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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 区域中心申请(I-924):上诉驳回(2026年5月8日)

类别 I-924 · 领域 投资移民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上诉是否因未回应补件请求而视为放弃
不成立 上诉是否因未回应补件请求而视为放弃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的ORDER为:依8 C.F.R. § 103.2(b)(13),上诉因放弃而驳回。本次决定仅处理上诉阶段未回应RFE的程序后果,未对2020年4月终止区域中心指定资格的实体理由作出重新认定,也未恢复申请人的区域中心指定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as abandoned under 8 C.F.R. § 103.2(b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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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as abando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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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为区域中心(原文以“the Appellant”指代,名称在公开文本中隐去),2013年5月获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指定参与EB-5区域中心项目;2020年4月,实地运营局(FOD)终止其指定资格,理由是其未按8 C.F.R. § 204.6(m)(6)(2019)提交所需信息。申请人依8 C.F.R. § 103.3提出上诉,请求恢复其参与EB-5区域中心项目的指定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In May 2013, USCIS design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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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pril 2020, Field Operations Directorate (FOD) terminated the Appellant's desig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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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king reinstatement of its designation to participate in the EB-5 regional center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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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2020年4月,实地运营局(FOD)终止申请人的区域中心指定资格,认定其未按8 C.F.R. § 204.6(m)(6)(2019)提交所需信息。

    核对原文依据
    In April 2020, Field Operations Directorate (FOD) terminated the Appellant's desig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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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依8 C.F.R. § 103.3对终止决定提出上诉,请求恢复其EB-5区域中心项目指定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ppellant appealed the termination pursuant to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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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补件

    2026年1月23日,AAO发出补件请求(RFE),要求申请人对RFE作出实质回应、请求依据现有记录审理上诉,或依8 C.F.R. § 103.2(b)(6)请求撤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On January 23, 2026, we issued a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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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因RFE回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AAO依8 C.F.R. § 103.2(b)(13)将上诉作为放弃处理并驳回。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RFE response in this case was not submitted by the required date,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as abando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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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as abandoned under 8 C.F.R. § 103.2(b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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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上诉是否因未回应补件请求而视为放弃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103.2(b)(13)(i):申请人或呈请人未在规定日期前回应RFE的,可将受益请求作为放弃予以拒绝、依据记录拒绝,或同时以两者为由拒绝;8 C.F.R. § 103.2(b)(13)为驳回依据。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未在RFE规定期限内提交回应,也未请求依据现有记录审理上诉或请求撤回上诉。

原审意见

原审(FOD)于2020年4月终止区域中心指定资格,认定其未按8 C.F.R. § 204.6(m)(6)(2019)提交所需信息;本次AAO决定未重新审查该终止实体理由。

2026年1月23日AAO补件请求(RFE)

证明目的
要求申请人对RFE作出实质回应、请求依据现有记录审理上诉,或请求撤回上诉。
AAO 如何评价
AAO记载已发出该RFE并载明上述选择;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回应。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RFE回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核对原文依据
On January 23, 2026, we issued a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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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于2026年1月23日发出RFE,给予申请人实质回应、请求依现有记录审理或撤回上诉三种选择。RFE回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AAO据此认定上诉放弃,依8 C.F.R. § 103.2(b)(13)驳回上诉。本次决定未触及区域中心指定终止的实体是非。

核对原文依据
We instructed the Appellant to substantively respond to the 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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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the RFE response in this case was not submitted by the required date,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as abando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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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ppeal is dismissed as abandoned under 8 C.F.R. § 103.2(b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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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决定的核心是上诉阶段RFE回应期限与放弃规则,可核对2026年1月23日RFE的送达与回应期限记录,以及是否存在依8 C.F.R. § 103.2(b)(6)撤回上诉或请求依现有记录审理的书面表示;该决定未评价区域中心终止的实体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We instructed the Appellant to substantively respond to the 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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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C.F.R. § 103.2(b)(13)(i)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 阅读提示:区域中心项目法律背景方面,原文提及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废止1993年拨款法并将区域中心项目编入《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5)条;该背景不构成本次上诉的实体争点。
    核对原文依据
    In March 2022, the 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2022 repealed the Appropriations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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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15919551 日期:2026年5月8日

对实地运营局(FOD)决定的上诉

表格I-924,投资移民项目下区域中心指定申请

1990年,国会设立了EB-5项目,旨在通过外国投资促进美国的经济增长。见《1990年移民法》,Pub. L. No. 101-649,§ 610,104 Stat. 4978。符合该项目要求的投资者首先获得有条件身份,随后有机会去除条件并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投资者可以资助自己的项目,也可以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指定的区域中心进行投资。见《1993年商务部、司法部、国务院、司法机构及相关机构拨款法》(《拨款法》),Pub. L. No. 102-395,§ 610,106 Stat 1828(1992)。

2013年5月,USCIS指定[已隐去](以下简称“上诉人”)根据现已废止的《拨款法》参与EB-5区域中心项目。2020年4月,实地运营局(FOD)终止了上诉人的指定,认定其未能按照8 C.F.R. § 204.6(m)(6)(2019)的要求提交所需信息。上诉人依据8 C.F.R. § 103.3对该终止决定提出上诉,请求恢复其参与EB-5区域中心项目的指定。

2026年1月23日,我们发出了补充证据请求(RFE)。我们指示上诉人对该RFE作出实质性回应,请求基于现有审理记录对上诉进行裁定,或依据8 C.F.R. § 103.2(b)(6)请求撤回上诉。

如果申请人或申请人在规定日期前未对RFE作出回应,我们可以将福利请求作为放弃处理予以拒绝,可以基于记录予以拒绝,或基于上述两项理由予以拒绝。8 C.F.R. § 103.2(b)(13)(i)。由于本案中的RFE回应未在规定日期前提交,我们将以放弃为由驳回上诉。

裁定:依据8 C.F.R. § 103.2(b)(13),上诉因放弃而被驳回。

1 2022年3月,《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废止了《拨款法》,并将经过实质性改革的EB-5区域中心项目编纂入《移民与国籍法》(“《法》”)第203(b)(5)条,8 U.S.C. § 1153(b)(5)(2022)。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5-08)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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