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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26559912 日期:2023年5月3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人员,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因此他符合资格,且未以其他方式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销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以下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I. 法律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在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8 C.F.R. § 204.5(k)(2)。
如果申请人证明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其必须随后证明其值得获得对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依据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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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¹,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II. 分析
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是大学的副研究科学家。证据显示,他于2015年由大学授予外科学博士学位。他拟继续从事心血管疾病机制和治疗方面的临床研究。
A. EB-2分类的资格
如上所述,在根据Dhanasar框架分析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之前,USCIS必须首先确定该个人是否符合基础EB-2移民分类的资格。尽管审理主任在其补件通知(RFE)中表示申请人持有高级学位,且该问题无需进一步证据,但RFE并非最终决定,且她在决定中未处理申请人是否符合EB-2分类资格的问题。发回重审时,审理主任应分析记录中的证据,并阐明申请人是否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类别。如果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确实符合EB-2分类资格,则其应随后根据Dhanasar框架分析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B. 国家利益豁免
Dhanasar分析的第一项要件考虑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重点是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景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在其决定中,审理主任最初认定申请人拟议事业不具有实质价值,因为记录缺乏对拟议事业的详细描述,且记录缺乏其具有实质价值的书面证据。然而,她随后表示拟议事业确实具有实质价值。经审查,本办公室认定记录确实充分证明了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
¹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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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公室在Dhanasar中的先例决定指出,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可在没有经济影响证据的情况下得到证明,并列举了与研究、纯科学和增进人类知识相关的事业为例。Id. 在本案中,申请人阐明其打算继续从事心血管疾病的临床研究,并具体描述了其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的该领域持续工作。此外,其科学顾问在[已隐去]的一封信中解释了这项研究对开发治疗心血管疾病药品的重要性。由于申请人拟从事健康领域的临床研究,并已提供有关该研究的充分细节,本办公室认定其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关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审理主任的决定包含一项必须在发回重审时处理的重大错误。具体而言,在讨论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时,她描述了一项“在住房市场[sic]最大化销售”的计划,并认定该事业的影响不会超出对个别公司的经济利益。由于申请人拟议事业不涉及住房市场,而是心血管疾病的临床研究,发回重审时,审理主任应考虑记录中的证据(包括随申请人上诉提交的证据),以确定这一具体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此外,如果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而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则其应随后评估记录是否证明申请人符合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的资格,以及其是否以其他方式作为酌情事项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销。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