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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3月31日)

类别 NIW · 领域 其他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国家重要性、有能力推进、高等学位或特殊能力
不成立 有能力推进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案情

申请人是一名在美攻读机械工程博士的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生物力学计算模型与数字孪生,用于模拟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的机制并推动个性化医疗。她申请 EB-2 国家利益豁免,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认定其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认为其未证明豁免工作邀请与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因而拒绝。申请人上诉,主张审理主任未适当评估其发表作品、引用证据、支持信、教育背景、研究经费与同行评审服务。

争议标准

本案唯一争议为 Dhanasar 框架第二项要素,即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AAO 综合考察其教育背景、技能与知识、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工作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第一项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已由审理主任认定成立,AAO 予以同意;第三项要素「整体而言豁免有利」因第二项要素具有决定性而未予审理。

AAO 认定

AAO 同意审理主任关于第一项要素的认定,即拟议工作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但对于第二项要素,AAO 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理由涉及推荐信、期刊影响因子、引用数据、引用文献内容、教育背景、未来计划、同行评审与政府资助等方面。由于第二项要素不成立,AAO 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上诉予以驳回,并对第三项要素的上诉论点不予审理并予以保留。

不成立的原因

AAO 认为,推荐信虽描述其模拟增进了对阿尔茨海默病的理解,但未说明其具体发现被用于改进检测或介入治疗的程度,也未提供影响临床实践或治疗开发的具体例子。高影响因子只反映期刊整体引用率,不显示特定作者的影响力。其唯一被引文章获 99 次引用,其余六篇无引用;其以前 10% 引用率作比较时,依赖的是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合并领域的数据,未证明可同等适用于生物力学工程。引用文献多在引言中作为领域研究示例提及,未突出或评论其研究。硕士学位仅使其符合基础分类资格;未来博士后计划缺乏接收机构的沟通文件与具体项目说明;两次同行评审及代币报酬不构成成功记录;政府资助的致谢未显示其本人而非导师主要负责获得资助。

对申请人的启示

推荐信应写明具体事实,说明申请人的工作如何被实际采用、影响了哪些实践或项目,而非仅作概括性评价。媒体报道与引用文献应以申请人为主题或对其工作有实质性评论,仅在引言中列举不足以体现影响力。引用指标应使用与本人领域相匹配的基准数据,跨领域外推需提供适用性依据。期刊影响因子属于刊物层面指标,不能替代对个人贡献的说明。会员资格与同行评审应证明入会或受邀门槛及评审的实质性。未来工作计划宜附接收机构的沟通文件与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政府资助应说明本人在申请与获得资助中的具体角色。

中文全文

非先例裁决

行政上诉办公室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号:37382712

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即作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并寻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需的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本事项现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本法第 203(b)(2)(A) 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 EB-2 分类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行使裁量权,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 203(b)(2)(B)(i) 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行使裁量权,在申请人证明以下事项时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拟议工作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该个人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以及

整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需要确定的唯一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申请时,申请人正在[已隐去]担任研究生研究助理。她表示正在[已隐去]攻读机械工程博士学位,其研究旨在开发「计算模型和数字孪生,以模拟由遗传和环境因素引起的健康状况机制,并实现个性化医疗」。申请人称:「我的拟议工作是开发基于力学信息的计算模型和数字孪生,以模拟、分析和阐明由遗传和环境因素引起的健康状况机制,从而实现个性化医疗,以便更准确地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她进一步声称,其在[已隐去]的工作涉及「将大脑的连接组模型整合到大脑的三维几何结构中,以构建阿尔茨海默病生物标志物异常进展的物理信息模型」。

如下文所述,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依据 Dhanasar 所确立的分析框架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A. 拟议工作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个人拟从事的具体工作。工作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多个领域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工作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同上,第 889 页。

在拒绝申请的裁决中,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拟议工作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记录支持这一结论。例如,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表明,其拟议研究的益处对该领域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因为研究结果通过科学期刊和会议传播给该领域的其他人。因此,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认定申请人符合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要素。

申请人于[已隐去]获得「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力学」硕士学位(2018 年)。由于申请人申请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她无需拥有特定雇主的工作邀请。但是,本办公室将考虑有关其研究职位的信息,以说明她打算以何种身份工作,从而确定其拟议工作是否符合 Dhanasar 框架的要求。

B. 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

第二项要素将焦点从拟议工作转向个人。同上,第 890 页。为确定其是否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工作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同上。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 Dhanasar 的第二项要素。

记录包括申请人的简历、硕士学位、已发表和已展示的作品以及同行评审服务的文件。申请人还提供了引用其已发表作品的文献、引用指标以及讨论其在[已隐去]和[已隐去]研究生研究的支持信。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审理主任未适当评估记录中的证据,且该证据证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审理主任未适当分析其已发表和已展示的作品、引用证据、支持信、教育背景、研究经费和同行评审服务。基于下述理由,记录支持审理主任的认定,即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依据 Dhanasar 分析框架的第二项要素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

在支持申请的信件中,申请人的推荐人讨论了其涉及生物力学工程的研究生研究项目。例如,[已隐去]机械工程系助理教授 J-W- 博士指出,申请人「采用先进的计算模拟来阐明」阿尔茨海默病「所涉及的病理过程」。他进一步声称,其工作「实现了对阿尔茨海默病进展及相关神经退行性变的准确模拟」,并「增进了我们对阿尔茨海默病进展机制及其在大脑中表现的理解」。虽然申请人的计算机模拟有助于增进对阿尔茨海默病的理解,但她未能证明其具体发现被用于改进检测工作或介入治疗的程度。她也未能以其他方式证明其发现构成成功或进展的记录,从而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

同样,[已隐去]数学科学系教授 V-M- 博士表示:「通过对模型进行细致的校准和验证,并使用实证阿尔茨海默病数据,[申请人]确保模拟模式与真实世界观察结果高度吻合。随后,她进行了模拟,分析蛋白质如何随时间和空间传播,从而获得对阿尔茨海默病进展的重要见解。」然而,V-M- 博士并未提供具体例子,说明申请人的工作如何影响临床实践或治疗开发,也未以其他方式表明其成功或进展达到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的水平。

J-W- 博士在[已隐去]指导申请人的研究生研究,并与其合著了多篇研究论文。

此外,[已隐去]大学机械工程助理教授 K-L- 博士声称,申请人的研究「已成为讨论衰老和糖尿病背景下神经退行性变和认知衰退机制的关键参考点」。同样,[已隐去]航空航天与机械工程系助理教授 M-H- 博士指出,申请人「开发了三维有限元和网络扩散模型,以模拟有害蛋白质在大脑中的传播和积累,从而准确描绘阿尔茨海默病和神经退行性变的进展」。虽然 K-L- 博士和 M-H- 博士列举了其他研究人员在[已隐去]引用申请人和 J-W- 博士文章的例子,但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研究成功水平足以表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

申请人主张,其七篇合著研究论文「发表在知名刊物上,例如[已隐去],其影响因子为 5.3」。出版物具有高期刊排名或影响因子,反映的是该出版物的整体引用率。然而,这并不能显示任何特定作者的影响力,也不能以其他方式证明个人的研究代表其领域的成功记录。

关于申请人工作的引用情况,申请人提供了其 2024 年 5 月的 Google Scholar 个人资料。Google Scholar 的信息显示,其唯一被引用的文章(与 J-W- 博士及另外三人于 2021 年在[已隐去]合著,题为[已隐去])获得了 99 次引用。申请人的其余六篇文章在提交时均未获得任何引用。

申请人还提供了[已隐去]的数据,涉及[已隐去]按发表年份划分的基线引用率和百分位数。申请人主张,其与 J-W- 博士在[已隐去]的论文「引用次数足以跻身 2021 年[已隐去]发表的最具引用率论文前 10%」。在此,申请人依赖的是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合并领域的引用信息,并将其在生物力学工程领域的引用频率与这些更广泛领域进行比较。然而,申请人未提交充分证据,确认从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领域推断的信息同样适用于生物力学工程。因此,申请人将其领域的引用次数与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更广泛领域的引用信息进行比较,不足以证明其研究成功记录,也不足以表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此外,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七篇已发表文章所获引用次数反映了相关方对其工作的兴趣程度足以满足 Dhanasar 的第二项要素。

记录包括有关该期刊[已隐去]的信息。

此外,申请人提供了[已隐去]。该文章提出了「如何评估自然与生命科学领域个体研究人员」的建议,用于资助和晋升或招聘决策。作者指出,「在其学科领域内属于被引用最多的 10% 的出版物,通常被称为高被引或优秀」,并且「基于前 10% 的卓越指标」在「比较单个研究人员的科学表现时应给予最高权重」。虽然作者提出了研究表现文献计量分析的拟议方法,但记录未表明其方法已被学术界接受和实施。此外,关于 Google Scholar 的引用信息,作者建议不要「将 Google Scholar(GS)作为文献计量分析的基础。多项研究指出,GS 在研究评估方面存在诸多缺陷」。

无论如何,引用频率本质上是定量的,并不能揭示引用的原因,而后者涉及定性分析。在这方面,记录包含若干引用申请人和 J-W- 博士在[已隐去]论文的文章的部分副本。这些文章包括引用文本,申请人声称这些文本突出了其论文的影响。虽然本办公室同意申请人的观点,即这些引用表明其同事和同行对其研究有一定程度的兴趣,但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兴趣程度或研究成功记录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记录中的许多论文在引言部分作为当前研究概述的一部分,将其工作作为该领域研究的一个例子加以引用,但没有任何一篇以表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的方式突出或评论其研究。

关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虽然其硕士学位使其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资格,但她未能证明其学术成就本身足以表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在 Dhanasar 案中,记录证明申请人持有多个研究生学位,包括「机械工程和应用物理学两个理学硕士学位,以及工程学博士学位」。同上,第 891 页。本办公室在确定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时考虑多种因素,教育背景仅是可能促成此类认定的众多因素之一。

关于申请人的未来活动计划,她表示打算「在[已隐去]寻求研究科学家职位,作为博士后」。关于获得未来博士后研究职位,她未提供[已隐去]的文件,显示其关于博士后任命的沟通,或指明她打算代表该机构从事的具体研究项目。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在当前博士项目毕业后在美国开展拟议研究的手段或资金支持的情况下,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未来活动计划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

关于其同行评审活动,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表明她分别为[已隐去]评审了一篇文章。例如,她提供了一封 2023 年 3 月来自[已隐去](一本开放获取科学期刊)的电子邮件,其中写道:「感谢您的评审……它已发送给学术编辑,您将适时收到其编辑决定的副本……您已获得 10[已隐去]代币用于评审本文。每个代币价值 10 美元,可兑换下次文章处理费的折扣。」然而,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两次参与广泛的同行评审过程及此类评审代表其领域的成功记录,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其有能力推进研究工作的迹象。

USCIS 认为,STEM 领域的高等学位,特别是哲学博士(Ph.D.),若与拟议工作相关且涉及推进关键和新兴技术或其他对美国竞争力或国家安全重要的 STEM 领域,则是根据第二项要素评估时与其他证据一并考虑的特别积极因素。一般见 6 USCIS 政策手册,F.5(D)(2),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然而,学位本身并非本办公室在确定个人是否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时考虑的唯一因素。同上。

记录包括来自[已隐去]的信息,该[已隐去]的出版商[已隐去]讨论了其同行评审过程。关于对提交发表文章的评估,[已隐去]指出,「最终决定始终由编辑做出,但评审人在确定结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申请人还主张,其研究获得了两个政府来源的资助。为支持其主张,她提交了一篇与 J-W- 博士等人合著的研究论文,其中「致谢」部分指出其工作得到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和国家老龄化研究所的支持。在 Dhanasar 案中,记录证明申请人「发起」或「是多项获资助拨款提案的主要奖项联系人」,并且他是「许多拨款中唯一列出的研究人员」。同上,第 893 页,注 11。在此,记录未显示申请人(而非 J-W- 博士)主要负责为其研究项目获得资助。

记录表明申请人在研究生期间进行了研究、发表和展示,但她未能证明该工作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研究。虽然本办公室认识到研究必须以某种方式为知识库增添信息,才能被接受发表、展示、资助或获得学术学分,但并非每一位进行了原创研究的人都会被认定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相反,本办公室审查 Dhanasar 中列出的因素,以确定例如个人实现拟议研究目标的进展、在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或在相关方中产生的兴趣是否支持此类认定。同上,第 890 页。然而,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研究生工作构成生物力学工程研究的成功或进展记录,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由于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研究工作,她未能证明其符合 Dhanasar 框架的第二项要素。

III. 结论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不符合 Dhanasar 先例裁决第二项要素的要求,她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由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其是否符合 Dhanasar 所述第三项要素资格的上诉论点。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需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审理上诉中的替代问题)。

由于申请人未能满足 Dhanasar 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二项要素,本办公室认定其未能证明其符合资格或以其他方式值得行使裁量权批准国家利益豁免。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项理由均作为裁决的独立和替代依据。

裁定:

上诉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3-3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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