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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关于 M-, LLC 案 日期:2018年5月9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IT服务公司,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技术顾问。其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下的专业人员。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3)(A)(ii)条,8 U.S.C. § 1153(b)(3)(A)(ii)。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该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经审查,我们将简易驳回上诉。
当相关当事方未能为上诉具体指明任何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时,受理上诉的官员应简易驳回任何上诉。8 C.F.R. § 103.3(a)(1)(v)。
在上诉中,申请人未提供支持上诉的陈述,具体指明决定中的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在表格 I-290B(上诉或动议通知)上,申请人表示不会提交补充书面论证意见或额外证据。由于申请人未指明审理主任下述决定中任何具体的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上诉必须被简易驳回。
命令:依据 8 C.F.R. § 103.3(a)(1)(v),上诉被简易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M-, LLC, ID# 1597220 (AAO May 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