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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41855306 日期:2026年3月27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专业人员)
申请人是一家高尔夫球场管理公司,拟雇用受益人为IT[信息技术]项目经理。该公司请求将其归类为就业类第三优先移民签证类别中的“专业人员”。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3)(A)(ii)条,8 U.S.C. § 1153(b)(3)(A)(ii)。企业可在该类别下为外籍人士担保申请美国永久居留,以从事要求至少学士学位的工作。同上。
在最初批准该申请后,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撤销了该申请的批准。SCOPS的决定暗示,在随附的美国劳工部(DOL)认证中,申请人故意隐瞒了公司其中一名所有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家庭关系。在上诉中,该公司主张,与适用法规相反,其未收到撤销意向通知(NOIR),且该决定未解释撤销的具体理由。
在这些申请撤销程序中,申请人继续承担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Ho,19 I&N Dec. 582,589(BIA 1988)。经行使重新审查,见 Matter of Christo's, Inc.,26 I&N Dec. 537,537 n.2(AAO 2015),我们认定SCOPS既未发出NOIR也未解释撤销的具体理由,存在错误。因此,我们将撤回该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以下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I. 法律
作为专业人员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潜在雇主必须获得DOL认证,证明:没有足够有能力、愿意、合格且可用的美国工人从事所提供的工作;且外籍人士从事该工作不会损害从事类似工作的美国工人的工资或工作条件。见本法第212(a)(5)(A)(i)条,8 U.S.C. § 1182(a)(5)(A)(i)。
其次,潜在雇主必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经DOL批准的劳工证及移民签证申请。见本法第204(a)(1)(F)条,8 U.S.C. § 1154(a)(1)(F)。除其他事项外,USCIS确定外籍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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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DOL认证职位的要求及所请求的移民签证类别。见 8 C.F.R. § 204.5(l)(3)(ii)(B)。
最后,如果USCIS批准申请,受益人可在国外申请移民签证,或如符合资格,在美国申请“身份调整”。见本法第245条,8 U.S.C. § 1255。
II. 分析
在受益人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之前的“任何时间”,USCIS可因“良好且充分的理由”撤销申请的批准。本法第205条,8 U.S.C. § 1155。如有记录支持,申请的错误批准可构成撤销的正当理由。Matter of Ho,19 I&N Dec. 第590页。
除非发生触发申请自动撤销的事件,USCIS必须首先通知申请人所指控的撤销理由。见 8 C.F.R. § 205.2(a)、(b)。“必须给予申请人或自我申请人机会,以提供支持申请或自我申请的证据,以及对所指控的批准撤销理由提出异议。”8 C.F.R. § 205.2(b)。
“如果经复议,先前授予的批准被撤销,审理主任应向申请人或自我申请人提供书面决定通知,解释撤销的具体理由。”8 C.F.R. § 205.2(c)。
申请人于2020年11月提交申请,SCOPS在四天后批准。约五年后,即2025年10月,SCOPS发布决定撤销该申请的批准。
该决定声称“NOIR充分详述了记录中的证据,因此因良好且充分的理由被适当发出。”但记录支持申请人的主张,即其未收到NOIR。记录中缺乏任何证据表明,在申请被撤销之前,SCOPS发出了NOIR并通知该公司所指控的撤销理由。此外,SCOPS的决定陈述了两个撤销依据:“与[已隐去]的家庭关系”和“欺诈/故意虚假陈述”。然而,这些陈述并未“解释撤销的具体理由”。见 8 C.F.R. § 205.2(c)。例如,该决定未解释“[已隐去]”是谁、谁与他有关系、他们与他如何有关系,或虚假陈述了什么。
III. 结论
优势证据表明,SCOPS在撤销申请批准之前未向申请人发送NOIR,且SCOPS的决定未解释具体的撤销理由。
1 受益人此前告诉USCIS官员,[已隐去]是她的前姐夫,也是申请人的一名所有者。在上诉中,该公司提交了一份离婚令副本,据称显示受益人与[已隐去]的兄弟于2016年离婚,即在2020年申请提交和2018年劳工证申请提交之前。记录中的税务文件确认[已隐去]为申请人的少数所有者,以及一家拥有申请人多数股权的中资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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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该决定被撤回。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