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MAY182023_05B5203

商业管理员/财务经理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5月18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拟从事工作的重大变更与资格认定时点、国家利益豁免: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及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EB-2基础分类: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
不成立 拟从事工作的重大变更与资格认定时点、国家利益豁免: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及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本次决定以申请人未在上诉中处理拟从事工作的重大变更问题为由,维持原审拒绝;因该理由具有决定性,AAO明确保留未审理的其他上诉论点,未对特殊能力、EB-2基础分类或国家利益豁免其余要件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remaining appellate argum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企业管理人员,以特殊能力身份提出EB-2类别申请,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原审拒绝后,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business administrato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in the sciences, arts, or busines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demonstrate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for the requested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请求以特殊能力身份获得EB-2分类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其最初提出的拟从事工作为行政服务与设施经理。

    核对原文依据
    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focused on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and facilities manag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2. 补件

    在原审补件通知后,申请人将拟从事工作改为财务经理;原审指出这属于对拟从事工作的重大变更,并要求申请人证明在提交申请时即已具备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changed to financial manag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must establish eligibility at the time of fili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3. 原审决定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拒绝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原审还指出申请人在补件回复中对拟从事工作作出重大变更。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demonstrate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for the requested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appeared to make material changes to her proposed endeavor in the RFE respons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上诉中未对拟从事工作变更问题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dispute, or even address, the change in her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5.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因拟从事工作变更这一拒绝理由具有决定性,AAO保留未审理的其他上诉论点。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remaining appellate argum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拟从事工作的重大变更与资格认定时点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证明资格;补件旨在澄清提交时是否已具备资格,不得通过重大变更使不合格申请符合要求;重大事实变更应提交新申请。引注8 C.F.R. §§ 103.2(b)(1), 103.2(b)(8), 103.2(b)(12);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6;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最初将拟从事工作表述为行政服务与设施经理,后在补件回复中改为财务经理;上诉中未对该变更问题提出异议或说明。

原审意见

原审认为申请人在补件回复中对拟从事工作作出重大变更,并指出其须证明提交申请时即具备资格。

申请人的拟从事工作陈述及补件回复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说明其拟在美国从事的工作,并支持国家利益豁免申请。
AAO 如何评价
原审指出最初表述为行政服务与设施经理,补件回复中改为财务经理;AAO据此认定存在重大变更,且上诉中未再处理该问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拟从事工作前后不一致,导致AAO无法确定具体拟从事工作;上诉中未对该矛盾作出解释。
核对原文依据
focused on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and facilities manag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changed to financial manag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dispute, or even address, the change in her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最初拟从事的工作为行政服务与设施经理,补件回复中改为财务经理,构成对拟从事工作的重大变更。由于上诉中未对该问题提出异议,AAO认定该问题已被放弃,原审的不利认定应予维持。AAO因此无法确定申请人的具体拟从事工作,也就无法据此判断其是否满足国家利益豁免的相关要件。

核对原文依据
changed to financial manag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refore, we deem this issue to be waiv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we cannot conclude that she has established its substantial merit and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国家利益豁免: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及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要求申请人证明拟从事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且申请人处于有利位置推进该工作;申请人须先明确具体的拟从事工作。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9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但上诉中未就拟从事工作变更问题作出说明。

原审意见

原审以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为由拒绝申请,并指出拟从事工作的重大变更问题。

关于拟从事工作的申请材料及补件回复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拟从事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且其处于有利位置推进该工作。
AAO 如何评价
AAO因拟从事工作前后不一致且上诉中未澄清,无法据此作出Dhanasar第一和第二要件的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能确定具体拟从事工作,因而无法评估实质价值、国家重要性及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
核对原文依据
As we are unable to ascertain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because she provided inconsistent inform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且上诉中未处理该问题,无法确定其具体的拟从事工作。缺少确定的拟从事工作,AAO无法判断该工作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也无法判断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推进该工作。该拒绝理由具有决定性,AAO据此维持原审拒绝。

核对原文依据
a petitioner must identify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ey propose to undertak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cannot conclude that she has established its substantial merit and national importance or that she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i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EB-2基础分类: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须首先证明符合EB-2基础分类,即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特殊能力人士;特殊能力须满足六类证据中至少三类,并进行最终实质审查。8 C.F.R. § 204.5(k)(2), (k)(3)(ii)(A)-(F)。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最初主张自己属于特殊能力人士;原审补件通知指出记录显示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原审意见

原审补件通知指出记录显示申请人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原审最终以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不足为由拒绝,未认定申请人为特殊能力人士。

关于申请人学历及专业经历的记录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符合EB-2基础分类。
AAO 如何评价
原审补件通知指出记录显示申请人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AAO未在本次决定中重新审查该分类,也未认定其为特殊能力人士。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次决定未对EB-2基础分类作实质认定;原文未指出该分类存在具体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establishes that she i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在决定中说明,申请人最初主张特殊能力,但补件通知指出记录显示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AAO同时澄清原审并未认定申请人为特殊能力人士。由于本次上诉以拟从事工作变更这一理由即足以处理,AAO未对EB-2基础分类作进一步实质认定,仅将其作为背景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initially asserted that she i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as stated by the Director in the request for evidence, the record establishes that she i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did not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 i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提交时的拟从事工作表述与补件回复中的表述,确认是否存在从行政服务与设施经理改为财务经理的重大变更;该比较口径是本次AAO维持拒绝的核心。
    核对原文依据
    focused on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and facilities manag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changed to financial manag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本次决定未对EB-2基础分类、特殊能力或国家利益豁免其余要件作实质认定;相关论点被明确保留,不能将本次驳回理解为对这些要件的实体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remaining appellate argum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原审补件通知指出记录显示申请人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AAO亦澄清原审未认定其为特殊能力人士;阅读时不应将特殊能力主张视为已获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establishes that she i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did not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 i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6408267 日期:2023年5月18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企业管理人员,寻求被归类为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对此EB-2移民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给予国家利益豁免。见本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所请求的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根据本法第203(b)(2)(B)(i)条,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

高等学位是指任何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高于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在专业领域五年的逐步晋升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8 C.F.R. § 204.5(k)(2)。1

特殊能力是指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显著高于通常所遇水平的专业程度。8 C.F.R. § 204.5(k)(2)。申请人必须首先提交文件

1 尽管申请人最初主张其是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但正如审理主任在补件通知中所指出的,记录证明其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士。

原文第 2 页

以满足六类证据中的至少三类。8 C.F.R. § 204.5(k)(3)(ii)(A)-(F)。2 然而,满足至少三项标准本身并不确立此分类的资格。3 本办公室随后将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以确定证据整体是否表明他们被认可为在该领域具有显著高于通常所遇水平的专业程度。4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作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的资格,他们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对工作邀请要求给予"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5,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如 Dhanasar 所述,申请人必须确定其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第889页。为确定个人是否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本办公室必须依据具体的拟议事业来确定(1)其是否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以及(2)他们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

正如审理主任所解释的,申请人作为企业管理人员的拟议事业最初"侧重于行政服务和设施经理",而在回应补件通知(RFE)时"改为财务经理"。该决定告知申请人,其(1)似乎在补件通知回应中对拟议事业作出了重大变更,且(2)必须在提交时确立资格。8 C.F.R. § 103.2(b)(12);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Comm'r 1971)。

补件通知的目的是获取信息,以澄清在提交申请时是否已确立所寻求福利的资格。见 8 C.F.R. §§ 103.2(b)(1)、103.2(b)(8)、103.2(b)(12)。申请人不得为使有缺陷的申请符合USCIS要求而对申请作出重大变更。见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6 (Assoc. Comm'r 1998)。如对初始批准请求作出重大、实质性的变更,申请人必须提交新的申请,而不是寻求批准一项没有记录事实支持的申请。关于拟议事业的一套新事实将对以下资格的认定具有实质性:

2 如这些类型的证据不 readily 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申请人可提交可比证据以确立其资格。8 C.F.R. § 204.5(k)(3)(iii)。 3 USCIS此前已确认此两部分审理方法在特殊能力外国人情形中的适用性。一般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B)(2),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4 与律师在上诉中的暗示相反,审理主任并未认定申请人是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 5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原文第 3 页

根据 Dhanasar 第一和第二项条件,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见 Michelin Tire Corp., 17 I&N Dec. 第248页;另见 Dhanasar, 26 I&N Dec. 第889-90页。

在上诉中,申请人未对拟议事业的变更提出异议,甚至未予提及。因此,本办公室视此问题为已放弃。见 Matter of R-A-M, 25 I&N Dec. 657, 658 n.2 (BIA 2012)(指出当提交方未对不利决定中所处理的问题提出上诉时,该问题即被放弃);另见 Sepulveda v. U.S. Att'y Gen., 401 F.3d 1226, 1228 n.2 (11th Cir. 2005);Hristov v. Roark, No. 09-CV-27312011, 2011 WL 4711885 at *1, 9 (E.D.N.Y. Sept. 30, 2011)(认定原告的诉求已被放弃,因其未向AAO上诉时提出)。当上诉人未能适当质疑审理主任据以作出结论的一项或多项理由时,提交方已放弃对该理由或多项理由的任何质疑,因此不利裁定将获维持。见 Sapuppo v. Allstate Floridian Ins. Co., 739 F.3d 678, 680 (11th Cir. 2014);United States v. Cooper, No. 17-11548, 2019 WL 2414405, at *3 (11th Cir. June 10, 2019)。

由于申请人提供了不一致的信息(且未在上诉中处理该问题),本办公室无法确定其具体的拟议事业,因此无法认定其已确立该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或认定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此外,由于所认定的否决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申请人的其余上诉论点。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其所得结果所不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5-18)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