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37338937 日期:2025年3月25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专攻半导体的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师,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现该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个人。该法第203(b)(2)(A)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k)(2)。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晋升的工作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同上。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其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在国家利益”下获得对工作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案指出,美国
原文第 2 页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二、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专攻半导体的集成电路工程师,其拟议事业是在美国从事该领域的工作。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确立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符合EB-2分类的资格。然而,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确立符合Dhanasar框架三项要件中任何一项的资格,因此作为自由裁量事项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部分地)审理主任关于拟议事业缺乏国家重要性的结论“忽视了[申请人]在集成电路(IC)设计方面的具体技术创新对美国国家利益的潜在影响”。本办公室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其作为自由裁量事项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A. EB-2分类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的资格,因为其提供了理学硕士学位的证据,该学位来自 I I I 如上所述,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k)(2)。记录中包含文凭及其获得学位的外国大学的相关信息。本办公室注意到,记录中缺乏足够的文件来评估该外国学位与美国高级学位的等同性,例如官方学业记录或独立的学历评估。因此,申请人未提交相关、具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以确立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符合资格的资格。见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然而,由于记录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申请人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在其他方面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本办公室将保留对申请人EB-2分类资格问题的裁定。²
¹ 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² 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认定行政机关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的认定”)。
原文第 3 页
B. 国家利益豁免
- 实质价值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在美国继续作为专攻半导体的集成电路工程师工作。其强调其电气与电子工程领域属于STEM领域,且半导体和微电子被列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与新兴技术”。此外,申请人提交了《芯片与科学法案》的证据,表明美国政府支持半导体和科学领域的发展以促进竞争力和创新。记录中包含关于半导体行业和美国政府支持该行业举措的行业报告和文章。本办公室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 国家重要性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预期影响。同上。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错误地认定其拟议事业缺乏国家重要性。其主张其拟议事业直接影响美国在医疗保健、通信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的技术领导地位。其进一步陈述其拟议事业将为美国带来经济利益,因为其将增强在全球半导体市场中的竞争力。如上所述,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见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关于申请人拟议事业及其潜在预期影响的细节来自申请人的陈述,记录中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申请人的主张。在没有提供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仅声称某项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或将会产生广泛影响是不够的。在没有足够证据佐证所述技术和经济影响的情况下,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事业所产生的利益将具有Dhanasar案所设想的“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乃至全球的影响”或“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890。
记录中包含关于美国政府在电气工程、半导体领域举措以及旨在提振半导体行业的《芯片与科学法案》的文章。此外,申请人主张“半导体技术被归类为关键国家安全技术,因此[其]在该领域的工作符合‘国家重要性’的标准”。尽管申请人的工作可能属于重要领域,但申请人仍必须确立其具体的拟议事业在Dhanasar框架下具有国家重要性。虽然其工作可能属于半导体领域,但仅此一点并不意味着其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拟议事业本身仍必须达到Dhanasar案所规定的预期影响水平。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从事工作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第889页。本办公室认可该行业的价值和重要性;然而,在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确立
原文第 4 页
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在此,申请人不当依赖行业的重要性来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尽管该证据提供了关于行业本身及政府支持该行业努力的背景信息;但在缺乏关于具体拟议事业对行业更广泛影响的充分书面证据的情况下,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不符合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的“国家重要性”要素。
此外,记录中包含关于该领域需要熟练设计专业人员的文章。然而,合格专业人员短缺并不会使个人的工作根据Dhanasar裁决具有国家重要性。在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体的拟议事业将广泛影响或显著缓解所称的国家短缺。此外,合格劳动力短缺由美国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直接处理。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满足Dhanasar框架第一要件中的“国家重要性”要素。虽然我们未逐一讨论每份证据,但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整个记录。由于申请人的拟议工作不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一要件,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所认定的驳回理由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Dhanasar框架下资格的其余论点。参见Bagamasbad,429 U.S. 第25页。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要件。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资格或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应获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