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F-C-G-, LLC 案 日期:2017年5月22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信息技术咨询企业,拟雇用受益人担任系统和网络管理员。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二优先移民类别下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本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经审查,我们将简易驳回上诉。
受理上诉的官员在当事方未就上诉具体指出任何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时,应简易驳回任何上诉。8 C.F.R. § 103.3(a)(1)(v)。
在上诉中,申请人未提供支持上诉的陈述,具体指出决定中的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在表格 I-290B(上诉或动议通知)上,申请人表示不会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或额外证据。由于申请人未指出审理主任下述决定中任何具体的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上诉必须简易驳回。
命令:依据 8 C.F.R. § 103.3(a)(1)(v),上诉简易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F-C-G-, LLC, ID# 397597 (AAO May 2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