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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D-USA, INC. 案 日期:2019年5月9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汽车解决方案公司,寻求依据 L-1A 跨国公司调派人员非移民类别,继续受益人作为其“仿真、工程与自动化总经理”的临时雇佣。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101(a)(15)(L) 条,8 U.S.C. § 1101(a)(15)(L)。L-1A 类别允许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包括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外国雇员调派至美国,以经理或行政主管身份临时工作。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按要求证明受益人的外国职位和拟议职位一直且将会属于经理或行政主管身份。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考虑此前提交的证据,该证据显示受益人的外国职位和美国职位均涉及监督经理级和专业雇员。申请人依据外国实体的汇报结构以及受益人外国下属的职位描述,支持其关于受益人担任符合经理身份法定标准的高级职位的说法。申请人还提供了关于受益人拟议职位及其拟议支持人员工作职责的额外信息,解释称在申请人继续扩大其美国运营期间,外国实体的员工将继续在受益人拟议职位上为其提供支持。最后,申请人逐一讨论了受益人的各项外国职责和拟议职责,并列明每项职责的组成部分,坚持认为所有基础运营任务一直并将由受益人的下属员工执行。
经重新审查(de novo review),我们认定申请人已补充记录并援引此前提交的证据,显示受益人的外国职位和拟议职位符合经理身份的法定定义。我们还认定审理主任错误地将经理身份的法定定义适用于不受该法定标准约束的下属雇员。总之,我们认定申请人已克服否决理由。因此,我们将支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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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D-USA, Inc. 案
裁定: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D-USA, Inc., ID# 3259945 (AAO May 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