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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6274825 日期:2023年5月10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申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技术工人)
申请人是一家医疗服务提供者,寻求根据 Schedule A 雇佣受益人担任注册护士。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下的技术工人。见《移民与国籍法》第 203(b)(3)(A)(i) 条,8 U.S.C. § 1153(b)(3)(A)(i)。这一就业为基础的移民类别允许美国雇主担保非公民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以从事需要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的职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该职位的资格。具体而言,审理主任认定劳工部(DOL)的指导意见排除了考虑在担保雇主处获得的经验,如果该经验所处的职位与所寻求的职位实质相当。见 20 C.F.R. § 656.17。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支持上诉。
劳工部已认定,对于 Schedule A 下指定的某些职业,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能够、愿意、合格且可用来从事这些职业,相关部分包括将受雇担任专业护士并持有在预期就业州执业专业护理的永久、完整且无限制执照的工人。见 20 C.F.R. § 656.5(a)(2)(ii)。寻求 Schedule A 职业劳工证的雇主必须根据 20 C.F.R. §§ 656.10 和 656.15 提出申请。20 C.F.R. § 656.10(a)(3)。Schedule A 职业的申请不要求申请人在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申请之前测试劳动力市场并从劳工部获得经认证的劳工证。相反,申请直接向 USCIS 提交,并附上未经认证的劳工证。见 8 C.F.R. § 204.5(a)(2);另见 20 C.F.R. § 656.15。1 具体而言,“专业护士就业认证申请
1 申请的优先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即填写完整并签署的申请被正确提交至 USCIS 之日。见 8 C.F.R. § 204.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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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根据 § 656.15(c) 提出,而不能根据 § 656.17 提出。”20 C.F.R. § 656.15(c)(2)。2 因此,审理主任在本案中适用 20 C.F.R. § 656.17 的规定是错误的。
记录证明,佐治亚州护理委员会于 2018 年向受益人颁发了“注册专业护士”执照,且该执照仍然有效。记录进一步证明,大学授予受益人护理学理学学士学位,满足劳工证上规定的受益人至少具有护理学副学士学位的要求。此外,受益人为申请人工作的护理经验满足劳工证关于在过去五年内至少具有一年护理经验的要求,且记录中包含受益人的 BLS 认证,符合劳工证的要求。
综合考虑全部记录,按照优势证据标准,记录证明受益人符合所寻求职位的资格。本办公室撤回审理主任的相反结论。
命令:上诉获支持。
2 专业护士的劳工证“不得”根据 20 C.F.R. § 656.17 予以考虑。20 C.F.R. § 656.1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