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MAY022024_02B2203

EB-1A 杰出人才:发回重审(2024年5月2日)

类别 EB-1A · 领域 教育 · 结果 发回重审 · 讨论的标准 领导或关键角色、原创性重大贡献、最终实质审查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撤回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的拒绝决定,并将案件发回,要求主任按照本决定分析作出新决定;本次决定仅认定申请人满足领导或关键角色这一初步标准,从而克服原拒绝理由,并未批准杰出能力分类,最终实质审查仍须由主任进行。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s withdrawn. The matter is remanded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so that the Director can rende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个人身份提交I-140表格,寻求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被归类为杰出能力人士;其主张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广泛文件证明的成就获得认可,并称在担任某组织代理校长兼学术事务副校长期间履行领导或关键角色。

核对原文依据
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Extraordinary A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as Acting President and Vice President for Academic Affai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至少满足三项初步证据标准;主任仅认定其满足评审他人工作与撰写学术文章两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concluding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he satisfied at least three of the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fulfilled only two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2. 上诉

    申请人就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在上诉中主张其还满足原创性重大贡献及领导或关键角色两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maintains that he meets two additional criteri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重新审查后,同意申请人满足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从而克服原拒绝理由;但指出满足第三项初步标准不足以确立杰出能力资格,主任仍须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Petitioner that he satisfies the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criter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granting the third initial criterion does not suffice to establish eligi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4. 发回重审

    行政上诉办公室撤回主任决定,将案件发回,要求主任按照其分析作出新决定并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mand this proceeding so that the Director can rende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s withdrawn. The matter is remanded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领导或关键角色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iii):申请人须证明其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满足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未认定该标准;原审仅认定评审他人工作和撰写学术文章两项标准。

显示申请人担任代理校长兼学术事务副校长的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据此认定申请人满足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as Acting President and Vice President for Academic Affai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依据记录中的文件认定,申请人作为某组织代理校长兼学术事务副校长履行了领导或关键角色,且该组织具有杰出声誉,因此同意其满足该标准并克服原拒绝理由。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Petitioner that he satisfies the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criter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Petitioner performed in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for an organization with a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原创性重大贡献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i):申请人须证明其在领域内作出原创性贡献且具有重大意义。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其满足原创性重大贡献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未认定该标准;原审仅认定评审他人工作和撰写学术文章两项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未在本决定中分析或认定原创性重大贡献标准;其仅同意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并因申请人已满足三项初步标准而将案件发回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maintains that he meets two additional criteria, relating to original 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 and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Petitioner has, therefore, overcome the basis for denial of the petition through fulfillment of three regulatory criteri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最终实质审查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3);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满足初步证据标准后,须综合全部材料判断申请人是否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属于领域内最顶尖的极小比例人士。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杰出能力分类,主张其成就与声誉符合该类别。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因认定申请人未满足至少三项初步标准而拒绝申请,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满足第三项初步标准并不足以确立杰出能力资格;主任仍须综合申请人成就与全部证据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判断其是否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处于领域最顶尖。因此该问题留待发回后由主任重新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must undertake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to analyze the Petitioner's accomplishm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remand this proceeding so that the Director can rende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可核对记录中关于申请人担任代理校长兼学术事务副校长的文件,以及该组织具有杰出声誉的记载;本决定仅据此认定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未对原创性重大贡献标准作出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as Acting President and Vice President for Academic Affai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原审已认定的评审他人工作与撰写学术文章两项标准,以及本次新增认定的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三项初步标准满足后,仍需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发回重审不等于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fulfilled only two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granting the third initial criterion does not suffice to establish eligi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1049790 日期:2024年5月2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至少满足三项初始证据标准。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上诉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I. 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使签证可提供给具有杰出能力的移民,条件为:

(i) 该外籍人士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ii) 该外籍人士寻求进入美国以在其杰出能力领域继续工作,且

(iii) 该外籍人士进入美国将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

原文第 2 页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小百分比”的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一项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或符合8 C.F.R. § 204.5(h)(3)(i)至(x)所列十类标准中至少三类(包括奖项、某些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及学术文章等项目)的合格文件,证明其持续赞誉及领域内成就的认可。

若申请人满足这些初始证据要求,本办公室随后将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领域最顶端的小百分比。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若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再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II. 分析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申请人声称已满足其中四项标准,但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仅满足两项:评审他人工作(8 C.F.R. § 204.5(h)(3)(iv))及撰写学术文章(8 C.F.R. § 204.5(h)(3)(vi))。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还满足另外两项标准,即与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及领导或关键角色有关的标准。

经审查记录,本办公室同意申请人的主张,即其满足8 C.F.R. § 204.5(h)(3)(viii)的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1 因此,申请人通过满足三项监管标准,已克服否决该申请的依据。然而,授予第三项初始标准并不足以确立杰出能力个人的分类资格。审理主任必须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分析申请人的成就并权衡全部证据,以确定这些证据是否确立其在该领域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其是否属于已上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小百分比之一。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 (3);另见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已克服所述否决理由,本办公室将此程序发回重审,以便审理主任作出最终实质审查。

命令: 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1 记录包括文件表明,作为G-U-S-T-的代理校长兼学术事务副校长,申请人为一个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履行了领导或关键角色。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5-02)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