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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助理教授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6年5月21日)

类别 NIW · 领域 医疗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项标准: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全国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标准:受益人处于有利推进拟议事业的位置、Dhanasar第三项标准:总体上豁免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项标准: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全国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本次实际解决的是Dhanasar第一项标准:认定受益人拟议事业未达到全国重要性,故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有资格或应获国家利益豁免。第二项与第三项标准的上诉主张被明确保留,未作实体审理;该决定为本案最终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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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the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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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constitutes the final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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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Petitioner)为雇主,拟雇用受益人(Beneficiary)担任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助理教授,为其申请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原审服务中心认定受益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但未认定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o employ the Beneficiary a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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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hough the Beneficiary qualified for the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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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为受益人申请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受益人说明其拟继续在美国从事头颈癌外科医生工作,并拟开展精准免疫治疗、真实世界美国患者数据分析及设立射频消融门诊等。

    核对原文依据
    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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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rsuing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in order to continue working as a head and neck cancer surgeon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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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原审发出补件通知(RFE)后,受益人回应,说明其临床与研究方向聚焦于黑色素瘤及晚期皮肤癌的精准免疫治疗等具有全国相关性的举措,并说明下一阶段研究将分析真实世界美国患者数据。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Beneficiary clarified that his current clinical and investigative eff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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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l-world U.S. patient data to identify the subgroups most likely to benefit from immuno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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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决定

    服务中心(SCOPS)拒绝申请:认可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该事业的全国重要性、受益人处于有利推进位置,以及豁免职位邀请总体上有利于美国。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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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OPS acknowledged that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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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依8 C.F.R. § 103.3提出上诉,主张SCOPS忽视了大量证明受益人头颈肿瘤学工作重要性与全国影响的证据,并对Dhanasar采取过窄解释、未适当评估发表与演讲成果、引用记录、支持信及专业经验。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 .R. § 10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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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also argues that SCOPS applied a narrow interpretation of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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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诉决定

    AAO对争议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 review),认定受益人拟议事业未满足Dhanasar第一项标准,因该问题具有决定性,保留对第二、第三项标准的上诉主张,最终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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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the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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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项标准: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全国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要求申请人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全国重要性;审查聚焦于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而非其所属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须显示该事业在特定领域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或对美国工人就业、经济产生重大积极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90 (AAO 2016);并参照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3)。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的拟议事业通过推进癌症照护、研究与公平等公共卫生优先事项,以及增强美国在肿瘤科学与生物医学创新方面的领导地位,为美国提供广泛而实质的利益;并主张SCOPS对Dhanasar作过窄解释,未适当评估发表成果、引用记录、支持信与专业经验。

原审意见

SCOPS认可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全国重要性,亦未证明受益人处于有利推进位置及豁免总体上有利于美国。

受益人意向陈述及其补件说明(拟继续从事头颈癌外科工作、精准免疫治疗、真实世界患者数据分析、设立射频消融门诊)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聚焦全国性公共卫生关切并与联邦癌症照护优先事项一致,具有全国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该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这些描述未充分解释或证明受益人的受雇将独立带来达到全国重要性程度的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将具体活动延伸至雇主、患者与本地社区之外并产生可衡量全国影响的说明与佐证。
核对原文依据
pursuing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in order to continue working as a head and neck cancer surgeon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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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world U.S. patient data to identify the subgroups most likely to benefit from immuno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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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sufficiently explained or demonstrated how the Beneficiary's employment would independently lead to broader 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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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的专家支持信(称受益人在患者照护、手术创新、学术与研究方面取得“tangible advancements”,并扩展了技术与概念知识)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的能力、独特贡献及工作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信及类似支持信虽持肯定评价,但未提供充分、详细且具体的例子说明拟议事业具有广泛且可衡量的全国影响;且第一项标准针对事业本身而非受益人个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支持信偏重受益人个人能力与过往贡献,未具体说明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praises the Beneficiary's significant abilities and unique contrib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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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y do not offer sufficient, detailed, and concrete examples of how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ndeavor has the potential for broad and measurable im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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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简历、学术与雇佣记录、执照与认证、Google Scholar引用记录、同行评审期刊文章、行业报告与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的学术产出、引用影响与专业经验,从而支持其事业具有全国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表示已逐项审阅,但认为受益人过往研究、发表与引用主要体现其个人资历与贡献,属于第二项标准(是否处于有利推进位置)的范畴,对第一项标准一般不具有实质意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这些成果如何转化为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可衡量的全国影响;记录亦未充分说明未来研究时间投入比例。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lso provided the Beneficiary's Google Scholar citation record, peer-reviewed journal articles, as well as industry reports and art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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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does not provide sufficient information regarding how much time he intends to dedicate to future research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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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neficiary's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is generally material to Dhanasar's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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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案中申请人的对比事实(高超音速推进研究与政府资助)

证明目的
作为比较基准,说明何种证据可显示拟议事业具有全国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以该案对比指出,本案缺乏类似的具体证据,如持续研究计划及政府实体资助等,以显示拟议事业有助于维持美国在相关领域的优势。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案记录未提供与Dhanasar案相当的具体前瞻性研究与资助佐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in Dhanasar demonstrated that he conducte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 the field of air and space propul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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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documentation reflecting his receipt of funding from a government entity for his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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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承认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记录缺乏充分佐证,无法显示受益人的具体事业在其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提升美国社会福利或带来达到全国重要性程度的重大积极经济效果。AAO指出,仅在一个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确立全国重要性,关键在于具体拟议事业本身;受益人过往研究、发表与专家信多涉及其个人资历与贡献,属于第二项标准的范畴,不能替代对拟议事业前瞻性影响的证明。AAO还指出记录未充分说明受益人未来投入研究的时间比例,其教学、临床与患者照护职责可能限制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include adequate corroborating evidence, to show that the Beneficiary'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ffers broader implications in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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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prong focuses on the proposed endeavor itself, not the Benefic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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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ely working in an important field is in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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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fits to a specific employer alone, even an employer with a national footprint, are not sufficiently relev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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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标准:受益人处于有利推进拟议事业的位置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项标准要求证明个人处于有利推进拟议事业的位置。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90-91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的发表与演讲成果、引用记录、支持信及专业经验足以证明其资格与地位。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处于有利推进位置。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第一项标准未满足且具有决定性,因此明确保留对第二项标准的上诉主张,未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the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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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项标准:总体上豁免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项标准要求综合衡量,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总体上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91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豁免职位邀请将有利于美国。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未证明豁免总体上有利于美国。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第一项标准未满足而具有决定性,明确保留对第三项标准的上诉主张,未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Since this issue is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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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第一项标准时,应区分“领域重要性”与“具体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全国影响”;AAO明确以事业本身而非受益人个人资历为审查对象。
    核对原文依据
    the first prong focuses on the proposed endeavor itself, not the Beneficia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支持信时,可对照AAO对C-S-信件的评价,注意其要求的是关于拟议事业广泛且可衡量影响的具体例子,而非仅对受益人能力的肯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o not offer sufficient, detailed, and concrete examples of how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ndeavor has the potential for broad and measurable im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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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研究时间投入时,记录中未见受益人未来研究时间比例的具体说明;AAO以此作为影响其事业能否超越教学、临床与患者照护职责的因素之一。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provide sufficient information regarding how much time he intends to dedicate to future research activiti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第二项与第三项标准本次未被实体审理,仅为保留事项,不能据此推断AAO对其持否定或肯定意见。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the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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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2729816 日期:2026年5月21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雇用受益人担任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助理教授。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类别的就业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邀请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尽管受益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受益人的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行使自由裁量权,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因为该豁免“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行使自由裁量权,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事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1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原文第 2 页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且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申请人拟雇用受益人担任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已隐去]的耳鼻咽喉-头颈外科(HNS)助理教授。SCOPS认定受益人符合基础EB-2分类资格。2 尚待确定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受益人拟议事业在Dhanasar分析框架第一项要件下的国家重要性。

在驳回申请时,SCOPS承认受益人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然而,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其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该事业,以及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忽视了大量证明[受益人]工作的重要性及国家影响、其在头颈肿瘤学领域的地位和认可度的具有证明力的证据。”

申请人还主张,SCOPS通过认定受益人事业的影响不会超出其雇主和当地社区,对Dhanasar作出了狭隘解释。申请人进一步主张,SCOPS未适当评估受益人已发表和已展示的工作、引用记录、支持信函及专业经验。申请人坚持认为,初次申请时提交的证据以及回应SCOPS补证要求(RFE)时提交的证据,足以确立受益人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

在初次申请中,受益人解释称其“寻求国家利益豁免,以便继续在美国担任头颈癌外科医生。”他表示打算在既往工作基础上继续发展,并继续开发该领域内的先进技术。在回应RFE时,受益人澄清其当前的临床和研究工作“聚焦于若干具有国家相关性的关键举措”,包括“完善针对黑色素瘤和晚期皮肤癌的精准免疫治疗方法”。他还表示,其研究的下一阶段将涉及

2 受益人于2012年获得以色列[已隐去]的医学博士学位。

原文第 3 页

分析“美国真实世界患者数据,以识别最可能从免疫治疗中获益的亚组,尽量减少不必要毒性的暴露,并减少在无效治疗上的浪费性支出。”他还表示计划在[已隐去]建立“首家”射频消融诊所,旨在成为“一种替代甲状腺切除术的微创方案,在保持疗效的同时减少并发症和恢复时间。”为支持申请,申请人提交了多种文件,包括受益人的简历、学术和就业记录、意向声明、执照和认证,以及专家意见和推荐信。申请人还提供了受益人的Google Scholar引用记录、同行评审期刊文章,以及行业报告和文章。尽管本办公室未逐一讨论每份证据,但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项证据。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拟议事业通过推进“癌症护理、研究和公平方面的公共卫生优先事项”并加强该国“在肿瘤科学和生物医学创新方面的领导地位”,为美国“提供了广泛而实质性的利益”。为评估受益人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本办公室考察记录受益人工作“潜在预期影响”的证据。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寻找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参见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具有雇用美国工人显著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 at 890。在本案中,记录未包含充分的佐证证据,以表明受益人具体的拟议事业在其领域提供更广泛的影响、对美国社会福利的提升,或对该国产生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受益人还表示,其“在头颈外科肿瘤学领域的专长,在美国癌症治疗的更广泛格局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拟议的耳鼻咽喉科助理教授角色及相关活动将产生超出其雇主和患者的重要影响,从而创造更广泛的区域或国家影响。同样,尽管受益人确认其“坚定致力于通过临床实践和科学探究推进该领域发展”,但证据未能充分确立其具体活动将如何超出其雇主、患者或当地社区,从而创造更广泛的影响。

受益人声明,其“研究和领导工作直接推动了头颈肿瘤学诊疗国家标准的发展”。此外,他主张其过往研究项目、学术出版物和独立专家信函既证明了他过去的贡献,也证明了其拟议事业的预期影响。例如,C-S-的信函赞扬了受益人的卓越能力和独特贡献。3 该信作者指出,受益人在“患者护理、手术创新、学术和研究”方面取得了“切实进展”,其工作“拓展了该领域的技术和概念知识”,同时服务于美国的国家利益。该信还指出,受益人拥有“双聘职位,即耳鼻咽喉科助理教授——0,在 ,作为 I I以及

3 虽然我们讨论了这些信函中的部分样本,但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封信函。

原文第 4 页

以及“I I的首席临床医生”,职责包括临床护理、主持D研究项目,涉及相关耳鼻咽喉疾病的病理学、诊断和治疗,以及多项针对头颈癌患者群体生活质量改善的项目。”记录中还包含其他信函,证明受益人的专业技能及其对耳鼻咽喉科和~领域的贡献。

然而,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受益人的工作将在多大程度上涉及研究活动,而非其教学、临床和患者护理职责。尽管受益人曾参与先前的研究并发表了学术文章,但记录未提供充分信息说明他打算将多少时间投入未来的研究活动。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Id. at 893。同样,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受益人的具体工作将产生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影响。

作为对比,Dhanasar案中的申请人证明他在空气和空间推进领域进行了研发,更具体地说,是涉及5马赫以上速度的高超声速推进系统,并且他开发了一种精确计算高超声速气流的新方法。Id. at 891-92。此外,他提交了证据,反映他将继续研究和设计开发纳米卫星、火箭推进弹道导弹和单级入轨飞行器的推进系统,并提交了大量支持性证据,证明他的持续研究将如何帮助美国在高超声速飞行方面保持相对于其他国家的优势,包括反映其研究获得政府实体资助的支持文件。Id.

在此,虽然受益人的专家信和支持信函是有利的,反映对其能力和专业贡献的积极评价,但它们未提供充分、详细和具体的实例,说明受益人的拟议事业如何具有对该国产生广泛和可衡量影响的潜力,从而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此外,第一项要件侧重于拟议事业本身,而非受益人。Id. 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的具体事业在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下具有国家重要性。尽管个人的经验、资格、贡献和成就是重要的,但它们在Dhanasar第一项要件的语境下属于不当考量。受益人的专业经验通常与Dhanasar第二项要件相关——即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但它们通常与Dhanasar第一项要件无关——即某项具体的、预期的拟议事业是否同时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See id. at 888-91。

申请人坚持认为,受益人的拟议事业“直接针对全国公认的公共卫生关切,并与联邦癌症护理优先事项相一致”。虽然我们承认受益人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申请人未充分解释或证明受益人的就业将如何独立地产生更广泛的影响,从而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此外,仅仅在重要领域工作不足以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如前所述,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我们侧重于“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Id. at 889。在此,申请人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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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解释受益人的事业将如何产生广泛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同样,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影响将超越其雇主、患者和学生,对该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仅对特定雇主有利,即使该雇主具有全国性足迹,也不足以与个人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的问题充分相关。”See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3),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问题在于申请人能否证明该人自身的事业将产生更广泛的影响,例如对某一领域、某一地区或广大公众的影响。”Id.

基于上述理由,受益人的拟议事业不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能确立受益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而这是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受益人在Dhanasar所述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下资格的上诉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裁决所不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受益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或经自由裁量后本应获得该豁免。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本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丧失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5-2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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