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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6762198 日期:2023年5月1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申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第二优先移民分类,以及附属于该 EB-2 分类的工作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获得或在自由裁量上应当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支持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 203(b)(2)(B)(i) 条。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 EB-2 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在自由裁量下获得对工作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豁免。该法第 203(b)(2)(B)(i) 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1,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1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 USCIS 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自由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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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2 尚待确定的其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要求将符合国家利益。
对于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并具有国家重要性。经审查记录,本办公室同意申请人已证明其满足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要件。
A.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第二项要件将重点从拟议事业转向该个人。为确定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审理主任认定,在考虑这些因素后,所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认定记录确实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记录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简历;学术记录3;其同事的推荐信;来自[已隐去]大学、[已隐去]大学、[已隐去]大学、[已隐去]大学教授的独立推荐;申请人合著的多篇已发表期刊论文;其期刊论文的引用记录;引用申请人工作的研究论文、科学书籍和数据库;申请人参与、由 NIH 和美国司法部资助的研究项目记录;与申请人研究相关的新闻文章;以及申请人研究的专利。
申请人计划继续在[已隐去]大学医学中心担任博士后研究员以推进其事业。记录包括其同事、[已隐去]大学医学中心外科教授的推荐信,说明其曾与申请人在多项联邦资助项目上合作,并描述了申请人在[已隐去]大学医学中心工作期间研究项目的成就。[已隐去]详细说明了申请人在一项由 NIH 资助、研究适配体用于
2 申请人于2019年在[已隐去]大学获得生物化学哲学博士(Ph.D.)学位。 3 为第二项要件下的评估目的,USCIS 将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与拟议事业相关、且与推进对美国竞争力或国家安全重要的 STEM 领域相关的高等学位视为与其他证据一并考虑时特别积极的因素。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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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心血管疾病领域应用的研究中的“关键性”参与。[已隐去]认为该研究发现了适配体作为治疗剂控制血液凝固的潜在用途,这将有助于 COVID-19 患者及其他与血液凝固相关的疾病患者,以及接受心脏手术的患者。
来自[已隐去]大学化学与生物化学副教授[已隐去]的一封信证明了申请人作为生物科学研究人员的能力。[已隐去]描述了申请人对与“适配体分离、工程化及用于药物检测的生物传感器开发”以及“用于药理学应用的官能化适配体和核酸基催化剂的分离”相关研究项目的贡献。具体而言,其工作有助于发现可卡因的快速检测。记录表明,申请人在[已隐去]大学的项目促成了该研究的发表、科学期刊中的大量引用、其他研究文章对该项目的引用、其成为其他研究项目的基础,以及为快速检测可卡因的发明申请专利。[已隐去]还解释说,申请人的工作可应用于多个领域,“包括临床医学、药物递送、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并且“他具备在适配体分离、工程化及用于药理学应用的生物传感器开发等课题中脱颖而出的技能和专业知识。”
生物化学领域专家的独立推荐信证明了申请人在知名期刊上发表文章的重要性。[已隐去],加拿大[已隐去]大学[已隐去]纳米技术研究所化学系教授,赞扬申请人在适配体工程研究中的工作,并承认从其工作中受益,在其发表的文章中突出了申请人的研究。
这些信件强调申请人的研究工作获得了国内和国际认可,并对生物科学研究界和医疗保健行业产生了影响。这些信件,辅以记录中的其他证据,表明申请人的期刊论文获得了大量引用,从而显示其工作被其他研究人员高度引用和利用。
记录表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其在 STEM 领域的经验和成就、其在研究项目中角色的重要性,以及政府实体的兴趣和资助,是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的相关、具有证明力且实质性的证据。
因此,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满足 Dhanasar 框架的第二项要件。
B. 总体而言豁免是否有利
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进行此分析时,本办公室可评估以下因素:鉴于个人资格或拟议事业的性质,其获得工作邀请或获得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假设有其他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美国是否仍将从其贡献中受益;以及对其贡献的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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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一案件中,所考虑的因素必须综合起来证明,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91。
USCIS认为记录中包含的以下事实组合是一个强有力的积极因素:拥有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STEM)领域的高等学位;从事推进对美国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的STEM领域的工作;并且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拟议的具有国家重要性的STEM事业。4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三项要件。经重新审查(de novo review),我们认定,对申请人豁免劳工证要求总体上将有利于美国。
证据表明,作为一位生物化学研究人员,拥有推进药物检测、药物递送和疾病疗法的已发表有影响力研究项目的记录,申请人在其STEM领域拥有经验和专业知识。证据还表明,申请人在适体研究方面取得的进展——推进药物检测、药物递送和血液凝固治疗方法——带来了公共卫生方面的益处。此外,该领域专家的信函提供了有理由的分析,说明劳工证程序为何不适合发现高技能科学家和研究人员。基于申请人成功的研究经历及其拟议工作对推进美国科学和公共卫生利益的重要性,我们认定,他提供的贡献具有如此价值,以至于即使假设其他合格美国工人可以获得,这些贡献总体上仍将有利于美国。
因此,我们特此撤销审理主任的决定,并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三项要件。
三、结论
申请人已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中规定的三项要件。我们认定,他已证明其符合资格,并且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在其他方面也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获支持。
4 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5(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