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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司机 · EB-3 职业移民:上诉驳回(2026年5月22日)

类别 EB-3其他劳工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持续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不成立 持续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维持SCOPS对I-140的拒绝,认定申请人未依8 C.F.R. § 204.5(g)(2)证明其具备支付所提供职位工资的能力。本次决定为终局决定;提交动议不会中止决定效力。决定未重新审理其他资格要件,仅处理支付能力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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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its required ability to pay the offered job's proffered wage pursuant to 8 C.F.R. § 204.5(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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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家运输企业,为受益人申请第三优先其他工人(非技术工人)类别的I-140移民申请,拟聘用受益人担任卡车司机;ETA Form 9089载明该职位提供的年薪为62,109美元,优先日期为2022年11月19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transportation business, seeks to employ the Beneficiary as a truck d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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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TA Form 9089 states the proffered wage of truck driver as $62,109 per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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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申请人提交I-140,为受益人申请第三优先其他工人(非技术工人)类别;ETA Form 9089载明职位为卡车司机、年薪62,109美元,优先日期为2022年11月19日。

    核对原文依据
    It requests classification of the Beneficiary under the third-preference, immigrant category as an unskilled work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s priority date is November 19, 2022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2. 初次决定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在2023年具备持续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SCOPS指出母公司2023年净收入和净流动资产为负,且不接受2025年2月28日财务总监信函,认为该信函未包含支持其结论的申请人财务信息,也未证明2023年有至少100名员工。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it had the continuing ability to pay the proffered wage of the offered job.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its ability to pay the proffered wage in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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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提出上诉,主张SCOPS未按Sonegawa案考虑全部情形;其书面论证意见称2023年亏损主要源于偿还往年公司间及关联方债务和其他非经营、非经常性调整,并援引2023年总收入、近年支付现有员工工资、媒体报导、经营14年、历史增长、员工人数、2024年扭亏及行业声誉等因素。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SCOPS failed to consider the totality of the circumstances in determining the Petitioner's ability to pay the proffered wag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4. 上诉审查

    AAO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自优先日期起持续具备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维持原审拒绝并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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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will therefore affirm the petition's den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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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持续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g)(2)要求申请人证明自优先日期起至受益人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期间持续具备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一般须提交年度报告、联邦税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雇员至少100人的申请人可提交财务主管声明。审查先看是否实际支付所提供工资,若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则看年度净收入或净流动资产是否足以补足差额;仍不足时可依Matter of Sonegawa, 12 I&N Dec. 612, 614-15 (Reg'l Comm'r 1967)及6 USCIS Policy Manual E.(4)(C)考虑其他因素。举证责任按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以优势证据标准承担。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SCOPS未考虑全部情形,2023年亏损主要来自偿还往年公司间及关联方债务和其他非经营、非经常性调整,并援引总收入、员工工资、媒体报导、经营年限、历史增长、员工人数、2024年扭亏及行业声誉等因素,主张其具备支付能力。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2023年具备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母公司税表显示2023年净收入和净流动资产为负,低于所提供工资;不接受财务总监信函,认为其未包含支持结论的申请人财务信息,也未证明2023年有至少100名员工,且未详细说明2023年财务状况。

受益人工资支付记录(未提交)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已实际向受益人支付所提供工资,从而无需以净收入或净资产补足差额。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记录中没有申请人曾雇用受益人的任何证据,因此仅以已付工资为基础无法证明支付能力。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完全没有雇用或支付受益人工资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us, based solely on wages paid,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its ability to pay the proffered w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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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I LLC的2022、2023、2024年IRS Form 1065合伙企业税表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及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税表显示母公司100%拥有包括申请人在内的九家实体;2022年净收入814,310美元、净流动资产-5,913,974美元;2023年净收入-2,878,055美元、净流动资产-3,911,705美元;2024年净收入655,380美元、净流动资产-6,088,977美元。AAO认为母公司是与子公司分离的法律实体,一般不考虑无明确法律义务支付工资的母公司资源;母公司税表只有在其中单独列示子公司财务数据时才更具证明力,而本案未单独列示申请人数据,无法分析申请人支付能力,也无法确定母公司资金中有多少可用于申请人而非其他八家子公司。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申请人自身单独的财务数据;母公司税表未将申请人财务数据分列。
核对原文依据
2023 -$2,878,055 -$3,9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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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here, as the Petitioner is one of nine wholly owned subsidiaries of the parent reported on the tax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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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申请人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信函

证明目的
依8 C.F.R. § 204.5(g)(2)以雇员至少100人的雇主财务主管声明证明支付能力。
AAO 如何评价
AAO同意SCOPS意见,认为该信函关于2023年员工人数的说法缺乏记录中其他证据支持;信函未包含具体财务信息;且USCIS记录显示申请人还为100多名其他受益人提交了I-140,申请人须证明能支付本案及优先日期时待决或已批准、或此后提交的其他申请所提供工资的合计金额。上述因素削弱信函证明力,信函本身不足以证明支付能力。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2023年员工人数无佐证;信函缺少具体财务信息;未处理多份I-140合计工资义务。
核对原文依据
Here, we agree with SCOPS that the letter from the financial director is not supported by other evidence in the record regarding the number of people the Petitioner employed in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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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fore, the letter alone is not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Petitioner's ability to pay the proffered w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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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书面论证意见中关于2023年亏损原因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2023年负净收入主要源于偿还往年公司间及关联方债务和其他非经营、非经常性调整,而非核心运输业务收入或盈利能力崩溃。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该主张,但指出记录中没有申请人或母公司的佐证陈述;律师无支持的陈述不构成证据(Matter of Obaigbena, 19 I&N Dec. 533, 534 n.2 (BIA 1998))。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申请人或其管理层对亏损原因的说明或佐证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Unsupported assertions of counsel do not constitut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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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援引的历史增长、媒体报导、经营年限、员工人数、2024年扭亏及行业声誉等因素

证明目的
依Sonegawa全部情形标准证明申请人整体业务规模与支付能力。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申请人成立于2012年,近四年雇用约80至120人;但母公司三年税表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历史增长,记录中没有申请人任何年度的单独财务信息;律师提及的媒体报导及行业声誉证据未提交。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申请人单独财务信息、媒体报导及行业声誉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counsel references "media accounts about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the record does not include such evidence, or other evidence of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reputation in it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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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先确认申请人从未提交曾雇用或支付受益人工资的证据,因此仅凭已付工资无法证明支付能力。随后审查财务证据:记录中只有母公司税表,未将申请人自身财务数据单独列示,而申请人是该母公司九家全资子公司之一,故无法判断母公司资金中有多少可用于申请人。财务总监信函因员工人数缺乏佐证、缺少具体财务信息且申请人另有大量I-140申请而证明力不足;律师关于2023年亏损原因的陈述无申请人或母公司佐证,不构成证据。最后按Sonegawa全部情形审查,历史增长、媒体报导、行业声誉等均无记录支持,故认定未证明持续支付能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submit evidence that it employed the Beneficiary at any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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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provide its own financial data separate from its parent company, precluding us from conducting an analysis of the Petitioner's ability to pay the proffered w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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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s, based on a totality ofthe circumstances under Sonegawa,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its continuing ability to pay the proffered wage from the petition's priority date on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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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母公司税表是否在任何年度将申请人自身财务数据单独列示;本案因未分列而无法分析申请人支付能力。
    核对原文依据
    An annual report, 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 or tax return of a parent company is more probative of a subsidiary's ability to pay the proffered wage where the subsidiary's financial data is presented separately within the docume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财务主管信函所载员工人数是否有同期人事或工资记录佐证,以及信函是否包含具体财务数据;本案两项均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ack of evidence in the record reflecting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at least 100 employees in 2023, the lack of specific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he letter, and the petitions for multiple beneficiari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提交的其他I-140数量及各自所提供工资,因支付能力须覆盖本案及优先日期时待决或已批准、或此后提交申请的合计工资义务。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Petitioner must therefore demonstrate its ability to pay the combined proffered wages of this petition and any others that were pending or approved at the time of this petition's November 19, 2022 priority date or filed thereaft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2023年亏损原因是否有申请人或母公司出具的说明或财务明细佐证;律师陈述本身不被视为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include corroborating statements from the Petitioner or from the Petitioner's parent compan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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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2993292 日期:2026年5月22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其他工人)

申请人是一家运输企业,拟雇用受益人担任卡车司机。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中的非技术工人。《移民与国籍法》(下称《法》)第203(b)(3)(A)(iii)条,8 U.S.C. § 1153(b)(3)(A)(iii)。该就业类类别允许美国企业基于一份要求少于两年培训或经验的职位工作邀请,为一名外国人担保申请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有持续支付所提供职位之建议工资的能力。现本事项依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就业类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雇主从美国劳工部(DOL)取得经批准的劳工证(ETA表格9089)。见《法》第212(a)(5)条,8 U.S.C. § 1182(a)(5)。通过批准劳工证,劳工部证明没有足够数量的、有能力、愿意、合格且可用的美国工人可担任所提供职位,且雇用一名外国工人担任该职位不会对同类受雇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见《法》第212(a)(5)(A)(i)(I)-(II)条。其次,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移民签证申请。见《法》第204条,8 U.S.C. § 1154。第三,如果USCIS批准该申请,该外国人可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见《法》第245条,8 U.S.C. § 1255。

原文第 2 页

二、分析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有持续支付所提供职位之建议工资的能力,自申请优先日起直至受益人取得永久居民身份。8 C.F.R. § 204.5(g)(2)。支付能力证据一般须包括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副本。雇用至少100人的申请人可提交财务主管的声明,以证明企业支付建议工资的能力。同上。

在评估支付能力时,USCIS审查申请人是否自申请优先日所在年度起向受益人支付了全部建议工资。一般见6 USCIS政策手册E.(4)(C)(1),www.uscis.gov/policy-manual。如果申请人未每年支付全部建议工资或根本未向受益人支付工资,USCIS将考虑该企业是否产生了足以支付建议工资与已支付给受益人的工资之间任何差额的年度净收入或净流动资产。一般见同上E.(4)(C)(2)。如果净收入和净流动资产不足,USCIS可考虑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支付建议工资能力的因素。见Matter of Sonegawa, 12 I&N Dec. 612, 614-15 (Reg'l Comm'r 1967);一般见6 USCIS政策手册,前引,E.(4)(C)(3)。1

ETA表格9089载明卡车司机的建议工资为每年62,109美元。本申请的优先日为2022年11月19日,即劳工部受理劳工证申请进行处理的日期。见8 C.F.R. § 204.5(d)(说明如何确定申请的优先日)。

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任何时候雇用过受益人。因此,仅基于已支付的工资,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支付建议工资的能力。

申请人称其成立于2012年。在ETA表格9089上,申请人称其有80名员工。在2026年1月9日提交的I-140申请表中,申请人称其有120名员工。

申请人提交了其母公司I ILLC的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美国国税局(IRS)表格1065《美国合伙企业收入申报表》。纳税申报表显示,I ILLC对包括申请人在内的九个实体拥有100%所有权。纳税申报表反映以下金额:

年度 净收入 净流动资产 2022 $814,310 -$5,913,974 2023 -$2,878,055 -$3,911,705 2024 $655,380 -$6,088,977

申请人还提供了其首席财务官的一封信,证明其有能力向受益人支付建议工资。该信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由申请人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签署,称申请人有120名“W-2员工”。

1 联邦法院已维持USCIS确定申请人支付建议工资能力的方法。见,例如,River St. Donuts, Inc. v. Napolitano, 558 F.3d 111, 118 (1st Cir. 2009);Four Holes Land & Cattle, LLC v. Rodriguez, No. 5:15-cv-03858, 2016 WL 4708715, **4-5 (D.S.C. Sep. 9, 2016)。

原文第 3 页

SCOPS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在2023年具有支付建议工资的能力。SCOPS指出,I ILLC的纳税申报表反映2023年净收入和净流动资产为负,低于建议工资。SCOPS还拒绝考虑申请人财务总监2025年的信函,称该信“未包含任何关于申请人的财务信息以支持其结论的依据”。SCOPS指出,记录不能支持申请人在2023年至少有100名员工,且该信未包含“对申请人2023年财务状况的详细说明”。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在确定申请人支付建议工资能力时未考虑全部情况。见Matter of Sonegawa, 12 I&N Dec. 612, 614-15。申请人的律师在其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称,“2023年的亏损主要源于偿还上一年度公司间及关联方债务以及其他非经营性、非经常性调整”。律师指出SCOPS在全部情况下本可考虑的其他因素,包括申请人2023年的总收入、近年支付给现有员工的工资、关于申请人业务的媒体报道、申请人14年的经营历史、申请人业务的历史增长(尽管2023年因债务偿还出现异常低点)、其员工人数、其2024年从亏损中恢复以及其在行业中的整体声誉。

8 C.F.R. § 204.5(g)(2)规定,USCIS“可接受”拥有100名或以上工人的雇主的“财务主管声明”和/或其他证据,如损益表、银行账户记录或人事记录,作为申请人支付建议工资能力的证据。该法规并未强制USCIS接受此类证据,也未明确豁免所有拥有100名以上工人的雇主在所有情况下提交年度报告、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的义务。在某些情况下,仅凭财务主管的声明可能不足以证明支付能力,包括:申请人已为多名受益人提交申请;记录中的证据反映申请人可能少于100名员工;以及声明中的信息与记录中的其他证据不一致。见6 USCIS政策手册,前引,E.(4)(A)(4)。

在此,本办公室同意SCOPS的意见,即财务总监的信函未得到记录中关于申请人2023年雇用人数之其他证据的支持。此外,本办公室注意到,USCIS记录显示申请人还为超过100名其他受益人提交了I-140表格《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有能力支付其提交的每份申请的建议工资,直至受益人取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8 C.F.R. § 204.5(g)(2)。因此,本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有能力支付本申请以及在本申请2022年11月19日优先日时待决或已获批准或此后提交的任何其他申请的建议工资之总和。见Patel v. Johnson, 2 Fed.Supp.3d 108, 124 (D. Mass. 2014)(维持本办公室撤销申请批准,因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支付多份I-140表格申请建议工资总和的能力)。另见6 USCIS政策手册,前引,E.(4)(D)(2)。

记录中缺乏证据反映申请人在2023年至少有100名员工、信函中缺乏具体财务信息,以及为多名受益人提交的申请

原文第 4 页

削弱了该信函的证明价值。因此,仅凭该信函不足以证明申请人支付建议工资的能力。见6 USCIS政策手册,前引,E.(4)(A)(4)。

尽管记录中包含申请人母公司的纳税申报表,但法律实体通常与其股东、成员、管理人、高级职员或所有者具有独立的存在。一般而言,我们不认为对支付所提供工资没有明确法律义务的个人或实体的财务资源应予考虑,包括母公司、公司的股东和高级职员、有限责任公司(LLC)的成员或管理人(即使该LLC作为合伙企业纳税或被忽略实体),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见 Matter of Aphrodite Investments Ltd., 17 I&N Dec. 530 (Comm'r 1980)(认定公司与其所有者或股东是独立且不同的法律实体);另见 Sitar Restaurant v. Ashcroft, No. CIV.A.02-30197-MAP (D. Mass. Sept. 18, 2003)(认定适用法规中没有任何内容要求USCIS考虑对支付工资没有法律义务的个人或实体的财务资源)。母公司的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在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在该文件中单独列示的情况下,对证明子公司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更具证明力。一般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E.(4)(B)。在此,申请人未提供其自身独立于母公司的财务数据,使我们无法对申请人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进行分析。这一点在此尤为重要,因为申请人是纳税申报表所报告母公司九家全资子公司之一。在没有关于申请人财务状况的具体信息的情况下,我们无法确定母公司的资金中有多少可供申请人使用,而非供其他各子公司使用。

此外,虽然我们认可律师关于2023年负净收入“主要由内部债务偿还和调整交易驱动,而非核心运输业务收入或盈利能力崩溃”的陈述,但记录中不包含来自申请人或申请人母公司的佐证陈述。律师未经支持的陈述不构成证据。见 Matter of Obaigbena, 19 I&N Dec. 533, 534 n.2 (BIA 1998)(引用 Matter of Ramirez-Sanchez, 17 I&N Dec. 503, 506 (BIA 1980))。

如上所述,USCIS在确定申请人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时,还可考虑申请人的全部情况,包括其商业活动的总体规模。见 Matter of Sonegawa, 12 I&N Dec. 612。USCIS可考虑的因素包括:申请人经营业务的年数;其雇员人数;任何业务增长;其商业声誉;其发生的任何异常损失或费用;受益人替代另一名雇员或外包服务;或其他潜在因素。见 Id. at 614-15;另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E.(4)(C)(3)。

原文第 5 页

记录表明,申请人成立于2012年,在过去四年中雇用了约80至120名个人。尽管律师提及申请人业务的历史增长,但申请人母公司三年的纳税申报表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的历史增长。记录中不包含申请人任何年度的个别财务信息。尽管律师提及“关于申请人业务的媒体报道”,但记录中不包含此类证据,也不包含申请人在其行业中商业声誉的其他证据。关于阻止申请人在任何年度支付所提供工资的异常费用或损失的发生,如上所述,除律师未经支持的陈述外,记录中不包含来自申请人或其管理人员的解释。因此,基于 Sonegawa 案下的全部情况,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自申请优先日起持续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因此,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在优先日确立时及持续至受益人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期间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见 8 C.F.R. § 204.5(g)(2)。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依据 8 C.F.R. § 204.5(g)(2) 证明其所需的支付所提供职位工资的能力。因此,我们将维持申请被拒的决定。

命令: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该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合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原本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 Form I-862, Notice to Appear,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驱逐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5-22)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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