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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0990209 日期:2026年3月25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供应链管理领域的研究人员,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第二优先就业类(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职位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职位邀请、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本事项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支持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行使自由裁量权,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因为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1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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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且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需要确定的唯一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是位于马萨诸塞州[已隐去]的[已隐去]的博士后研究员,从事关于社会责任型、环境可持续供应链的实证研究,并开发数据驱动工具,以增强可持续性并支持小企业生存。
基于下文所述理由,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已依据Dhanasar所确立的分析框架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如上所述,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含申请人所在领域专家出具的具有证明力的支持信,以个性化和有意义的细节描述了申请人的经验、工作及拟议事业,以及申请人描述其事业的详细陈述。此外,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表明其拟议研究具有惠及该领域更广泛影响的好处,因为研究结果过去和现在都打算继续通过科学期刊向该领域其他人传播。而且,申请人的事业涉及其研究中的关键和新兴技术。申请人的主张得到实质性、相关且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支持,证明其拟议研究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她已依据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证明了其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B. 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申请人。记录包括申请人的简历、其学业记录、已发表和已展示的作品、推荐信,以及众多引用其研究成果的文章的文件。具体而言,申请人提供了推荐信,以有意义的细节描述了其专业专长及其在当前和其他相关领域过往的成功记录。作为关于其工作重要性的佐证文件,申请人提供了证据表明其已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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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独立研究人员频繁引用,且其作品被引用的比率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较高。申请人作为一位有成就的研究人员的经验和专长、已发表的文章、引用证据、在其领域的进展、过往学术和产业界专业经验,以及在知名研究机构的职业发展,使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其拟议事业。因此,申请人已证明其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
C. 权衡之下豁免是否有利
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作为持有高级学位并在知名高等教育机构和产业界拥有研究科学家经验的研究人员,申请人拥有相当的教育、经验和专业专长,能够在其领域开展旨在影响结果的实证研究。记录还表明申请人研究可能带来其他相关益处。此外,申请人已记录其过往在推进研究方面的成功。她还证明了其拟议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所提供的贡献具有如此价值,以至于权衡之下,即使有其他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这些贡献也将有利于美国。因此,申请人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三项要件。
三、结论
申请人已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规定的三项要件。本办公室认定其已证明符合资格,并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