉中就第二、第三要素提出的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主任未对第二、第三要素作出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明确保留第二、第三要素问题,因第一要素未获证明已足以决定上诉,未对这两项要素重新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also reserve the issues of whether he has demonstrated that he meets the second and third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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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关于拟实施方法、相较现有方案的改进、经营地区经济状况、雇用规模及收入预测依据的具体内容,这些是AAO认定第一要素缺失的关键口径。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e extent to which his proposed endeavor's methods or strategies improve upon those already available and in use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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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HUBZone相关主张与小型企业管理局项目资格要求之间的对应关系;AAO指出申请人未证明有资格参与该项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BA provides specific program qualifications for the HUBZone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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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区分第一要素与第二要素的证据用途;简历、工作证据和推荐信在本案中被归入第二要素范畴,不能替代对具体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证明。
    核对原文依据
    In our analysis of prong one, our focus is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individu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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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37317010  日期:2025年3月25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电信企业家,寻求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邀请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个人。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对职位邀请要求给予“符合国家利益”的裁量性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

原文第 2 页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¹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二、分析

申请人的学术记录表明,他于12016年在.______________.inl获得金融风险管理理学硕士学位。根据其商业计划,他打算经营一家企业,通过改善美国农村和偏远社区的连通性和通信基础设施来赋能这些社区,并以尖端规划解决方案协助移动网络运营商,实现无缝连接和卓越用户体验,同时推动电信行业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作为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符合EB-2分类资格。审理主任还认定,虽然申请人证明了其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他未能证明该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以满足Dhanasar第一项要求,因此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书面论证意见,主张审理主任未分析Dhanasar各项要求,侵犯了其正当程序权利。然而,申请人是否证明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具有决定性,审理主任在申请人未证明Dhanasar第一项要求后即结束分析并无错误。参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此外,如下文所述,本办公室同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此点对本次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亦保留其是否证明符合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要求的问题。参见同上;另参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本办公室“寻找更广泛的影响”,并解释称“[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同上,at 890。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事业若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

¹ 参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裁量性质)。

原文第 3 页

申请人概括主张审理主任在本案中未适用适当的举证标准并错误适用法律。然而,他未举出支持其主张的实例。

申请人还主张审理主任未适当考虑记录中的证据。申请人提及审理主任未给予“应有重视”的文件,包括其简历、其在该领域工作的证据及其推荐信。经本办公室重新审查,这些文件描述申请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涉及Dhanasar框架第二项要求,并将重点从拟议事业转向该外籍国民。同上。在分析第一项要求时,本办公室的重点是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at 889。所提及的证据并未涉及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也未解释申请人的事业如何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还主张审理主任未适当分析所提交的行业报告和文章,这些材料例如表明其拟议事业与美国改善电信基础设施的倡议相一致。虽然这些材料可能有助于证明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它们未提及他的具体拟议事业。此外,仅仅在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参见同上,at 889(解释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不关注该个人将工作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而关注“该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

申请人还主张审理主任未充分考虑其商业计划。然而,审理主任对商业计划提出了若干问题,上诉中未予回应。例如,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将通过例如改善移动服务的质量和可用性来解决服务不足和农村地区的关键缺口。正如审理主任所解释,Dhanasar裁决设想“[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同上,at 893。然而,申请人在下级记录中或现在上诉中均未指明他打算实施的方法和改进。正如审理主任所认定,申请人的产品或服务如何能对超出使用它们的个人或实体的领域产生全球或国家影响并不明显。此外,本办公室补充,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的方法或策略在多大程度上改进了美国已经可用并在使用的方法或策略,以致其拟议事业将在其领域内或对美国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

此外,申请人再次主张其商业计划证明其拟议事业将在经济困难地区(包括HUBZone²)创造就业。然而,正如审理主任所解释,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公司拟运营的地区经济萧条,或具体拟议事业具有雇用

² HUBZone计划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实施,鼓励在历史上利用不足的商业区进行经济发展。HUBZone计划,美国小企业管理局,https://www.sba.gov/federal-contracting/contracting-assistance-programs/hubzone-program#id-hubzone-program-qualifications。SBA为HUBZone计划规定了具体的计划资格,包括企业须至少51%由美国公民、社区发展公司、农业合作社、阿拉斯加原住民公司、夏威夷原住民组织或印第安部落拥有和控制。同上。

原文第 4 页

美国工人,或以其他方式带来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或申请人有资格参与HUBZone计划。在上诉中,申请人未处理这些问题。相反,他称其公司总部已设立于 和 弗吉尼亚,并再次依赖商业计划中的数据,例如声称该公司将在未来五年内产生超过八百万美元的收入。然而,申请人未在商业计划或其余记录中提供其预测的依据,也未确立此类数据的重要性,以及此类未来就业数字将使用该地区大量劳动力,或将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对弗吉尼亚地区或更广泛的美国经济产生实质性就业创造和经济增长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经重新审查,我们认定审理主任在认定申请人未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时,对证据进行了适当评估。记录未显示该事业将足以超出其公司客户范围,以表明国家重要性的方式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申请人也未确立其拟议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会产生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III. 结论

申请人未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而这是确立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的要求。因此,申请人未证明豁免所需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3-25)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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