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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身艺术家 · O-1 杰出能力工作签证:上诉驳回(2025年5月19日)

类别 O-1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撤销批准是否有效、8 C.F.R. § 214.2(o)(3)(iv)(A):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8 C.F.R. § 214.2(o)(3)(iv)(B)(1):在具有杰出声誉的制作或活动中担任主导或主演、8 C.F.R. § 214.2(o)(3)(iv)(B)(3):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主导、主演或关键角色、8 C.F.R. § 214.2(o)(3)(iv)(B)(4):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记录、8 C.F.R. § 214.2(o)(3)(iv)(B)(2)和(5)、最终实质审查(整体记录是否显示杰出能力)
不成立 撤销批准是否有效、8 C.F.R. § 214.2(o)(3)(iv)(A):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8 C.F.R. § 214.2(o)(3)(iv)(B)(1):在具有杰出声誉的制作或活动中担任主导或主演、8 C.F.R. § 214.2(o)(3)(iv)(B)(3):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主导、主演或关键角色、8 C.F.R. § 214.2(o)(3)(iv)(B)(4):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记录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本次决定确认SCOPS撤销申请批准有效,并认定受益人未满足8 C.F.R. § 214.2(o)(3)(iv)(A)的奖项标准,也未满足8 C.F.R. § 214.2(o)(3)(iv)(B)(1)、(3)、(4)中任何一项。对于8 C.F.R. § 214.2(o)(3)(iv)(B)(2)和(5)以及最终实质审查(整体记录是否显示杰出能力),AAO明确保留,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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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rdingly, we reserve these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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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家纹身艺术工作室,为受益人申请O-1非移民工作身份,主张受益人是具有杰出能力的纹身艺术家,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广泛记录证明其成就。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tattoo arts studio, seeks to classify the Beneficiary as a tattoo artist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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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SCOPS最初批准了该O-1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initially approved the petition in gross error because the Beneficiary did not qualify as an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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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撤销程序

    SCOPS撤销了申请批准,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满足杰出能力艺术类别的初始证据标准:未获得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也未满足六项备选标准中的至少三项。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revoked the approval of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Beneficiary's satisfaction of the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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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补件

    针对撤销意向通知(NOIR),申请人提交了补充材料,包括受益人手持奖杯和奖牌的照片(涉及申请提交后发生的比赛),并主张无需在此时提供额外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Notice oflntent to Revoke (NOIR), the Petitioner argued that "additional evidence on this point is not properly required at this time to determine eligibility for the benefit gr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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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对SCOPS的撤销决定提出上诉,主张SCOPS任意撤销批准,并称受益人获得了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且满足五类证据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that SCOPS arbitrarily revoked the approval of the petition. In addition, the Petitioner claims the Beneficiary received significant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wards or prizes and satisfies five categories of ev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5. 上诉决定

    AAO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决定,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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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撤销批准是否有效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14.2(o)(8)(iii)(A)(5)允许USCIS在批准存在“重大错误”(gross error)时撤销申请批准;申请人负举证责任,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Matter of Chawathe);AAO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SCOPS仅因原审查员与复审官员对主观因素的意见分歧而撤销批准,该理由不构成有效撤销依据。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满足8 C.F.R. § 214.2(o)(3)(iv)(A)的奖项标准,也未满足五项主张的备选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因此最初批准存在重大错误。

律师关于原审查员与复审官员意见分歧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撤销仅基于主观意见分歧,不构成有效撤销理由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陈述未经证实,记录和决定均不支持存在多名裁决人员意见矛盾的说法;律师在书面论证中的陈述不构成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记录支持的意见分歧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neither the record nor the decision supports the claim of contradicting positions by multiple individuals adjudicating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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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记录和决定均不支持存在多名裁决人员意见矛盾的声称,且律师未经证实的断言不构成证据。AAO进一步认定,由于受益人确实不符合杰出能力资格,SCOPS最初批准构成重大错误,符合撤销规则。因此撤销批准有效。

核对原文依据
Counsel's unsubstantiated assertions do not constitut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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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S initially approved the petition in gross error because the Beneficiary did not qualify as an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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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F.R. § 214.2(o)(3)(iv)(A):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14.2(o)(3)(iv)(A)要求提供外国人被提名或获得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奖品的证据,如奥斯卡奖、艾美奖、格莱美奖或导演工会奖;申请人须证明其奖项在重要性、地位或声望上与这些示例相当。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是2022年某俄罗斯比赛的“获胜者”,并提交了比赛文件、其他参与者和展品、比赛广告及报道结果的截图;在NOIR回复中还主张受益人是“许多纹身艺术奖项的获胜者”,并提交了申请后获奖照片。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获得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

2022年俄罗斯比赛的文件、参与者与展品信息、比赛广告及报道结果截图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获得该比赛的奖项,属于重大国家或国际奖项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该奖项在重要性、地位或声望上与法规示例相当,也未说明有限的新闻报道如何显示奖项的分量。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奖项与奥斯卡、艾美、格莱美或导演工会奖相当的地位或声望证据;新闻报道有限且未说明奖项分量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show that the award enjoys similar st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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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手持申请后比赛奖杯和奖牌的照片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是许多纹身艺术奖项的获胜者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这些奖项发生在申请提交之后,不予考虑,因为申请人必须证明从提交时起持续满足资格要求。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奖项发生于申请提交之后,不符合从提交时起持续满足资格的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will not consider these post-filing aw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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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首先排除申请提交后获得的奖项,因为申请人必须证明从提交时起持续满足所有资格要求。对于2022年奖项,AAO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该奖项在重要性、地位或声望上与奥斯卡、艾美、格莱美或导演工会奖相当,也未说明有限的新闻报道如何显示该奖项的分量。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will not consider these post-filing awards for the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under 8 C.F.R. § 214.2(o)(3)(i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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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must demonstrate that the Beneficiary's awards are comparable in significance, stature, or prestige to the exam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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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F.R. § 214.2(o)(3)(iv)(B)(1):在具有杰出声誉的制作或活动中担任主导或主演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14.2(o)(3)(iv)(B)(1)要求提供外国人已经并将作为主导或主演参与者参加具有杰出声誉的制作或活动的证据,该声誉由评论、广告、宣传稿、出版物合同或代言证明;主导角色指在活动或制作中担任主要角色,主演角色指相对于其他人具有显著突出地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在多个纹身展览和比赛中展示杰出纹身艺术,包括2022年某活动、2022年田纳西州某活动、2019年荷兰某活动和2016年俄罗斯某活动,并提交了网站参与者列表、报道截图和社交媒体帖子。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满足该标准。

某活动网站参与者列表及作品截图、inkpp.com等网站报道截图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在该活动中担任主导或主演参与者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申请人仅将受益人列为众多参与者或获奖者之一,未证明受益人如何与其他参与者区分,也未证明其参与导致主导或主演服务。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受益人与其他参与者有何不同,未证明主导或主演地位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is listed among the numerous participants or winners,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Beneficiary's participation resulted in leading or starring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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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音乐节网站广告及另一网站列表,将受益人列为70多名预定参与艺术家之一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在该音乐节担任主导或主演参与者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在音乐节中如何担任主导或主演服务,也未证明其与其他艺术家区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仅列为70多名参与者之一,未证明主导或主演地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how the Beneficiary performed leading or starring services at the fest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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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会网站截图,将受益人列为40多名预定参与纹身艺术家之一并展示其作品样本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在该大会上担任主导或主演参与者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证据如何反映受益人的主导或主演服务,例如未证明受益人如何与其他艺术家区分、是否被宣传为特色艺术家。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仅列为40多名参与者之一,未证明特色宣传或主导地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how the evidence reflects the Beneficiary's leading or starring services at the con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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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音乐节社交媒体页面发布受益人作品样本的截图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在该音乐节担任主导或主演参与者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证据可能显示受益人参与,但未证明其主导或主演服务,例如未显示音乐节突出或宣传受益人为主演艺术家,或其在活动中担任主导职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显示音乐节将受益人突出或宣传为主演艺术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ocumentation, for instance, does not show that the festival highlighted or advertised the Beneficiary as a starring art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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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逐一审查各活动证据,认定申请人仅将受益人列为众多参与者或获奖者之一,未证明受益人如何与其他参与者区分,也未证明其被宣传为特色艺术家或以主导或主演身份参加。由于未证明主导或主演服务,AAO无需判断活动是否具有杰出声誉,并保留对将来服务方面的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show that the Beneficiary performed services in a lead or starring participant at the com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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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need not determine whether any of these productions or events have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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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F.R. § 214.2(o)(3)(iv)(B)(3):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主导、主演或关键角色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14.2(o)(3)(iv)(B)(3)要求提供外国人已经并将在一家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主导、主演或关键角色的证据,该声誉由报纸、行业期刊、出版物中的文章或推荐证明;关键角色指对组织或机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贡献。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在2022年某音乐节担任评委,并提交了据称显示受益人为评委的照片及文章。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满足该标准。

据称显示受益人在音乐节担任评委的照片,附手写说明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在音乐节担任评委这一关键角色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照片不能作为法规要求的报纸、行业期刊、出版物中的文章或推荐。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照片不属于法规要求的文章或推荐形式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how photographs qualify as "articles in newspapers, trade journals, publications, or testi~onj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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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节网站及另一网站发布的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在音乐节担任评委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这些文章未提及受益人,也未提供其他宣传其评委角色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章未提及受益人;未提供其他宣传其评委角色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festival without any mention of the Beneficiary or other I Iadvertisingevidence of his role as a 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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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照片不能作为法规要求的“报纸、行业期刊、出版物中的文章或推荐”,且网站文章未提及受益人,也未提供其他宣传其评委角色的证据。此外,申请人未说明该音乐节如何构成组织或机构,因为其在上一标准中声称该音乐节是制作或活动。因此未证明受益人在组织或机构中担任主导、主演或关键角色,无需判断该组织是否具有杰出声誉,并保留对将来服务方面的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how photographs qualify as "articles in newspapers, trade journals, publications, or testi~onja)s" as required by this regulatory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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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need not determine whethe ~--~ has a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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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F.R. § 214.2(o)(3)(iv)(B)(4):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记录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14.2(o)(3)(iv)(B)(4)要求提供外国人具有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记录的证据,由标题、评级、领域地位、票房收入、电影或电视收视率或其他职业成就等指标证明,并须在行业期刊、主要报纸或其他出版物中报道;商业成功应反映评级、收入、销售、营收、地位等代表领域内重大成功;评论界成功应显示作品获得面向公众的赞誉或专业评论家的正面评价。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具有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依据包括推荐信、担任评委、参加比赛、新闻报道文章及Instagram帖子。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满足该标准。

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具有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推荐信如何属于法规要求的行业期刊、主要报纸或其他出版物。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推荐信不属于法规列举的出版物形式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how letters qualify as "trade journals, major newspapers, or other pub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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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担任音乐节评委的照片及网站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通过担任评委获得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照片不属于行业期刊、主要报纸或其他出版物,且网站文章未提及受益人,更未反映其因担任评委获得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照片不符合出版物形式;文章未提及受益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website andl [ did not mention the Benefic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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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参加某比赛的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获得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除被列为数十名参与者和众多获奖者之一外,申请人未显示证据如何反映重大成功,或受益人获得专业艺术家的面向公众赞誉或正面评价。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仅列为众多参与者和获奖者之一,未显示重大成功或专业评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show how the evidence reflects the Beneficiary's major succe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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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文章截图(包含对受益人的采访和作品报道)及受益人和他人Instagram页面上的作品帖子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的作品获得媒体报道和行业认可,构成重大商业或评论界成功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未说明这些证据的相关性或重要性;但记录仍显示申请人提交了相关文章和Instagram帖子,AAO进一步认定这些证据未显示评级、收入、销售、营收、地位等职业成就,也未涵盖重大评论界成功或专业评论家的正面评价。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显示评级、收入、销售、营收、地位等指标;未涵盖重大评论界成功;未显示专业评论家的正面评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that they report on the Beneficiary's ratings, receipts, sales, revenue, standing, or other occupational achie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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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推荐信不属于法规要求的行业期刊、主要报纸或其他出版物;照片同样不符合出版物形式,且网站文章未提及受益人。对于比赛参与,AAO认定仅列为众多参与者和获奖者之一,未显示重大成功或来自专业艺术家的面向公众赞誉。对于新闻文章和Instagram帖子,AAO指出申请人未说明这些证据的相关性或重要性;但记录仍显示申请人提交了相关文章和Instagram帖子,AAO进一步认定这些证据未显示评级、收入、销售、营收、地位等职业成就,也未涵盖重大评论界成功或专业评论家的正面评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how letters qualify as "trade journals, major newspapers, or other pub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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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evidence reflects the Beneficiary's major commercial success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7 页
8 C.F.R. § 214.2(o)(3)(iv)(B)(2)和(5)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14.2(o)(3)(iv)(B)(2)和(5)为备选证据标准,但本案未实际审查其内容。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满足这两项额外标准。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SCOPS对这两项标准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由于受益人无法满足至少三项标准的初始证据要求,无需处理这两项主张,并保留这些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address these grounds because the Beneficiary cannot fulfill the initial evidentiary requirement of at least three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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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整体记录是否显示杰出能力)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根据法案section 101(a)(15)(O)(i)及8 C.F.R. § 214.2(o)(3)(ii)和(iv),即使满足初始证据标准,也须判断整体记录和证据质量是否显示艺术领域的杰出能力,即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高度成就及在领域内被认可为突出、著名、领先或知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具有杰出能力,应获O-1分类。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SCOPS对最终实质审查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由于受益人无法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无需进行整体记录是否显示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高度成就及突出声誉的最终实质审查,并保留该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We also need not provide a totality determination to establish whether the Beneficiary has sustain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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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为撤销批准后的上诉程序,AAO审查的是撤销是否有效及受益人是否满足初始证据标准,并非对O-1资格的初次全面审理;发回重审或撤销无效不等于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revoked the approval of the peti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申请提交后获得的奖项照片是否被排除,以及2022年奖项的新闻报道是否足以说明该奖项与奥斯卡、艾美、格莱美或导演工会奖相当。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will not consider these post-filing award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the Petitioner did not show that the award enjoys similar standi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各活动材料是否仅将受益人列为众多参与者之一,以及是否有证据显示其被宣传为特色或主演艺术家。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is listed among the numerous participants or winn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whether the Beneficiary was advertised as a featured artis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照片和推荐信是否属于法规要求的“报纸、行业期刊、出版物中的文章或推荐”,以及网站文章是否提及受益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how photographs qualify as "articles in newspapers, trade journals, publications, or testi~onja)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6 页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how letters qualify as "trade journals, major newspapers, or other publicat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6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新闻报道和Instagram帖子是否包含评级、收入、销售、营收、地位等指标,或专业艺术评论家的正面评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emonstrate that they report on the Beneficiary's ratings, receipts, sales, revenue, standing, or other occupational achie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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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由:37601474 日期:2025年5月19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杰出能力-O)

申请人是一家纹身艺术工作室,寻求将受益人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纹身艺术家。为此,申请人寻求O-1非移民分类,该分类适用于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101(a)(15)(O)(i)条,8 U.S.C. § 1101(a)(15)(O)(i)。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撤销了该申请的批准,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满足适用于艺术领域杰出能力个人的初始证据标准:获得或提名重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或至少六种可能文件形式中的三种。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就本处相关而言,本法第101(a)(15)(O)(i)条规定,对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领域内获得认可、并寻求进入美国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的个人,可给予O-1分类。国土安全部(DHS)法规将“艺术领域的杰出能力”定义为“卓越”,并将“卓越”定义为“在艺术领域取得的高水平成就,表现为技能和认可程度显著高于通常情况,达到被描述为杰出者在艺术领域享有盛誉、领先或知名的程度”。参见8 C.F.R. § 214.2(o)(3)(ii)。其次,DHS法规规定了用于证明受益人持续赞誉和成就认可的替代初始证据标准。申请人可提交获得或提名“重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奖品”的证据,例如“奥斯卡奖、艾美奖、格莱美奖或导演工会奖”,或六类所列文件中的至少三类。参见8 C.F.R. § 214.2(o)(3)(iv)(A)-(B)。如果标准不 readily 适用于受益人的职业,申请人可提交可比证据。参见8 C.F.R. § 214.2(o)(3)(iv)(C)。

原文第 2 页

导演工会奖”,或六类所列文件中的至少三类。参见8 C.F.R. § 214.2(o)(3)(iv)(A)-(B)。如果标准不 readily 适用于受益人的职业,申请人可提交可比证据。参见8 C.F.R. § 214.2(o)(3)(iv)(C)。

提交满足初始证据标准的文件本身并不确立O-1分类的资格。参见59 Fed. Reg. 41818, 41820(1994年8月15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是分类的标准,而仅是确定是否已达到该标准的手段。”)。因此,当申请人提供满足初始证据标准的合格证据时,本办公室将判断整个记录及证据质量是否显示艺术领域的杰出能力。参见本法第101(a)(15)(O)(i)条及8 C.F.R. § 214.2(o)(3)(ii)、(iv)。

二、分析

在撤销申请时,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根据8 C.F.R. § 214.2(o)(3)(iv)(A)获得或提名重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奖品。此外,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8 C.F.R. § 214.2(o)(3)(iv)(B)(1)-(6)项下五项主张的替代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其中至少须满足三项。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任意撤销了申请的批准。此外,申请人声称受益人获得了重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奖品,并满足五类证据。

A. 撤销

申请人主张,“据我们所知,I-129批准撤销的唯一依据是审查官员与原始审查员在主观因素上的意见分歧”,“而这并非撤销的有效依据”。

8 C.F.R. § 214.2(o)(8)(i)(B)的法规规定,USCIS可在任何时候撤销申请批准,即使在申请有效期届满之后。8 C.F.R. § 214.2(o)(8)(iii)的法规规定了通知撤销的理由:

(A) 撤销理由。如果认定以下情况,审理主任应向申请人发送拟撤销申请相关部分的意向通知:

(1) 受益人不再受雇于申请人从事申请中指定的职位;

(2) 申请中所载事实陈述不真实且不正确;

(3) 申请人违反了已批准申请的条款或条件;

(4) 申请人违反了本法第101(a)(15)(O)条或本节(o)款的要求;或

原文第 3 页

(5) 申请的批准违反了本节(o)款或涉及重大错误。

(B) 通知和决定。拟撤销意向通知应包含撤销理由的详细陈述以及允许申请人反驳的期限。申请人可在通知日期起30天内提交反驳证据。审理主任在决定是否撤销申请时应考虑所提交的所有相关证据。

尽管申请人声称SCOPS基于“原始审查员”与“审查官员”之间的意见分歧撤销了申请批准,但记录和决定均不支持关于多名裁决申请的个人立场矛盾的声称。律师未经证实的断言不构成证据。参见,例如,Matter of S-M-, 22 I&N Dec. 49, 51 (BIA 1998)(“书面论证意见、动议或上诉通知中的陈述不是证据,因此不具有任何证据权重”)。

无论如何,8 C.F.R. § 214.2(o)(8)(iii)(A)(5)的法规允许USCIS在存在“重大错误”时撤销申请批准。如上所述,SCOPS撤销申请是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根据8 C.F.R. § 214.2(o)(3)(iv)(A)获得或提名重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奖品,且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8 C.F.R. § 214.2(o)(3)(iv)(B)(1)-(6)项下五项主张的替代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因此,SCOPS最初批准申请存在重大错误,因为受益人不符合特殊能力外国人的资格。此外,基于下文讨论的理由,申请人在上诉中未能证明受益人满足8 C.F.R. § 214.2(o)(3)(iv)(A)或8 C.F.R. § 214.2(o)(3)(iv)(B)项下的法规要求。

B. 8 C.F.R. § 214.2(o)(3)(iv)(A)

8 C.F.R. § 214.2(o)(3)(iv)(A) 的规定要求“[e]vidence that the alien has been nominated for, or has been the recipient o±: significant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wards or prizes in the particular field such as an Academy Award, an Emmy, a Grammy, or a Director's Guild Award.”1 最初,申请人主张受益人基于在 20221 年 [已隐去] Russia)比赛中成为“获胜者”而具备资格。申请人提供了该比赛的文档,证明受益人获得该奖项,以及其他参赛者和展品,并宣传该比赛。此外,申请人提交了来自 [已隐去] 报道结果的截图。

在回应拟撤销意向通知(NOIR)时,申请人主张“目前不适当要求就此点提供额外证据以确定已授予福利的资格”,关于[已隐去]。此外,申请人声称受益人是“许多纹身艺术奖项的获胜者”,并提交了受益人手持申请初次提交后举行的比赛所获奖杯和奖牌的照片。申请人必须证明从提交之时起并持续至裁决期间,移民福利的所有资格要求均已满足

1 另一般参见2 USCIS政策手册,M.4(D)(2),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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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裁决。8 C.F.R. § 103.2(b)(1)。因此,本办公室不会考虑这些提交后的奖项用于受益人根据8 C.F.R. § 214.2(o)(3)(iv)(A)的资格。

此外,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的2022年O奖项符合重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8 C.F.R. § 214.2(o)(3)(iv)(A)的规定并未进一步定义重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奖品。然而,该规定提供了示例:奥斯卡奖、艾美奖、格莱美奖或导演工会奖。尽管这些仅是示例,其他奖项和奖品也可能符合条件,但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的奖项在重要性、地位或声望上与示例相当,符合该规定。在此,申请人未表明该奖项享有类似的地位。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有限提交的报道该比赛的新闻材料如何显示该奖项的严重性,以便将其归类为重要的国家或国际荣誉,符合该监管标准并与奥斯卡奖、艾美奖、格莱美奖或导演工会奖处于类似水平。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8 C.F.R. § 214.2(o)(3)(iv)(A)的规定。

B. 8 C.F.R. § 214.2(o)(3)(iv)(B)(1)

8 C.F.R. § 214.2(o)(3)(iv)(B)(1)的规定要求“[e]vidence that the alien has performed, and will perform, services as a lead or starring participant in productions or events which have a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as evidenced by critical reviews, advertisements, publicity releases, publications contracts, or endorsements.” 该标准要求提供受益人过去在杰出制作或活动中担任主要或主演角色的证据,以及受益人未来在杰出制作或活动中担任主要或主演角色的证据。2 证据可通过证明某人在活动或制作中担任主要角色来表明其担任主要角色,而主演角色意味着相对于活动或制作中的其他人处于非常突出的地位。3

关于受益人过去的服务,申请人最初基于其“present[ ation of] extraordinary tattoo art V'j.1.JU....O........<J.L..J.JJ......,...J.Ja:.1.1.IJ..l""--'-1.'1.LJLLWL.'1.L..a..u.1..1....1J..1..L1..J...L..1.a..u.UJ.1.a.L.., ~-,.,~-.T•· d exhibitions”:2022 ~ 2022 ~---===---..__----------~-------' Tennessee),2019(Netherlands),和2016 ._________________.(Russia)。在回应NOIR时,申请人提出了相同的主张并引用了先前提交的文件。

关于______,申请人提交了来自______网站的截图,列出了参与者及其作品,以及来自inkpp.com和.__ _____的截图,报道了该活动并列出了所有参与者和获奖者。然而,申请人未表明受益人在比赛中以主要或主演参与者身份提供服务。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如何将自己与其他参与者区分开来。尽管申请人被列在众多参与者或获奖者之中,但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的参与导致了主要或主演服务。

2 参见 generally 2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M.4(D)(2)。 3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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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关于______,申请人提交了发布在______网站上的广告和______,将受益人列在计划参加该节的70多名其他艺术家中。再次,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如何在节上提供主要或主演服务。申请人未表明受益人如何将自己与其他艺术家区分开来,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主要或主演服务。

类似地,关于______,申请人提供了来自______的截图,将受益人列在计划参加大会的40多名纹身艺术家中,并发布了其作品样本。再次,申请人未证明证据如何反映受益人在大会上的主要或主演服务。例如,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如何将自己与其他艺术家区分开来,受益人是否被宣传为特色艺术家,或以其他方式作为主要或主演参与者提供服务。

关于______,申请人提供了来自该节社交媒体页面的截图,发布了受益人作品的样本。虽然证据可能显示受益人的参与,但申请人未证明证据如何反映其在节上的主要或主演服务。例如,文件未显示该节将受益人作为主演艺术家突出或宣传,或其在活动中担任主要职位。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在任何活动中作为主要或主演参与者提供服务。因此,我们无需确定这些制作或活动中是否有任何具有杰出声誉。此外,我们保留对该标准未来方面的裁定。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的事实认定”)。

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满足该标准。

C. 8 C.F.R. § 214.2(o)(3)(iv)(B)(3)

8 C.F.R. § 214.2(o)(3)(iv)(B)(3)的规定要求“[e]vidence that the alien has performed, and will perform, in a lead, starring, or critical role for organizations and establishments that have a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evidenced by articles in newspapers, trade journals, publications, or testimonials.” 该标准要求提供以下证据:受益人在杰出组织或机构(包括此类实体的杰出部门或分支机构)中当前或过去担任主要、主演或关键角色的证据;以及受益人在杰出组织或机构(包括此类实体的杰出部门或分支机构)中未来担任主要、主演或关键角色的证据。4 该标准不同于第一项标准,后者专门针对制作或活动。5

证据可通过证明某人在组织或机构中担任主要角色来表明其担任主要角色。6 主演角色意味着相对于组织中的其他人处于非常突出的地位

4 参见 generally 2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M.4(D)(2)。 5 Id. 6 参见 generally 2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M.4(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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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织中。7 要显示关键角色,证据应证明受益人已经或将以对组织或机构的活动具有显著重要性的方式做出贡献。8 USCIS考虑的因素包括受益人在该角色中的表现是否已经或将对组织或机构的目标或活动至关重要或重要,特别是与组织中类似职位的其他人相比。9

关于受益人过去的服务,申请人最初基于其在2022年______担任评委的角色,主张受益人符合该标准。在回应NOIR时,申请人提出了相同的主张并引用了先前提交的文件。申请人提交了据称是受益人的照片,并附有手写说明,声称是受益人在该节上担任“评委”。然而,申请人未证明照片如何符合本监管标准要求的“articles in newspapers, trade journals, publications, or testimonials”。此外,申请人提供了发布在______网站和______该节上的文章,但未提及受益人或其他______广告证据证明其作为评委的角色。此外,申请人未表明______如何算作组织或机构,鉴于其在上文声称是制作或活动。

基于这些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已在组织或机构中担任主要、主演或关键角色,如所需报纸、行业期刊、出版物或推荐信中的文章所证明。因此,我们无需确定______是否具有杰出声誉。此外,我们保留对该标准未来方面的裁定。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

因此,申请人未能表明受益人满足该标准。

D. 8 C.F.R. § 214.2(o)(3)(iv)(B)(4)

8 C.F.R. § 214.2(o)(3)(iv)(B)(4)的规定要求“[e]vidence that the alien has a record of major commercial or critically acclaimed successes as evidenced by such indicators as title, rating, standing in the field, box office receipts, motion pictures or television ratings, or other occupational achievements reported in trade journals, major newspapers, or other publications.” 该标准要求以出版物形式提供证据,证明受益人拥有重大商业或评论界公认的成功记录。10 出版物可包括印刷或在线出版物,或广播或视频报道的文字记录。11

申请人依据推荐信主张受益人具备资格。然而,申请人未证明这些信件如何符合“行业期刊、主要报纸或其他出版物”的条件。同样,申请人提及受益人担任评审的情况,如上文所述。申请人再次未说明照片如何属于行业期刊、主要报纸或其他出版物,且该网站及[已隐去]未提及受益人,更未反映其因担任该电影节评审而获得重大商业成功或评论界赞誉。

7 同上。 8 同上。 9 同上。 10 参见 generally 2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M.4(D)(2)。 11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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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申请人指出受益人参与了前文讨论的~----------~。然而,除被列于数十名参与者及众多获奖者之中外,申请人未证明该证据如何反映受益人的重大成功,或表明其获得了面向公众的赞誉或专业艺术家的正面评价。报道受益人商业成功或受益人作品商业成功的出版物应反映其评分、票房收入、销售额、营收、地位或其他职业成就代表相关领域中的重大成功。12 如欲证明评论界赞誉的成功,证据应表明受益人的作品在相关领域获得了面向公众的赞誉或正面评价,例如来自专业艺术、电视或电影评论家的评价。13

此外,申请人提及“涵盖[受益人]杰出作品的新闻报道副本”以及“纹身行业专业组织和媒体Instagram账户中展示[受益人]纹身作品的打印件”。然而,申请人未详细阐述并解释该证据的相关性或重要性,也未说明该文件材料如何满足本项标准。无论如何,记录显示申请人提交了发布于.________....,.的文章截图,反映对受益人的采访及其作品的报道。此外,申请人提供了受益人Instagram页面发布其作品的截图,以及他人Instagram页面发布其作品的截图。

然而,申请人未证明该证据反映受益人的重大商业成功。申请人未证明这些报道涉及受益人的评分、票房收入、销售额、营收、地位或其他职业成就。此外,该证据未涵盖受益人的重大评论界赞誉成功。申请人未表明这些报道代表专业艺术评论家面向公众的赞誉或正面评价。

因此,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满足本项标准。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已根据 8 C.F.R. § 214.2(o)(3)(iv)(A) 获得重大国内或国际奖项或奖品的提名或获奖。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标准。尽管申请人主张受益人符合另外两项标准(8 C.F.R. § 214.2(o)(3)(iv)(B)(2) 和 (5)),我们无需处理这些理由,因为受益人无法满足至少三项标准的初始证据要求。我们也无需作出总体裁定以确定受益人是否已获得国内或国际赞誉、是否已获得高水平的成就、以及是否已被认可为艺术领域中杰出、著名、领先或知名人士。参见该法第 101(a)(15)(O)(i) 条及 8 C.F.R. § 214.2(o)(3)(ii) 和 (iv)。14 因此,我们保留这些问题。15 据此,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具备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 O-1 签证类别的资格。本

12 参见 generally 2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M.4(D)(2)。 13 同上。 14 另参见 generally 2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M.4(D)(4)。 15 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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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将基于上述理由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作为独立的替代裁判依据予以考量。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5-19)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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