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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8391236 日期:2025年5月19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人员,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成员的就业类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以及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job offer requirement)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回该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为符合所依据的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的个人。该法第203(b)(2)(A)条。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所依据的EB-2分类资格,则其必须随后证明其值得对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行使自由裁量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petitions)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1)拟议事业(proposed endeavor)既具有实质价值(substantial merit)又具有国家重要性(national importance);(2)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well-positioned)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3)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同上。
在评估申请人的国家利益豁免请求时,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其处于有利地位
1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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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进该事业,或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除其他事项外)SCOPS未适当考虑全部证据或未解释其认定所依据的理由。本办公室同意。
审理人员必须充分解释拒绝签证申请的理由。见8 C.F.R. § 103.3(a)(1)(i)。该解释应足以使申请人获得公平机会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并使本办公室有机会进行有意义的 appellate review(上诉审查)。见,例如,Matter of M-P-, 20 I&N Dec. 786 (BIA 1994)(认定决定必须充分解释拒绝动议的理由,以使被申请人获得有意义的机会在上诉中质疑该认定)。SCOPS的决定未满足这些要求。
该决定缺乏对证据的充分分析和讨论。例如,在根据Dhanasar第一项要件评估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时,SCOPS作出了结论性陈述,而未具体针对记录中的证据。尽管该决定称“证据不包括关于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信息”,且申请人“未提交证据”支持其陈述,但记录反映申请人提交了文件,包括描述其事业个人陈述、推荐信和行业文章,以支持其满足该要件的声称。该决定未讨论任何这些证据。
SCOPS就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作出了同样结论性的认定。关于第二项要件,该决定缺乏对申请人证据的具体分析,例如其出版物、引用记录、支持信以及描述其推进拟议事业计划的个人陈述。尽管该决定质疑申请人[已隐去]相关文件的有效性,本办公室注意到记录中还包含申请人来自Google Scholar的引用记录的其他[已隐去]证据,该证据未被讨论。同样,关于第三项要件,该决定在未具体讨论记录中文件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未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满足该要件。
再次强调,审理人员必须解释拒绝申请的特定理由。见8 C.F.R. § 103.3(a)(1)(i)。尽管记录中的证据最终可能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但SCOPS未充分处理所提交的证据和论点,因此未充分解释拒绝的理由。
因此,本办公室撤回SCOPS的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进一步考虑并作出新决定。发回重审后,SCOPS应审查整个记录,并确定申请人是否已根据Dhanasar三项要件中的每一项证明其资格。如果SCOPS认定申请人的证据不符合特定资格要求,该决定应讨论证据的不足之处并充分解释不符合资格的理由。SCOPS可在发布新决定之前要求提供其认为与认定相关的任何额外证据。在发回重审时,本办公室对本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不发表意见。
命令:该决定被撤回。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