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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5月14日)

类别 NIW · 领域 教育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基础资格(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及剩余Dhanasar论点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以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不成立为处置理由;EB-2基础资格及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均被明确保留,未作实体认定。上诉阶段新提交的雇佣核实信和学校信函因未在原审提交而不予考虑。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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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the identified reasons for dismissal are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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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EB-2类别申请移民,主张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其最初表示拟在美国经营一家水上救援培训设施,专门培训执法人员,后记录中描述为提供水肺潜水及水上救援培训的企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or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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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initially indicated that he intended to operate a water rescue training facility specializing in instructing members of law enfor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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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rate a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providing scuba diving and water rescue i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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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认定申请人不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资格,且未依Dhanasar三要素框架证明应获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that: 1) he qualified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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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提出上诉;上诉时除先前已提交证据外,还提交新的雇佣核实信和近期学校信函。AAO认定申请人在原审已获通知并有合理机会提交该证据,故不在上诉阶段首次考虑这些新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in addition to providing previously submitted evidence, the Petitioner submits new 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s and a recent letter from a school he atten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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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will not consider it for the first time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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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AAO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最终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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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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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基础资格(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须先依《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A)条证明符合EB-2分类,才可进一步考虑国家利益豁免;举证责任为优势证据。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资格。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不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资格。

上诉时新提交的雇佣核实信及近期学校信函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支持其EB-2资格。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申请人在原审已获通知并有合理机会提交,故不在上诉阶段首次考虑该新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该证据未在原审记录中提交,上诉阶段不予考虑。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was put on notice and given a reasonable opportunity to provide this evidence, we will not consider it for the first time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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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由于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的认定已足以处置上诉,故对EB-2资格问题不予审理并予以保留,未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issue of his EB-2 elig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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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did not qualify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or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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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依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三要素框架,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国家重要性考察该事业潜在的前瞻性影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并在上诉中重申其资历与经验。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达到国家重要性;指出申请人未详细描述事业以区别于其他职业,未证明对行业或领域的更广泛影响,也未证明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或产生重大积极经济效应。

关于申请人技能与经验的陈述及先前记录证据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资历及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内容仅重述技能与经验,未回应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的具体结论;工作经验与表现一般关联第二要素而非第一要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详细描述事业以区别于其他职业,未证明对行业或领域的更广泛影响,未证明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only revisits assertions concerning his skills and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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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expla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scribe his endeavor with detail sufficient to differentiate it from any other 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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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采纳并确认原审认定:申请人上诉时未针对主任的具体结论指出法律或事实错误,仅重述技能与经验;而工作经验和表现一般属于第二要素,不能证明第一要素的国家重要性。因此记录未能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properly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did not reach a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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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dence of the Petitioner's job experience and performance generally relates not to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an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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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the proposed endeavor as required by the first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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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及剩余Dhanasar论点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三要素框架中的第二要素(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与第三要素(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就国家利益豁免提出相关主张。

原审意见

原审未记载对第二、第三要素的独立认定;原审以第一要素及EB-2资格为由拒绝。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第一要素不成立已足以处置上诉,明确不再审理并保留Dhanasar框架下其余资格论点,未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eligibility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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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原审拒绝通知是否已就国家重要性指出具体缺失(事业描述不够具体、行业影响、雇用美国工人或经济效应),以及上诉书面论证意见是否针对这些结论提出法律或事实错误;本案AAO据此认定上诉未回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ddress specific conclusions reached by the Director in denying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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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上诉阶段提交的雇佣核实信和学校信函是否在原审补件机会中已可提交;AAO仅以8 C.F.R. § 103.2(b)(11)及Soriano为由不予考虑,并未评价其内容。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not consider it for the first time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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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未对EB-2资格及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作实体认定,不能将保留事项视为已失败或已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issue of his EB-2 elig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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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31108926 日期:2024年5月14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申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以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或特殊能力个人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附属于该EB-2移民分类的职位offer要求。见本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符合国家利益时,可酌情批准此项对所需职位offer的豁免,从而豁免劳工证。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1)其符合EB-2分类,即作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作为特殊能力个人;或2)根据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所述三叉框架,其作为酌情事项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本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的特殊能力个人。本法第203(b)(2)(B)(i)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在国家利益”下酌情豁免职位offer要求。同上。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

原文第 2 页

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1批准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总体而言,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关于这三叉的详细阐述,见Dhanasar, 26 I&N Dec. at 888-91。

II. 分析

A. EB-2分类

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本法第203(b)(2)(A)条下的EB-2分类资格,即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个人。在驳回申请时,审理主任认定其不符合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个人的EB-2分类资格。

在上诉中,除提供此前已提交的证据外,申请人还提交了新的雇佣证明信及其曾就读学校近期出具的一封信函。作为初步事项,由于申请人已被通知并获得合理机会提供该证据,本办公室不会在上诉阶段首次考虑该证据。见8 C.F.R. § 103.2(b)(11)(要求所有被要求的证据一次性一并提交);Matter of Soriano, 19 I&N Dec. 764, 766 (BIA 1988)(拒绝考虑上诉时提交的新证据,因为“申请人已被通知所需证据并获得合理机会在驳回前为其记录提供该证据”)。如下文所述,申请人未在上诉中提出充分理由或证据以推翻审理主任关于其作为酌情事项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认定。由于所认定的驳回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其EB-2资格问题。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另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B. 国家利益豁免

关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其最初表示打算经营一家水上救援培训设施,专门培训执法人员。

第一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侧重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

1 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意见,认定USCIS批准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原文第 3 页

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预期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审理主任在驳回通知中认定,虽然申请人证明了其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未确立其国家重要性。在上诉中,申请人重申其声称的资格并援引此前已纳入记录的证据。在上诉中,申请人未针对审理主任驳回申请时作出的具体结论提出异议,也未阐明任何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仅此即构成简易驳回的理由。8 C.F.R. § 103.3(a)(1)(v)。

此外,审理主任全面讨论了申请人拟在美国经营提供水肺潜水和水上救援培训业务的证据。根据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的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审理主任考虑了所提交证据是否确立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2 审理主任解释称,申请人未以足以将其与任何其他职业区分开的详细程度描述其事业。审理主任进一步解释称,申请人未确立其事业将如何更广泛地影响该行业或领域,也未证明该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以其他方式为该国带来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如上所述,虽然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审理主任正确认定申请人的事业未达到值得豁免职位offer要求的国家重要性水平。如前所述,申请人未在上诉中表明为何审理主任的这一认定有误。申请人仅重述有关其技能和经验的主张;然而,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和表现证据通常与Dhanasar框架第一叉所述事业的 national importance 无关,而与第二叉有关。因此,本办公室采纳并维持审理主任的决定。见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另见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作法已被“每一个直接面对该问题的其他巡回法院普遍接受”);Chen v. INS, 87 F.3d 5, 8 (1st Cir. 1996)(加入八个巡回法院,认定上诉审理者可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只要其对案件给予“个别化考虑”)。

记录未确立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叉所要求的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因此,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所认定的驳回理由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有关Dhanasar框架下资格的其余论点。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另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2 关于用于评估个人是否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三项证据叉的详细阐述,见Dhanasar, 26 I&N Dec. at 888-91。

原文第 4 页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5-14)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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