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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裁兼定量分析师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0年3月30日)

类别 EB-1A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学术文章作者身份、原创性重大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高薪酬、最终实质审查
不成立 学术文章作者身份、原创性重大贡献

本文由美杰华咨询根据英文原文整理,以英文原文为准。

案情

上诉人是一家机构的副总裁兼定量分析师,自2009年起从事定量分析工作,自2016年起担任现职。其以EB-1A杰出能力类别提交I-140申请,主张满足四项初始证据标准:原创性重大贡献、学术文章作者身份、领导或关键角色、高薪酬。

程序经过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初次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至少满足十项初始证据标准中的三项,但认可其中第(viii)项领导或关键角色和第(ix)项高薪酬两项。上诉人随后提出上诉,本次AAO对上诉进行重新审查,范围限于上诉人主张的第(v)项原创性重大贡献和第(vi)项学术文章作者身份。

争议标准

争议在于上诉人是否满足8 C.F.R. § 204.5(h)(3)(v)的原创性重大贡献标准和(vi)的学术文章作者身份标准,从而与已获认可的两项合计达到三项初始证据要求;若未达到,则无需进行Kazarian式最终实质审查。

提交的证据

证据包括上诉人在某平台撰写的市场评论、策略周报和策略月报等文章,四封讨论具体贡献的推荐信,以及回应补件通知时提交的多封说明专有工作成果不对外传播、雇主及其客户受益即惠及整体经济的信件。缺失或矛盾之处在于:文章明确标注仅面向机构客户、不得外传,全球负责人确认不向公众提供;三封推荐信对同一六项贡献按相同顺序、相似甚至相同措辞描述,第四封亦使用类似语言;上诉人未引用具体数据或文件证明其工作具有全领域影响。

AAO 认定

AAO认定文章虽以专业术语面向本领域有深厚知识者撰写,但仅限机构客户获取,不属于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受限分发不等于发表,故第(vi)项不满足;关于第(v)项,AAO认为工作分发受限也限制了其影响范围,推荐信因结构和措辞高度相似而证明力减弱,且缺乏独立佐证和具体数据,仅显示对雇主及客户有意义而非对整个领域有重大意义,故第(v)项不满足。AAO同意主任意见,仅认可第(viii)和第(ix)两项。

裁决结果

上诉被驳回。因未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AAO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但表示已整体审阅记录,认为其不足以证明所寻求类别所需的声誉和认可。

适用边界

本案为非先例决定,仅依本案记录认定文章受限分发不构成发表、推荐信措辞相似削弱证明力、对雇主和客户的贡献不等于对领域的重大贡献;不构成对其他申请成功率的预测或约束性规则。

阅读提示

需核对:文章的实际受众与分发限制标注、推荐信的来源与措辞相似性、是否存在独立佐证或量化数据证明领域影响,以及已获认可的第(viii)和第(ix)项的具体依据。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逐项证据与认定

学术文章作者身份

证据:市场评论、策略周报和策略月报等文章;文章标注仅面向机构客户、不得外传;全球负责人称不向公众提供

认定理由:文章虽面向本领域有深厚知识者撰写,但分发受限,不属于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受限分发不等于发表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8 段、第 2 页第 9 段、第 3 页第 1 段、第 3 页第 2 段、第 3 页第 3 段、第 3 页第 5 段、第 3 页第 6 段、第 3 页第 7 段

原创性重大贡献

证据:四封讨论具体贡献的推荐信;补件阶段多封说明专有工作不对外传播的信件;上诉人关于行业影响的主张

认定理由:工作分发受限限制影响范围;推荐信结构和措辞高度相似,证明力减弱;缺乏独立佐证和具体数据,仅显示对雇主及客户有意义而非对整个领域有重大意义

原文位置:第 4 页第 1 段、第 4 页第 2 段、第 4 页第 3 段、第 4 页第 4 段、第 4 页第 5 段、第 4 页第 6 段、第 4 页第 7 段、第 5 页第 2 段、第 5 页第 3 段、第 5 页第 9 段、第 6 页第 2 段、第 6 页第 3 段、第 6 页第 4 段

领导或关键角色

证据:主任认定上诉人满足该项,AAO同意仅认可两项标准

认定理由:主任认定满足,AAO在上诉审查中同意该认定,未进一步讨论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7 段

高薪酬

证据:主任认定上诉人满足该项,AAO同意仅认可两项标准

认定理由:主任认定满足,AAO在上诉审查中同意该认定,未进一步讨论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7 段

最终实质审查

证据:记录整体

认定理由:因未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无需进行Kazarian式最终实质审查;但AAO表示已整体审阅记录,认为不足以证明所需声誉和认可

原文位置:第 6 页第 6 段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6255658 日期:2020年3月30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系[已隐去]的副总裁兼定量分析师,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该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满足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至少三项的要求。本事项现上诉至本办公室。

在本程序中,申请人负有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本法第291条,8 U.S.C. § 1361。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本法第203(b)(1)(A)条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如果:

(i)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ii) 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在其杰出能力领域继续工作,且

(iii)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前瞻性地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领域最顶尖的少数百分比”的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

原文第 2 页

8 C.F.R. § 204.5(h)(3)规定了一种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持续声誉及其成就在领域内获得的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类别中至少三项(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我们随后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证明该个人属于其领域最顶尖的少数百分比。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

二、分析

申请人自2009年起在[已隐去]从事定量分析工作,自2016年起担任现任副总裁兼定量分析师职位。1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过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申请人主张其已满足四项标准,概述如下:

  • (v) 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 (vi) 学术文章的作者身份;
  • (viii) 在杰出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
  • (ix) 服务获得高额报酬。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两项证据标准,即第(viii)项和第(ix)项。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还满足所主张的其他证据标准第(v)项和第(vi)项。在审查记录中所有证据后,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仅满足了两项所主张的标准;因此,我们将仅讨论与学术文章作者身份和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相关的标准。

该外国人在其领域内,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的作者身份证据。8 C.F.R. § 204.5(h)(3)(vi)

申请人为[已隐去]平台撰写或合写了若干篇文章,包括Market Commentaries、[已隐去]Strategy Weekly和[已隐去]Strategy Monthly。审理主任认定这些文章(1)并非学术性文章,且(2)未出现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

1 同一雇主曾为其另行提交另一份移民申请,寻求将其归类为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审理主任批准了该申请,优先日期为2015年12月23日。该申请的批准不受本决定影响。

原文第 3 页

对于学术领域之外的领域,学术文章应为该领域的博学人士而写。(“博学”定义为“具有或展示深厚知识或学术造诣”)。博学人士包括所有对某一领域具有深厚知识的人。2 市场评论讨论与国际金融产品相关的利率和价格以及市场趋势。Strategy Weekly通讯讨论策略、方法和市场表现。这些材料以技术和专业语言撰写,并非始终为普通读者所能理解。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为其领域的博学人士而写,符合学术写作。

然而,申请人并非为“所有对[其]领域具有深厚知识的人”而写,因此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未能证明这些文章发表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

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出版物上发表材料的证据应指明该出版物的目标受众。3 Market Commentaries“仅供机构客户”,而Strategy文件“仅供机构投资者——不得转发”。[已隐去]的全球负责人表示,这些材料“不向一般公众提供,因为它们包含有价值的专有分析,旨在为[已隐去]客户提供战略优势。目标受众是[已隐去]客户。”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新兴市场交易和风险管理领域的商业专业人士的工作不可能在其雇主和客户群体之外为人所知和使用。”4

在本案中,申请人和其雇主均确认其作品不向整个领域提供。按照设计,申请人的作品被排除在行业内大多数其他人之外。因此,这些作品不可能具有全领域影响,也不可能具有学术期刊那样的效果,学术期刊的存在是为了传播知识,从而推动整个领域的发展。

尽管所主张的[已隐去]客户群规模如此,但对申请人作品的访问受到限制,其方式使我们无法认定该作品已按该词的通常理解被“发表”。有限分发不同于发表。

由于我们已认定申请人的作品未出现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我们无需讨论这些作品是否具有学术性这一单独问题。

该外国人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贡献的证据。8 C.F.R. § 204.5(h)(3)(v)

2 参见USCIS政策备忘录PM-602-0005.1,《对随某些I-140申请提交的证据的评估;对<审理员现场手册>(AFM)第22.2章的修订》,AFM更新ADI 1-14,第9页(2010年12月22日),http://www.uscis.gov/legal-resources/policy-memoranda。 3 同上。 4 若本事项进入最终实质审查,申请人将必须解释,在其作品被故意限制分发的情况下,其如何能够在其领域内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

原文第 4 页

为满足该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不仅作出了原创贡献,而且这些贡献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例如,申请人可以表明这些贡献已在全领域广泛实施、显著影响或影响了该领域,或以其他方式上升至重大意义的水平。“重大意义”一词并非多余,因此具有某种含义。参见Silverman v. Eastrich Multiple Investor Fund, L.P., 51 F.3d 28, 31 (3rd Cir. 1995),引自APWU v. Potter, 343 F.3d 619, 626 (2nd Cir. Sep 15, 2003)。

为满足该条例,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不仅作出了原创贡献,而且这些贡献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例如,申请人可以表明这些贡献已在全领域广泛实施、显著影响或影响了该领域,或以其他方式上升至重大意义的水平。

在本案中,申请人作品的有限分发也限制了其对领域影响的范围。

申请人主张若干“在新兴市场交易与风险管理相关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商业相关贡献”,包括以下示例:

  • 开发了用于高效运行I l专有的~I--~预付款模型的新颖软件;
  • 通过风险分解证明了投资哥伦比亚比索的盈利能力;
  • 在巴西金融危机期间独自负责l l在巴西的投资,为I I的机构客户创造利润,而当时大多数企业在巴西都在亏损;以及
  • 开发了阿根廷混合债券定价模型,使投资者能够妥善管理投资这些新颖债券的风险。

申请人声称,他的“原创商业相关贡献对新兴市场交易与风险管理领域产生了广泛、重大的影响,因为他的分析指导了数千家美国机构的风险管理以及投资和交易决策。”申请人声称其工作具有全行业影响。例如,他声称其工作“增强了哥伦比亚货币的稳定性和流动性”并“推动了阿根廷新兴市场的发展”。

申请人提交了四封信函,讨论了其介绍信中列举的部分所称贡献。(其他信函则对申请人及其能力给予了更为笼统的赞扬。)申请人还声称,他通过上文讨论的书面作品传播了他的贡献。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工作对其雇主及其客户具有重要意义,但对整个领域并非如此。审理主任认可了所提交的信函,但不认为它们是关于资格的具有决定性效力的证据,并认定这些信函缺乏独立的证据支持。

原文第 5 页

如上所述,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期望其专有工作成果在其雇主及其客户之外传播是不合理的。申请人辩称,他的“工作通过D和LJ客户的实施影响了更广泛的美国及全球经济”,正如“独立专家的信函”所显示的那样。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自行决定,将大学、专业组织或其他来源作为专家证词提交的证据中的陈述用作咨询意见。Matter of Caron Int'l,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然而,USCIS最终负责就外国国民的资格作出最终裁定。提交支持申请的专家信函并非资格的推定证据。Id. USCIS甚至可以对未经佐证或在任何方面存疑的意见给予较少的权重。Id.

在本案中,讨论具体所称贡献的信函因结构和措辞相似而存疑。其中三封信函以相同的顺序讨论了相同的六项贡献,措辞相似,有时完全相同。一个说明性的例子是关于阿根廷混合债券的讨论:

[申请人]在2015年阿根廷获准重返国际资本市场时,开发了用于新型阿根廷混合债券定价和风险管理的模型。阿根廷的混合债券之所以复杂,是因为该国过去的通胀问题历史。

归于交易与销售主管a~._ ___ _.

2015年阿根廷重返国际资本市场,投资者争相认购该国的新发行债券。阿根廷必须发行混合债券以给投资者提供保护,因为该国有通胀和利率问题的历史……[申请人]开发了模型,为投资者提供这些阿根廷债券的正确定价和风险管理。 归于l....______ _.!银行新兴市场执行董事

2015年选举后……阿根廷期盼已久的重返国际资本市场,投资者争相认购该国的新发行债券。由于在通胀和利率管理方面的不良历史,阿根廷必须发行混合债券以给投资者提供对这些不利事件的保护……[申请人]运用其复杂的模型为投资者提供该债券的正确定价和风险管理。

归于新兴市场交易董事总经理a~.__ ___ ___,

第四封信函归于1....__......,....拉丁美洲交易董事总经理兼主管,以不同的顺序讨论了申请人所称贡献中的八项,但再次使用了类似的措辞:

原文第 6 页

[申请人]运用其分析背景开发了复杂的模型,用于对该国摆脱过去经济困境时发行的复杂阿根廷混合债券进行定价和风险管理。阿根廷发行的混合债券必须给投资者提供对该国以往通胀和利率问题的保护。

这些措辞上的相似之处影响了信函的证据权重。See Surinder Singh v. BIA, 438 F.3d 145, 148 (2d Cir. 2006)(部分基于宣誓书的相似性维持庇护程序中的不利可信度认定);see also Mei Chai Ye v. US. Dep 't. of Justice, 489 F .3d 51 7, 519 (2d Cir. 2007)(认定移民法官可以合理推断,当庇护申请人提交惊人相似的宣誓书时,申请人即为共同来源)。在评估证据时,真相的确定不能仅凭证据的数量,而应凭其质量。See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6 (AAO 2010)(引用Matter of E-M-, 20 I&N Dec. 77, 80 (Comm'r 1989))。

在回应补充证据请求时,申请人又提交了几封信函,证明处于申请人职位的人不会传播专有工作成果,并且对D及其客户的利益最终使整体经济受益,因为D是一家拥有大型重要客户的主要银行。申请人在上诉中重复了这些主张,并列出了他为此提交的信函。然而,申请人没有引用任何具体数字,也没有表明他提交了书面证据以证明其工作对全领域影响的程度。

基于这些原因,申请人未能证明他在该领域作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提交所要求的初步证据,即一次性成就或至少满足十项标准中三项的文件。因此,我们无需提供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中所提及的那类最终实质审查。尽管如此,我们告知,我们已综合审查了记录,结论是记录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分类所需的声誉和认可。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

裁定:上诉被驳回。

G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0-03-30)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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