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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3年5月2日)

类别 EB-1A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评审他人工作(8 C.F.R. § 204.5(h)(3)(iv))、艺术作品展览或展示(8 C.F.R. § 204.5(h)(3)(vii))、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8 C.F.R. § 204.5(h)(3)(ix))、表演艺术中的商业成功(8 C.F.R. § 204.5(h)(3)(x))、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的意图
不成立 评审他人工作(8 C.F.R. § 204.5(h)(3)(iv))、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8 C.F.R. § 204.5(h)(3)(ix))、表演艺术中的商业成功(8 C.F.R. § 204.5(h)(3)(x))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申请人未提交一次性重大国际公认奖项的初步证据,也未满足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因此无需进行Kazarian案所述的最终实质审查。AAO同时表示已整体审查记录,认为记录不支持申请人已确立该分类所需的声誉和认可。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的意图问题被保留,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submitted the required initial evidence of either a one-time achievement or documents that meet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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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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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his intent to continue working in his claimed area of expert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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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演员,自称在阿根廷从事戏剧和电视表演,通过I-140表格申请杰出能力(艺术类)移民分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acto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in the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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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claims to have performed as an actor in theater and television in Argen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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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补件

    主任发出补件通知;申请人在回复中首次主张评审他人工作这一标准,依据是其担任时装设计师人才顾问、参与2019年秋冬时装秀走秀模特选拔。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the Petitioner claimed eligibility under this criterion based on his service as a talent ad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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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补件通知指出该标准“限于视觉艺术”,并要求提供合同认证翻译;申请人未提供每份合同的认证英文翻译。

    核对原文依据
    In the RFE, the Director emphasized that this criterion is "limited to the visual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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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pite being informed ofthis evidentiary deficiency in the RFE, the Petitioner declined to provide the requested trans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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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认定申请人未满足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并认定其未证明有意继续在美国从事其专业领域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satisfied any of the ten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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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主张主任决定存在多项错误和疏漏,并主张其满足另外五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that the Director's decision contains multiple errors and overs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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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诉

    上诉中,申请人还提交了劳工统计局2021年演员/表演者薪资数据。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lso submits 2021 salary data for actors/performers from the B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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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评审他人工作(8 C.F.R. § 204.5(h)(3)(iv))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要求证明申请人以个人或小组成员身份,在同一或相关专业领域评审他人工作。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作为时装秀人才顾问参与模特选拔,凭借演员知识和跨平台经验评审模特的艺术才能,并主张模特与表演同属艺术娱乐领域。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在无关领域评审他人,参与时装秀模特选拔不足以证明其在表演领域评审他人工作。

时装秀制片人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作为陪审团成员参与2019年模特选拔,负责组织、规划和人才选择,并分析和权衡每位模特的艺术才能。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信件存在,但认为其未说明陪审团负责评分或选出优胜者,也未说明申请人实际评审了他人工作而非仅主持讨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活动官方指南或规则、被评审者姓名、竞争类别、选择标准,以及申请人实际评审工作的性质。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d the rest of the jury "were in charge of the organization, planning, and selection of tal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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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unclear if the Petitioner's role as an evaluator actually required the Petitioner to judge the work of individu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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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时装秀的新闻文章

证明目的
佐证时装秀及申请人参与。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文章仅泛泛评论时装秀,未提及申请人或其模特选拔角色,也未讨论选拔活动。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没有关于2019年模特选拔、申请人评审活动或活动性质的已发表新闻稿或其他佐证文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rticles do not reference the Petitioner or his role in the show's model ca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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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copies ofpublished press releases or any other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 regarding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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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无论领域如何,评审活动都必须被清晰描述并有充分记录,且应具体说明评审了谁的工作、何种工作。制片人函仅称陪审团负责选拔人才,未说明评分或选出优胜者,记录也缺少活动规则、被评审者姓名、类别或选择标准。新闻文章只报道时装秀,未提及一个月前的模特选拔,故证词缺乏具体性和佐证。

核对原文依据
Regardless of the field, the judging activities must be clearly described and well-documented in the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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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ely submitting a letter stating he was a jury member, without evidence demonstrating who he judged or the nature of the event, is insuffic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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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no discussion of the model casting held one month prior to the show in which the Petitioner particip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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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展览或展示(8 C.F.R. § 204.5(h)(3)(vii))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要求证明申请人的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作品须为申请人本人的作品,场所须为艺术展览或展示。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主任将该标准限于视觉艺术是错误的,其戏剧演出场所具有艺术性质,应满足该标准。

原审意见

主任在补件通知中强调该标准“限于视觉艺术”,并据此认定不满足。

戏剧演出及场所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表演作品在具有艺术性质的场所展示。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记录足以证明其在阿根廷多部戏剧中演出,且演出场所具有艺术性质,满足该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submitted evidence demonstrating that the venues where his performances were rendered are artistic in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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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申请人对法规文义的解释,认为法规只要求展示的是申请人自己的作品且场所为艺术展览或展示,某些表演艺术家的展览或展示也可符合文义。记录显示申请人在阿根廷多部戏剧中演出,并证明演出场所具有艺术性质,故认定满足该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contains sufficient documents demonstrating that the Petitioner meets this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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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tain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featuring the work of performing artists may meet the plain language of this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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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reflects that the Petitioner performed as an actor in numerous theater productions in Argen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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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领导角色应从组织层级中的职位及匹配职责体现;关键角色应从申请人对组织或机构活动的影响体现,并应证明该角色对组织或机构整体具有关键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在多部戏剧中担任主角,新闻文章和推荐信证明其对剧院的领导和关键角色。

原审意见

主任承认申请人主张该标准并讨论了推荐信,但认定证据未证明其领导角色,也未证明其表演对演出剧院具有重要贡献。

作家兼导演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确认申请人在剧中担任主角,并称赞其才华和创新的表演方法。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信件虽确认主角并称赞才华,但未具体说明该角色对制作如何具有领导或关键作用。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针对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详细、有证明力的信息。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his letter praises the Petitioner's talent, noting that he is a "good artist with an innovative approach to ac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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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文章及剧院声誉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担任主角及演出剧院具有杰出声誉。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剧院具有杰出声誉,但认为记录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对剧院担任领导职位或关键角色。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描述剧院层级、申请人职位在整体结构中的位置,也未说明其表演如何促进剧院成功或地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evidence demonstrating that the theaters in which he performed his roles have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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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法规要求角色是针对“组织或机构”的领导或关键角色,申请人未证明其出演的剧目本身构成组织或机构。推荐信虽称赞其才华并确认主角,但未提供具体、有证明力的信息说明该角色如何对制作具有领导或关键作用。记录也未描述剧院层级或申请人在其中的位置,未说明其表演如何促进剧院成功或地位。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demonstrate how the plays in which he has appeared qualify as organizations or establishments consistent with this regulatory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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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 statement does not offer detailed and probative information that specifically addresses how the Petitioner's role for this production was leading or crit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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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does not contain evidence describing the hierarchy of the theaters or explaining where the Petitioner's claimed position fit in the overall structure ofthe thea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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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8 C.F.R. § 204.5(h)(3)(ix))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要求基于与同领域、类似职位和地理位置的其他人比较,证明申请人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按日薪或项目固定报酬获得高薪,并提交合同、合同摘要及劳工统计局演员薪资比较数据。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相对于其他电视和戏剧演员获得高薪,依据是其个别项目付款证据。

电视和电影项目合同及“合同抽样”摘要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按日薪或项目固定报酬获得高薪。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合同摘要虽列明项目、时长和报酬,但合同未附认证英文翻译,且记录未显示年度总报酬或工作频率。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每份合同的认证英文翻译、任何给定年份的总薪资及其他来源报酬、工作频率信息。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copies of contracts for work in individual television and film projects along with a summary of each project and its remun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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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submit certified translations for each ofthe contracts submit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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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统计局演员薪资比较数据(含上诉时提交的2021年数据)

证明目的
提供美国演员平均时薪和百分位数据,作为比较基准。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数据为美国演员薪资,记录没有阿根廷演员薪资,无法据此比较申请人的报酬是否相对较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阿根廷同领域、类似职位和地理位置的薪资比较数据,以及申请人年度总报酬。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lso provided comparative salary data from the Bureau ofLabor Statistics (BLS), which shows that actors in the United States earned a mean hourly wage of $39.84 i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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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gentina that could serve as a basis for comparison had the Petitioner offered evidence of his an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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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记录缺少申请人在任何给定年份的总薪资或其他全部来源报酬,也不清楚其项目工作的频率;多份合同仅要求一天工作,其他活动约持续12个月。合同未附认证英文翻译,无法有意义地判断译文准确性。劳工统计局数据为美国演员薪资,记录没有阿根廷演员薪资可供比较,也未证明其总报酬高于同领域他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contain evidence of his overall salary and other remuneration from all sources for any given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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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the Petitioner did not submit a properly certified English language translation of each contract, we cannot meaningfully determine whether the translated material is accu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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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gentina that could serve as a basis for comparison had the Petitioner offered evidence of his an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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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中的商业成功(8 C.F.R. § 204.5(h)(3)(x))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要求以票房收入或唱片、磁带、光盘或录像销售显示表演艺术中的商业成功,并须反映申请人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人的商业成功。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戏剧演出高上座率(新闻文章称超过5000人观看)及电视项目高收视率和总观看量,满足该标准。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不满足该标准。

关于戏剧上座率的新闻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戏剧演出高上座率,显示商业成功。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文章仅称超过5000人观看,未提供票房收入或销售数据,也未证明成功归因于申请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票房收入或销售数据,以及申请人个人商业成功相对于同领域他人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press article stating that"[m ]ore than 5000 people have already seen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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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视项目收视率和总观看量的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电视项目高收视率和观看量,显示商业成功。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记录未显示申请人加入演员阵容后收视率或观众显著增加,也未证明成功主要归因于其表演。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申请人个人对商业成功的贡献证据,以及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人的比较。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shown that its television ratings or viewing audience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once he joined their acting 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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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法规要求以票房收入或唱片、磁带、光盘或录像销售显示商业成功,记录没有此类销售或票房收入证据。申请人也未证明其戏剧或电视表演吸引大量观众,或相关作品的成功主要归因于其个人表演;例如未显示其加入演员阵容后电视收视率或观众显著增加。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contains no evidence of sales in the form of box office receipts or record, cassette, compact disk or video 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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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does not include evidence identifying the Petitioner as having commercial successes relative to other performing art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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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contains no evidence that demonstrated how the successes of these performances could predominantly be attributed to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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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的意图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法案要求外国人进入美国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法规要求申请附有明确证据证明其来美继续在专业领域工作。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有意继续在美国从事其专业领域工作。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有意继续在美国从事其专业领域工作。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由于已认定的拒绝理由足以处理上诉,故不审理并保留申请人关于继续在声称专业领域工作意图的上诉论点。该事项本次未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his intent to continue working in his claimed area of expert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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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评审标准时,应区分“担任陪审团成员或参与选拔”与“实际评审他人工作”,并查看是否有活动规则、评分或选出优胜者、被评审者姓名及类别等具体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Merely submitting a letter stating he was a jury member, without evidence demonstrating who he judged or the nature of the event, is insuffic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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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高薪标准时,应区分个别项目日薪或固定报酬与任何给定年份的总薪资及其他来源报酬,并注意比较对象须为同领域、类似职位和地理位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contain evidence of his overall salary and other remuneration from all sources for any given yea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6 页
    Argentina that could serve as a basis for comparison had the Petitioner offered evidence of his annu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7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成功标准时,应区分申请人个人商业成功与所参与作品的成功,并查看是否有票房收入或唱片、磁带、光盘、录像销售数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contains no evidence of sales in the form of box office receipts or record, cassette, compact disk or video sal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7 页
    The record contains no evidence that demonstrated how the successes of these performances could predominantly be attributed to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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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次上诉仅处理初步证据标准是否满足;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的意图被保留,未作实体认定,不能据此推断该事项已失败或已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his intent to continue working in his claimed area of expert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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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3372953 日期:2023年5月2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演员,寻求在艺术领域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满足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任何一项,而申请人必须至少满足其中三项。此外,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确立其打算在美国继续在其专业领域工作的意图。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规定,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可获得签证,如果:

(i)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ii) 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且

(iii)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

原文第 2 页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一种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成就已在该领域内获得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满足8 C.F.R. § 204.5(h)(3)(i) - (x)所列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当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本办公室随后会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进行评估,并判断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了一种两部分审查,即首先清点文件,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实质审查进行考量);另参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声称曾在阿根廷的戏剧和电视中担任演员。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过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申请人声称满足这十项标准中的六项,概述如下:

  • (iii),在专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
  • (iv),评判他人的工作
  • (vii),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其作品;
  • (viii),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 (ix),高薪或其他显著高额报酬;以及
  • (x),在表演艺术中的商业成功。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仅满足这六项中的一项,即与在专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有关,本办公室同意该认定。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的决定包含多项错误和疏漏,并声称其满足另外五项标准,本办公室将在下文讨论。在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后,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已满足第二项标准,即与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其作品有关。然而,其未能按要求证明其满足该类别十项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

原文第 3 页

该外国人以个人或小组成员身份,作为同一或相关专业领域(即所寻求类别的领域)中评判他人工作的评判者的参与证据。8 C.F.R. § 204.5(h)(3)(iv)

该监管标准要求个人证明其曾在同一或相关专业领域中担任他人工作的评判者。1 申请人最初并未主张符合该标准。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时,申请人基于其担任时装设计师 I 的人才顾问、帮助挑选参加其2019年秋冬时装秀的走秀模特一事,主张符合该标准。

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来自该秀制作人的信函,其中表明其参与了于2019年I I在阿根廷一家酒店宴会厅举行的该活动模特选拔,并指出申请人和评审团其他成员“负责组织、策划和挑选人才”。该制作人进一步表示,申请人“负责分析和权衡每一位模特的天赋,依据是其舞台态度、艺术发展和走秀能力,因为该秀具有未来主义主题”。申请人的证据还包括几篇对该时装秀进行一般性评论的文章,该秀于2019年I 举行。这些文章未提及申请人或其在该秀模特选拔中的角色。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不符合该标准的要求,并认定证据表明其评判的是无关领域的人员,而非其本人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人员。具体而言,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参与为时装秀挑选和选拔模特,不足以证明其曾在表演领域(即其声称的专业领域)担任他人工作的评判者。

在上诉中,申请人对审理主任的认定提出质疑,指出“其作为演员的知识以及在不同平台上的丰富经验,使其成为评判每位模特的艺能天赋及其在娱乐行业中潜力的理想人选”。其进一步主张审理主任将“职业”与“领域”混为一谈,并声称模特和表演属于艺术与娱乐的同一领域。

在此,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判者参与,符合该监管标准。无论领域如何,评判活动必须在记录中得到清晰描述和充分记录,且证据应具体表明其评判了谁的工作以及何种类型的工作。

申请人未证明参与为时装秀挑选走秀模特的人才选拔如何等同于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判者参与。尽管该秀制作人在其信函中表示评审员的任务是通过模特选拔挑选人才,但其未提及评审团负责为参赛者评分或以其他方式选出获胜者。记录中缺乏该活动的官方指南或规则,以表明评审员的具体职责,且没有证据表明申请人实际评判了同一或相关领域个人的工作。例如,尽管制作人表示

1 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 appendix,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原文第 4 页

申请人担任评审团成员并在最终挑选33名模特参加该秀中担任“关键评估者”,但尚不清楚申请人作为评估者的角色是否实际要求其评判个人的工作,例如打分或决定获胜者,而非仅仅主持或与其他评审团成员就模特挑选进行讨论。就现有构成而言,记录未确立申请人在该活动中参与的性质、其所评判工作的个人姓名、其被分配到的竞赛组别或类别(如有)或挑选标准。仅提交一封称其为评审团成员的信函,而无证据表明其评判了谁或该活动的性质,不足以确立符合该监管标准的资格。在没有进一步信息或佐证文件的情况下,申请人未能证明该信函足以确立其评判他人工作符合该监管标准。

此外,尽管记录中包含关于该制片人于2019年举办的时装秀的新闻文章,但没有任何关于在该时装秀一个月前举行、且申请人参与的模特选拔的讨论。申请人未提供已发布的新闻稿副本或任何其他关于该2019年模特选拔、其评审活动或其声称所评审活动性质的佐证文件。因此,尽管我们已考虑上述书面证言证据,但记录缺乏关于申请人在模特选拔中所起作用的具体性和佐证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活动涉及如8 C.F.R. § 204.5(h)(3)(iv)所设想的评审他人工作。

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满足该标准。

个人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在该领域展出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

尽管审理主任得出相反结论,但记录中包含充分文件证明申请人满足该标准,该标准要求证明其作品具有艺术性质并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2

在补件通知(RFE)中,审理主任强调该标准“仅限于视觉艺术”。在回应补件通知以及再次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关于法规平文含义使该标准仅适用于视觉艺术家的解释是错误的,我们同意申请人的主张。该法规仅要求所展出的作品是特定申请人自己的作品成果,且个人作品展出的场所为艺术展览或展示。参见8 C.F.R. § 204.5(h)(3)(vii)。因此,某些以表演艺术家作品为特色的展览或展示可能符合该法规的平文含义。

在此,记录反映申请人在阿根廷多部戏剧作品中担任演员,并提交了证据证明其演出场所具有艺术性质。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已满足该标准。

2 参见同上(指出审理人员在评估该标准时应使用“exhibition”和“showcase”的通用词典定义)。

原文第 5 页

个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i)

就本标准而言,领导角色应通过其在整体组织层级中的位置以及该角色的匹配职责来体现。关键角色应通过申请人对组织或机构活动的影响来体现。申请人在该角色中的表现应确定该角色对组织或机构整体是否关键。

申请人主张其在多个剧院“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例如I I,他在其中饰演主角 I。他还指出,随附的新闻文章证实了他在I I中的领导和关键角色 申请人主张 新闻文章连同来自________的推荐信证明其满足该标准。

审理主任承认申请人基于其戏剧表演主张符合该标准,并讨论了其提供的推荐信。然而,审理主任认定证据未能证明申请人的领导角色,也未能证明其表演以对演出剧院具有显著重要性的方式作出贡献。

该法规要求申请人的角色对“组织或机构”具有领导性或关键性。在此,尽管申请人在上述项目中担任主角,但他未能证明其所出演的剧目如何符合该法规标准下的组织或机构。因此,申请人的演出资历以及提及这些角色的文章不足以满足该标准。

我们在评估申请人是否满足该标准时也审查了书面证言证据,特别是来自l I,即 的编剧兼导演的信函,其确认申请人在该剧中担任主角。尽管其信函赞扬申请人的才华,指出他是“一位具有创新表演方法的好艺术家”,但其陈述未提供详细且具有证明力的信息,具体说明申请人在该制作中的角色如何具有领导性或关键性。因此,即使我们认定其在杰出制作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仍需额外证据才能满足该标准的要求。

最后,我们注意到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证明其演出角色的剧院具有杰出声誉。然而,记录中包含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在这些剧院中担任领导职位或关键角色。例如,记录中不包含描述剧院层级结构或解释申请人所主张职位在剧院整体结构中位置的证据。此外,记录中的证据未能证明其在剧目中的表演如何对剧院的成功或地位作出贡献。尽管记录中的证据确认申请人在剧目中的表演,但记录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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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详细且具有证明力的信息的支持,以证明其为剧院所担任的领导或关键角色。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满足8 C.F.R. § 204.5(h)(3)(viii)的标准。

个人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已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的证据。8 C.F.R. § 204.5(h)(3)(ix)

为满足该标准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基于与其领域内类似职位和地理位置的其他人进行比较,证明其已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3

申请人提供了个别电视和电影项目的工作合同副本,以及每个项目及其报酬的摘要。其关于已获得高薪的主张主要基于其在某些项目上收到的日薪或固定费率付款。记录中不包含其在任何给定年度来自所有来源的总薪资和其他报酬的证据,且基于所提交的证据也不清楚其以逐项目方式工作的频率。记录中通过合同记载的若干项目(如题为“合同抽样”的文件所概述)仅要求一天的短期承诺,另有众多其他“活动”持续约12个月。

正如审理主任所指出的,尽管申请人提交了英文合同摘要,其中列明了项目、期限和支付的工资,但申请人未提交所提交每份合同的认证翻译。尽管在补件通知中已被告知该证据缺陷,申请人仍拒绝提供所要求的翻译。任何外文文件必须附有完整的英文翻译。8 C.F.R. § 103.2(b)(3)。翻译人员必须证明英文翻译完整准确,且翻译人员具备从外文翻译成英文的能力。同上。由于申请人未提交每份合同的适当认证英文翻译,我们无法有意义地确定翻译材料是否准确,从而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申请人还提供了来自劳工统计局(BLS)的比较薪资数据,显示美国演员在2016年的平均时薪为39.84美元,第75百分位至少赚取每小时44.36美元。4 在认定申请人未满足该标准时,审理主任认定,基于其就个别项目所获付款的证据,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相对于其他电视和戏剧演员已获得高薪。如前所述,尽管申请人提交了各种形式的证据支持该标准,但记录未清楚显示其在任何给定年度作为演员的总薪资或总报酬。此外,记录中不包含关于

3 参见同上(指出申请人有责任提供地理和职位适当的证据以证明薪资相对较高)。 4 在上诉中,申请人还提交了劳工统计局2021年演员/表演者的薪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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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演员薪资的证据,若申请人提供了其年薪证据,或证明其报酬总额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较高,这些证据本可作为比较基础。

因此,记录中不包含满足该标准要求的充分证据。

表演艺术中商业成功的证据,如票房收入或唱片、磁带、光盘或视频销售所示。8 C.F.R. § 204.5(h)(3)(x)

该标准侧重于以销售量和票房收入作为衡量申请人在表演艺术领域商业成功的指标。证据必须显示销售量和票房收入反映了个人相对于表演艺术领域类似 pursuits 中其他人的商业成功。5 满足该标准不仅仅是证明在商业成功的电影或节目中有署名参与。

在此,申请人基于证明其戏剧高上座率的证据主张满足该标准。为支持该主张,申请人提交了一篇新闻文章,称“已有超过5000人观看!”申请人还主张其参与的电视项目J具有高收视率,并提交了关于该制作收视点和总观看量的文章。

8 C.F.R. § 204.5(h)(3)(x) 的规定要求提供申请人的商业成功证据,“如票房收入或唱片、磁带、光盘或视频销售所示。”虽然申请人曾出现在戏剧和电视节目中,但他未证明这些节目的成功可归因于其作为演员的具体工作。记录中没有以票房收入或唱片、磁带、光盘或视频销售形式存在的销售证据。

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戏剧或电视表演吸引了大量观众。为满足该标准,证据必须显示销售量和票房收入反映了申请人相对于表演艺术领域类似 pursuits 中其他人的商业成功。6 在此,记录中没有证据表明申请人相对于其他表演艺术家具有商业成功。证据也不足以证明上述其出演的戏剧或电视节目的商业成功主要归因于申请人的工作。7

申请人也未提供其在表演艺术领域商业成功的证据,而非其参与的表演的成功证据。记录中没有证据表明这些表演的成功可主要归因于他。因此,申请人未根据该标准提供合格证据, consequently 未证明其符合该标准的明文要求。

5 见 id .. 6 见 id。 7 例如,关于其出演的节目l,申请人未证明一旦他加入演员阵容,其电视收视率或观看观众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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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意图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

由于认定的拒绝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触及并在此保留申请人关于其意图继续在其声称的专业领域工作的上诉论点。8 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不必要的 issues 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 otherwise 不合格时拒绝触及上诉中的替代问题)。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提交所需的初始证据,即一次性成就或至少满足十项标准中三项的文件。因此,我们无需提供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中提到的最终实质审查类型。尽管如此,我们告知,我们已整体审查记录,结论是记录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分类所需的赞誉和认可。

申请人寻求的是高度限制性的签证分类,旨在针对已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正在向顶端进步的人士。USCIS 长期认为,即使在大联盟级别表现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未证明其工作的重要性表明所需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或符合国会所设想的“领域内受赞誉工作的职业生涯”。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见 Act 第 203(b)(1)(A) 条。此外,记录也未其他方面证明申请人在该领域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赞誉,并且他是该领域最顶端 small percentage 之一。见 Act 第 203(b)(1)(A) 条和 8 C.F.R. § 204.5(h)(2)。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资格。上诉将基于上述理由被驳回,每项理由均被视为决定的独立和替代依据。

命令:上诉被驳回。

8 Act 第 203(b)(1)(A)(ii) 条要求“外国人进入美国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此外,8 C.F.R. § 204.5(h)(5) 的规定指出“申请必须附有明确证据证明外国人正前往美国继续在专业领域工作。”另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A)(2)(规定为符合杰出能力个人资格,受益人必须意图继续在其专业领域工作)。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5-02)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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