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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视频制片人兼导演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6年3月25日)

类别 EB-1A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全国性或国际性认可奖项、协会会员资格、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高薪或显著高报酬、商业成功(已放弃)、最终实质审查
不成立 全国性或国际性认可奖项、协会会员资格、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高薪或显著高报酬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维持SCOPS对申请的否决。本次实际解决的是申请人是否满足至少三项初步证据标准;AAO认定其仅满足两项,因此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也未认定其整体记录是否达到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或领域顶尖水平。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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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therefore need not make such a determination in this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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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音乐视频制片人和导演,原籍乌克兰,拥有行政管理和演艺事业管理学位,在乌克兰从事音乐视频及宣传片制作导演约11年并创办自己的制作公司,2022年来到美国,希望继续以制片人和导演身份工作;其以杰出能力类别提交I-140移民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music video producer and director, requests classification under the employment­ based, first-preference (EB-1) immigrant visa category as an ali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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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earned a bachelor's degree in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and a master's degree in show business management from universities in his home country of the Ukr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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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否决了申请,认定申请人仅满足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两项,未达到进行最终实质审查所需的数量。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found that he met two of ten initial evidentiary requirements - one less than needed fo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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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动议

    申请人对SCOPS决定提出合并的重开与复议动议,SCOPS否决了该合并动议;申请人在动议中还主张满足商业成功标准,但上诉时未再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and the Petitioner's following combined motions to reopen and reco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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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his combined motions to reopen and reconsider, the Petitioner also claimed to meet the evidentiary requirement for "commercial successes in the performing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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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AAO)提出上诉,主张SCOPS忽视证据并错误适用证据标准;上诉中提交了关于颁奖电影节的证明材料,并主张合同、发票、银行收据和所有者分配账簿可佐证报酬,但记录中不含这些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that SCOPS overlooked evidence and misapplied evidentia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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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he "cure[d] that gap" by submitting documentary evidence about the festivals that issued the aw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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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record, however, does not contain any of those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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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AAO于2026年3月25日进行重新审查,同意SCOPS关于申请人未满足所需数量初步证据标准的认定,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Exercising de novo appellate review, see Matter of Christo '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 we agree with SCOPS that he has not satisfied the requisite number of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We will therefore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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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全国性或国际性认可奖项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需提交申请人本人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性认可奖项的证明,用于证明其领域内的卓越成就;审查先确认申请人本人(而非雇主等)获奖,再判断奖项是否具有全国或国际认可且针对相关领域的卓越表现。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2016年和2017年在美国不同电影节获得“最佳音乐视频”奖,并在2013年乌克兰音乐颁奖礼获得“年度视频”奖,还在世界其他电影节获奖;上诉时提交关于颁奖电影节的证明材料以弥补认可度缺口。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缺乏证据证明这些奖项获得全国性或国际认可。

2016年和2017年美国电影节“最佳音乐视频”奖及上诉时提交的关于颁奖电影节的资料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性认可奖项。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电影节本身的认可度不等于奖项的认可度,该材料未证明申请人的奖项获得全国或国际认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关于奖项本身如何被更大受众广泛认可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Despite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that the awarding film festivals received, the Petitioner's evidence about them does not demonstrate that his "Best Music Video" awards receiv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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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乐队主唱关于2013年乌克兰音乐颁奖礼“年度视频”奖的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获得该奖项。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主唱信件不足以可靠记录申请人获奖,且属于同事或客户而非颁奖机构成员提供的材料。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主要证据证明申请人本人获奖。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ad singer's letters, however, are not sufficiently reliable to document the Petitioner's receipt of the purported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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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奖项的网络信息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获得该视频奖项。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信息将乐队而非申请人列为获奖者。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记录未显示申请人本人获奖。
核对原文依据
But this information lists the band- not the Petitioner- as the winner of the video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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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世界电影节获奖主张及部分奖杯照片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其他电影节获奖。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记录未证实这些主张,奖杯照片未列申请人为获奖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将奖项与申请人本人关联的文件。
核对原文依据
But those awards do not list his name as a recip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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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规则关注的是奖项本身而非颁奖组织,因此即使电影节具有全国或国际认可,也不能证明申请人的“最佳音乐视频”奖获得全国或国际认可。乐队主唱信件不足以可靠证明申请人获奖,网络信息显示获奖者是乐队而非申请人;其他电影节奖项主张缺乏记录佐证,奖杯照片未列申请人为获奖人。

核对原文依据
"But, as reflected in the regulation's plain text, the focus is on the award, not the awarding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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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submit documentation of his receipt of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s for excellence in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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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员资格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i):需证明申请人加入其领域内要求会员取得杰出成就、且由公认的全国或国际专家评判的协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乌克兰电影摄影师和媒体专业人士协会的入会标准(包括获得一项国际奖或多项全国性重要奖项、推荐、面试等)表明协会要求杰出成就,推荐人和面试构成专家审查。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证据未显示协会要求会员取得杰出成就,也未显示由公认的全国或国际专家评判会员成就。

乌克兰电影摄影师和媒体专业人士协会主席的信件,证明申请人自2017年起为会员,并提及一位资深国际电影制片人欢迎其入会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协会会员资格及协会的专家审查。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信件可证明会员身份,但未证明该制片人或其他会员是公认的全国或国际专家。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证明评判者为公认全国或国际专家的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the film producer or other association members are recogniz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experts in their fiel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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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规章摘录,列明七年专业经验、专业高等教育、获得一项国际奖或多项全国性重要奖项、推荐、对乌克兰电影发展的贡献等要求,以及书面申请和面试程序

证明目的
证明协会要求杰出成就并由专家评判。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奖项要求体现杰出成就要求,但规章未显示由公认的全国或国际专家评判会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规章未说明评判者的全国或国际专家地位。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Petitioner that the association's requirement for an international award or multiple nationally significant awards demonstrates that the association effectively requires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of its 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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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协会要求国际奖或多项全国性重要奖项可表明其要求杰出成就,但记录未证明公认的全国或国际专家评判协会会员;申请人未证明该电影制片人或其他会员是其领域内公认的全国或国际专家。

核对原文依据
But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recogniz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experts judge association 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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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submit documentation of his membership in associations in his field requiring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of their members as judged by recogniz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expe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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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ii):需提交关于申请人及其领域内工作的专业出版物、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中的已发表材料,并包含标题、日期、作者及必要翻译;先判断材料是否与申请人及其具体工作相关,再判断出版物是否合格。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两篇文章的出版方是乌克兰的专业或行业出版物,服务重要受众并具有专业或行业导向;但明确表示上诉不依赖网络流量分析。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只有两篇材料与申请人及其工作充分相关(2017年和2021年各一篇),但缺乏证据证明文章发表于合格出版物。

2017年文章及关于其出版物的信息(面向女性的在线杂志)

证明目的
证明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出现在专业出版物。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出版物面向女性,女性从事多种职业,未证明其为专业出版物。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受众并非同一专业职业的成员。
核对原文依据
Women work in a variety of occupations. Thu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the publication constitutes a professional pub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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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章(乐器零售连锁店博客)

证明目的
证明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出现在专业出版物。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博客面向音乐人和音乐爱好者,受众超出专业音乐人,未证明其为专业出版物。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受众不限于专业音乐人。
核对原文依据
Thus, the record indicates that the blog's intended audience includes more than just professional musici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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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放弃网络流量分析,无法证明文章出现在“主要行业出版物”;因此须证明文章出现在专业出版物。2017年文章所在在线杂志面向女性,女性从事多种职业,不构成专业出版物;2021年文章所在乐器零售连锁店博客面向音乐人和音乐爱好者,受众超出专业音乐人,也不构成专业出版物。

核对原文依据
Thus, under 8 C.F.R. § 204.5(h)(3)(iii), he cannot demonstrate the articles' appearance in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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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evidence does not include published materials about him and his work in his field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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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需提交申请人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贡献的证据;先判断是否有原创贡献,再判断该贡献对领域是否具有重大意义。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支持信显示一位导演/摄影师因其技术改变了自己的专业实践,一位录音艺人多次委托其制作并将作品发布给大量受众且将可衡量的宣传收益归因于视频执行,一位制片人描述其技术在数百个项目的主要制作流程中系统性扩散,认为这体现“重大意义”而非一般胜任。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的音乐视频工作构成其领域的原创贡献,但未证明这些贡献对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导演/摄影师、录音艺人和制片人的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原创贡献对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信件可证明对个别写信人的重大意义,但未充分证明对领域的重大意义,且未解释贡献如何更广泛影响领域。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对领域整体影响的说明和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that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do not explain how his original contributions more broadly affected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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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支持信可能证明申请人的原创贡献对写信的个别导演、录音艺人和制片人具有重大意义,但未充分证明对其整个领域具有所称的重大意义;信件未解释其原创贡献如何更广泛地影响领域。

核对原文依据
But the letters do not sufficiently establish the claimed significance of his work to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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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evidence of original 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 in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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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或关键角色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iii):需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先判断是否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再判断该组织是否具有杰出声誉。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乐队、录音艺人及两家公司的信件,主张其在相关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缺乏证据证明申请人在这些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乐队、录音艺人及两家公司的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信件虽赞扬申请人,但未提供足够细节说明其角色如何构成领导或关键角色。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关于角色具体职责及其对组织成果重要性的详细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Some ofthe letters detail the number of online views received by videos that he produced or dir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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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部分信件详述视频的在线观看量,部分描述视频质量或申请人对视频制作细节的掌握,但所有信件虽赞扬申请人,却未提供足够细节或解释其如何在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核对原文依据
But, while all the letters praise the Petitioner, they do not provide enough details or explain how he performed in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for those organiz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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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his performance in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for organizations or establishments that have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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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或显著高报酬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需提交证据证明申请人相对于其领域内其他人获得了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其制作公司2021年乌克兰所得税申报表,初次申请主张公司总收入3,056,144乌克兰格里夫纳(约111,996美元)为其收入,动议中改为主张其中2,132,937.24格里夫纳(约78,764美元)为其收入;并提交公司总会计师信件及乌克兰“剪辑师”平均年薪240,000格里夫纳(约8,723.23美元)的信息,主张其报酬远超大多数乌克兰音乐视频导演。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公司总收入的大部分反映其个人收入。

制作公司2021年乌克兰所得税申报表及损益表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个人收入水平。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公司为独立法律实体,损益表显示总收入为扣除成本和税费前的收入,净利润约1,262,100格里夫纳,与申请人主张的个人收入数额存在矛盾。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解释个人收入如何超过公司净利润,未证明公司总收入大部分为个人收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xplained how he could have received 2,132,937.24 UAH of the company's total income as personal income if the company's net profit was only 1,262,100 U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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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会计师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公司收入大部分归因于申请人的专业服务。
AAO 如何评价
AAO未接受该信件足以证明公司总收入的大部分为申请人个人收入。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独立客观证据佐证个人收入数额。
核对原文依据
The company's earnings reflect his professional contributions, with more than half of the total income being his personal earn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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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剪辑师”平均年薪信息(240,000格里夫纳)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报酬显著高于领域内其他人。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信息仅基于3份简历,数据来源不足,无法可靠计算职业平均工资。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样本量过少,数据可靠性不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online information states the median salary as 20,000.24 UAH "according to data from 3 resumes posted ... with the title 'Clip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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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主张的合同、发票、银行收据和所有者分配账簿

证明目的
佐证公司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及公司转移给申请人的金额。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记录中不含这些材料。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未提交,无法证明申请人实际获得的报酬数额。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however, does not contain any of those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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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公司是独立于股东的实体,申请人未证明公司总收入的大部分为其个人收入;损益表显示总收入是扣除业务成本、费用和税前的收入,净利润仅约1,262,100格里夫纳,申请人未解释如何从总收入中获得2,132,937.24格里夫纳的个人收入。上诉主张的合同、发票、银行收据和所有者分配账簿不在记录中,因此未证明其报酬数额;乌克兰平均工资信息仅基于3份简历,数据来源不足,无法可靠计算该职业平均工资。

核对原文依据
As SCOPS found, however,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a majority of the company's total income reflects his personal incom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8 页
He therefore has not demonstrated how much remuneration he receives for his servic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9 页
The record does not indicate a sufficient number of data sources to reliably calculate the occupation's average sala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9 页
商业成功(已放弃)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x):表演艺术中的商业成功,可通过票房收入或唱片、磁带、光盘或视频销售证明。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合并重开与复议动议中曾主张满足该标准。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SCOPS对该项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AAO仅指出申请人在上诉时省略了该主张,因此视为放弃,本次未对该标准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By omitting that claim on appeal, however, he has effectively "waived"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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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及Kazarian两步程序:满足至少三项初步证据标准及法定要求后,才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判断整体记录是否确立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顶尖少数群体的公认成就。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满足足够数量的初步证据标准,应进入最终实质审查。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仅满足两项标准,未达到最终实质审查门槛。

AAO 认定与理由

AAO确认申请人仅满足两项初步证据标准(担任他人工作的评委、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作品),比进行最终实质审查所需少一项,因此无需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met two of this category's ten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 one less than needed fo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9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主张的2016年、2017年“最佳音乐视频”奖及2013年“年度视频”奖的原始获奖文件,注意奖项证书或官方名单是否列申请人为获奖人,以及是否有材料说明奖项本身获得全国或国际认可;电影节本身的知名度不能替代奖项认可度。
    核对原文依据
    the focus is on the award, not the awarding organiz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协会规章与推荐人、面试官的身份材料,重点看是否有证据证明评判会员成就者是公认的全国或国际专家;仅证明协会要求奖项不足以满足该项全部要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recogniz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experts judge association memb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两篇文章的出版物受众定位材料;专业出版物要求预期受众为同一专业职业成员,面向女性或音乐爱好者的出版物不符合该口径。
    核对原文依据
    Women work in a variety of occupat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6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支持信是否具体说明申请人的原创贡献如何影响领域整体而非仅个别客户,以及是否解释其在组织中的具体领导或关键职责。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that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do not explain how his original contributions more broadly affected his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7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损益表与个人收入主张之间的数字关系,注意公司总收入与净利润的区别;上诉所称合同、发票、银行收据和分配账簿须实际在记录中才能被评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rofit-and-loss statement states the company's "net profit" of about 1,262,100 UAH.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9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乌克兰“剪辑师”薪资信息的样本来源和数量;仅基于少量简历的数据不足以可靠计算职业平均工资。
    核对原文依据
    according to data from 3 resumes po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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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裁决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号:40815092

日期:2026 年 3 月 25 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音乐视频制片人和导演,请求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按基于就业的第一优先(EB-1)移民签证类别进行分类。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203(b)(1)(A) 条,8 U.S.C. 1153(b)(1)(A)。该类别下成功申请美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人必须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广泛记录其在其领域内成就所获的认可。本法第 203(b)(1)(A)(i) 条。

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拒绝了该申请以及申请人随后提出的合并重开和复议动议。SCOPS 认定他满足十项初步证据要求中的两项——比进行最终裁量所需少一项。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 SCOPS 忽视了证据并错误适用了证据标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重新审查,参见 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我们同意 SCOPS 的意见,即他未满足所需数量的初步证据标准。因此,我们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要符合该移民签证类别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

寻求在美国继续其专业领域的工作;以及

作为永久居民将实质性惠及该国。

本法第 203(b)(1)(A)(i-iii) 条。

「杰出能力」一词指与「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相称的专业造诣。8 C.F.R. § 204.5(h)(2)。

除非申请人获得「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否则其必须满足十项替代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8 C.F.R. § 204.5(h)(3)。[脚注 1:如果某项证据标准不「直接适用于」申请人的职业,其可提交「可比证据」以证明资格。8 C.F.R. § 204.5(h)(4)。] 如果申请人满足任一证据标准以及本法第 203(b)(1)(A)(ii)、(iii) 条的要求,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随后必须进行最终裁量。要获得最终批准,整体记录必须证明申请人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公认的成就,使其跻身其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中。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19-20 (9th Cir. 2010)(确立审理杰出能力申请的兩步程序);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 www.uscis.gov/policy-manual。

II. 分析

A. 申请人与他的领域

申请人在其祖国乌克兰的大学获得了行政管理学士学位和演艺事业管理硕士学位。在随后的 11 年里,他制作和导演了音乐视频及其他宣传影片,并创立了自己的制作公司。2022 年,他来到美国,寻求继续其作为制片人和导演的职业生涯。

记录未表明——申请人也未主张——其获得了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因此,他必须至少满足 8 C.F.R. § 204.5(h)(3)(i-x) 中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三项。

记录支持 SCOPS 的认定,即申请人成功提交了以下证据:

其作为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审人参与评审;以及

其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

参见 8 C.F.R. § 204.5(h)(3)(iv)、(vii)。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 SCOPS 错误地认定其未满足以下六项额外证据标准:

因其领域内的卓越表现而获得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奖项或奖励;

加入其领域内要求成员具有杰出成就、且由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的协会;

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关于其本人及其作品的已发表材料;

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以及

相对于其领域内其他人,其服务获得高薪酬或显著高报酬。

8 C.F.R. § 204.5(h)(3)(i)、(ii)、(iii)、(v)、(viii)、(ix)。[脚注 2:在其合并重开和复议动议中,申请人还主张满足「表演艺术领域的商业成功,如票房收入或唱片、磁带、光盘或视频销售所示」的证据要求。参见 8 C.F.R. § 204.5(h)(3)(x)。然而,由于在上诉中省略了该主张,他实际上已「放弃」了该主张。参见 Matter of O-R-E-, 28 I&N Dec. 330, 336 n.5 (BIA 2021)(引用 Matter of R-A-M-, 25 I&N Dec. 657, 658 n.2 (BIA 2012))。]

为满足所主张的额外要求,申请人的证据必须客观上符合适用法规描述的参数。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USCIS 和 AAO 均不得单方面施加超出 8 C.F.R. § 204.5 所规定的新实体或证据要求。」Kazarian, 596 F.3d at 1121。

B. 所主张的证据标准

#### 1. 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奖项

该标准要求「记录外国人在其领域内因卓越表现而获得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奖项或奖励」。8 C.F.R. § 204.5(h)(3)(i)。在审理该要求时,USCIS 首先确定申请人——而非例如其雇主——是否获得了奖项或奖励。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One。如果是,USCIS 随后考虑这些奖项是否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以及是否因相关领域内的卓越表现而颁发。同上。

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证明其在 2016 年和 2017 年分别在美国不同的电影节上获得了「最佳音乐视频」奖。SCOPS 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些奖项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认可。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通过提交关于颁发奖项的电影节的书面证据「弥补了该缺口」。「但是,正如法规文本所反映的,重点在于奖项,而非颁奖组织。」Krasniqi v. Dibbins, 558 F. Supp. 3d 168, 183 (D.N.J. 2021)。尽管颁奖电影节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认可,但申请人关于这些电影节的证据并未证明其「最佳音乐视频」奖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认可。参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6 (D.D.C. 2013)(「如果没有证据表明更大范围的观众如何看待原告的奖项,机构就无法评估这些奖项是否获得了足够广泛的认可,以满足该标准。」)

申请人还提交了其曾为之制作音乐视频的一支摇滚乐队主唱的来信。信中称,其中一个视频在 2013 年乌克兰音乐颁奖典礼上获得了「年度视频」奖。然而,主唱的来信不足以可靠地记录申请人获得了所称奖项。参见 Guida v. Miller, No. 20-CV-01471-LB, 2021 WL 568850, at *8 (N.D. Cal. Feb. 16, 2021)(「机构称『没有奖项的「主要」证据(只有描述获奖的来信)』,其拒绝……并非任意和反复无常」);另参见 72andSunny Partners LLC v. Mayorkas, No. 222CV04465CASGJSX, 2023 WL 5661527, at *8 (C.D. Cal. Aug. 28, 2023)(「USCIS 认定支持信证明力有限,不足以证明[申请人]是奖项的『事实上的获奖者』,因为信件是由同事和客户而非颁奖机构成员提交的,这并非任意或反复无常。」)

申请人还提交了关于 2013 年颁奖典礼的网上信息。但该信息将乐队——而非申请人——列为视频奖的获奖者。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One(「法规中对这类证据的描述表明,重点应放在个人获得奖项或奖励上。」)因此,记录未证明申请人获得了 2013 年视频奖。

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其在世界各地的其他电影节上获得了奖项。但记录未证实其主张。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3)(「证人所作的陈述应由记录中的书面证据予以佐证。」)他提供了部分奖项的照片。但这些奖项未将其姓名列为获奖者。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One(「法规中对这类证据的描述表明,重点应放在个人获得奖项或奖励上。」)

申请人未提交其获得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因其领域内卓越表现而颁发的奖项的记录。因此,我们将维持 SCOPS 关于该标准的认定。

#### 2. 协会会员资格

要满足该证据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记录其加入为寻求分类的领域内协会的会员资格,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且由其学科或领域内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8 C.F.R. § 204.5(h)(3)(ii)。

申请人提交了乌克兰电影摄影师和媒体专业人士协会主席的来信,确认申请人自 2017 年起为该协会会员。其中一封信还提到一位欢迎申请人加入该协会的会员,称其为经验丰富的国际电影制片人。申请人还提供了该协会章程的摘录,表明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备:

至少七年专业经验;

专业高等教育;

获得一项国际奖项或多项具有国家意义的奖项;

活跃会员或知名人士的推荐;以及

对乌克兰电影摄影发展的贡献。

章程规定,该协会的会员申请流程包括书面申请和面试。

SCOPS 认定,证据未证明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或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了成员的成就。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第三项会员标准——获得一项国际奖项或多项具有国家意义的奖项——表明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他表示:

这是以领域内公认卓越表现为核心的择优筛选,而非付费加入或仅凭资历的门槛。路径进一步收窄至那些具有影响力而非仅仅参与的人,因为还要求证明对国家电影摄影发展的贡献。

申请人还主张,协会关于推荐和面试的会员要求「构成了专家审查」。他表示,像那位电影制片人这样的推荐人「反映了该学科公认专家的评价」。

我们同意申请人的意见,即协会要求获得一项国际奖项或多项具有国家意义的奖项,表明该协会实际上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但记录未证明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了协会成员。申请人未证明那位电影制片人或其他协会成员是其领域内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Two(「申请人必须证明,加入该协会要求在为寻求分类的领域内具有杰出成就,且由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着重号为原文所加)。

申请人未提交记录其加入其领域内要求成员具有杰出成就、且由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的协会的会员资格的文件。因此,我们将维持 SCOPS 关于该标准的认定。

#### 3. 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

该标准要求「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关于外国人的已发表材料,且与外国人为寻求分类的领域内的工作相关」。8 C.F.R. § 204.5(h)(3)(iii)。「此类证据应包括材料的标题、日期和作者,以及任何必要的翻译。」

USCIS 首先确定已发表材料是否与申请人及其在其领域内的具体工作相关。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Three。如果是,USCIS 随后确定该出版物是否符合专业出版物、主要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出版物的资格。同上。对于专业出版物和主要行业出版物,相关因素包括目标受众。同上。对于主要行业出版物和其他主要媒体,USCIS 考虑相对发行量、读者群或观众群。同上。

申请人提交了若干已发表材料。但 SCOPS 认定只有两篇与申请人及其在其领域内的工作充分相关。一篇发表于 2017 年;另一篇发表于 2021 年。SCOPS 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两篇网络文章出现在符合条件的出版物上。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这些文章的出版商是乌克兰的专业或行业出版物。他辩称:「记录证明,这两个媒体都是编辑性媒体,在各自市场服务大量受众,具有专业或行业导向。」但他也表示,其「上诉不依赖网络流量分析」。因此,根据 8 C.F.R. § 204.5(h)(3)(iii),他无法证明这些文章出现在「主要行业出版物」上。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Three(「相关因素包括……相对发行量、读者群或观众群(对于主要行业出版物和其他主要媒体)。」)因此,他必须证明这些文章出现在专业出版物上。

就移民目的而言,「专业」一词指「本法第 101(a)(32) 条[8 U.S.C. § 1101(a)(32)]所列的职业之一,以及任何以美国学士学位或其外国同等学历为进入该职业最低要求的职业」。8 C.F.R. § 204.5(k)(2)。因此,「专业」出版物指目标受众为同一专业职业成员的出版物。

申请人提交了关于 2017 年文章所发表出版物的信息,确认该出版物是一本面向女性的在线杂志。女性从事多种职业。因此,申请人未证明该出版物构成专业出版物。

2021 年的文章表明其发表在一家销售乐器和设备的零售连锁店的博客上。记录确认该博客的目标受众是音乐人和音乐爱好者。该博客称其「努力尽可能广泛地报道音乐界的事件,提供对相关领域的看法」。因此,记录表明该博客的目标受众不仅包括专业音乐人。申请人因此未证明该博客是专业出版物。

申请人的证据未包括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关于其本人及其在其领域内工作的已发表材料。因此,我们将维持 SCOPS 关于该标准的认定。

#### 4. 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要满足该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证明其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贡献的证据」。8 C.F.R. § 204.5(h)(3)(v)。

USCIS 首先确定申请人是否在其领域内作出了原创贡献。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Five。如果是,USCIS 随后确定这些原创贡献是否对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同上。

SCOPS 认定,申请人在音乐视频方面的工作构成了对其领域的原创贡献。但 SCOPS 得出结论,他未证明这些贡献对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支持信表明:一位导演/电影摄影师「因其技术改变了自己的专业实践」;一位唱片艺人「反复委托申请人,将作品发布给大量受众,并将可衡量的宣传收益归因于视频的执行」;以及一位制片人「描述了申请人的技术在数百个项目的主要制作流程中的系统性传播」。申请人辩称:「这正是区分『重大意义』与常规能力的采用和下游效应。」

这些支持信可能证明申请人的原创贡献对写信的个别导演、唱片艺人和制片人具有重大意义。但这些信件不足以证明其工作对其领域具有所称的重要意义。参见 Skokos v. United States Dep't of Homeland Sec., No. 209CV00193RLHPAL, 2010 WL 11538054, at *4 (D. Nev. Jan. 13, 2010), aff'd sub nom. Skokos v. U.S. Dep't of Homeland Sec., 420 F. App'x 712 (9th Cir. 2011)(「尽管[申请人的]才华和能力对他所服务的人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但要满足 8 C.F.R. § 204.5(h) 的要求,其活动必须是原创的,并且必须延伸至整个职业。」)(着重号为原文所加);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Five(「该标准下的分析重点在于个人的原创工作是否构成对该领域的重大、显著贡献。」)(着重号为原文所加)。申请人提供的信件未解释其原创贡献如何更广泛地影响了其领域。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Five(「提交的信件应具体描述个人的贡献及其对该领域的重要意义。」)

申请人未提供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的证据。因此,我们将维持 SCOPS 关于该标准的认定。

#### 5. 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

该标准要求「证明外国人曾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8 C.F.R. § 204.5(h)(3)(viii)。

USCIS 首先确定申请人是否曾在组织或机构、或组织或机构的部门或分支中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Eight。领导性角色指申请人是(或曾是)组织、机构、部门或分支内的领导者。同上。关键性角色指申请人「以对组织或机构的活动、或组织或机构的部门或分支的活动的结果具有显著重要性的方式作出了贡献」。同上。

USCIS 随后确定申请人担任或曾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的组织、机构、部门或分支是否具有杰出声誉。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Eight。「杰出」一词通常指「以卓越、显赫或优秀为标志」或「与显赫人物相称」。Distinguished, Merriam-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 www.merriam-webster.com。相关因素包括:组织的相对规模或存续时间;其客户群的规模;以及相关媒体报道。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Eight。

申请人提交的来信主要来自雇用其制作和/或导演音乐视频或社交媒体内容的乐队和唱片艺人。记录还包含来自两家公司的来信,申请人为这两家公司制作和导演了视频。

记录支持 SCOPS 的认定,即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在这些组织中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部分信件详述了他制作或导演的视频获得的在线观看次数。其他信件描述了他视频的质量或他据称对视频制作过程细节的掌握。但是,尽管所有信件都赞扬申请人,它们未提供足够的细节或解释他如何在这些组织中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参见 Lapteva v. Schuurmans, No. 8:24CV83, 2025 WL 815087, at *5 (D. Neb. Mar. 10, 2025)(认定关于外国人角色的结论性陈述不足以证明其为领导性或关键性);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8(指出关于申请人所称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的信件可能有帮助,「只要信件包含详细且具有证明力的信息,具体说明该人对组织、机构、部门或分支的角色如何是领导性或关键性的」)。

申请人未证明其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因此,我们将维持 SCOPS 关于该标准的认定。

#### 6. 高薪酬或显著高报酬

要满足该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外国人相对于其领域内其他人,其服务获得高薪酬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的证据」。8 C.F.R. § 204.5(h)(3)(ix)。

申请人提交了其制作公司 2021 年乌克兰所得税申报表的副本。该申报表反映公司「总收入」为 3,056,144 乌克兰格里夫纳(UAH),按当时汇率约合 111,996 美元。在初始申请中,他主张该金额为其收入。但在其重开和复议动议中,他仅主张其中 2,132,937.24 UAH,约合 78,764 美元,为其收入。公司首席会计师的来信称: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是[公司]的唯一所有者,公司的大部分收入归因于其专业服务……公司的收益反映了他的专业贡献,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是其个人收入。鉴于[公司]的大多数员工并非全职受雇,[他]的收入构成了公司收入的大部分。

申请人还提交了证据,证明乌克兰「剪辑师」或音乐视频导演的平均年薪为 240,000 UAH,约合 8,723.23 美元。因此,他主张其服务报酬远远超过大多数乌克兰音乐视频导演。

然而,正如 SCOPS 所认定的,申请人未证明公司总收入的大部分反映其个人收入。公司财务文件确认其为乌克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与其股东不同的实体。」Matter of Silver Dragon Chinese Rest., 19 I&N Dec. 401, 403 (Comm'r 1986)。

申请人主张,USCIS 政策承认艺术家和导演经常按项目而非按小时或薪金表获得报酬。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Nine(「许多艺术家不按小时费率获得报酬,而是按日费率(可能不等同于 8 小时)获得报酬,或就某个项目(涉及未知小时数)获得一定金额的报酬。」)但公司 2021 年所得税申报表所附的损益表表明,申请人引用的 3,056,144 UAH 总收入数字反映的是公司在支付业务成本、费用和税款之前的收入。扣除此类付款后,损益表显示公司「净利润」约为 1,262,100 UAH。申请人未解释,如果公司净利润仅为 1,262,100 UAH,他如何能从公司总收入中获得 2,132,937.24 UAH 作为个人收入。参见 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 (BIA 1988)(要求申请人以指向真相所在的独立、客观证据解决记录中的不一致之处)。

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合同和发票副本佐证了其公司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且「银行收据和所有者分配账簿」副本显示了公司转给他的金额。然而,记录中不包含任何这些材料。因此,他未证明其服务获得多少报酬。因此,他未证明其报酬相对于其领域内其他人显著高。

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关于该职业的乌克兰平均工资信息的可靠性。网上信息称,中位工资为 20,000.24 UAH,「根据过去<>个月发布的 3 份标题为『剪辑师』以及同义查询『视频制作人』等的简历数据」。记录未表明有足够数量的数据来源以可靠计算该职业的平均工资。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Nine(「一些网站提供用户报告的工资数据,这可能不是有效的比较,例如:报告工资的用户太少,或数据在其他方面不可信或不可靠。」)

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服务报酬相对于其领域内其他人显著高。因此,我们将维持 SCOPS 关于该证据标准的认定。

C. 最终裁量

申请人已满足该类别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两项——比进行最终裁量所需少一项。参见 8 C.F.R. § 204.5(h)(3)。因此,我们无需在本案中进行此类裁量。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认定机构无需对其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建议性的认定」)。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满足所请求移民签证类别所需的最低证据标准数量。因此,我们将维持申请的拒绝。

裁定:

上诉驳回。

注意:本裁决构成此事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裁决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否则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 I-862 表格《出庭通知》而根据本法第 240 条面临遣返程序。该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3-25)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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